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逃家情人  第3页    作者:萧如安

  等到他打扫好房间,他已经累得全身虚脱。谁让他平常比猪还要懒,根本就懒得整理房间。

  他把脏乱的自己丢进浴室,充分的享受泡澡的乐趣後,才又折回客厅。

  他从公事包裹拿出一串钥匙,扔给坐在沙发上的她。

  “家里的钥匙。”他开口说。

  她收起钥匙,放在掌心。这里就是她暂时的栖身之所了。

  “没事不要乱跑,迷了路我可救不了你。还有,不准进我的房间。”他威严警告着。

  “知道了。”她恭谨的回答。

  “房间里床单、被子、枕头都有,只不过很久没有人用,有点脏,你就先将就点,明天再用洗衣机把它洗干净就行了。”他交代完该交代的事,打开他的房门,临进门前,他又说:“别再一声不吭的走!”

  见她点头,他才“碰”的一声将房门关上。

  她从嘴里重重的吐出了一口气。至少短期内不用怕会露宿街头了。她嘴角含着笑意。她遇上了一个不算太好的好人。

  ***

  孙海娟习惯性的早起。

  一大早,她已经将该洗的衣物洗好。

  本想煮早餐,却发现冰箱空空的,她只好坐在沙发上,无聊的看着电视,等着房间里头的那个男人清醒。

  到了八点,睡眼惺忪的蓝威走出房门。

  “啊!”

  孙海芬的一声惊叫,吓跑了他的所有瞌睡虫。

  “你怎么了?叫这么大声,见鬼了?”他理直气壮。

  “你……”她羞红了白晰的小脸,连忙用双手遮住眼睛。

  他全身上下只着小内裤,露出雄壮的体格,才会害她忍不住放声大叫。

  他用眼尾瞄了瞄自己,突然惊觉到自己的丑态,连忙以跑百米的速度,冲回房内。

  以往他都是这副样子随意在屋里走动,多轻松自在。谁让他还不习惯有个外人住在这里,才会在小女孩的面前闹出笑话。

  不过话又说回来,她不是早把男人该看的都看光了,怎么还会这么大惊小怪?

  等穿戴整齐後,他才又走出房门。

  他搔搔他的短发,满脸的不好意思。“对不起,我忘了你住在这里。”

  她依旧将脸埋在纤纤玉指後,不敢看着他。

  “你放心,我已经穿好衣服了。”

  她放下十指,脸上有着玫瑰般的艳红。

  “我是不速之客,是我打扰到你了,该说对不起的是我。”想起那令她心跳如鼓的硕壮体格,她就没有勇气看向他。

  看见她白里透红的羞涩,他心底也有股火热。“我先去洗脸刷牙。”说完,他走进了浴室。

  趁着他进去浴室,刚好可以冷却空气中的那股暖昧。

  等他再度走出浴室,他说:“走吧,先去吃早餐,再去医院。’

  “嗯。”她乖顺的点头,跟在他身後。

  吃早餐时,他一边喝着奶茶,一边问:“在你还没被我撞上之前,你在台北都住在哪里?”

  “我来台北的第一个晚上,住在同学姐姐的宿舍里,不过同学的姐姐只答应让我住一晚。隔天我就离开了那里,然後晚上就被你的车子撞到,所以第二个晚上,是在医院里度过的。接下来你就都知道了。”

  “那你还算是满好运的嘛!”解开了心头的疑惑,他又咬了一口三明治。那他可算是及时解救她的英雄喽!

  “等下看完医生,你可不可以顺便去买些米和菜?”她小口小口吃着蛋饼。

  “干什么?”他又是粗声粗气的。

  “每天吃外面会吃腻的,趁我的脚还没好,我待在家里也无聊,我可以帮你煮三餐,包准比外面卖的还好吃。”她看着他的脸色。

  “好吧,我也没办法每天中午、晚上帮你送便当,你就自己开伙。只管料理好你自己,别管我。”他吃完最後一口三明治,起身就要走,完全不顾孙海娟到底吃好了没。

  她只能紧跟在他身後。她知道他不喜欢她,是不得已才收留她,反正她也不喜欢他,她告诉自己别为他找麻烦,能不惹他就不要惹他。

  看完了医生,做完了物理治疗,他在回家的路上,特地绕去了超市。他坚持不让她下车,要她在车上等他,他则去大大采购了一堆食物,够她吃上一个星期。

  当蓝威将手上四大袋的各式食物放在餐桌上後,转身便又要出门。

  “你今天有要回来吃晚饭吗?”孙海娟顺口问,因为她不知道要不要帮他准备晚餐。

  “不一定。你不用管我,你管好你自己就可以了。”他不喜欢她这么温柔的口吻,好像她是他的什么人似的。他有点不耐烦,不再理她就走出了门。

  ***

  孙海娟正在吃晚餐。两菜一汤,反正有人买了那么多菜,不煮多可惜,顺便把自己养胖一点,多储存些本钱,哪天这裹住不下去,才有挨饿的条件。

  下午她把脏乱的屋子简单的打扫了一遍,除了蓝威的房间。

  她有试着要打开他的房门。人都有好奇心嘛,他不让她进他的房间,可没说不能站在门口看他的房间。只是他特地把房门锁上了。

  他防她,她知道。像她这样一个逃家的女孩,会是多乖巧、多优秀,绝对没有人会相信,搞不好他还认为她偷、拐、抢、骗样样都行。这个社会把所有逃家的女孩都贴上不良的标签,总是带着异样的眼光看她们。她不在乎别人怎么看她,她只在乎她什么时候可以赚很多很多的钱,让她早点脱离被钱支使的日子。

  大门被打开了,她看了一眼。是蓝威。

  她没招呼他,继续吃她的饭。

  蓝威闻到饭菜香,忍不住直吞口水。

  他往餐桌上瞄了一眼。“煮那么多菜,你一个人吃得完?”

  “吃不完可以冰起来,明天再吃。”她以为他嫌她太浪费了。

  “我帮你吃吧,省得放隔夜不好吃。”他自动去拿了碗筷,添了饭,狼吞虎咽的大吃特吃。

  结果吃得最多的是他,他像饿死鬼投胎,吃到白饭都不够。

  他意犹未尽的说:“下次白饭多煮点,我一餐至少要吃三碗饭。”

  “你又没说你要吃,你不是让我别管你的嘛。”她有点委屈,嘟起了小嘴。

  “我……”蓝威被女电堵得哑口无言。

  他在研究室里被卵子和精于搞得心烦气躁,又老是想到她一个人在家里,于是他就这么莫名其妙晃回家。

  他有点恼羞成怒的转移话题:“谁让你整理屋子的!翁介元不是让你尽量不要走动,你是故意让你的脚永远都不要好,然後一辈子赖上我,赖上这个房子,是不是?”他的话没有说得很大声,也没有起伏,但平平的音调更显得杀伤力十足。

  她没理他。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她默默收着碗筷。

  “我来!”蓝威抢过她手中的碗筷。“你好心点,乖乖去坐好。”

  她看着他纠结的浓眉,一跳一跳的跳回了房间。

  最後那些碗筷是蓝威洗干净的。

  她知道,他不是好心要帮她洗碗,只是希望她的脚赶快好,能够赶快离开他这里。

  她也希望啊!她根本不愿造成别人的负担。有了上次的前车之鉴,这次她得忍住气,一定要等脚好才能离开这里。

  ***

  接下来的几天,孙海娟在准备三餐时,都会特意的煮上蓝威的一份,而他也都很配合,餐餐回来吃她煮的饭莱。

  只不过两人之间少有对话,似乎培养出了另一种相处模式——互不打扰,互不干涉。

  今天是她住到蓝威这里的第七天,她的脚伤也好得差不多了。明天,她得开始出去找工作,一等她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她就离开这里,免得他看她碍眼。

  餐桌上摆好了三菜一汤後,蓝威也准时的踏进客厅里,只不过今天旁边多了一个人——那个笑容甜甜的白衣天使。

  “你还记得我吗?我是李黛伶。”白衣天使自我介绍着。

  孙海娟点了头。“记得。”

  “吃饭吧!”蓝威自顾自的盛饭,丝毫没把孙海娟看在眼底。

  孙海娟看着眼前的一男一女,猜想着他们之间的关系。两人不太像是情侣,可是若不是情侣,他又怎么会带李黛伶回来呢?难怪他不喜欢她住这里,原来是会造成他的不方便!

  孙海娟很识相的草草吃完饭,然後躲进房间里,把客厅留给他们。

  李黛伶一看见超大的电灯泡离开,娇柔的嗓音就甜甜响起:

  “蓝威,孙海娟到底要住到什么时候啊?”她适时的甩动她那头大波浪的长发。

  蓝威没有吭气,继续吃他的饭。

  “我看她的脚都好了,怎么还不让她走啊?”李黛伶挨到他的身边。

  “我会让她走的。”蓝威丢下这句话,斜睨了李黛伶一眼,继续吃他的饭。

  李黛伶识相的暂时闭了嘴。

  蓝威对感情的事很懒,也很不挑剔。

  只要是成熟有韵味的女人,尤其听话的女人,他就会喜欢,因为他最讨厌应付女人的百般无聊要求。

  尤其哄女人那一套,他根本不会去做,他宁可将时间花在研究室里,也不愿陪女人去逛街、看电影、喝咖啡。

  李黛伶很聪明,也很懂他的个性,从来不会摆出女朋友的架子,要求他做东做西,甚至不会要求要约会,反正每天在医院里朝夕相处,感情就会像烧开水般愈来愈滚。她相信只要她对他好,他早晚会感觉到她的真心。

  反而这样,医院里的同事都羡慕她找到了一个老实可靠、绝不会见异思迁的男朋友。

  李黛伶也很开心有蓝威这样的男朋友,毕竟她已经二十六岁了,是该为结婚的事计划。像他这样人长得帅,有稳定、高收入的工作,又没有风流的个性,是个值得托付终生的对象。

  只不过蓝威有没有把她当女朋友看待,她心里头还是不太能确定。

  像这次孙海娟住进他的家,她也是听翁介元说才知道。今天还是她说想来看看孙海娟有没有好点,硬是跟他回家,否则他这个屋子,从交往以来一年多,她才第三次进来。

  看他终于吃完了饭,人移到了沙发上,李黛伶马上黏了过去。

  “蓝威,你一个大男人收留一个小女孩,传出去总是不太好听。”

  “有什么不好听的,我难道会怕这些闲言闲语吗?”蓝威呻了回去。

  “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是想,万一她的家人故意要找你碴,控告你故意藏匿孙海娟,甚至安了个诱拐的名目对付你,那你不就好心没好报了。”李黛伶真的是怕蓝威吃亏上当,只能叮咛着他。

  “黛伶,等她脚一好,找到工作,找到住的地方,我会马上让她走。”不是因为他对李黛伶的话言听计从,而是他受不了那张清丽绝伦的脸老是在他的眼前晃来晃去。

  好几次,看到孙海娟刚洗好澡的模样,都会使他血脉偿张。只要尽快把她送走,他就不会受到她的蛊惑。

  “还要等她找到工作!要是她一直找不到工作,是不是就赖定你了?”李黛伶两条玉臂攀上蓝威的肩膀。

  “不会的,我相信她很快就会找到工作。”未免李黛伶再罗嗦,他干脆吻上她的芳唇。

  屋子就这么一点大,隔音设备又不好,蓝威和李黛伶的话一句句清晰的送进了孙海娟的耳里。

  明天就走吧!别让收留她的人为难,要是他们情侣吵架,那她可是罪魁祸首。

  她将她的衣物又收进了她的大背包裹。

  因为答应他不会不吭一声的离开,于是她拿出了一张纸、一只笔,想了想,写下:

  蓝威:

  这好像是我第一次叫你的名字,真是有点尴尬。

  谢谢你这一个礼拜的收留和照顾,等我找到工作赚了钱,我会将欠你的饭钱和房租钱拿来还你。

  希望你和你的女朋友不要因为我而吵架,那我会很内疚的。

  我走了,再一次谢谢你。

  孙海娟留

  隔天一早,蓝威在餐桌上看到她留下的字条、一串钥匙,还有为他准备好的早餐。

  他的心头彻底乱成一片。这不是如他所愿吗?他不用赶她,她自动的就走,不是替他省下很多麻烦吗?为什么他会有强烈的失落感及不安?

  她在台北不是无依无靠吗?万一她又找不到工作,她是不是得露宿街头?她这会儿人又会到哪里去呢?

  第三章

  蓝威开着车,大街小巷的寻找着孙海娟的身影。他明知道她该死的有强烈的自尊心,昨晚他却和李黛伶谈论她的事情,至少得帮她找到栖身之处,才能说出要她走的话。

  可是在茫茫的台北市,要找一个人比登上圣母峰还难,只能凭运气。

  他从早上找到晚上,连医院的门都没进去。她晚上会睡在哪里?可别让其他的男人骗了,这年头大野狠实在太多了。

  找了一整天,他的车最後停在国父纪念馆前。他地毯式的搜寻国父纪念馆里头的每一棵树、每一个角落,期盼能找出她的人,期盼上天能听到他的呼唤,让她奇迹似的出现。直到深夜,他才不得不失望而归。

  这一夜他很累,却无法安心的入睡,睡梦中全是她纯真的样子。

  隔日,蓝威在医院里查到了她的户籍住址,随即他赶到松山机场,飞往了台南。

  在飞机上,虽然对自己疯狂的举动感到讶异,但他心里只存一丝希望——她能迷途知返回家去。只要看见她平安,他就能放心。

  五十分钟後,他踏上台南的土地。南台湾的太阳非常炽热,照得他心情更加烦躁。

  中午,他找到了位于海边的小村落。

  他不敢明目张胆的上她家找人,只好在她家附近随意徘徊。正苦无方法探问她的消息时,迎面走来了一个欧巴桑。

  蓝威堆起了满脸的笑意,柔和了他脸上刚毅的线条,才开口问:

  “这位伯母,请问你认识十五号的孙家吗?”

  欧巴桑狐疑的看着高大的蓝威。

  “我是孙海娟的高职老师,我来做毕业後的家庭访问。”蓝威随口说了个谎。

  “原来是老师喔!”欧巴桑笑嘻嘻的,操着台湾国语说:“我当然认识啊!这个村子每家每户我都认识,好像我在当村长似的。”

  “是这样的,我本来是想上孙家做访问的,可是孙家好像没人在。我可不可以请问你一些问题?”他其实连孙家的门都没有去敲过。

  “好啊!好啊!只要我知道的,全都告诉你。”欧巴桑对老师有着非常崇高的敬意。

  “伯母,孙海娟毕业後,不晓得是继续念书,还是在工作?”他拿出一本随身的小笔记本和一技笔,有模有样的记录着。

  “老师啊,那个海娟高职还没念毕业就离家出走了。我听她妈妈说,她好像都住在台南市的同学家,半工半读的。最後她高职有念毕业吗?”欧巴桑提出了她的疑问。

  “这……有啊,海娟最後有念毕业。”他胡乱应着。

  原来她高职还没毕业就逃离了家。其实他也不清楚她高职有没有念毕业,从来也没问过她,是想起她在餐厅应征服务生时,向餐厅的经理说她高职刚毕业,他也不知道是真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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