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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主的童养媳  第1页    作者:寄秋

  力气就该用在对的事情上 寄秋

  刚写完稿,脑子一片空白,能不能不写?

  想当然耳,一句话——不行!

  所以秋就来说一件发生在秋家附近,让秋闷了大半年却微不足道的小事。(因为很刻骨铭心呀!)

  大家听过XXX行善团吧?不知道的人上网去查,专门修桥铺路做善事的一个团体,名声很响亮。

  可是呀!秋实在很想碎念一句,沽名钓誉。

  原因无他,因为五、六个月前他们来到秋住的小乡镇修路,说句很没良心的话,修比不修还烂,那两座桥原本就没坏,他们只是将其扩宽,让原本狭窄了一些的桥面变得与路面同宽。

  如果有心的话请动作快一点,不要拖拖拉拉,一个月的工作天不超过七天,还一个月拖过一个月,建筑工事慢得像老牛拖车,让人必须绕道而行。

  没空就不要自告奋勇嘛!做善事是要有钱有闲有本事,不是做到一半就把它搁在那里发烂。

  秋就看到一堆人站在新搭的凉棚下纳凉喝茶,真正在挖土、搬重物的不到五人,大家是来看热闹而不是来做事的,然而行善之名就可以远扬出去,成了大善人了。

  秋老家的那座桥很短,不到五公尺,如今两个月了,上了水泥的桥面和桥下落差约十公分,没铺上柏油的部分是用泥砂去补,若有人不经意骑车过去,肯定摔得四脚朝天。

  至于靠近秋家的这座桥,是秋每日都要开车送双胞胎侄子上学的必经之路,同样未铺上柏油,做一半留一半,落差五到六公分,不知是建筑工法还不到家或是缺钱了,灌了水泥的桥面两端已出现毁损裂痕,隐约可见包在里头的钢筋。

  便民乎,损民乎。

  做善事呢?还是博名?

  一块XXX行善团的牌子就摆在人车往来的大道上,离工地甚远,这是摆给谁看呀?

  唉,要是不想被冠上“沽名钓誉”这四个字,麻烦赶快收尾吧!不要不上不下的晾在那里造成很多受害者。

  行善,行善,看起来很伟大,其实有多少藏污纳垢的事呢?

  顺便一提,目前修的那座桥隔壁那座才是危桥,这是修错了吧!(在地人的苦水)

  好了,秋发完牢骚了,可以来骂秋了,因为秋说了“圣人”的不是。

  楔子

  “苏妲己,轮到你了。”

  轮到我……什么意思?

  被人推了一下往前一跌的素衣女子眼儿媚、唇儿红、肤白胜雪、腰肢细如扶柳、袅袅婷婷的身姿好不令人怜惜,宛若枝桠上最娇弱的一朵杏花,经风摧残,摇摇欲坠。

  她的双瞳很美,美得彷佛盛满一湖秋水,缓缓流动着盛夏星光,一闪一闪的,银辉光灿。

  媚而不俗、艳而不妖,眼梢微微往上吊,不笑也似笑般的风情万种,别弯的樱红小嘴往上一扬,天地间顿时为之黯然,山野林间的灵气似乎都跑进她的盈盈美目之中。

  那双彷佛承载千古河流的水眸澄澈无垢,流经千万年污秽沉淀后的唯一澄净,干干净净,美玉一般的发着光,教人深深沉迷。

  “姊姊,喊你呢!”

  素衣女子身后是一名小女童。

  “咦!喊我做什么,我正想摘着这色烈如火的彼岸花给朵朵儿做花冠呢。”苏妲己指着绕在她脚旁转圈圈的雪色狐狸,眼中有着纯然的喜悦,不知何谓岁月般的无忧。

  雪色狐狸似小幼犬般的嗷叫,咬着她素色衣裾似要将她往后拉扯,不让她靠近漩涡一般的轮回台,蓬松的雪白尾巴也不断地晃动。

  “是让你转世投胎的时机到了。”说话的是一个手拿一根高挂着葫芦酒瓶的青玉杖,仙风道骨的白胡子老头。

  “时机?”

  这话说得有点微妙,为何不是昨日,不是明天,偏偏是今时?

  “天机不可泄露,你这一世重入人间是为了救助万千百姓于水火之中,不可有所怠忽。”

  “可以不去吗?我不想离开朵朵儿。”苏妲己抱过雪白的小狐狸,纤纤素指抚着狐毛。

  “不行,这是你的天降使命,快去吧,黎民苍生正等着你,好好发挥魅惑的本事……”

  魅惑的本事?

  不顾苏妲己的抗议挣扎,忽然间,一群神色严肃的鬼卒一拥而上,强行逼迫她喝下一碗孟婆汤。

  被推下轮回池前,她心里还想着,“我哪来的擅长魅惑,我只是一个再平凡不过的小女子呀!”

  接下来,在一阵惊叫声中,她很快的遗忘了前尘往事,坠入凡尘后,她忘了自己是谁,也不记得自己来自何处。

  “她行吗?”一道似男似女的温雅润嗓轻扬。

  “佛曰:不可说,不可说。”

  第1章(1)

  “娘,真的要把妹妹送人吗?我可以少吃一点,让妹妹喝点薄粥,我……我舍不得妹妹……”

  九岁大的叶月容小胳臂瘦得像根柴火似的,两只眼睛红通通的,蓄满了不忍心的泪水,死命的抱住比她还瘦的三岁妹妹。

  “大妞乖,放开二妞,咱们连下锅的米都没了,哪来的粥喝。你是大姊要听话,不要、不要让娘烦心……”说着,同样面黄肌瘦包着头巾的妇人掩面轻泣,眼眶泛红。

  “娘,我去山上摘野菜,挖田鼠窝、掏鸟蛋,我、我看过爹做陷阱捉兔子,我们会好起来的,绝对饿不死……”至少她现在爬树不会再掉下树了,还会摘野果子。

  妇人一脸悲怆的轻抚大女儿因长久挨饿而消瘦的小脸。“可是冬天快到了,一入了冬,大雪封路,别说是野菜了,连根草也瞧不见,你要我们全家一起饿死吗?”

  “娘……”叶月容也知道家里穷得揭不开锅,但是她不想一家子四分五裂。

  “月容,你看看你弟弟,他冻得小脸都发紫了,再不喝口热汤暖暖胃,你想他还能撑多久?”骨肉连心,她又何尝愿意割舍身上掉下来的一块肉,可人没了活路,再不舍也要舍得。

  看了看冷得直发颤的小女儿,叶母不得不狠心的转开脸,假装没看见她那补了又补还是破了好几个洞的小鞋,她一再告诉自己这样做是对的,她只想孩子们都有活下去的机会,不用饥寒交迫。

  叶家是猎户,一家人生活在小山村里,叶父还在世时,日子过得还不错,不说餐餐有鱼有肉,起码温饱无虞,还能存下几两银子给儿女们买买头花笔墨什么的。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就在叶家打算买几亩田种种耐寒的作物时,叶父上山打猎好凑足银两,却失足坠谷,等抬回来时只剩下一口气了,遗言都来不及交代就断气,丢下一家老小撒手人寰。

  花无千日红,失去主心骨的叶家如同江河日下,家境一日不如一日,妻弱子幼的,只好开始变卖原本留给女儿当妆奁的皮毛。

  叶母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妇道人家,粗重的活儿做不了,丈夫在时最多忙家里的琐事,洗洗衣、煮个饭、打扫里外,再多是喂鸡,养几只山里捉回来的小兔子。

  眼看着一家子要吃饭却没有进帐,就要坐吃山空了,叶母急白了发,整日寻思着要怎么渡过眼前难关。

  正巧,当叶母苦恼的时侯,山那头的山下村有户陆家想找个童养媳。

  虽然陆家不富有,但比起叶家好多了,至少陆家有几亩田能耕作,勤劳点下田也不至于饿死,遇着丰年还能有盈余。

  叶母思来想去,看着二女儿叶照容的年岁正合适,刚满三岁不大不小,刚会记事认人又不太黏人,到了人家家里头混熟了也就不怕生了,省得年纪大懂事了,哭喊着不肯离家,又吵又闹得让两家人为难。

  即使心里难受得很,舍不下怀胎十月的女儿,可是叶母一看向围在身侧的一女两子,心肠便不得不硬起来,舍一人救三人,值得了。

  叶月容只是流泪,心里明白家里真的很穷,年纪最小的妹妹什么忙也帮不上,只是耗费为数不多的粮食。

  但那是她的亲妹子呀!她怎么能说舍就舍?

  转头看着憨憨的吸吮着大拇指跟着她身后,软软糯糯喊她姊姊的小妹,她的心又是一阵揪扯。

  “何况到了人家家里,妹妹最起码还有碗饭吃是不是,不像在咱们家里饱一顿、饿一顿的,只能吃野菜团子果腹。”叶母这话不知在说服谁,越说越心酸,忍不住轻拭眼角。

  “娘,你真能确定妹妹到了陆家能吃饱饭,他们不会欺负她?”妹妹这么小,什么也不懂。

  “能……”能吧!叶母回答得有点迟疑。

  据她所知,陆四郎也是可怜人,今年八岁,其父是家中三子,英年早逝,他母亲怀着他熬了几个月,后来生下他不久也跟着去了,小娃儿就由祖母高氏代为抚养。

  只是家里难免人多嘴杂,陆四郎的大伯、二伯还算是忠厚的乡下人,对弟弟的遗孤多有疼惜,时常背着家中婆娘塞颗糖、烤地瓜什么的。

  而他们的妻子也不是说不好,就是心胸狭窄了些,对人对事的眼界不宽,对于家里多了个吃闲饭的,难免有些嘀咕。

  高氏的年岁渐长,腿脚不利索,病痛在身,她常想有朝一日她若走了,气量狭小的大媳妇、二媳妇看在四郎是侄子的分上,虽不致让人饿死,但绝对不会为四郎设想太多。

  思及此,高氏便动了为孙子纳童养媳的念头,心想日子过得再苦,孙子身边至少有个贴心人照料,她才不会走得不安心。

  叶月容没瞧见母亲脸上的犹豫,她只顾着抹泪,用力抱紧妹妹瘦得只剩一把骨头的小身板。“二妞,我们家养不起你,到了人家家里要听话,你……有饭就吃别省着。”

  “好。”穿着过大的补丁衣衫,懵懂无知的叶照容还不知道什么是离别,她天真的以为只是去走亲戚。

  “还有,要吃饱点,把肚子吃得鼓鼓的,这样子才长得快,有力气干活……”

  她说着说着又掉起了泪。

  “好的,大姊,你不要哭嘛!二妞会吃饭,二妞快快长大,赚好多好多的铜板给娘用。”二妞长得瘦小,小脸被日头晒得微黑,还看不出美丑的五官,唯有一双眼儿显得特别明亮澄净,彷佛雨后晴空中般,毫无杂质。

  “好,大姊不哭,你要乖乖的喔,大姊有空就去瞧瞧你。”只要对方对二妞好,她才能安心。

  此时的叶月容根本不晓得,接下来她将忙得足不点地,既要帮忙家计又要照顾年幼的弟弟,十三岁不到便被迫嫁给镇上一名足以当她祖父的刘老爷为妾,从此被关在深宅内院,鲜少外出。

  “好了,好了,都不哭了,这是好事,怎么哭哭啼啼呢!要欢欢喜喜的笑,把嘴巴大大的咧开,喜上眉梢,瞧瞧这天儿多好。”甫踏进门,看到这情景便心中有数,居中牵线的张媒婆扬起大红手绢高声嚷道,笑得比自家闺女出阁还开心,因为有银子可拿。

  “是呀!都别哭了,是太失礼了。”在外人面前,叶母强颜欢笑的拉起小女儿的手,眼眶红通通的看向来带走小女儿的众人。“不知哪一位是亲家,让我认认人也免得眼疏了。”

  “我是他祖母,姓高。”人群中走出一位发丝半白的老妇,面容慈祥和善,看向叶照容的眼神显然十分满意。

  她不求精明的孙媳妇,只要乖巧温顺能帮衬着孙子就好,妻贤夫祸少,先求不生事才能持家。

  “老太太好,我这女儿憨了些,以后就烦劳你多费心了。”叶母将小女儿往前一推,没人看出她内心的不舍。

  好像怕叶家又把女儿抢回去似的,高氏手脚奇快的将叶照容拉到身边,假意瞧瞧她模样好不好。“好说好说,咱们也算是自己人,喊声亲家老奶奶就得了,别老太太的叫得我心虚。”

  不过是田里讨生活的老婆子,哪能和富裕人家的夫人相提并论,高氏很有自知之明。

  “亲家老奶奶客气了。家里没什么好招待的,喝碗凉茶消消暑气。”叶母也拿不出象样的水酒,只能以茶待客。

  其实叶家的穷就摆在那儿了,犯不着客套打肿脸充胖子,过得去的人家谁会将亲骨肉送人。

  接过凉茶的高氏喝了一大口茶,笑得见牙不见眼的拉出身后腼腆小儿。“这是我家四郎,人害羞了些,但为人务实,不偷奸耍滑。你也瞅瞅,别认错了女婿。”

  “长得挺壮实的,尤其这两道眉毛生得好,又浓又黑的,肯定是肯干活又疼娘子的人,日后我这丈母娘就不发愁了。”八岁的孩子这个头算是高个了,叶母越看越中意。

  陆四郎个高,有着庄稼小儿的黝黑肤色,许是来迎小媳妇的,衣着打扮还得体,脚上是一双半新不旧的鞋子,看得出很珍惜,少穿,少有磨损,一身衣物亦是干干净净的,有点泛白,但相当整齐,很有诚意。

  他面上挂着一抹羞怯的笑,有些不太自在的样子,不住傻笑的挠挠自个儿的后脑杓,时不时的偷偷打量他的小媳妇儿。

  说到孙子养得好,高氏可得意了。“那可不,照三餐的喂养,虽不是顿顿有鱼有肉,但每十天半个月的还是能割几斤猪肉打打牙祭,你家闺女到了我们陆家保准饿不着。”

  “那敢情好,快快带走吧!省下我家一点口粮,都快养不起她了。”叶母说的是实话,尽管心里酸涩得很,压根不想让人家带走女儿,但人穷谈什么志气,只求活下去。

  “别舍不得,那我带走了,以后咱们两家多走动多动,再怎样也切不断骨肉情。”高氏一手牵一个孩子,好像抓牢就是自家的。“老大、老二还傻愣愣的站着干什么,去把米放下,难不成你们还要扛回家自己吃不成。”

  两个粗手粗脚的庄稼汉子呵呵干笑,赶紧将肩上的两袋米往地上一放。

  叶家“卖”女儿的价码是一百斤梗米和三两银子,幸好今年收成好,没什么风灾雨患,高氏东凑西凑的,勉强也凑出一份象样的聘礼,让叶家不舍之余也稍有安慰,总算勉强能熬过一年。

  “娘——”

  寒暄过后,被牵着离开家门的叶照容三步一回头,不懂为什么娘和哥哥姊姊们一直杵在门口看着她哭,她很想叫他们别哭了,可是小手被握得很紧,她甩不开,只能一步步跟着笑得很慈祥的婆婆走。

  叶家和陆家看起来离得并不远,只隔了一座山头,以大人的脚程半日就到了,可是对不熟悉路的人来说,尤其是小孩子,那简直像是一辈子也走不到尽头的距离。

  一个不小心,走到一半的叶照容突然踢到一块突起的石子,顿时脚下生疼,往下一蹲,两泡泪珠儿立即浮上水亮双瞳。

  “怎么了,走不动了是不是?”不时偷瞄叶照容的陆四郎很紧张的跑到她身边。

  “哥哥,痛……”为什么娘不来,她一个人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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