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是罗浮宫,最有名的玻璃金字塔。」他随口解释。
她转头看他,眼里有浓浓好奇,迫得他不得不继续说下去。
「罗浮宫里展出各时代的艺术作品,最佳代表作除了人人都知道的蒙娜丽莎的微笑之外,还有胜利女神和维那斯等等,维那斯之所以被重视,是因为它的雕刻技术好得让人吃惊,明明是坚硬的石头,居然能将人类柔软的肌肉纹理,表现得栩栩如生。」
腾出一只手,程黎拉拉他的衣角,拉住他持续往前的步伐。
她笑笑,指指处处可见的「蒙那丽莎的微笑」。
他懂她的意思,握住她的手,领着她往前走。
「对于蒙娜丽莎这幅画,有许多讲法,有人说那是达文西的自画像,有人说那是个怀孕女郎,不管怎样,达文西的独特画法,带起一片惊艳眼光,如果妳够仔细的话,会发觉不管从哪个角度看它,都会感觉蒙娜丽莎在回看妳。这幅画曾经被义大利人偷走,他用美工刀将图片割下来,所以现在到罗浮宫看到的图画,会比妳看到的海报小许多。」
解说间,他们来到昨天的工作地点,架起太阳伞,摆好小板凳,程黎将他的作品一张张挂在他搭起的架子上面。
每每排挂一张,她眼里流露出的欣羡眼神,让他感觉自己成就非凡。
「晁宁,你很诈,她是我先发现的。」昨天的白种男人对晁宁说话。
他耸肩没同答,低头把画架摆好。
男人绕到程黎身边,对她说:「妳还记得我吗?昨天……」
他叫作晁宁?晁宁、晁宁,她低头在心中默念几次,由于太专心,以致男人的问话她没听见。
白种男人拉拉她的手,把她的注意力拉到自己身上。
这个动作惹火晁宁,看着对方不肯松开的手,他往两人方向走去。
「小姐,妳还记得我吗?」
程黎点头,暂且放下手边工作,凝眼望他。
「妳听得懂法文?太好了,妳肯不肯让我画妳?」他问得急切。
「她一整天都会在这里,你想怎么画就怎么画。」晁宁拉开他的手,充满占有欲地将程黎塞到自己身后。
「真的吗?」白种男人大喜。
「真的。」他自作主张地替程黎作决定。
「我不喜欢当模特儿。」她把纸条递到他眼前。
「妳把他当空气,做妳自己的事情。」
叹气,她选择不反驳,反正世界和平是她的人生标的。
拿起画笔,晁宁开始今天的工作,她坐在他身边,看他画画,偶尔他问她几句话,她用纸条回答;偶尔她想起什么,问他名家画作,他尽心解说。
他们的相处很和谐,和谐得像……像他身边的位置本就属于她一样。
「你的家人都在台湾?」她问,纯粹好奇。
「对。」
「你常回去吗?」
「不。」他回答得简明扼要,显然对这个话题不感兴趣。
「为什么?他们不赞成你从事这个行业?」她猜测。
「所有的父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当个正正经经的医生、企业家?而不是个三餐不继的艺术家。」从前他对父母亲的想法愤怒,但一年多的磨练洗礼,让他不得不承认,他们的确是为他好,虽然方式他并不认同。
「那是天下父母亲的期望,他们希望孩子的未来有保障,别为三餐辛苦奔忙。」她中肯地说。
「可惜,孩子们总是想做自己喜欢的事情。」
「我相信你会在两者之间找到平衡点。」她笑着把水递到他嘴边,
他们有心电感应吗?为什么她知道他什么时候口渴,什么时候需要建议?
就口喝水,晁宁把这份亲昵视为理所当然。
「像妳这样,把画图当成娱乐、把赚钱当成工作?」
「身为人类,本负有责任,我的责任是养活自己和服务人群,扣掉这些,我有权利用剩余的时间,替自己创造幸福。」
她熟读生活与伦理,公民道德常拿满分,她知道义务是与生俱来的责任,她认真、她负责,相信只要做得够好,终会得到回报。
「妳的理论和我的父母亲相似。」他取笑她。
「那么,我相信他们是对容易相处的夫妻。」
晁宁和程黎说说笑笑,他们之间的气氛极好,他们从陌生走向熟悉,不过一天。
大约是程黎的态度太亲切,有她在,晁宁招揽到许多客人,他卖出不少画作,也替许多观光客画素描,这天,他赚进积欠房东太太的租金,也赚进他们的丰富晚餐,
收拾画具,他们提前收摊。
「那么早?我们要去哪里?」程黎问。
「去塞纳河畔,喝喝所有台湾女人梦想的左岸咖啡。」
「那是一家店吗?」
「不是,河边到处是咖啡馆,只要在岸边,通通叫作左岸咖啡。」
她点点头,认分地提起他的画具,轻轻握住他空出来的左手,那是她的工作,她不要不劳而获。
第三章
她的时差调整得很快,和他们两人之间的感觉发展一般快,他们会互相取笑,会聊起天来便忘记星月西沉,他们有说不完的话题,有无数相同的看法,每个相同,总让他们的心头一震,震出无数兴奋。
他是不相信一见钟情的,但他的确对程黎钟情。
她诱发了他所有温柔、抵制了他所有冷漠,晁宁偷偷地自我承认,他喜欢这个不说话女生,喜欢她的恬静气质、喜欢她不愠不火的气度,他的喜欢太多,无法一一列举。
他接受她的观念,决定把画画当成休闲,决定在父亲的意见和兴趣之间,找到平衡点。
从此,不必再为了生活向一群不懂艺术的客人推销作品、不必将自己的心血论斤议价,这个念头让他颇为愉快。
「妳对名牌衣服不感兴趣。」
不是疑问句,是判断句,她从不对橱窗里的高价衣服多看一眼,反而把重心故在路边花贩身上。
「我买不起。」她实话实说。
「如果买得起呢?妳会不会把穿名牌衣当成生活重心?」
「我想,有很多事情比穿名牌衣值得成为生活重心。」
「比如?」
「我是个护士,我觉得照顾病人是很重要的事情。」她随口举个例子。
「妳热爱妳的工作?」他猜。
「在医院里,我见到不少状况,那些状况让我感叹世间不公平,我常想,他们做错什么事情,要受到这种对待?」
「什么状况。」
「有次,江医生做个脑部肿瘤手术,病患是个六岁小男孩,当手术刀打开脑壳,发现瘤的部位和原先评估的不同,他出来向家长解释有两个选择。
如果继续动刀,会伤到某部分的脑细胞,小孩将终生无法吞咽,一辈子无法喝水,甚至连唾液都没办法咽进喉咙间。
第二个选择是把脑壳缝回去,但是脑部的瘤会一天天长大,直到死亡来临。
这叫一个母亲如何作选择?小孩母亲当场晕过去。」
「那是很残酷的选择,再继续说吧!我喜欢看妳说。」
「有个女孩,被男孩子抛弃后喝下盐酸,喉咙、食道和胃都受到严重灼伤,重建是一条漫漫长路,她的母亲天天在枕边泣,她却只操心着男孩子有没有到医院看她。」
「这种爱情很可怕。」他说。
嗯,她点头同意。「我不知道男孩的什么地方让女孩着迷,但用伤害自己的方式逼迫别人爱自己,这种爱情会把所有人都远远推开。我们劝女孩应该把爱自己摆在爱别人之前,她只是一路哭着,什么话都听不进去。」
走进凯旋门,七月中了,巴黎的夏天仍带着几分寒意。
斜斜细雨飘落,在凯旋门下,风尤其大,她缩缩肩,身上的杂牌外套保不了她几分暖意。
眼看程黎受冻,晁宁脱下大衣,当头替她罩上。
「台湾人多半无法适应巴黎的夏天。」
她点头同意,把大衣套回他肩上,不为什么,谁教他也是台湾人,他们同是副热带气候下的产物,没道理让他一个人寒冷。
「妳是客气,还是不知死活?生了病,在这里妳没保险,看医生贵得吓死人。」他微怒,拉起外套义要拿她当溪鱼网住。
她东躲西躲,躲不掉他的好意。
雨越下越大,他们没带雨具,只好继续躲在凯旋门下。
「你提醒过我了,不过你生病,一样麻烦,所以你也不可以感冒受寒。」她坚持。
「我是男生,比较不会生病。」他的沙文跳出来支持他。
风冷得让她频频跳脚,在这么冷的地方和人用纸笔沟通,倒是稀有经验。
「这个理论是错误的,知不知道,以自然方式受孕的话,男生的出生率比女生高,可是为什么二十年后,一男一女的婚姻能成立,男女的人数渐成平均?因为女人命韧,男性夭折率高。」
「妳在诅咒我?」
「不,我在提醒你,男人是种需要小心翼翼保护的动物。」
「这句话有看不起男性之嫌,要是妳敢大声用法文说出来,我保证妳会当场被乱棒打晕,因为妳伤害了男人可怜的自尊心。」
「我没有这层考虑,因为我绝对没有办法『大声』说出来,不管是法语或中文。」她笑笑,把被风吹得乱蓬蓬的长发拂到一边。
「算了,不同妳计较我的自尊,既然我们两个人都生病不得,那么……」他把大衣穿在自己身上,下一秒,他把她揽进怀间,用大衣将她包在里面。
她傻了,这动作分明暧昧。
这不是属于情人间的亲昵?感冒可以是促成此种动作的原因之一?
不准她深思,晁宁开口,用法国历史扰乱她的思绪:「当十六辆马车拉着拿破仑的灵柩从凯旋门下穿过,老百姓眼中泛着红光,被流放小岛的拿破仑,抑郁而终……」
她被扰乱了,接下来的半个小时,她的听觉里有「无名英雄火终年不断」;她的触觉里有他壮壮的手臂和稳稳的心跳;她的视觉间是他带着些微胡渣的漂亮下巴;而她的嗅觉里,满满的是他的体香和淡淡的油彩味道。
她爱上他,在凯旋门下风大雨大的午后,有拿破仑做证,有一群无名英雄默默为他们祝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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晁宁带她去他工作的PUB,她不干扰他工作,还在一边相助。
她是那种空气级人物,存在时,虽不热烈激昂,但令人轻松舒畅。
有她在,PUB比平常更忙碌,许多人想来看看这位罕见的东方美女,她从不和人交谈,轻轻浅浅几个不带勾引意味的微笑,勾住了男人心情。
她不懂调酒,只负责擦拭吧台和清洗洒杯,她的眼光大多落在那个调酒男人身上,彷佛他的一举一动,是她最重要的观察。
下班,程黎跟在晁宁身后,她的脚步小,他的脚步大,如果他不刻意放慢速度,一转眼间,他们便拉出距离。
他不喜欢距离,所以在她当跟屁虫的第二天起,拉她的手走路,变成惯性约定。
路上行人稀少,尤其绕进小巷后,更是空无一人。
她和他并肩踏月,在异国的星空下,与浪漫携手向前。影子在脚底下,一忽儿前、一忽儿后,前前后后,都有两个人。
程黎抿唇偷偷笑着。这算不算异国情缘?
篮球场上空空荡荡,平时这里总聚集许多打球的中学生,篮球架下一颗被遗忘的篮球,孤伶伶躺着。
「要不要打球?」他突发一语。
童心大起,程黎将球从他手中抽开,抢到篮下拿起球投高。
一投再投,怎么都投不进框框里,不能怪她,她离中学时的体育课有段距离,但不死心是她的人格特性,所以她越投越兴起。
他慢条斯理走近,她不放手,非要擦板得分,显显神气。
他取笑她:「篮球不是往天空投就能拿分,要投进篮框才算数。」
说着,手抄过,他抢下球,转身,三步上篮,得分!
「看到没,这才叫作打篮球,妳刚刚那是……放天灯。」
严重侮辱!
她瞪大眼睛,用力走到他身前,把球枪回来,用于势从自己头顶上方比到他头上,意思是--以身高欺人,不算英雄好汉。
抱着球,不运球,她三十步上篮,没成功。再试一次!
程黎在篮下找一个最合适投球的位置,把球往上一抛……有了有了,球在框框边绕圈圈,三圈后……唉,掉出来,不合作的圆形物体!
「妳在搓元宵?」放完天灯搓元宵,她一定很喜欢农历正月十五。
手扠腰,她抱住球东看西看,不晓得它为什么和自己过不去,
「问题不在它身上。」
晁宁笑笑,轻松抄过,他把球送上篮框,得分,接住球往外跑,长射,咚!三分球,成功。
不信邪,她抢到他身前拿球,这回他不乖乖把球送出去,拍球拍球,左闪右躲,他的动作迅速俐落,程黎怎么追都追不到篮球。
什么小人步数她都使出来,抓夹服、扣手臂、抱腰阻止他前进,她没参加球队,想怎么做都随心所欲,程黎笑得好开心,却没发出半点声音。
汗自颊边流下,她一心追球,眼睛看的是球、手勾的是球,可惜总差个两三吋,球与她失之交臂。
「知道吗?妳输在体型。」
他轻轻松松把玩手中篮球,她的气喘吁吁一点都没传染到他身上。
她看他一眼,不信邪,跳高,球没勾到,脚却绊到他的脚,落地时,重心不稳,几乎要摔落地面。
是他反应太敏捷、动作太迅速,一下子,他舍球救人,扶住她腰间,把她拉到自己胸前。
她猛喘气,红晕映在两颊边,模样是说不出的诱人。
「妳在抢菰吗?那么拚命。」扶正她,他用袖子替她擦汗,拨开程黎湿漉漉的刘海,他找到弯弯眉形,弯弯的,弯进他心底。
她不说话,两只眼睛直直看他,他口气里没有怜惜,但眼睛有、动作有,
「不要用这种眼神看男人,容易让人想入非非。」
拨开她黏在颊边的散发,他真的和她见过面?为什么说不出口的熟悉熨贴在心问,是前世或今生?
她没改变眼神,喜欢他,不需要掩藏。
「不要看我。」
他的大手挡在她眼睛前面。
她笑着摇头,轻推开他的手,将他的大手握在自己手中。
「叫妳不能看,妳还看。」他佯怒。
不听话的孩子容易吃亏,即使他是正人君子,都压不住占她便宜的欲念。
程黎比比自己的眼睛,再指指他的脸。她用手势告诉他,那是她新爱上的动作:
「是妳自己要的,怪不得别人。」他下最后通牒。
程黎没理会他的恐吓,她不怪天、不怪地,不怪他和自己,不管未来前途是否崎岖,眼前,她决定喜欢他,一天比一天,更喜欢一点点,然后,有一天,她爱上他,理所当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