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这一回雷超的沙猪主义却深深的刺痛了她。
在毕业之前,她就发觉了身体上的变化。他们选在他出国的前夕去了一趟妇产科,一周后她才想起这事,她就前往妇产科听结果。
答案如当初他们所预料——她怀孕了。
身体里有个来自雷超的小生命在成长,她当然是喜悦,于是当雷超打电话来时,她喜孜孜的与他分享着他们就要为人父母的人生大事。
她没想到雷超听完后,没有任何反应,甚至还将话题岔开,就像平常,他不想再继续那个话题时,就会那么的做。
她跟雷超在一起两年了,她怎么会不清楚雷超岔开话题的目的?那时,她打断了雷超的话,一字一顿地说:“超人,我说我——怀——孕——了。”
“小琦,你让我把话说完嘛,我在中环有看到你想要的包包,我要带回去给你……”雷超仍不为所动的顾左右而言他。
如果不知道雷超是爱她的,她可能就会误会了,她平静地说:“包包不用了,超人,我孕了,那些要省下来,我们将来要养孩子呀。”
雷超感受到她超乎平常的冷静,“孩子与我们无缘,小琦.把孩子拿掉。”
“不行!”她想都不想的冲口而出,“我爱小孩,你不要叫我拿掉它。”
结果两个人在电话中发生了极大的争执,这让她不禁要怀疑自己是否识人不清,将雷超误认为是个敢做敢当的男人,但其实他还只是个不敢负责任的大男孩?
电话挂了之后,她才晓得她哭了很久。
将近子夜时,雷超又打电话来了。
“小琦,我告诉你一个好消息。”
“……”她不发一语,对她而言,没有任何消息比起她要保住自己的孩子来的重要。
雷超自顾自的说着,“我刚才得到了一份每周二百五十美元的工作,所以你不用拿孩子了。”
周薪二百五十美元?!那等于每月新台币三万多?她一句话都说不出来,因为那太叫人惊讶了。
“小琦,小琦……”
“你说二百五十美元?怎么不是新台币?”她忍不住惊呼。
“我刚才遇见了一位来自中东的王子,他与我住同一个饭店,我与他聊起了我们目前所遇到的事,他听了之后,便二话不说的帮我。”雷超兴奋的叙述着,“他的国家在敦化南路上有个贸易单位,他说等我回国后,就会打电话为我安插一份工作。”
“真的吗?”中东的王子?事情听起来好像是雷超突然拿到了神灯,他一许愿,就有这等好事降临。
“当然是真的。”雷超还是欣喜若狂着,“小琦,我爱你!刚才说要拿孩子,只是我一时间反应不过来,而现在,我有了那份薪资,我就能保护你跟我们的小孩了。”
“臭超人!”她喜极而泣着,“你,你刚才说的那么斩钉截铁的,害人家……害人家……’
“别哭了嘛,小琦,乖!”他轻哄着她,“我很抱歉刚才那样说,你别介意,乖乖的等我回来唷。
就这样,他们带着梦想结束那一通谈话.琦芃也就是因为高兴而一夜辗转不成眠。
想到这里面已,她正好走到了主任的座位旁。
“宋琦芃,去仓库里把这个月的库存盘点完。”
“主任,是工厂的仓库吗?”工厂的仓库又拥挤又闷热,但她仍毫不迟疑的准备前往。
“没有,你要连公司的一起盘点……”主任抬起头来看了她一眼继续交待。
一通广播打断了主任的话。
“营运部助理宋琦芃五线电话,营运部助理宋琦芃五线电话。”
“你有电话啦?”主任又望了她一眼,指了一指前的电话,“接吧。”然后又低下头去埋头苦干了。
琦芃没敢多想,赶快接起电话,“喂,您好!”
“小琦是小琦吗?”电话那头传来了雷超的双胞胎姊姊雷敏的急促声音。
“敏敏?”她诧异的眨着眼,“怎么会是你?”
“小琦……”她有些哽咽的再唤道,“小琦,我……你……”
”怎么啦,敏敏?”琦低声安慰着,“慢慢说,不要急。”
“我弟,我弟他……”
雷超?“超人,超人怎么了?”雷敏的支吾,让她心头一颤。
“我弟他死了!”
A大人人口中的风云人物,“超人”——雷超死了。
没有人不惋惜,没有人不哭泣,更没有人不吃惊,居然“超人”也会死?更离谱的是,他居然和另一名女子一起死在床上?!
雷超的母亲一哭便伤身,也没有等雷超的骨灰运回台湾,就心脏病发作,死在医院的加护病房内了。
按照中国人的禁忌,白发人不送黑发人,她与雷敏将雷超的骨灰捧回台湾以后,先是办了雷妈妈的丧礼,然后才办雷超的丧礼。
丧礼过后,琦芃还不敢相信这一切晴天霹雳——雷超居然是和一名女人死在床上。
“你对得起我吗?雷超?”她站在雷超的骨灰坛前,泪流不止,“你负了我,你负了我之后,就这样一走了之的吗?雷超?”
冰冷的骨灰坛在梵音袅袅声中,平静的放在她面前,她的呐喊只是一个凄厉的回音……
从那时起,爱情对年轻的琦芃来说,已经成了世纪末最大的谎言。她的幻想破灭,美梦全成了一场永无止尽的噩梦。
她关上了对爱情的渴望,专注于即将分娩出来的小生命。
未婚生子的事,传回了南部保守的家中后,严厉的父亲立即宣布与她断绝父女关系。
从那一刻起,琦芃长大了,为了她的孩子,她长大了。
搬去和雷敏一起住是孩子出生前的第一步,接着她重找了一份有尊严的工作,像极了雷超的男婴出生后,她为了孩子找保姆,好能专心工作……就算有雷妈妈生前留下的房子和少许的遗产外,但,生活仍是沉重无比,因为雷敏也还在念大三。
于是她又另外找了一份兼职的工作,年复一年的,她就这么地在工作与抚养孩子中渡过。
第三章
十年后,雅加达。
琦在笔记型电脑上快速的打着:“萨伊斯王储,韦特王子维持着一贯的低调,在两名随从假扮成朋友陪伴下一同抵达印尼,随即便轻车离开了机场,如此低调,果然没有引起太多人的瞩目……”
打到此,琦芃停了下来,“予琴,望远镜给我。”
坐在驾驶座的任予琴,二话不说便将望远镜递交了出去。
车子后座的琦芃透过了望远镜,看到了对街饭店中临窗而坐韦特王子,将一名褐发的长腿美女亲蜜的拉进怀抱……
“恶心的花花公子!”琦芃轻声的低啐完了后,收起望远镜,低头又一阵的滴答作响,边写边低声的念:“很显然两天前温哥华所盛传的加拿大金发美女并没有一起飞抵印尼,在印尼,花花公子……”
前座的予琴低声提醒了她,“小琦,报告中不能加入个人的情绪性字眼。”
“是吗?喔……”琦芃低头看腿上的轻薄笔记型电脑,“花花公子”斗大的四个字随即人眼险。
随手将那四个字消去后,她继续持回客观的写法,“在印尼,韦特王子则有另一名女伴陪伴,而这位褐发模特儿,也是两周前在巴黎走完秀之后,前往汉堡陪伴他的同一人。根据现场的目击,韦特王子正与褐发模特儿互相喂食的燕窝看来,燕窝显然不是王子最爱的饮食。”当然不是韦特的最爱,因为韦特爱吃的饮食才不会与坐在膝上的美女分享。
“很好!”予琴这次给予了赞美,“写出了重点,小琦,我看你可以改行了,你很有天份喔。”
“改行?”琦芃的记录到此为止,她放下了手中所有的行头,重重的换了一口气。
腿上的笔记型电脑,密密麻麻的开了一堆大小档案,而这些档案呈现出半年来的记录,全都是韦特王子对于美食、娱乐、女伴……方面的喜好。
韦特·哈维达王子今年三十岁,身高六尺二寸,体重一百七十八磅,黑发褐眼,毕业于英国牛津大学。
他在许多方面的领域,都拥有了鉴赏家的美誉。美食、珠宝、古董、时尚……甚至还拥有美女鉴赏家的称誉;在动态方面,韦特王子擅长骑马、驾艇、足球、网球以及射箭,其他有涉猎的部份则又不胜枚举。
除此之外,他更有财务管理及专业经理人的专长,将萨国王室所有对外石油贸易经营的十分有声有色,因此在公余之暇才能有一箩筐的兴趣与嗜好,丝毫不减损他在萨国的威望。
根据报载,十年前香港的一场大火,戏剧性的彻底改变了韦特王子,让韦特王子脱胎换骨,成了全萨国最受拥戴的王室成员,因而在三年前获得继承三位的资格。
而那场大火,也间接地彻底改变了琦芃这十年来的人生。
她到江裴风的公司由总机柜台工作开始做起,到今年也是十年了。
江裴风经营的是一家已经上市的石化代理公司,公司的性质就是要经常与那些中东的石油大户打交道,取得代理权之后,才能安排其他石化工厂的货源供应。
从前年开始,全球的石油价格震荡,自那时起,原油价格便进入了前所未有的战国时代。人人开始凭关系找门路,谁取得最便宜的价格,那也就取得了呼风唤两的本领了。
早已身为江裴风秘书的她,眼见老板运用了各种管道,仍不得其门而人,因而心生焦虑,身体也渐渐走下坡。
毕竟,江总对她的栽培之恩,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的,因此她便自告奋勇,调派人手调查出萨伊斯王国的石油输出,幕后的主脑人物就是花心开满地的韦特王子。
就这样,她充当一名女“OO7”,在农历过年前,带着现在已是征信社老板的任予琴来到东南亚,窝在这部租来车内,偷偷的记录着有关韦特王子的一切,不然难道她还能正大光明的跑到韦特的前面,将这一切记录着他喜怒哀乐、拉拉杂杂的东西,化成实际的问题直接了当的问他吗?
喔,那不是比叫天下红雨还要难?恐怕她人还没有机会近身一公里,就会被他的安全随扈给撵的老远了。
查出每项韦特王子喜好的细节后,再由江老板宴请他,就能很得心应手的掳获韦特的心,甚至说服萨国以便宜的油价卖给他们。
唉!琦芃轻叹一口气,伸展疲惫的身体,若不是派在东南亚的那位仁兄挂了病号,她也不必亲自出马,她就会在台北的家中,照顾放寒假的小威。
小威,宋骏威就是她的儿子,小鬼灵精已是九岁,读小三了;时间真的过很快,想起小威刚出生的时候,因为黄胆过量甚至被留在加护病房好久,回想起这一切就好像还是昨天的事。
不知是否来自雷超的遗传,才读小三的小威已有小六的身材了,也同样的对数理方面有很强的理解能力,同样的也喜欢跑步和打篮球;小威在每一方面都拥有已逝的雷超的影子。
不过不同的是,雷超向来喜欢与同年龄甚至年长的女生交往,而小威小小年纪就不怎么爱黏妈妈与姑姑,或许……是小威从小就没有父亲吧?
“超人小时候好喜欢黏我和妈妈,怎么小威就一点都不黏呀?”琦芃还记得有一年春假,他们一起带小威去阿里山玩的时候,雷敏所提出的严重抗议,“只喜欢和姑丈玩?不公平!”
她要来印尼前,小威的老师还曾和她认真的谈过,下学期新学年开学后,就想要将小威直接跳读念小五的资优班,不知道她愿不愿意,对这点,她还在考虑中,她不希望儿子没有童年。
“咦,还会吹萨克斯风呢?”
萨克斯风?!“谁?”琦芃看了一眼出声打断她回忆的予琴,只见予琴往她身后韦特王子所在的饭店指一指。
唷?她的眼睛提前老花了还是什么?那个花花公子居然在吹萨克斯风?“八卦杂志都没写过这些呀!他居然还懂音乐……?”
站上乐团表演舞台上的韦特王子,透过了麦克风正吹着,八O年代英国歌手保罗·杨的成名曲“Every time you go away?”。
“嘘!”予琴将车窗放下,对街的悠扬乐音立即更加清晰的传了过来,“是我们国中刚毕业时都很风靡的那首‘Every time you go away,”耶!”话惊叹完,予琴已经开始跟着音符哼起歌词了。
是啊,当时这首歌掳获了无数少女的心。
但,就这么巧?琦芃全身僵住了。
十年前,雷超在偶然的情况下得知了她很喜欢这首歌,多才多艺的他也曾抱着吉他对她弹过这首动人的歌曲。
她们的跟踪,早已被韦特发现。
从他一离开机场就紧盯着他不放,现在还在窗外窥伺他,虽然还不清楚对方的来意,不过该吃的饭,该约的会还是不能少。不过,饭吃了一半,一时技痒了起来,也就不二七二十一,走到舞台拿起萨克斯风,下意识里,他吹起了这首歌。
“Every time you go away。”一首他觉得似乎吹得理所当然的曲目。
理所当然?韦特笑着摇头,他是怎么了?此际的他突然中国了起来?“理所当然”是中文的成语。但是,他想吹就吹,想玩就玩。该投资的时候就决不手软,干“理所当然”什么事?他再摇头。
一曲既罢,韦特赢得了饭店大厅中所有的掌声,他微笑的步下舞台。
罗克驱前迎向了他,“车中的两名女子都是来自台湾,她们分别是叫宋琦芃与任予琴,根据目前的资料显示,宋琦芃似乎是台湾江氏集团江裴风所派来的。
“江氏集团?”韦特慢下了回座位的脚步,并嚼着罗克在短短五分钟内所收集来的情报。
“宋琦芃?”
为什么他有个感觉,他曾听过这个名字吗?这个名字仿佛曾经出现在他的梦中,醒来后,又全都忘了,如今念出三个字后,才又有种隐约要抓住的感觉?是他曾喊过这个名字吗?
“殿下?”
韦特收回短暂的怔忪,“再查一查,她到要做什么?”
罗克诧异,“她,她?还是她们?”查谁呢?宋琦芃还是任予琴?
“哦——”他改口,“查她们,‘江氏集团,是否就是曾经想要与我们接触,但我始终不肯派人去了解的那个公司?”
“是。”罗克退下后,他继续朝洁西卡走去。
像江氏这样想要接近他的公司的人多如过江之鲫,但,在罗克与老杰森的帮忙下,他们从来就不得近他半步。
这个江氏也势必会像其他公司一样,白忙一场后还是不得其门而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