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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蓝  第4页    作者:席绢

  「要我起床送你吗?」

  「不用,在被子里躺暖了,就别起来,当心着凉。」

  她点头。静静的看着那个被她踢下床的男人,优雅的转身离去,步履沉稳,脚步声愈来愈远,直到外头客厅的门板被轻轻合上,她便知道他走了。

  「我喜欢一个人睡大床的感觉。」不知道在跟谁说,反正就是不由自主的脱口这么讲。左手探过去,发现另一边早已冷透,寻不到一点点温度,冰冷得仿佛未曾有人来过……

  把棉被拉高,用力蒙住头,不愿让大脑有机会乱想,决定睡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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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大谎言,4:00~4:30p.m.  罗蓝

  一张随意从笔记本上撕下的纸片,被折成纸飞机的造型,送到莫靖远手中。他打开后,便只看到这么一行宇。

  在那天离开她的住处后,他们已有五天没见面;打过一次电话给她,却只听到答录机里她轻快的声音说着不在的讯息。他对答录机一点兴趣也没有,便再也没打过去了。既然她说过会联络他,那他就等着吧,于是也就等到了今天的一张纸条。

  「嘿,Eric,这是猜谜吗?还是中国字一向言简意赅?」帮他送纸条的印度同学不意瞄到里头没写什么字,好奇的问着。

  莫靖远笑笑的不答,只对他道谢。教授已经进教室来,闲谈自然而然结束。

  现在是下午二点,接着两堂课都是区域经济学;这个教授教学认真,常常无视于下课时间,坚持要同学留下来讨论。看来他不大可能在四点半以前赶抵行政大楼前的约翰·哈佛铜像那里与她见面。时间一过,她想是不会等他的吧?

  三大谎言,指的就是「约翰·哈佛」铜像。除了铜像所雕塑出来的人并不是约翰·哈佛本人之外;再者,哈佛大学也不是为了约翰·哈佛而建造的;最后,大理石上所刻的1638,也下是哈佛大学的创立之年。光明正大的谎言,可能正是它之所以成为美国四大名雕之一的原因吧!而这个罗蓝小姐,不直接说铜像,却要写个「三大谎言」。怎么会突然有这等玩兴?想想,又觉得理所当然。她是个很特别的资优生,对这个世界有太多的好奇,拒绝被圈限,什么都想玩、想学、想看。只是现在还差那么一点点义无反顾的勇气……

  今天,还是见不到她吗?

  这个五天前还非常迷惘的小姐,想来正努力在找自己未来的方向吧?

  很快的,她将会找到,然后头也不回的走掉。

  他有这个预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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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点五十九分,他开车到约翰·哈佛的雕像前,果然没有见到她。他还是下车,站定在铜像前看了一会,然后走了几步,想着半个小时前,她会坐在哪里等他?手上看着打发时间的书是生物学,还是诗集?

  「哈啰,年轻人,你叫Eric吗?」行政大楼的花台边,一个园丁叫住他问。

  莫靖远微偏着头看过去,一个胖胖的老人家正在对他笑。

  「东方年轻人,长得很帅,叫Eric。那个女孩是这么形容的。我不知道东方人的审美观跟我们老美有没有差别,不过我认为她形容的人是你。」

  对于这个恭维,莫靖远只是微笑。他比较在意的是老人家口中所说的那个女孩。是罗蓝吗?

  「我是叫Eric没错。请问是否有人托您留言?」

  「没有留言,倒是有张纸条。」老人从胸前的口袋里掏出一张纸,笑呵呵的拿给他。

  莫靖远道谢接过,很快打开。纸条上没有字,有图。上面画了两只动物,乌龟与兔子,画得很可爱,没想到她居然会画图,不过……这是什么意思呢?

  一时之间,他被罗蓝的画考倒了。但脑中闪过一个画面让他即刻明白她去了什么地方。他见过这两只动物!就在他们第二次见面时曾经一起走过的地方……对了!就是那里,卡布利广场,那里有龟兔赛跑的铜雕,她在那里。

  再度对老人点头致意后,他定回车上,很快开车过去。

  突然有点好笑的领悟了:原来所谓的追求,指的就是他现在的行为。她给了指示,他就得去。没人强迫,却心甘情愿的劳役……

  古来芳饵下,谁是不吞钩?(唐·张继)

  以前读过的诗句在这时浮上心头,让他浅笑的在心底低吟细品,心甘情愿当只笨鱼,拼命追逐芳饵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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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昏了。

  坐在龟兔赛跑铜雕旁的公园椅上,罗蓝把素描本子放在膝盖上,扭扭脖子,舒缓着略略僵硬的情况。有点冷了呢。三四月的天气就是这样,白天温和舒适,晚上却冷得紧,不知要多久才会习惯。

  他……会来吗?

  罗蓝不大确定自己要等到什么时候,只知道现在就算觉得冷,也还没打算走。

  五点二十分。今天阳光不多,四周都逐渐暗了,已经不适合画图或看书,那接下来做什么好呢?低下头看着诗集的封面,想不出排遣的方法。

  她没有苦恼太久,因为……

  「嗨。」一个阴影罩上她的天空,头顶上方传来温和低沉的打招呼声。

  他来了,他找到她了!

  有点不敢置信,显得小心翼翼地,她先是看着地上那一双小牛皮精制而成的浅咖啡色休闲鞋,目光缓缓往上挪移,从他习惯性的暖色系搭配一路看上去。还来不及看到他的脸,一件披风左右向她张开,吞噬而来,她惊得叫了声,纤细的娇躯被卷进暖乎乎的怀抱中。

  「怎么没穿外套出来?」他问。

  「我有啊。」她好不容易从他的披风里挣出生天,对着他的脸皱鼻子。

  「哪里有?」

  「这里有。」缩在他大披风里的双手圈住他的腰。

  他闻言笑了,不再念她。搂着她,不急着离开,两人温暖的拥抱着。天色转黑,一盏路灯在不远处亮起,把他们相拥的身影拉得好长好长……

  好喜欢他的拥抱,但可不要太习惯才好,她在心底轻轻的告诫自己,也告诫着紧搂着他不肯放的双手。

  爱情,很甜,但也很痛。出乎她所能预料。

  第三章

  说了再见,不要思念。既然分手,请勿回头。

  不管他们对这段感情有过怎样的设想与预期,决计没想过会是这样——如此的迅速,又这么地契合,仿佛他们生来就是为了与对方恋爱,没有其它选择似的。

  从陌生到习惯,把亲吻与搂抱练习成一种娴熟。两个喜欢独寝的人,开始觉得床的另一边有些空旷冰冷,放上了一颗枕头,像随时在等待谁来。没人来时,把那一边弄得凌乱,像是来过,想象着某种温存——真是糟糕的习惯,太糟了,他们决定不让对方知道。

  已经太过喜欢了,超出他们原先的打算。才一个月的时间,怎么会进展得这么难以收拾?再这样下去,该怎么办?

  爱情居然变成一个难题。

  「要一起吃晚餐吗?」星期天下午三点,他从纽约打来。

  「吃晚餐?可你不是还在纽约?」她正在宿舍看书,手上一本建筑概论,快看完了,身旁有本《文艺心理学》正在Stand  by中。

  「如果我们共进晚餐,我会开车赶回去。」

  「你要大老远的开回来?」两三个小时的车程耶,有必要这么舟车劳顿吗?以一个已经二十个小时没合眼的人来说,还是不要这么奔波比较好吧?

  「如果妳要,我马上开车过去。」

  如果我要?罗蓝听了,忍不住皱眉,想也没想的就冲动的回答他:「不必麻烦,我没要的。」

  说完,那边沉默,她也沉默,为着这听起来过分尖锐的拒绝。噢!她在搞什么呀!懊恼的把书丢开,转而耙抓着头发,用力过度到有几根被扯下来。痛,却还是下收手,继续自虐着。

  不,她的意思不是这样。没想与他斗气,只是想着他从昨天去纽约后,就一直在工作。身为「莫氏」王国的未来继承人,他有太多严苛的训练要捱,每个假日都被召到纽约去受训,回来还得全力应付繁重的功课。这些日子以来,他们几乎天天在一起看书,所以他的辛苦她都知道的……

  「对不起,莫,我的口气太冲了。我只是觉得没有必要特地赶回来,只为了吃一顿饭。你知道我的意思吧?」良久之后,她艰难的道歉,并解释着。

  「我了解了。」他平淡的回道,语气里听不出任何情绪,还是一样的好听而沉稳。

  你了解?你了解什么呀!她在心里叹气,知道虽然这个声音听起来似乎非常的理解,情绪也非常的温和,但其实他已经生气了。不然他不会只敷衍的讲完这四个字后,就继续沉默,让人七上八下的吊着一颗心。

  「莫,本人竭诚欢迎你回到波士顿与我一同共进晚餐,不过我希望你身边有人可以帮你开车。我们吃义大利菜好不好?」她低头,可以了吧?

  「……抱歉,恐怕我必须拒绝妳。因为我突然发现纽约这边待做的工作还很多,不宜为了私人任性的理由而耽搁。」声音有礼、客气、疏远。

  「你……」火山爆发啦?!罗蓝当下傻眼。

  他接着说:「那些工作会让我一直忙到凌晨二点,然后我会『一个人』开车回波士顿,赶着上明天早上八点的课。」

  「莫,你是故意气我的吗?」她不可思议的对话筒叫着。

  「妳多虑了,蓝。」

  「这真是太幼稚了!」她忍不住批评。「只不过是基于关心所以拒绝,为什么你要生气?」

  他更生气了,所以他平淡地道:「再见,蓝。」挂电话。

  可以想象罗蓝在电话那头的表情——先是错愕,然后气得丢电话,然后不断的埋怨他、骂他,却又「骂到用时方恨少」地缺乏可用词汇,只好在屋子里绕圈圈地发泄怒火,无计可施。让她生气,是他挂电话的目的。她是生气了,可他的心情却没有因此而好转一点。

  这是在干什么呀!这样的心乱,不该出现;如同心底那把无名火,晓得极之可笑。情绪失控是他最不能忍受的事,但现在他确实是处在这样的情境里自厌。为着一个小女人无心的话而生气,简直是荒谬。太荒谬了,她的拒绝不该会影响他的,她骗小孩似的哄语也不该会教他火冒三丈的。

  双手负在身后,微仰着头看着窗外的天空。天是蓝的,难得的万里无云,与他阴霾的心情全然不搭。蓝天,只会让他的心情更恼。

  「表哥,你工作已经告一个段落了吗?要不要一起去吃下午茶?」一个俏丽的女子敲了敲敞开的门板走了进来。

  「下午茶?」莫靖远没转过身,还是在看着天空。没有人家觉此刻他的心情有多差,除了那个名字与这片天空相同的人之外,不会有人看得出来他情绪的真正模样。

  一只滑腻的玉臂探进他臂弯中,撒娇地道:「表哥,你为什么要是我的表哥呢?如果我们没有血缘关系的话多好。你这种人存在这世上,对其他男人是件多么残酷的打击呀。」

  他只是笑,像是闲情正好,由着表妹去表演胡扯,看她还能变出什么把戏。

  「既然不能嫁给你,就只好请你陪我去吃下午茶来安慰一下这个遗憾了。」演到一半,女子突地一笑。「表哥,你不会不知道这幢大楼里有多少女人想要得到你吧?就算不能当你的女朋友,有一夜情也甘愿,她们都是这么说的。你年轻、英俊、有钱、有礼貌、有能力,简直是女人眼中再理想不过的白马王子。连洋妞都觉得你很帅,你知道的吧?所以爷爷他们一直都在偷偷担心你会在哈佛交洋人女友。」

  原来是当探子来着。莫靖远微微一笑,问表妹道:

  「既然接下来还有许多工作得做,我想我还是接受妳的提议,跟妳去吃一顿下午茶吧。妳有特别想去的地方吗?」

  「楼下的咖啡厅?J表妹没想到真的邀得到莫靖远,所以有点愣住。

  「不,那太不慎重了。难得在公司遇见妳,我们就到城中区那边喝一点……义大利咖啡吧。」

  表妹闻言,双眼不敢置信的一亮!有人要当散财大爷,那她还客气些什么!

  「既然要去曼哈顿,那当然要顺便逛逛第五大道。表哥,你逛过没有?有没有想顺便买些什么首饰小玩意儿送给女友?」竹杠要敲,探子的工作也不可忘,不然她下个月的零用钱就堪忧啦。身为莫家的子女,除了必须上好学校之外,也得学着体会何谓刻苦耐劳,所以她一直都过得很苦哈哈。这辈子活到现在二十一岁,还没有能力买上一件象样的首饰。

  莫靖远笑着看表妹亮晶晶的大眼,绅士的挽着她走出办公室。随口说道:

  「想逛第五大道,没问题。妳的生日好像还有三个月才到,但我可以提前送妳礼物。」

  呀!表妹一愣。真的假的?表哥居然记得她的生日?此等神功未免也太可怕了吧?!不过,不管可怕不可怕,最重要的是——「那上限呢?礼物的金额有没有上限?」

  「妳就自个儿斟酌吧。」

  好犀利的回答。既不会让人觉得他是凯子,也不会让人觉得他是铁公鸡,反而让受礼的人不敢太贪心,还得自个儿掂掂斤两,忐忑小心得紧。

  「……如果这句话是你女友问的,不知道会不会是同样的答案哦?」她继续斗胆的试探。

  「我想,我们还是在楼下吃下午茶好了。」莫靖远很善变的说着。

  「不不不!不要啦!表哥,亲爱的表哥!人家不敢了啦!」表妹哇哇大叫,非常能屈能伸的告饶,发誓就算下个月的零用钱没有着落的话也没关系,干嘛为了那一点点生活费,而被财神爷讨厌呢?

  反正不管表哥现在有没有女朋友、有没有交到洋妞女友,问题都不大。表哥才二十四岁,以后的人生还很长。再说学生时代的恋曲往往都是无言的结局,不会有结果的啦,那些大人真的没有必要现在就担心这么多。表哥一向注重隐私,就算目前没有女朋友,他也不会让人知道,搞不好还会放很多烟幕弹来装作有的样子;再恶搞一点,找一个男同学来友情客串同性恋也不无可能。真弄成那样,到时就难看了。

  所以,这个表妹决定了,从此辞掉探子的工作,好好巴住这个大方的财神爷才是正事。第五街,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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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等到晚上八点,果真没有等到莫靖远的人;当然,也不会有电话。他生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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