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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爱花公鸡  第1页    作者:凌筑

  序

  猪的悲情纪事   凌筑

  真的很痛!

  宜纯痛的是等我的拖稿有如恶梦,我痛的是……手快废了。

  不知道是赶稿所致,还是打电动的后遗症……宜纯不可以打我,这是老猪唯一的休闲。

  手臂从手指、手肘到肩膀都在抽痛,那种感觉就像……大家拿著针往骨头扎就可以体会了。

  最近年关将近大家抢钱抢得凶,大概只有猪还在堕落,有种很累的感觉袭上心头,我是不是快迈入更年期了呀?

  电脑也许让生活很方便,但相对的也让人容易沉沦,像猪仔最近败了一台新的Notebook,由於它很轻可以带著爬爬走,像上本书的序就是去台东度假的日记,因为懒得打序就把日记交出去。

  在交稿前夕,猪姊我大砍文章,因为没有特色!

  对,就是觉得没有特色,剧情固然很爆笑,可是让猪觉得很无聊,所以猪仔重新写过……宜纯美女看到这,要猪帮你叫救护车吗?

  也因为这台Notebook真的很方便,速度很快,使得猪开始堕落,加上无线网路,到哪都可以上网,这一上就没救了。

  可是因为不太习惯用笔记电脑的滑鼠版,用手动滑鼠过多的后果就是我的手出了毛病,贴金丝膏也无效,后来我表哥说女人手,就是富贵手,操劳过度,最好休息一阵子,否则……哼哼,我发誓我再不玩电动超过三个小时。过年……玩一套就好。

  呜……我现在开始练习左手吃饭,左手写字……会不会太晚?

  赶稿的时候哪容得比乌龟移动速度还慢的左手,还是只能忍痛用右手,在上头贴上膏布,爬上电脑桌赶工。

  看来要保住右手,我恐怕得练习像恶魔秋爬格子的速度。

  言归正传,这一本是延续「世界老婆大不同」系列之《摩登非洲妹》的故事,里面那四个怪癖男人,猪本来没打算要写的,偏偏这些恶男猛在我脑袋敲锣打鼓……

  吵死了,滚一边去!

  「没有人要的老女人,没胸没腰腿又肥又短,长得不像女人难怪没有人要。」书中的男主角跑来插花。

  「闭嘴。」一脚踹开禽兽。

  话说到哪里了?对了,为了避免被这些恶男三不五时的荼毒,我只好忍痛将他们出清,一个一个送上断头台。猪脑冒出两根恶魔的角。

  「果然是猪脑。」一拳打飞禽兽。

  猪在此下台一鞠躬。

  PS「世界老婆大不同」这一系列猪赶得很快,没想到我是第一个写完的,这大概是神迹,宜纯你真的显灵了!

  楔子

  夜,漆黑的天空不见一颗星子,一轮皎月高挂,透著诡异的红光洒落大地,映照得一团迷雾,殷红似鲜血般,包围著这幽暗的森林。

  一名衣衫褴褛的黑发少年仓皇的在森林中奔逃,刺骨寒风在耳边呼啸像是要撕裂他,浑身像给万蚁囓咬,痛得他喘不过气。

  听不见虫鸣蛙叫的森林宛若一座死域,困住了失去方向的他,背后凶恶的狗吠和不断逼近的人声让他无法停顿喘息,他只能不停的跑、不停的跑。

  阴暗中的微光诱使他犹如飞蛾扑去,「妈……」

  声音断断续续的梗在喉头令他呼吸更加困难,湿冷的雾气在他脸上凝结成露与汗水淌下,流进他张开喘息的嘴,甚至他的眼里,他觉得刺痛,但他没闭眼,也没有伸手擦拭,瞳孔惊悸收缩的望著后方。

  随著背后无数阴森的绿色磷火逼近,他跌跌撞撞的跑向透著微光的森林深处,光线越来越明亮,温暖了他眼眶,令他耗尽的体力再生力量。

  「妈妈,他……他们追……追来了,快……快逃。」一栋颓圮的木屋矗立在光海中,他冲到木门前,抡拳的敲著。声音在门开的刹那卡在舌尖,血液瞬间冻结,他脸色骤变。「怎么是你们,我母亲呢?」眼前出现三个彪汉,淫秽的笑声自他们口中逸出。

  当他视线落在屋内躺在血泊中的孕妇时,灵魂抽离他的身体,他惊吼,「不--」

  「逃……快逃,孩子。」妇人微弱的低喃飘著死亡的气息。

  「我要杀了你们。」血丝布满男孩眼中,他疯狂的冲上前对著大汉们一阵乱打乱踢。

  「自找死路。」其中一名大汉啐了声,踹他一腿,他瘦小的身子往后弹飞,撞到大树才停下。「要怪就怪你的出生吧!」

  「少跟他罗唆,把这小子一并解决掉。」

  「孩子逃……逃吧!你一定要活下来。」他看见母亲回光返照的脸上最后的微笑,「求你,你一定要活下……」眼一闭,她没有了声息。

  「不……啊--」撕心裂肺的吼声撼动了沉静的森林,鸟飞兽走。

  「找到了,在那。」

  追缉的脚步及咒骂声越来越近,他不假思索的拔腿就跑,唯一的念头就是要活下来。

  三名大汉见状,立刻大喊,「别让他跑走,快追。」

  眼泪和汗水灼烫他的眼,感觉追捕他的人的呼吸声就在耳边,胸肺因冰冷的空气而胀痛著,感觉心脏几乎要因快跑的疼痛及悲愤爆裂开来,但他不能停下,他向自己发誓一定要活下来报仇。

  风刮著他的脸,雨水和汗水浸湿了他身上的衣服,体力渐渐透支,眼皮因烧痛几乎睁不开。

  倏地,小腿背传来撕裂的剧痛,他脚下一个踉跄,整个人连爬带滚的滚入冰冷湍急的河水中。

  「救命……咕。」载浮载沉,只闻狗吠和桀笑声,他陷入更深的黑暗……

  「醒来!」两只温热的小手轻拍上他脸,惊醒了他,他反手握住那双小手,「小哥哥,你又在作恶梦了。」

  「萱萱。」他如释重负。

  「爹地说练武之人最忌心浮气躁,像你这样怎么成为武林大侠。」小女孩趴在床边,睁著骨碌碌的大眼睛。

  「师父呢?」

  「要叫爸爸。我一早就没看到他们。」她兴奋的告诉他。「小哥哥,我告诉你喔,昨晚我救了个人回来。」

  当初他也是被多管闲事的她所救,入了她家的户籍之后,他过著悠闲自在的日子,有疼爱他的父母、家人……他真的以为自己可以这样平静的过著平凡人的生活。

  「我去看看……」当他掀开被单欲下床的时候,刺鼻的血腥味令他警觉的拉过小女孩,将她藏在身后。

  「萱儿,快走……带著萱儿快走。」

  门边出现个浑身是血的男人,是师父!

  「爹地。」她震惊的脸上没了血色,「出了什么事?」想冲上前,冷不防他背后窜出一把银晃晃的刀。

  她猛抽口气,「爹地,小心后面。」

  「快走!」她父亲以肉掌拦下刀锋。

  杀红了眼的竟是她救的人……她当场昏了过去。

  第一章

  「快迟到了。」

  周休星期六的早晨,林明萱匆忙的走在人潮尚未聚集的街道上。

  她穿著一袭宛若中古世纪欧洲仕女打扮、低胸高腰的白纱洋装,手肘挂著珍珠制的银色皮包,她边盯著腕表,一手拉起白纱裙摆加快步伐。

  什么早上六点之前要准时到新娘家集合,那么早谁爬得起来?天都还没亮呢,她嘴里嘀咕著。

  若非早上那通吵死人的电话,她真的会睡到晚上。周末咩!她只是个上班族,工作了五天,好不容易熬到周末假期可以睡个好觉。

  冷风迎面吹来,林明萱身子瑟缩了下,眯起一双凤眸东张西望,不经意的瞥见左手边一条暗巷。

  她记得这条狭巷是通往公车站牌的捷径,晚上龙蛇混杂,普通老百姓不敢在深夜时走这里,不过,现在是大白天,应该没关系吧。

  心思一转,她脚步便往巷子走。

  「这裙子怎么那么长?」她不耐烦的抓著丝滑细致的裙摆。这累赘曳地的裙摆让她不能跑,更走不快。

  真不知道是谁昏了头的发明这种蓬蓬的白纱礼服,让女人行动受限。而那些自称新娘表姊表妹们的伴娘群,什么不好挑,偏偏挑这种麻烦的伴娘礼服。在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下,她微弱的抗议很快被那群跟麻雀一样吱吱喳喳的三姑六婆给淹没,还规定她也要跟著活受罪。

  「啊……」她停下脚步,忽然发现拉起的裙摆后沾上了一大片殷红的脏渍,她微恼,「真糟糕,衣服弄脏了。没事叫人穿什么白色小礼服,也不过是当伴娘,为什么穿黑色就不行,现在可好了。」早知道她应该穿牛仔裤出门,到婚礼会场再更衣就好,不过千金难买早知道。

  「小姐。」微弱的呻吟响起。

  「这礼服还是租的,要赶快弄干净,否则留下污渍就糟了。」她捞起沾了污秽的裙摆,试著用面纸擦拭,一边加速前进。

  「小姐。」

  「得赶快赶路,要不然唐唐会打电话来催。」

  「小姐,等一下。」冷不防,一声大叫冒出。

  叫她吗?这空荡荡的巷子好像只有她。

  「谁?」她脚步一顿,警觉的回头张望。

  没人呀!

  「我在这。」声音从地上冒出。

  她低头,只见一个黑影躺在角落,被垃圾挡住。

  「你谁呀?」

  「我是……现在不是自我介绍的时候,你没看到吗?」他吃力的爬出角落,一手捂著腰侧,脸色惨白,活像电影里刚吸完血的吸血鬼,他唇边还残留鲜红的血渍。

  「看到什么?」她收回视线。这污渍恐怕得送洗才清得干净。

  「女人你眼睛瞎了呀,你没看到我受很重的伤吗?」

  「原来这地上的血是你流的。」她这才注意到垃圾堆边的一摊血,本以为是垃圾袋里的腐肉残渣渗出来的。

  他点了下头。

  「就是你的血弄脏我的小礼服。」林明萱取出小皮包内的纸笔,俐落的写完撕下塞在他上衣口袋,「这是我的电话号码和邮局帐号,洗衣费就汇到这帐号。」时间快来不及了。

  「等等,小姐……」只要是人看到他伤重快死掉,也该拉他一把,而这个女人居然对他视若无睹。看她要走,他连忙大叫。

  「还有事?」不管了,到时再想办法清理。她再不赶快一点,准会被一早打电话来催她的新娘骂到臭头。

  「我受伤那么重你没看到吗?」他咬紧牙根,勉强扶著墙站起。

  「看来伤得很重。」但那又与她何干?这年头做好人不长命。

  他用力点点头,总算引起美女的同情心,他可是素有美女杀手的称号的……一阵昏眩袭来。

  「要不要我替你叫警察跟救护车?」举手之劳。她低头自皮包内正要取出手机--

  「不……不可以。」他赶紧伸长手抓住她。

  「啊,我的衣服,你这该死的家伙放手。」林明萱惊骇的猛抽口气,愠火的瞅著他染血的手抓在泡泡束袖的手肘上,她脸色不变也难。

  这下死定了,沾了血的晦气,她还能去喜宴吗?

  「不能叫警……察……要是叫来警察,那……就……糟……了。」蓦然眼前一黑,他整个身子往前倾,最后飘入耳中的是她拔尖的叫声。

  「啊!」她脸都绿了,他突然倒向她令她措手不及,「我的衣服,你这天杀的混蛋,怎么要死不死干脆一点!」

  他满身是血的扑在她身上,同时也毁了她身上的伴娘礼服,而他沾满血的手就贴在她纯白的胸口。

  胸口?!

  瞪著胸前那慢慢滑下的血手,向来自讶冷静过人的她心里燃起一把火。她很想给他踹下去、打个几拳,可是要是真这么做了,他一命呜呼,他身上沾了她的指纹鞋印,她岂不倒楣变成了杀人犯?

  正想推开他之时,杂沓的脚步声从巷口传来--

  「刚刚看到他往这!」

  「兄弟们,继续搜,别让那家伙逃了。」

  闻声,林明萱心神一凛。这家伙死抓著她,理智是很想扔下他不管啦,可是万一他被逮住了,那么她身上这套租来的小礼服的清洗费找谁赔?

  踌躇了片刻,她咬了咬牙,算她倒楣!

  「你最好给我撑下去。」她使出吃奶的力气,将他拖行到更里面的暗巷后藏起,歹徒果然没发现。

  等待那些威胁的脚步声远去,她心口大石头落下,转身瞪著躺在地上垂死挣扎的他,他的手还死命的揪著她裙摆。

  她这样怎么去参加喜宴?

  这时皮包内电话骤响,她忙不迭的拿出手机。

  「喂,唐唐,是我……」

  「萱萱,你人在哪?全部的人都到齐,就差你一个人。」

  「我……」话还没开口就被打断。唐思雪,她大学的好朋友,个性乐观开朗,唯一的缺点是……

  「我们等会要去婚纱店化妆,车子已经来接我们,对……那个是喜幛,先拿上车,还有捧花也顺便一下。」

  「唐唐,有……」

  没错,说话跟机关枪一样。

  「啊,我老公在催我,我得去准备,你快一点。」

  「等下。」深吸口气,林明萱大吼一声。「让我把话说完。」

  「噢,抱歉,我又忘了。」

  「没关系,我要说的是,我不去了。」

  「啊,萱萱,你生气了,对不起,我话太多,你也知道平常家里都只有我一个人,泰佣又不会说中文,都没有人陪我讲话,我常常自顾自的说个没完没了,只有你会认真听我说话,你不来,我会不知道该怎么办,你是我最要好的朋友,没有你我会怕,是不是你忘了我家路怎么走,要不然我派司机去接你,你现在人在哪里……」

  没机会插话的林明萱额头挂著四条黑线,叹了口气,「不是交通的问题,就算迷路我也会搭计程车过去,不过我得先回家换一套衣服。」遇上唐唐这样的女子,她连插话的机会都没有,更别提拒绝。

  「衣服?!是衣服的问题吗?你昨天试穿的时候不是好好的?是太小还是裙摆太长了?这没关系,有问题等你到了,我们再请礼服公司的人修改,你快点过来就好了。」

  「跟衣服没关系……」

  「萱萱,那有什么问题?」

  「我……算了,别等我,你们先去婚纱公司化妆,我尽快赶到。」婚礼在饭店举行,他们还包下饭店的套房,方便新娘更衣和补妆。

  「好吧,那你要快一点喔,我会等你。」

  收起电话,林明萱看著横躺地上、奄奄一息的陌生人。如果有一把刀,她肯定会毫不犹豫切断衣角,但衣服不是她的。

  「算你狠。」

  她毫不客气的在他身上摸索了下,本想如果有证件或名片之类的可以通知他家属亲友。

  可恶,没有,什么都没有!没有皮夹、没有任何证件,只有染血的衣著看得出是名牌,也不知道是不是仿冒的。

  既然没有身分证明,当然无法打电话通知警察或救护车,他被抓的话她找谁讨洗衣费?

  更何况要是他不小心死在这……拜DNA科技发达,刑事犯罪鉴定的先进,她说不定还会被当成嫌疑犯。

  真要见死不救吗?她的良心也说不过去哪!

  迫於无奈,林明萱使劲撑扶起他,就当是日行一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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