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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道也温柔  第1页    作者:陈毓华

  序

   陈毓华长得并不美。

  当然,也不丑;但甭要我用些恶心巴拉的虚伪词句来美化她,写个不是陈毓华的陈毓华。嗯,有些淡淡的火药味……闻到了没?沈曼奴和陈毓华有仇吗?哈哈,看下去就知道了。

  对陈毓华的第一印象,其实挺不错。像沈曼奴这种超级肤浅、崇尚金钱主义、迷恋金玉其外、不排斥败絮其中的人的女人,应不会多看陈毓华那种纯朴、无害的小姊姊一眼。

  可是,当本姑娘这两球不怎么清澈的眼珠子,非常不幸地对上咱们毓华姊姊黑溜溜的深邃瞳眸,便不由自主地向她偎进,拉著她噼哩啪啦地八卦了起来。

  当她实在受不了我们毫无内涵的叽哩呱啦,她总会一副老大姊的姿态,说道:“你们这些小孩子哦……”哈,天晓得她听得有多开心!耳壳都自动拉长、扩大一倍以上!

  如果她不爱听,她不会接连好几天在某个固定时段从埔里打电话到台中给曼奴,而且每次哈啦都哈啦了将近一个小时。之后,我甚至得知每天和她固定通话的,不只我一人,还有几个远在台北的作者与编辑……请自行想像她一个月的电话费多么的可怕。

  据说她一天只写作两个小时。大家可以知道她出书速度为何那么龟速了。陈毓华,一个过度善待自己的作者;她每天在她舒适的住家裹过著极度优闲的生活,却拖稿拖得编辑每和她通一次电话,便崩溃一次,到最后甚至明言——她放弃陈毓华了,从此任陈毓华在艺文界随波逐流吧!

  居然还有这款人!著实是我们这种将编辑奉为大人看待,每日早晚烧香膜拜的作者的敌人!

  她的气质干净、纯粹得让人想亲近她,和她做朋友……呃,我还是这么以为,所以很“阿沙力”地答应她,六月十六日一起上台北玩。

  为了这次出游,曼奴在一天一夜之间,写出近两万个字,结束原先预定在六月底才完成的稿子。

  未料此举让陈毓华小姐三番两次假仙地说:“我要向你学习,一天一夜两万个字,好厉害!我要向你学习!”

  啧!跟她说过好几次,那只是一次特例罢了;而且这种话由慢工出细活、坚持稿子完美度的她说来,特讽刺的哪。

  上了台北,曼奴顾著和李洋洋(毓华姊的弟弟,很幽默,外加有点欠扁的男……人),以及洛焯斗法,毓华只是保持笑容,未曾插嘴。这让我以为她是个不带刺儿的温柔女子。

  谁知,当曼奴和她同床共枕的第三天……唉唉唉,失算哪……!是这样子的,曼奴的作息是——中午十二点吃第一餐,晚上七点吃第二餐,子夜十二点吃第三餐——孰知上台北后,作息全被打乱了,只吃得著两餐……当夜,曼奴和毓华聊得正愉快时,曼奴的肚子非常、非常不争气地大叫……咕……咕……哦,天哪,少说曼奴也是个干干净净、身家清白的小姑娘,一世英明就毁在这一刻了……

  原想毓华会装作没听到,她却笑得花枝乱颤,床板差点儿被她给震垮了。而那同时,曼奴的肚子持续地叫著,仿佛帮毓华夸张、该死的笑声合音似的!当时,糗毙了!

  猜想得刘这件事瞒不住,我自己先抖出来,省得让人ㄎㄨㄟ!唉。

  回到台中,曼奴想带她到三民商圈逛逛。不过缺了一顶安全帽,考虑了一会儿,她决定以身试法,未带安全帽,俐落地跳上我机车的后座。车子走不到五公尺,遇上红灯停下来,一位心怀不轨的警察哥哥带著暧昧的表情朝我们晃过来,毓华机警地跳车,可惜因为紧张,动作笨拙了一点,不过死无对证,警察哥哥也只好若无其事地走过我们身边。

  这个时候,旁边两个机车骑士笑得好高兴(就像毓华笑我的肚子咕咕叫一样),毓华朝他们扮鬼脸。后来我们怎么办?当然是买顶安全帽!关于安全帽,曼奴又搞出一团糗事……呃,让我们装作我什么都没说,忘了吧、算了吧、散了吧!

  晚上,曼奴和毓华到养老乃泷吃日本料理。谈得还算开心时,她突然问:“喂,你什么时候到埔里玩?”我犹豫了一下,说:“真的要去吗?”她居然回答我:“嗯,我是没有很诚心的邀请啦!”瞧瞧,这是什么话嘛!你们说,我还敢说我要去吗?

  后来,她要我帮她写序——

  “七月份便要出书了,急著要哦。”

  “什么时候要,给我一个期限。”对我而言,凡事有个明确的日期,比较好办事。

  “就跟你说急著要了嘛!”咦,她大姊的口气竟有些不耐烦。

  “给我一个期限嘛!”这……怎么一回事?我帮她写序,为何我比较处于下风?

  “就这一两天啊!”她说。

  哼,瞧瞧,中国人的劣根性呵,总是模棱两可,不把事做个妥善安排;陈毓华,你再这样,就真的随波逐流去吧!“我要一个明确的期限!”我要求。她也没考虑太久,“下礼拜一!”“OK!早这样说不就得了?大概要写多少字?”

  “你写得出一千字,我就很偷笑了……”她的表情有点不屑,好像让我为她写序,委屈的人是她。

  我挑眉,和她杠上了。“才一千字而已,我要写两万字!”

  她毫不迟疑地瞪著我说:“好!你没写两万字我就砍了你的头!”

  唉唉唉,这种人自称温和、善良,你们相信吗?

  我所认识的陈毓华  青音

  和毓华因文字而结缘,实在是最美好、最快乐的事!

  但若因此而要动笔写序……恐怕……

  唉,不只作者怕写序,连身为作者的好友也怕被邀写序,不过,话说回来,能在如此重量级的书上留下自己的名字和文字,何尝不是件光荣的事。

  (毓华,你真是个好友,有荣同享!)

  每个人对自己的生涯都有不同的规划,我知道毓华在预备转战沙场时,徘徊犹豫了许久,最后终于才下定决心……投靠希代大众!

  这是希代读者的福音,有如此坚强的阵容加入,当更可丰富罗曼史小说的市场,精采可期!

  其实,毓华的书值得宣传,毓华这个人更是不得不介绍,阿沙力的个性,让人很快的就容易对她掏心掏肺,几乎把整个人都卖给她了。不过,这也是有回报的,一进毓华家,她也是倾尽所有的把她家的东西“销”光,当然也包括她的书。(哈!羡慕我吧,免费的吔!)

  当毓华好友的好处是可以免费的(强调)率先阅读热腾腾的作品,她的作口品完成,我一定是那个掀锅盖、频频看看熟了没有的人,迫不及待啊!

  从毓华的第一本书至今,她的成熟有目共睹,我爱她的作品,也希望大家都爱陈毓华!

  第一章

  放下箭袋和弓把袋,任初静拭了把汗。都暮秋了,秋老虎仍是张牙舞爪,嚣张得很,在学校淋过浴的身子在转了两趟公车后又汗糊了。

  客厅里的骨董级冷气空调是摆著好看的,任初静打死也不会妄动开冷气的念头,一想到夏日那呈等比级数飙涨的电费指数,她马上从头凉到脚板,效果比开了冷气还透彻。

  她顾盼四处,确定这屋子是座死城,根据她以往的经验,一切电器物品全都呈静止状态时,家中的人口必是倾巢而出,这时候她才有那丁点心思能体会什么叫高品质的安静无声。

  家裹闹空城计是家常便饭,中午刚过一刻,没她在家的日子,一切事宜自理,可想而知一帮人是分头觅食去了。

  厨房里冷灶冷火,她一点都不意外。

  冰箱裹空空如也,这群家伙也未免太“不食人间烟火”了!任初静平静的脸流离过早知如此的无奈。

  两杯冷开水充当午饭,大事底定。

  为期两星期的射箭集训结束,唯一的好处就是捞到周六加周日的连假,假日于她是睡觉日,而她的确打算好好睡上一觉,天塌下来也不管。

  哐啷!

  如同呼应她的心绪,落地窗的玻璃在眨眼间混合著金炙的阳光尘粉洒了一地,四片落地窗只剩金属的门框和被风吹动的窗帘。

  “喔!别又来了。”任初静的脸顿时涌上了不耐,英气勃勃的眉微皱起褶。

  这是这个月来第几次被砸?她数不清了,横竖绝少不过她的十根指头。

  这次又是哪个不知死活的人捅纰漏?

  她伫立不动,任著叫嚣和踢门的声浪滚滚不绝传人耳膜:

  “任大郎,滚出来,别做他妈的缩头乌龟蛋!”

  任初静双臂微展。门,豁然开敞,几个彪形大汉恶形恶状的站在门口。

  她静静打量每张陌生的面孔,清冷的声音慢吞响起:

  “老爹不在。”

  “不在,骗ㄒ幺吔!小鬼,我阿龙收高利贷十几年,你以为我会相信你的话?”花衬衫的大汉不安分的眼直往任初静身上瞟。

  咽下被人意淫的猥琐厌恶感,任初静整个表情跟语气更冷了。“说没有就是没有。”

  对这些人使用文字是一种不可饶恕的浪费。

  阿龙把不规矩的手搭上她看似纤弱的肩,露出一口恶心的槟榔牙。“小鬼,任大郎吞了咱们场子的保护费,你不让咱们弟兄进去搜,难道有能耐替他出头?”

  “老爹吞了你们的钱?你们明知道他手脚不干净又叫他收帐,这不是自讨苦吃?”她微偏著头,隐然动了怒。继而伸出大拇指及食指捏住阿龙的肉,将之甩开。

  “你捏我?”阿龙吃痛的甩手。

  “不要用你那不干不净的手碰我。”

  她的话引来哄堂大笑。“阿龙,辣妹哟!踢到铁板了。”

  “去你的!”一个骄傲的小鬼竟让他在兄弟面前丢脸,看他怎么整她。这笔帐我非要到不可,任老头不在就拿你抵帐,来人,给我上。”他声势威吓的吆喝著。

  “我的箭从不虚发,谁想试?”曾几何时,她随身携带的箭镞已经抵著阿笼的颈动脉。

  来势汹汹的大块头男人被她凌人的气魄给骇得怔了下。

  “阿龙,”有人压低了声音。“我就跟你说任家有个小鬼惹不得的。”

  “妈的,你放什么马后炮,这节骨眼才扯后腿,我要吞下这口鸟气,以后怎么在道上跟人家混?”被箭镞指著咽喉的他沙嗄了起来。

  “老爹吞了你多少钱?”任初静看似冷淡,在草木皆兵的时刻,她已经思索好了退路。

  她不会笨得螳臂挡车,这么多地痞流氓要费多少力气才能打发?她不喜欢做无谓的挣扎,留著气力还可以做许多事。

  “五十万。”虽然口舌逞强,阿龙仍是有问必答。

  毕竟自己的小命捏在旁人手中,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

  “这么多?!”经验教会她不要轻易相信片面之词,但,中饱私囊这档事的确颇为符合她老爹的行事作风。

  对这种行为,任大郎通常另有一番说词。只是收拾这种困境的责任却永远落在任初静的肩上。

  五十万。她隐约听到天雷当空劈下的声响。

  “给我三天时间。”她非把那群“狼狈为奸”闯祸的宝贝蛋揪出来不可。

  “小姐,你太天真了。”一声朗笑,由人群中闪出一只疾速的臂影。

  任初静猛然回神,稍嫌迟了些,原来掌握在手心的利器由箭身传来沉重的弹劾,箭翎反客为主以分毫之差抵达她的前胸,她一惊矍,手腕倒翻,腰一沉,连人带著她放在桌上的弓把袋滚至阳台,玉腿一踢,借著墙力跳出屋外。

  “啊,小鬼逃了,快追!”

  ☆☆☆☆☆☆

  这种落跑的戏码演了又演,任初静熟能生巧的沿著「逃生”的路迂回地跑,只要拐出巷道,入了车水马龙的马路,就没人奈她何了。

  她身轻如燕地越过一个由便利商店出来的身影,两个起落,把死心眼在后头猛追的人又抽开一段距离。

  也许是中午时分,路上的行人少之又少,冷不防,她直冲前闯的身躯被一股蛮力拉进骑楼的掩蔽处。

  “谁——”绕鼻而来的香味十分熟悉。“冬瓜头!”

  所谓的“冬瓜头”正是她的姊姊任筝。

  “你又这样叫人。”她不依的抗议。

  任筝和任初静是完全不同的典型。任初静的个性带冷,习惯冷眼旁观;任筝则不然,她是天生妩媚的女孩,一对似笑非笑、似嗔非嗔的眸子柔媚到极处,眉梢眼角经年都是盈盈笑意,乍见两人,很少人会认为她们是血源一处的亲姊妹。

  “老爹和痞哥呢?”任初静开门见山。

  “他们只要我在这裹等你,人家冒著生命危险救你一把,你一点感激的样子都没有。”她嘟起樱桃小口,撒娇之态令人酥了筋骨。

  任初静不吃她那套。“跟你讲了几百次,不要动不动人家、人家的,恶心死了。”,

  “人家……我又不是故意的。”她也很困扰呀,她打出娘胎就这模样,根本改不过来。

  “嘘!”一阵杂沓的脚步声传来,任初静作势要任筝噤声。

  任筝睁大那双近视加散光,在旁人看起来却媚态十足的眼睛。“还追呀!”

  任初静由鼻孔出气。“五十万,不追才有鬼。”

  “这样啊!”任筝有些心虚,习惯地啃起和她外表十分不符的秃指头。

  那是她做错事就会出现的动作。任初静脸色淡然,把什么都看进眼裹。“老爹和痞哥呢?”

  “不知道。”任筝如扇般的长睫毛眨得更快了。

  “任筝,我认识你一辈子了,你还敢看著我睁眼说瞎话。”在某些方面,个性独立又难亲近的任初静比任筝更像长者,她们的关系也像猫鼠,只要任初静使个眼色,上至任大郎下至痞哥任楼,都只有服从的份儿。

  任筝巧目流转,温吞吞的招供吐实。“老爹避风头去了。”

  “那五十万被他吃了?”

  “老爹说有朋友邀他一起创业,听说是期货……很赚钱耶!”任筝吞吐到最后,水灵灵的眼揉进迷死人不偿命的熠熠星光。

  “可是呢?”任初静太清楚任大郎的能耐底限在哪裹。

  “可是呀!老爹的朋友手气不好,才进货,所有的东西全卡在海关出不来……所以,他不敢回来见你。”

  任初静点头。

  很好!捅的楼子一次比一次大。“是吗?他担心的是追著要债的打手吧?”

  任筝小心翼翼看著她,以那种自以为没人听到,其实全世界听的一清二楚的声音嘀咕:

  “才不呢!要是我,怕的人绝对是你。”

  在任家,可怕的定义并不代表是恶势力,那是混淆了许多感觉的“敬畏”,任初静年纪排行最末,个性却最为独立坚强,她沉默冷静,热情在她身上是绝迹的。但其余的人可不然了,舆生俱来的乐观,和过了今天明天再说的个性,经常会做出许多令人匪夷所思的事情,偏又容易受骗上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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