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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下的呢喃  第1页    作者:卫小游

  第一章

  下了一场骤雨。

  颜依农没有带伞,幸好雨很快便停了。

  大雨过后,原本灰蒙蒙的天空奇迹般地在极短的时间内,乌云散去,掀出一方浅蓝。

  离开太久,她几乎都忘了,这是个好容易就下雨的季节。

  「最近下午常常有雷阵雨。」

  说话的人是房屋中介周先生。

  他与依农站在小巷的骑楼下,顺着她的视线望去,却不知道身边这个年轻女子的眼里究竟看到了什么。

  这里是一处闹中取静的商圈,邻近有着几所知名学府。穿过巷子,往对街一看,就是一所大学,因此平常在附近走动生活的人几乎都是年轻的面孔。

  周先生年过四十,有一张方正脸孔的他,因为职业的关系,是个不习惯安静的人,因此在这静谧的一瞬间,他努力地想打破沉默。

  「这里学生多,地段好,在这附近开店,只要资金够,撑过了开头,接下来大多都能赚钱。」

  依农转过身来,打量着身后这间地坪大约三十来坪的旧咖啡馆,眼神里有一种很仔细、很专注审视的意味。

  这建筑的主楼有上下两层,第三层则是半层楼高,屋顶约呈六十度角斜倾的阁楼。先前的一个小时里,她已经在周先生的陪同下,参观过了这间歇业的小店。

  室内陈设已旧,并且因为乏人照料,装潢已经略微脱落,桌椅和窗台上也积了层厚厚的灰。原屋主由于移民国外,所以才把这家店收起来:这间旧屋的买卖租赁事务全由周先生负责。刚刚,他们已经在口头上约定好买卖价钱和签约的时间。再过不久,这方小天地就将属于她颜依农所有。

  这小店在其它人看来,也许是一间空洞幽暗的旧店面,然而在依农眼里,她却看见了自己的未来。

  「不知道颜小姐买下这里后,打算做什么用途?」

  依农看着吊在屋檐挂勾下的一盆长春藤,决定在重新装潢时留下它。

  「我打算开一家书店。」她说。

  「呃,书店?」那要回本可能就会慢一点。众所周知,卖书不容易赚钱,真正想发财的人不会卖书。

  依农笑笑。「对,书店。卖书、音乐、空间,和咖啡。」想想,又补上一句:「过阵子挂牌营业后,欢迎过来坐坐。」

  说完,她回头又望向巷口成群经过的年轻男女。

  只有她自己清楚,当她看着那些年轻学生时,心里所想起的是自己那段曾经年少的日子。

  那是她最寂寞、最快乐,笑得最多,却也哭得最大声的一段岁月。

  只是她怀疑,过了那么多年,在六年后的今天,除了她以外,还有谁会记得当年或者欢笑、或者悲伤的原因?

  那段岁月是她生命里最美好的一段时光。

  如果当时的她知道,往后的她会时常想起那段日子中的美好,或许她会更珍惜当初的每一分秒吧。

  只是,日子再也回不到从前,再也不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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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依农的小书店梦想正按部就班地进行着。

  她让木工拆掉原本暗暗的窗玻璃,打掉一整面临路的墙,换上明亮的落地窗。室内的设计出自她自己的巧思,木上师傅则按照她的构想尽可能地将设计图上的图样转变成实体。

  渐渐的,随着工程的进度,路过小巷的行人陆续注意到在他们生活范围里,每天经过的一条街上,出现了一家目前还保持神秘的小店。

  偶尔依农穿着简单的服饰出现在小巷外、手上提着帮木工们买的冷饮时,他们还注意到这条静谧的小巷里有一位养着一头很美丽长发的女人。

  再接着,有一回,她手里抱着一只虎斑猫,人们便约略有了一个印象--

  这个经常穿着一件宽衫、一条褪色长裤的小姐,有着两条长腿,一对单凤眼,一头直长秀发;她还养猫,而她的猫有着棕、灰以及深茶色相间的斑点。

  又过了一阵子,他们才知道那只猫有个名字。

  他们听见长发小姐叫牠「托托」。

  最后,店面的装潢完成,一面明明崭新、看起来却有几分古意的粗坯陶制招牌以着粗黑的行草写着「呢喃」两个字。看上去就像两只剪尾燕子。

  这时大家终于知道,原来,这家店叫做「呢喃」。

  是一家有些另类的小书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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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呢喃」正式营业的时候,周先生来捧依农的人场。

  他坐在透着明亮光线的小桌前,看着依农一个人招呼几名学生模样的客人。

  在还没看到这家店以前,他以为颜依农是在开玩笑。

  她几乎花掉了所有的积蓄才开了这家店,亏本的风险却很高。

  然而在他走进「呢喃」的那一剎那,他却不再认为「呢喃」会蚀本了。

  颜依农将这家店布置得很有味道。

  当他推开玻璃门,撞着彩色琉璃风铃发出清脆声响地走进去时,一股香醇的咖啡香直冲进他脑门,让他这喝惯了三合一速溶咖啡的人都忍不住想尝尝看那散发着诱人香气的咖啡。

  冲着颜小姐煮咖啡的技艺,就已经足够让「呢喃」在四周餐饮店、咖啡馆的环伺下独树一帜,生存下来。

  突然,他的脚下一阵搔痒,令他左腿跳弹了下;低头一看,发现是一只虎斑猫。

  「牠叫托托。」依农端着一杯刚煮好的咖啡走了过来,一头几乎及腰的长发用了一只玳瑁发夹松松地固定在脑后。

  「托托你好。」周先生看着跳到他腿上的虎斑猫,惊奇地道:「这只猫不怕生呢。」

  依农将咖啡放在小圆桌上,笑着抱起猫。

  托托乖顺地趴在她的肩头上,依农抱着猫的样子像是在抱一个小婴儿。「都是牠房东把牠惯坏了。」

  牠房东?「咦?」周先生忍不住问:「托托不是妳的猫吗?」猫怎么也有房东?

  依农抚猫的手停住,引起托托的不满而抗议地挣脱,一古脑儿溜下了地。

  「是啊,」顿了顿,她说:「托托是我的猫,不过牠以前没有跟我住在一起。」

  周先生「喔」了一声,虽然他还是不懂,突然想起颜依农不久前才自国外归来的事,他忍不住问:「颜小姐,我记得妳说过妳已经出国很久了吧,怎么会想回来呢?」很多人在台湾都巴不得能长翅膀飞到外国去,怎么她会反其道而行?

  依农笑了笑,一时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移开眼时,正好看见窗外衔泥飞来的两只燕子,便反问:「看,是燕子呢,你说牠们到南方过冬去了,为什么还要回来?每年飞来飞去不是很累吗?一直待在温暖的南方不是很好?」

  答案其实再简单不过。不外是想靠近生命里那段最不想忘记的记忆。

  谁叫那是她长久以来最幸福的一段呢。

  颜依农有一段过去……

  室内突然静了下来。

  唱盘跳针了。

  依农走过去,从CD架上挑出一片,放进机器里,按下播放键。

  音箱里流泻出柔美的小提琴声,将近四十秒钟的超长前奏后,带出一个低回沉浑的男性嗓音,优美而略带沧桑的歌声,抚慰着室内每一处需要音乐照拂的角落。

  隐隐地,她听见店里年轻的客人低声交谈。

  「是叶予风最新的专辑耶。」

  「耶,没错唷,我很喜欢他的声音说。」

  有那么一瞬间,依农脸上的表情教人分不出是笑,还是叹息。

  她侧过脸,看见厚玻璃窗上映照出自己淡淡的身影。

  微晃头,一笑。

  她也……很喜欢他的声音啊。

  从以前到现在,这从来不是个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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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热闹的天母街上行人如织。

  商圈的店面里传出的歌曲几乎无一例外,全是情歌王子叶予风最新专辑「寻她」的主打歌。唱片行里挤满着一群年轻男女,手中拿着那张封面上有着一双忧郁眼神的CD,在柜台前排队结帐。

  这五年来,叶予风每年只出一张专辑,却从一开始就出乎预期的畅销,惹来唱片业同行不少眼红欣羡的目光;更不用说在这几年因为盗版的缘故而日渐萧条的唱片市场中,仍能获得好成绩所需要付出的努力以及超级好的运气了。

  他的声音被大众所喜爱,似乎象征着:他的歌声能够唤起某种这个城市逐渐消失的爱情感觉。

  听他的歌,会使对爱情失望的人重新燃起希望。

  而午夜有他的歌声相伴,则会让没有爱情的寂寞男女少一些空虚。

  人们欣然接受了他以声音所诠释的感情。

  这个世代也许在变,但对于可能存在的真情却仍是期盼的。

  唱片行里,两个高中生模样的女孩并肩走了出来,手里各拿着一片「寻她」。大街上,看着专辑封面,讨论起来。

  「哇,看看他这张专辑封面,他的眼神看起来好深邃、好忧郁喔。」

  另一个女孩同意地猛点头。「我想他一定是一个感情很丰富的男人。」

  「嗯嗯嗯,现在这种男人是愈来愈少了……」

  伴随着这句话,身后传来一声闷笑。

  两个女孩转过头去,原本蹙着的眉头在看见那名在人家身后偷听别人讲话、还笑得那么开心的家伙时,突然困惑地拢聚起来。

  那家伙是个长腿哥哥,身上穿着宽松的休闲上衣和牛仔长裤,头上反戴一顶白色的棒球帽;他倚在玻璃墙边,两手轻松地环抱在胸前。

  两人互望一眼,手肘推推对方。「喂,他看起来是不是有点像……」

  再拿起各自手中CD上那只有上半张脸孔的特写,点点头。「真的耶。」

  其中一名较为大胆的女孩忍不住上前搭讪:「哈啰,有没有人说你长得跟叶予风好像?」可以去参加明星脸喔。

  棒球帽哥哥浓眉一耸,一张黝黑的脸上完全看不出有任何一点忧郁,他白牙一咧,反倒像个阳光少年。「叶予风?他是谁?」

  听他口气,好像不知道叶予风是什么人。

  简直难以想象这世界上会有人没听说过情歌王子的大名,女孩忍不住大翻白眼,用力将刚掏钱买下的专辑秀了出来。

  「瞧,这个就是叶予风。」

  棒球帽哥哥睁大眼看了看,而后再度耸起一对又浓又黑的眉毛。

  「我跟他很像?不会吧?」摸摸下巴,若有所思一番,「我觉得我比他帅多了耶。」

  「咕哩。」两个女孩忍不住抗议起来。「仔细一看,你跟他似乎又不大像了,叶予风有味道多了,他比较MAN。」至于这家伙,想跟叶予风比,还差得远勒。

  彷佛不服气似的,棒球帽哥哥抓起其中一个女孩手中的专辑,不平地评论道:

  「如果眉头纠结在一起就算是有味道,那我起码可以比他再多打两个结。」

  说着说着,他便略略低下头,摆出一个忧郁的角度,表情随着眼神的变化,立刻产生一百八十度的改变。

  「瞧,是不是很忧郁,很帅呀?」

  女孩看着他变脸后的表情,再看看专辑上的半张脸,讶异地面面相觑。「活见鬼了,还真的满像的……」

  棒球帽哥哥抬起头来,眨了眨为了装忧郁而快挤成斗鸡眼的眼睛,深邃忧郁的味道立刻消失无踪,取而代之的是带着一点点男孩般的淘气与顽皮的笑意。

  「告诉妳们一个秘密,」他压低声音:「其实……我是叶予风的双胞胎哥哥--」

  这点立刻惹来小女生的嘘声。

  「拜托!没常识也看看电视好吗?不然看报纸也可以啦。叶予风哪来的双胞胎哥哥,听都没听过!」这个人是山顶洞人吗?连这种基本常识都不知道。

  孰料他非但没有一丝尴尬,反倒还笑了出声。他的笑声从喉咙深处逸出,有如古寺的晚钟般浑厚宏亮。

  「真是!还是让人给识破了。」清了清喉咙,他表情正经地承认:「老实说,我就是叶予风本人--」

  「绝对不可能好吗?!」两个女生完全不相信地哼了声,然后一个人拉起另一个人的手,同时拿回专辑,再也不理棒球帽哥哥,扭头便走。

  「遇到疯子了。」远远地,他还听见她们在说:「八成是想借机搭讪……」

  而他,戴棒球帽的这个男人,则哈哈大笑个不停,直到背后被用力一拍,他转过头来,差点笑岔了气。

  「唉唷!」他低叫一声,看着站在眼前、穿西装打领带的男人--黄以安,他的经纪人。

  眼尖瞧见以安手上提着的两大桶哈根达斯冰淇淋,他立即伸手拎过。「谢啦。」

  黄以安摇摇头。「我一定是疯了才会帮你买这么多冰淇淋。」

  他径是笑,「又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要吃。」

  「但是你一个人起码会吃掉一桶半。」黄以安反驳道。

  他皱了皱眉,看着手上两桶特大号的冰桶。「要不然你再去多买两桶好了。」这样就不会不够吃了吧?

  黄以安胀红一张圆脸。「我不是这个意思,我意思是……你根本就不该吃半口冰。」冰品会伤害他的喉咙。每回他吃完冰,声音总会沙哑个一、两个礼拜。

  他做出一脸无辜的表情。「要不然……」犹豫地,「分一桶给你好了。」

  以安忍不住翻翻白眼。「叶予风,你明知道我在减重!」他圆圆的脸挥汗如雨,因情绪起伏而震动的胸膛几乎将衬衫钮扣绷到最高点。

  他依然满脸笑容。「哦,那我就省起来了。还有,我不是叶予风啦。」

  黄以安斜一只眼睨他。「天底下还有哪个男人像你这么爱吃冰?」

  「什么?我只有偶尔才吃好吗?」通常他都是在专辑录制好后,才一次吃个过瘾,反正接下来会有很长一段休息时间,因此不怕声音暂时性地哑掉。毕竟,吃冰品是他少数的不良嗜好之一,再要放弃,人生就真没意思了。

  「你化成灰,我都认得你。」听起来好像在形容踩不扁的蟑螂。

  他向上举起两只还拎着冰淇淋桶的手臂,「真的,我不是叶予风,刚刚那两个女学生说我一定不会是。不信,你看……」只是她们早已走远,他也没了证据。

  原地转了圈,他拦住一对刚从唱片行里买了「寻她」后,走出来的年轻情侣,指着自己道:「哈啰,我是叶予风,需要我在你们的CD盒上签名吗?我很乐意喔。」

  年轻的小情侣错愕了半晌,留着小胡子的年轻男人对他的女朋友说:「我没听错吧,这个人说他是叶予风?」

  小女朋友配合地说:「我还是阿妹勒。」

  两人大笑,手牵着手离开他们的视线。

  预料中的结果让他忍不住再次哈哈大笑,眼泪都冒出来了。「瞧,我就说吧!」

  黄以安摇了摇头。「真不知道这是什么道理,亏这么多人都声称是你的忠实歌迷,我真要怀疑起这几周的流行歌曲排行榜是不是弄错了名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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