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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熟家家酒  第8页    作者:寄秋

  因为他不曾深入了解晴的家庭,她的家人只想悠闲的享乐而不愿掌管偌大企业,若非为了千万人的生计,他们早结束公司去做闲人。

  十几年在她家进进出出,他已深知自个儿难逃于、郑两家的算计,父女俩明枪暗箭的斗法他看在眼底。

  为了深爱的睛他甘于受利用,即使外界对他误解他都不在乎!他会拿出实力做出一番成就以堵悠悠众口,日久见人心。

  “你在嘲笑我?”

  爱是什么玩意,他只需要情欲发泄。

  “随你怎么去编排,我不奉陪。”他将推车一转,把心上人护在另一侧。

  “不许走。”蛮横的阿塞克以脚踩住推车前端,霸气十足的下起命令。

  这一刻,他给人的感觉像是孤傲的古堡公爵。

  “请不要忘了这里是公共场所,而你是T大的讲师。”衣仲文的拳头握紧又松开,重复了好几次。

  并非他涵养好,而是重信诺,不轻易出手。

  “你……”

  “够了,老师,你怎好忽视美丽的女朋友呢,再说我们家衣仲文也是有脾气的。”真叫人受不了的自大。

  瞧他目光一沉,一副我偷人的模样,他大概还搞不清状况,我和衣仲文认识在他之前,而且我们有十多年的感情,是他这个外人无从介入。

  “她叫凯瑟琳,我的妹妹,二十岁。”他故意瞥向一脸冷淡的大男孩。

  我闻到诡计的味道。“欢迎你来台湾玩,千万别搞上我的男朋友。”

  一见他们兄妹俩惊讶的慌色一闪而过,我心中的疑虑落了实,果然如我所料,真是太肤浅了,八百年前言情小说的桥段也好意思借来用。

  我是何许人也,早年跟着妈周游列国,男女间什么卑鄙事哪能逃得过我精明的耳目,我可是从小被迫接受人性的黑暗面。

  “你的英语非常流畅,很纯正的英腔。”凯瑟琳的腔调很软细,像一口棉花糖。

  但是她眼神不正,不直视说话的对象反而一直往另一个人身上瞄。

  “我在英国住过三个月,可惜贵国人民不太友善,我们只好落荒而逃。”我自嘲的观察她的反应。

  她的眼如猫似的碧绿,我很讶异其所散发出来的深深恨意,她为什么要恨我呢?我相信我与她并无仇恨。

  “你说笑了,敝国人民一向和善,除非你做了什么坏事。”她要得到他,那个台湾男孩。

  他令她心动。

  我不喜欢她的眼神,太具……魔性。“是吗?我一直以为英国是最冷漠的国家,而且无情。”

  开战了。

  女人和女人的战争。

  第六章

  “我快气炸了你们还笑得出来,到底有没有良心?你们知道她当着我的面做什么吗?我真想一脚踢她回英吉利海峡喂鲨鱼。”

  再开放的国家也该有个限度,入境随俗好歹含蓄些,英国不是自称最保守的国家?天主教的教义可是要女人在婚前守贞呢。

  可是我怎么也没想到她敢在大庭广众之下,大言不惭的邀请衣仲文上饭店开房间,还兴致勃勃地保证让他三天不想下床,只想与她温存。

  什么是修养我管不着,当场拿起一盒鸡蛋往她脸上砸,气冲冲地把菜连带推车地往衣仲文的福特小车后座一塞,丢下信用卡要熟识的老板随便打个数字刷卡。

  我从来没这么生气过,被激怒到无法控制自己,像个泼妇般在超市撒野,店里的员工全被我的疯样吓得瞠大眼,不敢相信我是那个乖巧文静的于问晴。

  维持多年的完美形象就这样破灭,我不知该哭还是该笑,现在没有谁敢说我是温驯的邻家女孩。

  看着我妈肆无忌惮的狂笑,我发现自己越来越像她,具有不驯、狂妄、放肆的任性基因,一火起来即使毁灭世界可不足惜。

  而真正目蹬口呆、张口结舌的是我家的郑问潮,他以为我疯了。

  反倒是我认为该有反应的那个人却闷不吭声,一如往常地做着我们一家不齿的鄙事,切切煮煮地准备晚餐,没事人似的哼着小白兔要出嫁。

  那首歌是我和他以及左慧文小时候编着玩的,近平民歌的味道又像童谣,简单易学不拗口。

  小小白兔要出嫁,我来劈条林道让它过,

  风来奏乐,蝉高歌,吹吹打打上花轿。

  一过月儿家,见它泪眼涟涟眯成线。

  二过蝴蝶家,彩翅翩翩说别走。

  三过姥姥家,一根拐杖笑呵呵。

  小小白兔要出嫁,我来提灯挽白纱,

  流水潺潺,蛙儿鸣,热热闹闹来送嫁。

  一说媒人笑,头上红花迎春开。

  二见公婆喜,金呀银呀袖中兜。

  三羞红盖头,一掀一掀到白头。

  小小白兔嫁对郎,一亩萝卜株株红。

  吃到来春好生儿。

  “女儿呀!为人父亲者必须纠正你的错误,英吉利海峡没有鲨鱼。”他会不会太残忍了,火上加油。

  郑夕问虽一脸严厉,嘴角却有可疑的上扬,破坏了他的故作正经。

  “爸,你现在才端出父亲的威仪是不是太迟了,我已经断奶很久了。”我要鄙视他,没有一点父亲的样子。

  他忍笑地拍拍受惊的小儿子肚皮。“在父母眼中,孩子永远是孩子,长不大。”

  “感谢你喔!我倒成了不老的童山姥姥。”我的感谢听不出诚意,完全的讥诮。

  气坏了嘛!谁来取笑就是我的敌人。

  “别丧气,丫头,有人来踢馆才表示你是对手,衣仲文的行情正在上涨。”他瞄了一眼厨房里忙碌的身影。

  他们早将他看成是自家人,丝毫不客气地物尽其用,现今社会是找不到谦冲自牧的好男孩,像他这般稳如磐石的志气世上少有。

  若是哪一天有了意外当不成郑、于两姓的女婿,收为义子也是可行之举,他是不可多得的人才。

  有担当,肯负责,不屈于权势,有自己的主见,不听信流言、不自卑,泱泱气度展现大将之风,的确是可造之才,不管从事什么行业都会成功,成为佼佼者。

  但是基于做一个父亲的私心,他还是想看到儿女们有一番作为,他不会放弃把于问晴拉进公司的。

  “谁说我丧气,我是生气,你看不出我气得抬头纹凹陷了三条吗?”我不开馆,谁来都没用。

  他幽幽一叹揉揉眼皮。“人老子,眼也花了,我只看到两团鬼火飘来飘去。”

  她的眼睛。

  “亲爱的老爸,你想在我背上多捅几刀吗?”我一定回敬他蝴蝶流星镖。

  父不竖,莫怪子不孝,这是天理循环的报应,他以为我爱走来走去像个疯娄子般鬼吼鬼叫呀,我也有自尊好吗?

  他低低地笑了起来,“反正你也送了人家一盒蛋,比较丢脸的是别人。”

  “哼!我应该向她要蛋的钱,蛋白敷脸有美容效用。”我恨恨的道,脚一跺又走来走去。

  本来那盒蛋我是要衣仲文帮我做柳橙蛋糕,上面铺上枫饼和草莓,再淋上香甜的奶油,然后配一杯香醇的伯爵奶茶……

  那味道叫人垂涎三尺,可是被个“番婆”破坏了,还我柳橙蛋糕来。

  “嗯,说得有理,商人不能在小钱上失了便宜,下次记得带收据去请款。”

  “爸,你确定我是你亲生的吗?要不要验验DNA。”老是落井下石不同仇敌忾。

  他配合的点点头,“老婆,你回想一下,会不会在医院抱错了?”

  当年因她的任性分手他才未目睹女儿的出生,说没遗憾是骗人的,即使后来有了儿子,那份遗憾仍在。

  “大小神经病,我才懒得理你们,淡水河没加盖,你们怎么不去跳?”一老一少都是疯子。

  验什么DNA,拿把刀子一人割一个口,滴血认亲不是更方便,相融即是父女,反之则两人一起出去要饭,她乐得清闹。

  “好狠呀,妈,我很肯定不是你亲生的。”别人的小孩死不完。

  “晴儿,你要陪我去跳吗?”一脸深情款款的郑夕问温柔地执起妻子的手。

  这一招通常有效,但是连吃了三天泡面,胃酸累积不少,于弄晴不吐给他们看就不错了。

  “去去去,两个讨债鬼,去瞧瞧我的蜜汁排骨好了没。”味道都飘出来了,好香。

  真应了那一句广告词,一家烤肉万家香。

  “现实。”

  我嘟嚷了一句,以我“高堂”的可恶,走这一趟厨房的重责大任非我莫屑,他们一个个像死人地瘫着,我不动还能期待他们良心发现吗?

  走了几步路,看到宽厚的背突然觉得好有安全感,我像无尾熊般靠着,双手环抱着他的腰,这个男孩是属于我的。

  他停下哼歌的愉快,好笑地摸摸我的手,放任我的无法无天,小心地挪动身子装汤、盛菜,不让汤汁碗盘厨具烫了我。

  我们像是很有默契的老夫老妻,他做饭,我抱着他,一起窝在厨房谈天说地,卿卿我我地像连体婴。

  有句话我一直没告诉他,他却很有耐心地一遍一遍教着我,从很多年以前他就挂在嘴上,由腼腆的喜欢转变为爱。

  我是爱他的,他有男人的稳重和气度,也有男孩的开朗和真诚,我从未想过会爱上他以外的人,仿佛我们本就该相守终老。

  爱情不一定需要聪明,但聪明人懂得把握爱情,我不会让他由我心上溜走。

  “晴,你在我背上流口水是不是?”他感到一阵湿意,她很皮的。

  笨蛋,我在用舌尖写字。“猜猜看我在你背后做了什么?”

  我才不告诉他,那很丢脸耶,我是个矜持的乖女孩,不做豪放女。

  “我看你是饿了,口水滴在我的衣服上。”他不点破,爱看她恼羞的娇态。

  对于她的一举一动他向来不放过,此刻他心头微暖地溢满幸福,他的背上有三个字,是他梦寐以求的追寻——

  我爱你。

  “讨厌啦!你把人家形容得好像贪吃鬼,我哪有流口水。”待会咬他几口。

  衣仲文似看穿她的心意,转过身低头一吻。“我把你的口水吃下肚子,你没有口水了。”

  才怪,他根本就是扮猪吃老虎。“我要把我的口水要回来。”

  不管炉上炖着牛肉,我拉下他的头将手一圈,狠狠地吮肿他的唇,舌尖在他口里搜寻,我要证明自己没有流口水,是他在胡诌。

  如此缠绵,我们两人都热了起来,我听见他粗重的呼吸声和我低嘤的呻吟。

  有点羞人,我像是色女般地巴着他不放,若非他轻轻推开我,让两人有呼吸新鲜空气清醒大脑的机会,下一秒钟我可能在厨房的流理台上失去童贞。

  而我的家人就在外头等着开饭。

  看来,他的自制力远比我强多了,我只是擅长伪装而已。

  “姐,妈问衣哥哥饭煮好了吗?她要拆房子了。”个头小小的郑问潮转着骨碌碌的黑硫石眼珠,十分好奇地在他们两人身上溜来溜去。

  一家子不过四个人,两个孩子不同姓氏,一切源自于弄晴的记恨,故意不让“私生女”于问晴认祖归宗,让她至今仍无缘进郑家的门。

  不是郑家长辈刁难,早在儿子出世那天二老已来“求”过一回,而她使性子嚷着要“再”嫁,吓得老公郑夕问再也不敢提此事。

  但是为了公平起见,还是让儿子冠上父姓,一人一个不吃亏。

  我冷笑的揪揪他耳朵。“去告诉妈,饭在电锅里,要吃自己盛。”

  一群饭桶。

  “喔。”他当真傻呼呼地去当传声筒,引来母亲大人大怒的一记飞天脚。

  “于问晴,我的蜜汁排骨呢?”敢叫她吃白饭,躇隔壁的阎王住得远吗?

  我不意外妈的横冲直撞,她一向是行动派不用大脑。“要吃三分熟还是五分熟?”

  张狂地睨睨冒着热气的锅子,言下之意是要她生吃,反正牛排馆不就是野人馆,牛生不熟加大肠杆菌是老饕的最爱,一块生排骨算什么。

  反正都是动物死后的部分尸体,管他是牛还是猪,能吃就好,最后拉出来的仍是一坨屎,绝不会是黄澄澄的金子。

  “你要我吃生的?”她这个女儿越大越不可爱,老是顶嘴。

  “吃生养生,你没听过吃什么补什么吗?”而我妈猪脑吃多了,变得笨笨的。

  “于问晴,你再当我是白痴试试,我很久没揍人了。”踢、打、捶、拧不算,是真正用拳头扁人。

  没有幽默感,只会诉诸暴力。“你没看锅子正在滚呀?十分钟后上桌。”

  不情不愿的噘着嘴,我承认很畏惧老妈的恶势力,她控制我的经济来源。

  “十分钟后若没让我看到‘热’的蜜汁排骨,你就准备牺牲吧!”啃她的肉出气。

  哇!我妈也有一公克的聪明,真是小看她了。

  啪啪啪地拖鞋声走远,电视机的声音传出,我们家的人都不爱肥皂剧似的连续剧,洋片或介绍人文风情的国家地理频道才合我们的胃口。

  衣仲文有条不紊地煮好五菜一汤,他像我家的土地公有求必应,结实的臂膀是我的屋檐,挡风挡雨挡太阳,让我高枕无忧地依赖他。

  我想我会爱他很久很久,直到世界末日。

  而他会是和我葬在一起的人。

  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晴,上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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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法置信我家养了一窝猪,猪爸爸抢肉,猪妈妈抢菜,猪小弟抢残羹剩肴,那我和衣仲文吃什么,他们到底是饿了几天?

  好吧!就三天,可至少还有泡面裹腹,除去老妈的拙劣厨艺,老爸也有二流大厨的手艺,干嘛混吃等死不去发挥一下,几年享福的家居生活把他磨懒了吗?

  还是他们习惯奴役我,一天不叫我做家事会心理不平衡,嫉妒我是游手好闲的散人。

  “你们差不多一点,请把我们当人看。”这是什么世界,煮饭的没饭吃。

  “手又没废自己动手,难道要人喂呀!”谁有闲工夫理她吃不吃。

  “是呀!女儿,椅子挪近些才好夹菜,别说我们虐待你的胃。”如果还有菜的话。

  “姐,你不要客气哦!快吃、快吃,还有很多剩汤。”只要不来抢他碗里的鱼尾巴。

  哇哩咧!边个八岁小鬼也想欺负我,把剩菜渣倒在一起要我“享用”,他真是临死不这了,恐怕会来不及长大,

  早知道我叫衣仲文煮一锅五十人份的大杂烩粥,烂菜烂叶臭萝卜全往里头扔,够他们吃到吐。

  咦?我怎么还闻到好香的奶油味?

  “晴,肚子饿了吧?这是你爱吃的奶油蛙鱼宽面,还有香炸乳酪。”

  上天太厚爱我了,派他来拯救我的胃。“衣仲文,你什么时候要嫁给我?”

  听到我的疯言疯语,唯一被口水哽住的是被我求婚的男孩,他满脸通红地用复杂的眼神瞟我,好像我又说子什么难解的火星话。

  而我亲密的家人见怪不怪,还满认同我的惊人之语,认为他迟早会嫁进我们家,谁叫他贤淑地找不到第二人可替代。

  “晴,吃面,趁热吃才不会失去原味。”他低下头吃着同样的面食,脏上的热潮迟迟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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