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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城有娇医  第8页    作者:寄秋

  避不过只好面对了,辛未尘面露无奈的放下遮面的手。“崔阔嘴,你的嘴还是如往常的阔。”阔嘴话多。

  “辛姑娘,你长高了。”崔错惊讶地以蒲掌比比小姑娘的个头,辛家人的身形都高挑瘦长。

  她眼角一抽,先问候他祖宗三百遍,“到了年纪总会长高,不像你那张嘴阔到无边。”

  听不出她的奚落,见到三人的崔错十分开心。“我家公子一定想见到各位,你们跟我进府吧!”说完,他马上走在前头带路,可上了台阶往后一瞧,三道人影静悄悄的往后退,正打算拔腿就跑。

  看到这情景,他面露困感的挠挠头,一个纵身又落在三人身前。

  “你们有急事要办?”这可是宁王府呐!有几人进得了,他们这些没见过世面的人应该欣喜狂、迫不及待的攀过来,怎么会想逃呢?

  “赶路。”辛未尘低声道,不赶也得赶。

  “不急于一时,要不先去见见公子,不过一盏茶的功夫,耽误不了什么。”崔错还有点脑子,朝其中一名侍卫使眼色,让他入府通报世子爷,这些人是贵客。

  “我们还有事要做,改天吧!”这王府就像一座大牢笼,就怕进得去,出不来,危机重重。

  小老百姓对时局不甚明了,但一句“功高震主”像一把刀,悬在宁王府人的头上,当今皇上听说才二十出头,他能容得下功勋高过他的王叔吗?

  看到宁王府三个字,辛未尘不难理解力什么凌丹云自幼就被下了毒,要么是朝廷斗争,不然便是内院不宁,女人为了争权夺利,先下手为强,排除异己好独占大位。

  “改什么天,天塌下来有老子替你们扛,再急也急不过一顿饭,公子院子里的厨子可是宫廷出身的御厨,那烧出的菜是天下一绝。”连他都闻香流涎,巴不得有一口剩菜吃。

  凌丹云一顿饭最少七八道菜肴,他一个人根本吃不完,因此底下的人有福,剩菜剩饭也是佳肴,人人争抢。

  听到有好吃的,进了城就没再吃东西的三个人猛吞口水,他们光找住的地方就找了大半天。

  “不、不用了,我们带了干粮……”都硬掉的玉米饼,用火烤烤还能吃,就是不太美味。

  “哎呀!跟我客气什么,瞧你们一身风尘仆仆的,准是赶了不少路,快进来梳洗梳洗……”辛静湖、辛未尘是女眷,他不好动手动脚,大手一伸便将辛大郎拉了过去。

  “我们不……”解救大郎行动开始。

  母女俩尚未动,一道最美的风景出现了。

  “小辛姑娘,许久不见了。”

  过了狗嫌猫恶的变声期后,凌丹云的嗓音有如丝竹,听来十分说耳。

  “显然还不够久,你还记得我。”辛未尘本来是想来借住一阵的,等秋围过去就有许多空房,到时租个短期房住下好方便寻人,但现在她为错误的选择深深懊悔,早知他身分不凡,没想到竟加此高不可攀,若知道此子是宁王府的人,她打死都不会来,涉及皇家的事是麻烦中的大麻烦,很难摆脱。

  闻言,凌丹云轻笑道:“你的变化不大。”

  他说是这么说,但他发现她除了长高了些,五官轮廓也变得更为秀致,皮肤也白了一些,灵动的眼更有神了,活灵活现,像淘气的小猴儿。

  辛未尘有些赌气的回道:“再过三年就完全不一样了,女大十八变,变得美若天仙。”

  “我很期待。”他咳了一声,拖住嘴边的笑意,似在取笑她。

  “凌丹云你在嘲笑我。”他那眼神令人不舒服,不是不为,而是不便为,他以为她办不到吗?

  其实辛家人都有王副好相貌,他们母子三人容貌相似,大眼、挺鼻、鹅蛋脸,额宽眉长,眼神清正,不胖不瘦的身材恰到好处,是晒得黑了,减了三分相貌,加上一家人不原张扬的个性,因此在外貌上并未重视。

  在老山口村那种小地方,长得好不不见得是好事,寡妇门前是非多,辛静湖有男人也等于没男人,跟守寡没两样,她若拥有一副好姿色,还不引来好色之徒的垂涎,经常在门口绕一绕,世人最看重的名节也没了。

  不过随着辛大郎长太,辛静湖和女儿才渐渐敢在脸上花点心思,有了门户的男子,家中女眷省事多了。

  别看辛大郎才十二岁,那股子的牛劲呀,村里的儿郎没一个比得过,他一根棍子能打倒十个人,一棒子捶下去,没死也断条腿,顶天的气力吓跑不少宵小,无人敢招惹。

  “不,我是佩服你志气高。”凌丹云调笑道。她是看起来很顺眼,不过她可真敢自夸,日后能生成小家碧玉就不错了。

  十岁的辛未尘眉眼尚未长开,一张巴掌大的小脸还带有三分稚色,可她唯一吸引人的是眼晴,亮如天上星辰。

  哼!蔑视就蔑视,说什么冠冕堂皇的话粉饰太平。回去后养几头母羊,天天喝羊乳,用羊乳净面,抹玫瑰霜,用黑芝麻糊和蛋清轮流护发,再做好手部的保养,她不信养不出一个绝世美女。

  美女的养成在于毅力,等着若干年后,她辛未尘成为京城一美,美貌与才智并齐,世族子弟争相追逐。

  “我那敢蔑视你,你可是我的救命恩人。”没有她,今日的他已是一坯黄土。

  凌丹云凌厉的眼中过一抹冷光,两年前他在回京途中不只一次遭遇“劫匪”,受了不轻的伤。

  “凌丹云——”瞧他那语气还不是笑话,分明认为她小时不佳,大了也难有美色吧!

  “辛姑娘,在我们王府门口最好不要直呼公子的名讳,他是世子爷,被有心人听见怕会大做文章,于你们不利。”崔错提醒完,左右看了几眼,没发现什么闲余人等才安心。

  尊卑有别,这是改变不了的事实。

  “你是世子?”辛未尘立即了然于心,难怪会被下毒,他这身分不知道挡了多少人的路。

  凌丹云不以为意的摇头,“一个名头罢了。”

  宁王府子嗣不多,宁王有一正妃,两侧妃,四位夫人,正妻只生下一名嫡子凌丹云,侧妃张久真有一子一女,分别为凌玉霄、凌玉瑶,其中一名夫人冯怜香有幼子凌玉朔,其他夫人则未有所出。

  三子一女,年岁相差不大,最大的和最小的只差五岁,嫡长子占了优势封为世子,将来继承宁王之位。

  “即使只是名头也教人眼红。”儿辛未尘话中有话。

  凌丹云意会的闪了闪眸光。“难得来一次京城,由我做东道主,替你们洗尘,这几天是秋围,想必你们尚未找到落脚处,不妨在寒舍暂居,衣食起居都有人伺候。”

  辛未尘眉一垂,露出一张令人发噱、苦到不行的苦瓜脸。“你不安好心,这样的龙潭虎穴把我们往里推。”

  她宁可住破庙,也不做明知山有虎,偏往虎山行的那个。

  她坦承她怕死。

  凌丹云黑眸一缩,笑意渐淡。“有我在,没人敢动你们。”

  “你有没有别院或是什么没住人的空屋?我们有屋顶遮雨,有床可睡就好,不要求太多。”

  第五章  必须动刀(1)

  “来,干一杯,这是果子酿,不醉人,你还小,喝这个就好……”清冽的水酒一倒,果香四溢。

  “嗯!是果子的味道,微甜,带点酸味。”酸酸甜甜,很好入口,吞下后在喉间萦绕着一股果香。

  “是自家庄子所产的果子酿的果酿,我母妃十分喜爱,每隔几日就会喝上一回。”她总是一人独酌,不让人陪伴,她说一个人才好沉淀一日的心思,浊气进不了身。

  “真好,哪天我也买个庄子,里面种上我爱的果树,盖几间木屋,当水果成熟时便去住上几天。”辛未尘想到的是渡假小木屋,白色的墙,红漆屋顶,一个烧火取暖的烟囱。

  辛未尘等人住进凌丹云安排的临时住所,前面是开门做生意的铺子,卖的是南北杂货,后面是二进的小院子。

  除了铺子里的两名伙计住在第一进屋子里,二进院有正房一间,东西厢房备有两间,辛家一家人就住在这儿,他们出入走的是后门,对铺子的影响不大。

  院子的中间有口井,不用到外面买水,柴火一日两担的让人送来,辛静湖和辛未尘都是爱干净的人,每天至少洗一回澡,一担柴要五文钱,月底结算,比县城贵了些。

  应该说京城的每样东西都很贵,不比不知道贵得离谱,连在县城买布匹附赠的碎布,在这儿都要用银子买,论斤计价。

  好在他们出门前兑了三千两银子,大部分是银票,只有两百两是银子,三人身上各带了王些,有的缝在里衣底层,也有的放在腰带上的暗袋,手头上尽量不要露出太多银子,以免引偷儿注意。

  凌丹云时不时会派人送来一些菜蔬、吃食,走的也是后门,而他自己偶尔也会来瞧瞧他们的情形。

  “你想要,我送你一座,城外我有置产。”以他私人名义买下,并未动到公中的银子。

  凌丹云虽为宁王府的世子,但能动用的银子并不多,在未满十六岁前,他照样领着月例,只是宁王每个月多给他两百两做为花用,以免他手头紧。

  异母兄弟凌玉霄、凌玉朔有生母贴补银子,唯独他的母亲宁王妃从不给他半文钱,因此他一旦缺钱就得自个想办法,不喜求人的他便在外头置产做生意,多少有些银钱。

  “多谢世子爷的好意,我也只是说说罢了,我家在老山口村,不消几日就要回去了,在这儿弄个庄子干什么,况且你当日给的诊金够我在乡下买几座庄子了。”无功不受禄,她才不想和他牵扯太多。

  看出她有意的疏离,凌丹云锐如鹰目的眸子闪了几下幽光。“辛大娘可寻到你要找的人了?若有我帮上忙的地方尽管开口,这地头我熟,只要道出名儿都不成问题。”

  又喊她辛大娘,她到底有多老?

  辛静湖看到女儿朝她眨眼,掩嘴偷笑,隐在眼底的不快又加深了几分。“没名儿,乡里都喊他万子,至于本名我也不清楚。”

  “万子……”这名字很普通,到处可见。

  “我爹很高,比哥哥高半颗脑袋,左眉上方有道一丈长的褐疤,他当初撞到头失去记忆,那道疤便是受伤后留下的疤痕,还有他的眉毛跟哥哥很像,非常浓黑。”不像她和娘细细长长的,是标准的柳叶眉。

  “对,我爹很爱笑,笑声很低很沉,他喜欢刻木头,做了很多木刀给我。”大刀、小刀、长刀、弯刀……很多的刀,他玩了一把又一把,爹说等他长大了教他武功。

  其实辛大郎已经记不得父亲的长相了,他记忆中的父亲是一个给他削刀做剑、陪他玩的高大身影,他一直忘不了父亲有力的双臂将他抛得高高的,让他一边尖叫一边大笑。

  即便如此,父亲仍是无法取代的,他心底仍留着父亲的影子,想要有父亲的关爱,想要爹、娘、妹妹和他一家四口人能在一起,他不是被抛下的孩子,爹是爱着他的。

  “哥哥,人是会变的。”

  寻人是其次,辛未尘寻找的是一个答案,身为医师,她想知道她的亲爹是恢复记忆后自行离开,失忆时已把曾经经历过的事遗忘,还是他记得妻子和一双儿女却选择自个儿离去,以行动来掩埋发生的错事。

  前者尚可谅解,那也是身不由己,记忆恢复与否无法自主控制,若是他身边并无添人,她会努力撮合夫妻复合,毕竟孩子需要原生家庭,他们才是一家人,何必分东西。

  反之,那就不用相认了,当个孝顺女儿顺从父意,你既弃之,我何必拾矣!这世上没有谁少了谁就活不下去,大道两头开,各行其道,从今尔后,井水不犯河水。

  遗憾是有,但辛未尘不会放在心上,辛静湖更不可能,因为她是魂穿,当她成为辛静湖时,万子已经不在了,什么一夜夫妻百日恩对她来说是个笑话,所谓的丈夫,还不如一头她抱养的小猪崽。

  失落感最大的应该是一心寻父的辛大郎,他是个重情的孩子,对父爱有所渴望,他仍心有期待,殷切的能寻求父亲归来。

  “爹不会娈,他是对我们最好、最疼我们的爹,妹妹,你绝对不可以忘了爹,他是我们的爹。”辛大郎在这件事情上头十分固执,非要得到所有人的认同不可。

  “好,爹是好人。”辛未尘敷衍的道。天会变,地会变,人是何其渺小,岂会不变?

  一听妹妹顺他的话说,辛大郎就开心了,笑着多喝王杯果子酿。“嗯!真好喝,妹妹也喝!”

  “那娘呢?孩子养大了就往外飞,不顾家中老爹娘。”看到儿女感情融洽,辛静湖有些吃味。

  “娘,喝甜酒酿。”你就装吧,看你能装到几时!一脸兴味的辛未尘倒了酒,送到娘亲面前。

  “娘,不够我再倒,世子送了一坛子,我们能喝上个把月。”辛大郎得意地摇摇酒壶,一杯接一杯。

  看到女儿的机伶,再瞧瞧儿子的傻气,当娘的在心里叹了口气,两人的个性生反了吧!女儿要傻一点才惹人怜爱,儿子要赚钱养家,顶梁撑柱,精明些才会家族兴旺。

  喝了酒,吃了饭菜,凌丹云起身告辞,毕竟他不好久留,免得泄露了行踪,拖累无辜的一家人。

  临走前他看了辛未尘一眼,有话与她另谈,但最终还是没有多说什么。

  “蒙蒙,你说你那个离家出走的爹该找回来吗?”辛静湖摇晃着酒杯问道。

  “随缘。”

  辛静湖不悦的一瞪眼,“这是当女儿该说的话吗?”

  “娘想要个丈夫吗?”辛未尘反问。

  辛静湖王顿,讪然干笑,竟回答不出来。

  “如果爹未负心,就回收再利用吧!反正是个不错的男人,在他还在老山口村时,是个爱家恋妻疼子的大丈夫,凡事都由他扛着,不需要我们动一根小指头。”真正的好男子,妻儿是他的全部,从不知累为何物。

  说起来她爹还是有可取之处,失忆时都能顾家护子,想必记忆一回复也不会是太差的人,虽说可能遗忘他们,但本质不会差太多。她这“后娘”是好人,照顾他们兄妹很尽心,加上她梦到她娘要她找个人好好照顾爹,眼前就有好人选何必外求?不过这得建立在找到爹的基础上。

  辛未尘没指望能找到人,单凭他们三人之力是大海捞针,但她盼着不要有个太坏的结果,顺利在年前返家。

  “你怎知他没变心?这么多年没有一丝消息传来,就当他死了吧!谁还管他爱不爱家。”气头上的辛静湖没发现女儿话语中的漏洞,现在只要有人提到万子那男人,她心头的无名火便熊熊燃烧。

  “娘别生气,说不定爹早已经移情别恋,有了新妻和娇儿,哪会记得村口柳树下等着为他送饭的旧人。”那个女人爱得很深,眼中只有丈夫的身影,为他吹风淋雨也甘愿,可惜逝者已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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