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烈女怕缠郎  第3页    作者:董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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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沈涵晴被灌得头昏眼花之际,席冬的翩然降临无异於神仙驾到,让她感动得眼泪都快飙出来了。

  「冬哥,救命。」平常她视男人如蛇蝎,避之唯恐不及,但值此危急存亡关头,那些小事就不必在意了。

  沈涵晴一溜烟扑向席冬。

  席冬将她护在怀里,大掌揉著她的头,她也不闪,整个人软趴趴地瘫在他的臂弯中,实在是醉翻了。

  「咳……」他清了一下嗓子。「各位,我有一个天大的消息要告诉你们。」他的声量不大,却很有威严,将众人的注意力成功地从沈涵晴身上转移到他跟前。

  帝冬举高双手,喧闹声渐止。

  半晌,他轻咳一声。

  「事情是这样的……」他一派严肃正经,连自後头赶来的心姊都不觉被震住了。

  到底是什么事呢?竟能让一向泰山崩於前而面不改色的席冬变了脸色?每个人都在猜。

  须臾——

  他突然唱起单口相声。

  一夥女人愣了好久,倏地轰然大笑。

  气氛就在席冬的特意煽动下再度热络起来,并且烧得更高昂。

  他一杯又一杯地帮众女子添酒,甜言蜜语、笑语关怀是最好的下酒菜,不多时,所有人都醉倒了,只剩席冬和半醉半醒的沈涵晴。

  「小晴,我抱你回房吧!」这一轮热闹下来,他依然有本事保持滴酒未沾的纪录,果然够猛。

  沈涵晴无力地点头,没他扶著,她早瘫死在地,也就无法顾及什么怕不怕男人了。

  席冬抱她回三○二号室,将她放在沙发上,并转进厨房,倒了杯水给她。

  「有办法喝吗?」他看著她疲软的身子说。

  她试著举手,却无能为力。

  他轻笑一声,扶起她。「我喂你吧!」

  她螓首靠在他的胸膛上,赖著他的扶持,一口一口喝下沁凉的清水。

  水喝完,席冬一根手指画过她粉嫩的樱唇,明著是为她拭去多余的水渍,其实心头烧得像滚烫的热油。

  认识她这二十七年来,他就靠著这似有意、若无意的碰触,稍解满腹的相思之苦。

  没错,席冬一直深爱著沈涵晴,从他第一眼见到这个初生时红咚咚、像个外星生物的小娃娃起,他就喜欢上她了,所以他才会忍不住一口亲得她险些断气——这也就是为什么,小时候他会被列在她讨厌名单中的第一位。

  及长,他知道她历年来和男性结怨的种种恐怖纪录後,一点愧疚悄悄在心底萌了芽,伴著好奇,他开始日夜观察她,却不小心情根深种,不可自拔。

  「为什么情况如此混乱,冬哥你还是能把持得住,不受影响?」被酒精搞得头痛欲裂,她瞧见他清醒的眸子,禁不住有些嫉妒。

  「因为我年纪大,定性够啊!」轻点了下她的俏鼻,他扶她在沙发上躺好。

  「没有其他秘诀?」

  他一脸莫测高深地眨眨眼。「当然有。」

  「是什么?」她追不及待想知道答案。见过妍美容工作坊员工的人都说,这里的成员容貌、气质俱是一流,既出得厅堂、又入得厨房。

  他们哪知,一群女人相聚,玩起来才疯呢!

  沈涵晴虽喜欢这群可爱又善良的姊妹,但对她们那种人来疯到甚至可以包下一家PUB跳裸舞,或者买它十几二十打啤酒,喝得大醉三天的行为却是敬谢不敏。

  她的本性是羞怯而内敛的,正如她的外表,一双修长丹凤眼,不够水亮,却十足性感,琼鼻、樱唇,活脱脱是从古典仕女画里走出来的千金闺秀。

  不过因为近年流行窈窕美艳的辣妹,所以她这样的小家碧玉倒是得了不少清闲,不见太多狂蜂浪蝶纠缠;当然,席冬的预防有道也是原因之一。

  工作时,沈涵晴很认真,几乎可称为拚命三郎。

  可一遇到休假,她却喜欢赖在被窝里看书、听音乐,又或者整治出一桌子美食犒赏自己的嘴巴。

  至於现在最热门的休闲活动、出国旅游或跳舞歌唱,就不在她的兴趣范围内了。因此,她的人际关系只能算中下,不太好。

  这也是没办法的事,现代人流行的交谊玩意儿她都不爱,十邀九不到,这样人际关系会好才怪。

  席冬只是摸摸她的头。「练得一身比那些爱喧闹的人更会喧闹的本领,就是我应付灌酒的最佳绝招。」酷酷地丢下一段话,他转身进厨房洗杯子。

  沈涵晴愣了一下,大叫。「骗人,我从来没看见你喝酒喧闹过。」

  「那是你没看过,不代表我不会。」

  「可你明明说过自己不喝酒。」

  「不喝酒也不代表不会喝酒啊!」洗完杯子,他又走进她的卧室,拿来一条薄毯盖在她身上。「小丫头,我的本事你没看过的还多得很呢!」

  「我已经二十七岁了。」小丫头?离她有十年那么远了好吗?

  他大笑,曲指轻弹她的额头。「不管你几岁,永远都比我小十岁。」

  她皱眉,半晌。「你真的还有很多本领我没看过?」

  「多得比一座山还高。」话落,他又拍拍他的头,「休息一下吧!我去给你买头痛药,你每回喝了酒就要闹头疼。」他边摇头、边走了出去。

  她一直看著他的背影,想著他收服众家姊妹的各式本领,心头直泛疑问。「难不成真如俏美说的,冬哥是个天才?」否则,他怎么会如此厉害?

  正在玄关穿鞋子的席冬听到她的声音,只在心里轻笑。「傻丫头,世上哪儿来的天才?」

  所谓的天才,不过是一分的聪明,九十九分的努力。

  而他,席冬,为了追求沈涵晴,所付出的心血更是别人的千万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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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认识席冬的人都说,他是个天之骄子。

  有钱、有权、有势,长相斯文、身材颀长,简直是最佳的黄金单身汉代表了。

  但他却直言自己不是个聪明人,顶多性子比一般人还要固执,只要看中一样东西,不择手段也一定要争取到手。

  他十岁看上沈涵晴,十五岁发现自己喜欢她,二十岁认定了这一生的爱情,从此十七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迎合她的喜好,让她爱上他。

  家里人告诉他,改变自己去迎合喜欢的人并非长久之计,因为,爱情是一时,婚姻却是一世,没有谁可以一生戴著面具做人。

  可他却认为,能力、气质、言行……都是可以经由外力改变、培养的,一旦养成习惯,谁能说他不会变成沈涵晴心目中的白马王子?

  他为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做全身性除毛,因为她说她最怕全身毛茸茸的男人。

  接著,他把自己送进模特儿训练中心,学习优雅的仪态和举止,跟粗鲁彻底划清界限。

  他学文、学武,练习哄女人、讲笑话……全是为了她。

  而皇天也不负苦心人,终於让他成为她除了父亲、弟弟外,唯一愿意接近的男人。

  可这样还不够,因为她仍未将他视为托付终身的对象。

  他今年已经三十七了,再蹉跎下去,他都要老了。

  「阿冬,吃饭了。」席妈妈上来叫人。

  「等一下。」他闷著声音说。

  席妈妈瞥了他的脸一眼。「你又在敷脸了。」儿子干模特儿时爱美成性,她认了,毕竟,为了工作嘛!

  但他都卸任多时了,依然保持每星期敷脸的习惯,日日保养、时时小心呵护,这就令她不得不怀疑儿子的性向了。

  「阿冬,老妈有个问题憋在心里很久了,一直不敢问,你……是真的喜欢隔壁家的小晴吧?」她说。

  「老妈,我都努力这么多年了,你还看不出来吗?」长指取来化妆水,沾湿面纸,一点一点拭著脸上已乾的面膜,他满意地看著面膜下,一张白皙无瑕的俊脸出现在镜前。

  不枉他多年来花钱又费力地保养,三十七岁,依然皮光肉滑,不见半丝皱纹;相信假以时日,与沈涵晴结成连理,人家也不会笑他们老夫少妻、不相配。

  「可是……」席妈妈看著他陶醉的面容。「你这么爱美,每天花在镜前的时间比你老妈我还多,我担心你是不是拿小晴作幌子,其实真正喜欢的是……」她只想问儿子是不是同性恋,却来不及说完。

  铃……席冬的手机响起。

  「老妈,你等一下。」席冬先接听电话。「喂,我是席冬。」

  「冬哥,我阿龙啦!今天轮到我站岗,我看到有人送花给大嫂耶!」沈涵晴也许不知道,但席冬对她的「保护」却是无远弗届的。

  她离家上大学,他就买通她的同学、室友,请他们帮忙驱赶无聊的狂蜂浪蝶;她出外工作,他更请了几位工读生,日夜班轮流守候在妍美容工作坊和她的宿舍门口,一有点风吹草动,马上向他报告。

  而他则视情况严重度,或亲自赶过去处理、或让手下摆平。

  可以说,这么多年来,沈涵晴不论读书、就业……样样顺利,没遇过一点麻烦,席冬居功厥伟。

  「把花拦下来,顺便查清楚送花者的底细。」席冬对著电话说。

  「但花是花店员工送来的。」阿龙回答。

  「有卡片吧?」

  「有。」

  「那你把卡片留下来,至於花,请花店的人拿回去重新包装,不要捆成一整束的,请他们一枝一枝包好,最少要二十枝,不够请他们补到足,钱由我来贴。」

  「可是冬哥,这束玫瑰足足有九百九十九朵耶!」阿龙说。

  一听那庞大的数目,席冬就知道麻烦上身了,普通追求者不会这么大手笔,一丢就是九百九十九朵玫瑰追人。

  看来这位情敌先生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类型。

  「那就请他们分装成二十份,记住,分装一定要平等,不可独厚任何一束。一个小时後我会去拿花、并补足不够的钱。」席冬是打定主意要借花献佛了。

  他怎么可能让一个不知道哪里跑出来的野男人,追走他苦候十七年的小情人?乾脆A了那束玫瑰,分成二十束,妍美容工作坊的员工人人有份,她们开心,他也同时除掉一名心腹大患,一举两得。

  「我知道了。」阿龙把席冬的话对花店员工重复一遍,同时连推带扯地将人赶走。「冬哥,你交代的事我办妥了。」

  「很好。」席冬微笑。「连同花一起送来的那张小卡你先收著,待会儿我会过去一趟,你再把那张卡片给我。」

  「冬哥,这卡片只写了一句『爱恋你的荣』,其他什么线索也没有,留著有用吗?」

  「山人自有妙计。」席冬嘀咕一声。「总之,你照我吩咐的去做就是了,大概再半个小时我就会过去。你千万要稳住,别露馅了,知道吗?」

  「冬哥,我办事你放心啦!我又不是第一次处理这种麻烦了。」说完,两边各自挂了电话。

  席冬转向母亲。「老妈,今天有没有什么是可以带去给小晴吃的?你帮我准备一份好不好?我一会儿要去小晴工作的地方。」

  南妈妈看著儿子。「阿冬,你是真的喜欢小晴,不是拿人家当幌子吧?」

  「我都追了她十七年了,还会有假吗?」

  南妈冯想了一下,摇头晃脑地道:「儿子耶,不是老妈损你,不过追一个女孩追了十七年还追不到手,你还真是有点逊。」话落,走人。

  房里独留席冬吹胡子瞪眼睛。「妈的,老虎不发威被当成病猫了。」他高举右手。「我席冬对天发誓,一定要在一年内追到沈涵晴当老婆,在四十岁前生下第一个孩子。」

  他,等够了。

  第三章

  当席冬把玫瑰花和饭盒送到妍美容工作坊时,一群女人简直乐疯了。

  尤其他嘴巴甜、样貌又好,几句拍捧吹哄,让整间工作室瞬间充满欢笑,连心姊这种久历江湖的老将也给捧得几乎飞上青天,更遑论其他人了。

  「哇,好漂亮的花!阿冬,你真是浪漫,将来哪个女人嫁了你,铁定幸福。」心姊满脸陶醉。

  「没错。啊!我真想当那个幸运的女人。」俏美轻声咕哝。

  「如果哪个男人能这样三不五时给我一个惊喜,我恐怕连心都要掏出来给他了。」又是一只自愿扑火的飞蛾。

  「我也要、我也要。」看来以爱情为生命的女人还真不少。

  「你们把我说得太好啦!」席冬表面高兴,心里却浮著丝丝苦楚,因为……

  他最想讨好的沈涵晴,反而最不受诱惑。

  「可是好端端的,冬哥干么送大家花?」

  「感激心姊对敝公司的大力帮忙啊!」席冬随意捡了个藉口。

  「我?」心姊倒愣住了。「我有做什么吗?」

  「你不是答应派人到巴黎出差?这可解了我一个大大的难题呢!」

  「就为这个?」心姊失笑。「生意是互惠的事,还要你这样破费,真是不好意思。  」

  「哪里,不过一点小小意思,算不了什么的。」席冬一派大方。

  心姊很高兴。

  沈涵晴却黛眉轻蹙。「但这么多花,一定不少钱吧?」

  俏美一副快昏倒的样子。「小晴,男人偶尔花点钱买花哄女孩子开心,是天经地义的事,你千万别为他们省这种钱。有没有听过一个故事,结婚周年的时候,丈夫问妻子,想不想要一束花,妻子说,别浪费钱了。结果终此一生,丈夫再没有任何浪漫表现。你不觉得那样的婚姻很可怕?」

  「不会啊!浪漫又不能当饭吃,做人还是实际一点好。」沈涵晴很认真地说。

  「问题是,太实际男人就不喜欢。你就算没看过,也该听过,很多男人就是嫌家里的黄脸婆太斤斤计较,不够风情万种,才会捧著大把大把的钞票往外发展。」心姊跟著开口。

  「可我见过的,比如我妈、或者席妈妈,这辈子都没跟老公讨过一束花,我爸和席爸爸也都没外遇啊!」

  席冬拍拍她的肩。「小晴,咱们身边两位妈妈之所以不讨花的原因是,她们爱珠宝胜於鲜花多多。但相信我,两位爸爸绝对宁可送花,也不愿年年辛苦赚钱,就为了给老婆买首饰,哄她们开心。」

  好半晌,沈涵晴瞠目结舌。「我都不知道。」

  这是当然的,因为她从小就对「情」之一字特别迟钝嘛!

  她永远都不会知道弟弟们闹她是因为喜欢她,隔壁桌男生拉她头发是想吸引她的注意,男同学欺负她是希望她多放一些目光在他们身上……她其实一直很有人缘。

  不过就因为她够钝,加上他保护网超厚,她活到二十七岁,依然没谈过恋爱、没交过任何男友,只以为是自己男人运特差,人见人嫌。

  「不过……」她迟疑了一下。「花跟珠宝比起来,我还是比较喜欢花耶!」这跟哪个价值高无关,她只是喜欢花的生气,它们会香、会绽放、也会枯萎,样貌多变而眩目,比之一迳儿晶光闪烁的珠宝更添了分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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