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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娘掌家  第13页    作者:千寻

  想起家人,空空的心甜了、满了,和尚挑起的愁思瞬间蒸发,因为这里有她渴盼的家。

  “他们在哪儿?”

  “我先告诉你,我这一世的家人,好吗?”

  当然好,她愿意对他坦承,愿意他来分享她的故事与秘密,他只有开心的分,因为他终于在她心底佔重要的地位。

  “这一世的亲娘在生下我后死去,爹将外室娶进门,生下两个妹妹,那时我和哥哥的活不至于太难过,至少爹愿意供哥哥念书,爹始终盼着哥哥考上进士,从商户晋身为仕族。

  “但自从后娘被号出喜脉,大夫确定她肚子里的孩子是男孩后,哥哥不能上学了,因为必须把钱省下伞来养弟弟。起初哥哥强忍不满,因为我年纪小,需要人照顾,我们必须待在那个家里。

  “直到有一回,我手脚慢、家事没做好,因而和妹妹起争执,被后娘推撞,导致头撞到桌角,整个人都不好了,大夫说得用昂贵药材吊着,但能不能活命还得看运气。听到这个后娘和爹商量后,决定不救了,就让老天决定我的生死。

  “哥哥闻言,怒火攻心,腆着脸去求舅舅。我娘是嫡女,舅舅是庶子,本就不亲厚外公外婆早已经不在,哥哥上门求助的时候,没有半分把握,但他还是把舅舅给求来了。”

  “你大哥怎么办到的?”

  “当年外婆把自己的嫁妆全给了娘当陪嫁,这笔嫁妆不少,哥哥用嫁妆跟舅舅谈判,只要舅舅肯帮一把,要回来的嫁牧就分五成给舅舅。

  “财帛动人心,舅舅全力相挺,在舅舅同父亲谈判过程中,争执不断,谁到口的肥肉肯吐出来?后娘便坚持,要余回嫁收可以,但我和哥哥都得从赵家除籍。

  “后娘以为这样就能威胁得到舅舅,那点嫁妆拿来养大两个孩子是赔本生意。然哥哥早就发话,他没打算依附外祖家,继母的话吓不着舅舅。且舅舅心心念念着五成嫁妆,哪在乎我们是否会被除籍,便点头应下。

  “哥哥本只想拿回嫁妆治我的伤,没想到闹得这么严重,但事成定局,哥哥二话不说抱着我离开,之后我曾问过哥哥后不后悔,哥哥回答,“失去你,我才会后悔。”就这样那年我才六岁,哥哥带着我,开始我们的独立生活。”

  那个过程,不管经过多久,回想起来都倍感辛苦。

  幸好有裴哥哥在,他帮着他们赁屋,帮着买下丫头、小厮,他给他们鼓励打气,兄妹两才能一步步走过来,认真说来,她对裴哥哥不该有怨,他对他们甯家有恩有义。

  孟殊心疼着,六岁的丫头、半大的少年,如何把日子给撑下来?

  亲亲她的额头,他说:“不怕,以后依靠我。”

  依靠他?可以吗?抬眼,瞳瞳眼带着犹豫。

  摇摇头,她继续说故事。“大哥进学堂继续念书,他很会读书的,到最后考上探花郎那是很难狠难的事。”

  “确实。”孟殊说道。若非家道中落,他也有机会参加科举的,只是……眸光微黯。

  “我哥哥好厉害的,哥哥说,他永这不会忘记,那日从学堂回来、看见宝珠在烧火,整张脸被烟熏得黒漆漆,宝财来回提水,半桶水又撒掉大半,而我踩在木凳上,站在灶前炒菜的模样。

  “那时看见哥回来,我转头对他露出笑脸,说:“哥哥等等,马上就开饭了。”哥回说饭菜很难吃,我又丑又脏,但那是他吃过最幸福的一餐。”

  “宝珠和宝财?”

  “我们搬出来后买的丫头小厮,哥哥要上学,不放心我一个人在家,但我们日子过得很节省,连一分钱都舍不得乱花,舍不得银子,自然挑不到年纪合适、伶俐通透的下人,那时宝财九歳、宝珠七歳,只比我大一点。”

  “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你的厨艺是这样磨练出来的?”

  “不,是师父的刁嘴训练出来的。”

  “师父?”

  “我从外头捡回来一个受重伤的男人,当时哥不在家,我硬着头皮,拿出半个月的菜钱给他请大夫。

  “对这件事,哥很无奈,娘的嫁妆要养活四个小孩都撑不了几年,他有时间还得帮同学抄写课业,为人代笔,只为多赚点钱,没想到我又在外头捡回一个大男人,那时他肯定觉得压力更重。

  “但哥宠我,看着我可惩巴巴的模样,无法拒绝。哥摸摸我的头,问:“妹妹是不是想要有人疼?”我哥怎么这么聪明啊,我一个眼神,他就知道我要什么,是,我想要长辈疼惜,想要被宠被哄,受伤的大叔恰恰满足我对父亲的想像,我真觉认定,他可以扮演好父亲,给我我想要的。哥哥无奈叹气后,还是把大叔留下来。”

  她说很多话,孟殊倒茶水,递到她嘴边,他道:“不需要想像,以后宠你疼你哄你的事儿就交给我做。”

  用这么郑重的口吻,说出这么甜蜜的话,教她……怎生承受?

  她窝进他怀里,环住他的腰,低声道:“谢谢。”

  “这是身为丈夫该做的。”不管她怎么想,他都认定丈夫这个身分。“再说说师父的事儿。”

  “大叔脾气古怪,清醒过来后,非但没有感激,还嫌弃大夫开的药很烂,他写下药方让宝财出门抓药,他厉害呢,他开的药比大夫开的更便宜,更有效,不过十来天,大叔就能下床活蹦乱跳了。

  “大叔对谁都不客气,独独待我好,他喜欢我,虽然老是挑剔我做的菜,老是嫌弃我不会认字念书,老是折腾我,让我来来回回热药……哥哥看不下去,却见我乐在其中,说道

  “幸亏瞳瞳性子好,不与他计较,换了人肯定要哭鼻子。”

  “大叔的伤痊疗后,绝口不提离开的事,他手把手教我认字念书,教我背药头歌,教我药理,哥哥讶异,说大叔是个能人,让我好好学习。

  “但我心知肚明,为养活一家五口,哥哥的灯亮得更晚了,他接下很多抄写的差事,只为着让我多一个人疼。

  “大叔也看见了,有天他在纸上写下一堆药材和工具,二话不说丢给大哥。大哥没有犹豫,把东西给买回来,为打造锅炉器具,我们把娘最后一点嫁妆全给花光,我还记得,有大半个月,我们只能啃粗馒头。

  “东西买回来后,大叔把我和宝珠、宝财使得团团转,我们腾出一间房,弄成药室,大叔领着我们切药,磨药、炮制药材、制作药丸。最后他把一盒子药丸丢给大哥,说:“拿到百草堂卖。”

  “大哥问:“为什么是百草堂,长生堂不行?”大叔回说:“你在长生堂买药材,再把药丸拿去那里卖,他们很快会琢磨出门道,你想把这个赚钱本事拱手相让?”

  “大叔问得哥无语,只能点头应下。临出门前,大叔叮嘱道:“百草堂的掌柜会看人下菜碟儿,你这副菜样儿,他肯定会压价,一丸没卖到五文钱,就别回来。

  “那次哥一丸卖七文钱,难得地让大叔对他满意称赞。自那之后,我们家桌上餐餐有鱼有肉,生活越过越好,能够吃饱睡好,四个小孩身量飞快往上窜。

  “我们甚至在学堂附近买下一幢两进房子,大哥带着我和宝财、宝珠住在前头,后面全归大叔……药室、书房,应有尽有,后院还闢出一块地种药材。

  “本以为大叔待不了太久,没想到他说我有习医天分,便正式收徒,他对我很严格,我心甘情愿受下,我很清楚,不比别人更努力,怎能出类拔萃。”

  她花这么长的时间谈论师父,他明白了。“师父就是你前世的父亲?”

  “对,刚开始他找到机会就试探我,他唱我喜欢的歌,背在现代每个人都会的九九乘法,他带我玩前辈子最爱的游戏……可惜,我对着一切都没有记忆,我想父亲肯定很沮丧。

  “没关系,想起来就好,他现在在哪里?”

  “不知道,他离开了。”在大哥出事前的一个月离开。

  “放心,我们总会把他给找出来。你大哥呢?既然他成了探花郎,家里环境又改善了,你为什么会落入人贩子手中?为什么做妇人打扮?”

  “大哥入罪流放,临行前把我托付给好友,我与他成亲了。”

  “然后?”是家大业大容不下孤女?是没有娘家支撑,任意对待她?还是婆媳不和,被逐出家门?光是想像她的遭遇,他的胸口就一阵阵发疼。

  “迎亲当天他离开了,我还算不上他真正的妻子,便认真地为他操持家业、养育幼子、侍奉婆婆,数年后他返家,却带回心爱女子。我想啊,这样的委屈,我不受!于是决定到岭南找回我的大哥,没想到运气很背,被人贩子给掳了。”

  这样的委屈,他也不允许她受。

  第七章  想起一切(2)

  孟殊随着她气愤完,又忍不住欣喜,原来她攒钱要救的人不是“前夫”而是兄长啊,他真正大大松一口。

  “不怕,从现在起你的运气会非常好、无比的好。”他说得斩钉截铁。

  “为什么?”

  “因为你有我,你的运气,我负责。”

  可以吗?她真的可以拥有他?“你没听明白,我成过亲。”

  “我也成过亲,你不亏。”

  什么她不亏,明明就是他亏了,以他的条件,可以娶更好的女子。

  “我是个弃妇。”

  “他蠢得放弃你,不代表我跟他一样蠢,即使明珠蒙尘,我也能从沙礫把你挖出来。”

  瞳瞳失笑。“你怎确定我是明珠?”

  “你是不是明珠不重要,重要的是我喜欢你,我想对你好,我想把所有最美好的东西拥到你面前,换得你一个微笑,换得你一世平安幸运。”

  她认真望着他,为什么……这样好?难道她真的可以非常幸运、无比幸运?

  垂下头,她喃喃自语,“以前总觉得喜欢谁就应该拼命对谁好,不计一切,不在乎付出是否能够得到回报。”

  “现在呢?”

  “现在觉得谁拼命对我好,我就该喜欢谁。孟殊,我该喜欢你吗?”

  她的问题引出他的大笑脸,他的笑有点贼、有点痞。“当然应该,以后我会对你更好无限制的好,让你对我的喜欢不断往上加。”舍不得离开他。

  憑窗往外探,他看见孟殊骑着大黑马从街道那边过来,很精神,也很令人……瞩目。

  没办法,他长得太俊俏,别说在这里,就是在京城,也是一眼就令人难忘。

  想不透,他怎么就把大胡子给刮了?留着胡子,低调一点不好吗?何况在岭南许多男人喜欢留胡须,认为那是身分地位的表徵,他留胡子,半点不突兀。

  过去有胡子作掩护,几年来都没出事,可胡子一刮,才多久时间,他就让人给盯上了。

  离开窗边,走回桌旁,男子为自己倒一杯热茶水。

  男人的左脸有一道深刻的伤疤,皮肤黝黑,眉深嘴阔,嘴角拟着一抹似笑非笑,他有双精明锐利的眼睛,左腿微跋,他的手指不停地轻敲桌面,在思索什么似的。

  孟殊下马,尚未走进苏记酒楼前,他就发现酒楼外头有几个眼熟的。

  眉心微蹙,他沿着楼梯快步上二楼雅间。

  在看见酒楼外那几个人之前,他心情飞扬,因为怀里揣着一封信,还温热着,他想,这回阿尘应该可以顺利返京了吧。

  没想到推开门,发现坐在桌边的竟然是左静,不是阿尘。

  心头一凛,他转身就走,然一声轻唤唤住他的脚步。

  “苏蒙!”

  知道他是苏蒙的……孟殊皱眉旋身,再看一眼左静,心里端着疑问。

  孟殊、苏蒙,没错,他们是同一个人。

  当年皇上登基,知道雀王有不臣之心,在掌握证据后,让苏蒙的爹爹——御史大臣苏胜起奏章状告霍王在封地里横徵暴敛,鱼肉百姓。

  没想到霍王人在封地,仍然掌握部分朝臣势力,结果苏胜一家被大火烧了,上下几十口人,无一幸免。

  事情传到皇帝耳里,还有什么不明白的?手法如此粗暴,恰怡证明了霍王的有恃无忌,这把火烧的不仅是苏家,更是皇帝的威信。

  他痛恨霍王胆大妄为,却也看清楚他在朝中势力远大于自己的想像,为此皇帝只能咬牙,吞下苦果,认了朝臣指控,苏胜污蔑皇亲贵胄、挑拨朝野和平。

  苏家人在大火中丧命,与祖父母在云州生活的苏蒙逃过一劫,消息传回老家,苏琛睿智,心知这是霍王的报复,便连夜送走苏蒙和他的妻子,苏琛就怕霍王不肯收手,意欲斩草除根,他必须为苏家留下一条血脉。

  苏琛所虑最终成真,在苏蒙与妻子离开半个月后,云州老家又被一场无情大火吞噬,从那之后,苏蒙隐姓埋名,四处流浪。

  直到被盗匪所掳,直到成了贼窝老大,直到洗黑为白,直到联络起当年的掌柜,重新经管起苏家商网,直到见当年一起营救小童的甯语尘,那颗成了死灰的心再度复燃。

  他发誓,要为家人申冤,要霍王以鲜血偿他苏家数十条人命!

  孟殊缓步走回桌边,弯腰细审,好半晌……终于看出来了,他大翻白眼问:“你干么易容成左静那副鬼样子,七月半还没到,就出来吓人?”

  “我们被左静上了。”

  左静是霍王的谋士,这些年霍王有他为左右手,在岭南做了不少事,他私蓄兵马、搜刮民脂民膏,所有动静都表明了他的野心。

  当年皇帝以流放为名,让甯语尘到岭南,是为着捜罗霍王罪证,化名为阿尘花大把功夫,才得到霍王的信任,慢慢地从一个帐房先生走进幕僚中心。

  然而左静怎能容他受竞争功,因此处处盯着他,企图寻他错误。

  来到岭南,语尘没有可用人手,又在人家眼皮子底下做事,虽然查到罪证,但要往京城送可不容易,幸而遇见少时结识的苏蒙。

  他很庆幸,苏蒙并未因为苏家覆灭而亡。

  于是两人合作,甯语尘将査到的证据透过苏蒙手下的商业网,悄悄地往京城递送,这两年苏蒙为语尘做的事更多了,杀人灭口、故布疑阵、往霍王私蓄的兵马中理入暗棋……

  苏蒙一点一点地渗透霍王的势力,甯语尘慢慢赢得霍王信任,双管齐下,只待最后结局。

  甯语尘笑着起身,把门关上,入座,他将偷出来的帐册推到苏蒙面前。

  苏蒙打开,飞快翻阅,天!霍王居然和朝中这么多人有金钱往来,这东西送上去,朝中肯定要大大震荡一番。

  “你把这个偷出来,霍王会不会……”

  “不会,这份是我膡写的,不是霍王手里那本。”他记帐,并且把每一条帐牢记在脑中,夜里回到房里,再一一膡录。“多久能够送到皇上手里?”

  “给我半个月。”苏蒙说。这话说得容易,可谁知道,当初为了布置这条通往皇帝跟前的秘密管道,耗费多少心血功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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