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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请敲门  第3页    作者:孟妮

  敦亲睦邻很重要,明仪耐着性子答,「我住方园。」

  方园?这两个字刚讲完,欧巴桑却像被魔术棒一点静止不动了。「哪里的方园?」

  「过双元桥的那间大房子。」

  一时间,附近的菜贩和顾客都凑了过来,七嘴八舌的说着。

  「什么?那间方园?」

  「是啊!」瞧这阵仗,明仪也诧异了。

  「不就那间鬼屋嘛!」

  欧巴桑又摇头又叹气的。「那间方园在二十多年前住着一对夫妻,听说先生可有钱了,他太太是本地人,为了讨好她,他才在这里盖了一间别墅。有一天,那个太太好像自杀了,没几天,房子也起了一场大火,将那个先生也烧死了,之后,就有人说那是一间鬼屋。」

  明仪浑身起了轻颤,手臂也窜起鸡皮疙瘩,难以置信那间美丽的房子背后居然有这样的故事。

  「在一、两年前,那间方园又住进了一个怪人,他这个人是一个没有良心的负、心汉……」

  明仪更见错愕,难以将方刚和负心汉的形象联想在一起。

  「妳知不知道,那天,他刚好在这里买东西。」欧巴桑指了指前方的转角。「有一个漂亮的大美人挺着一个大肚子,是他未婚妻专程来找他的,他们两个人就吵起来了,吵得可厉害了,那大美人不小心被后面的车子撞倒而送医,听说孩子流掉了,而他也没娶她。妳说,这种男人是不是个负心汉。」

  明仪仍是震惊,虽然她和方刚并没有深交,只有共处过几天,但也难以想象他居然会让未婚妻流产,又狠心抛弃她。

  「真像电影情节……」她轻声呢喃。

  「我看那男人真不是个好东西,年纪轻轻的,哪来那么多钱盖房子,我看啊!他这人来路不明,妳还是小心点的好。」

  想不到方刚的名声居然这么难听,他足不出户,都能惹来这么多的是非。

  「我看我老板不太像那种人。」

  「哼!知人知面不知心,妳就是涉世太浅了,才会被人骗。小心,妳可别被人骗了还帮人数钞票。」另一个蔡太太轻哼一声。

  都说人言可畏,看来不假,她并不了解她的老板,但是,他除了安静点、邋遢点,也不至于有什么恶行劣迹,他笑起来还有几分孩子气,想不到在这些邻居的眼里,竟是如此风评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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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了家,看到方刚正在院子里敲敲打打,额上微冒着汗,地上是他已刨好的木材,看起来是在做一把椅子。

  他一看到她回来,就扬声喊,「妳去拿电锯给我。」

  依着他指示的方向,她往一个独立的房子迈进。

  哇!

  她张大了嘴,看着这间房子,这根本是一间标准的工作屋,天花板足足挑高了三米,里面布满了各种各样的工具,刨木机、电钻、电锯、起重机、千斤顶……一应俱全。

  「天啊!他到底是干什么的?」

  她认识的男人都是西装笔挺,出入坐轿车,头发总是梳得一丝不苟,他们最大的运动量大概就是在健身房看漂亮美眉。

  她只知道方刚在台北有一间公司,他的工作是建筑设计,除了工作原因出门之外,他不是待在书房就是在这间工作屋。

  他对于用木制的东西情有独钟,家中很多东西都是出自他的手,屋里看得到的书籍都和建筑设计以及木材家具有关。

  找到了电锯,看他熟练的锯着木材,上午居民们对她说的话,被她抛到了脑后,她只是来上班领薪水的,老板就算有三千佳丽,也不关她的事。

  外面的太阳很大,但因在大树下,倒是觉得凉意沁人;她坐在他身边,偶尔帮他递递东西,两人闲聊了起来.

  「老板,今天中午你要吃什么饭?」她问;

  「蛋炒饭。」

  「你想喝什么汤?」

  「竹笋鸡汤。」果然,他偏爱喝鸡汤。

  「要炒什么青菜?」

  「高丽菜。」

  「吃什么肉类?」

  「排骨。」

  「排骨要红烧还是糖醋?」

  「糖醋。」他狐疑的看她。「为什么我觉得我像在餐厅里点菜?」

  她微笑。「让你觉得花钱请我是物超所值啊!老板。」

  他用衣袖擦了擦脸上的汗。「我一直都觉得妳能来应征是我花过最值得的广告钱。」

  他笑得有些腼腆、有些害羞,她只觉得心跳快了一拍,顿了好几秒钟都说不出话。

  眼看摇椅成型了,他测试着它结不结实,显然,他还算是满意的。「来,妳坐坐看。」

  「咦……」她坐了下去,放松全身,两手摊开,深深的坐在椅子里。「坐起来好舒服,感觉真好。」

  椅子并不华丽,只是木头的原色,但绝对符合人体工学的设计,完全配合她的身形,坐起来舒服极了,背可以延伸的往后靠,脚也可以向前伸着,摇椅晃得不至于让人头昏。

  「老板,你好厉害,做椅子做得这么好。」她已经舍不得起来了。

  他满意的看着她一脸的舒适。「妳喜欢就好了,这是做给妳的。」

  嗄?

  「妳上次说想要有一把摇椅,可以在院子里晒太阳、吹吹风。」

  她愣愣的坐着,看着站在前面的方刚,他的额上还沁着汗,T恤已经湿了大半,咧着一脸的笑,几分憨厚又有几分诚恳。

  她的心脏猛地一撞,有一种陌生的激动在她的胸怀微荡着。「椅子买一把就好了,干嘛要用做的,太麻烦了。」

  「自己做的椅子舒服,和买的绝对不一样。」

  这男人如果不是天生迟钝,就是最会讨女孩子欢心的那种。

  「我很喜欢,谢谢。」心脏仍在胸腔怦怦的跳着,怎么,一把椅子就已经收买了她的心。

  「我再做一张桌子,就可以放东西了,妳想在这里午睡都行。」

  她喃喃自语:「我是一个员工而已。」

  「就当作是妳的员工福利吧!」他咧嘴一笑。「妳起来吧!我还得打磨上腊和上色。」

  她摇头。「我舍不得起来了,我坐在这里看你做桌子吧!」

  他点头,手脚俐落的开始拿木板量了起来。

  线条刚硬的唇紧抿着,专注的眼神,肌肉随着举手投足而有力的伸展扩张,她忍不住瞄了一眼又一眼。他的体格真好,块块肌肉分明,高大健壮的身材,浑身没有一丝赘肉,一点都不输给杂志上的猛男。他常打赤膊工作,男性的体格美,在她面前毫不吝啬的展现。

  虽然已经看了奸几次,但她还是止不住的脸红心跳,而且这情况还越来越严重。

  这样的男人是个负心汉?虽说流言蜚语传的很可怕,但是,一个人的本质怎样是骗不了人的,她偏心的向着他。

  他抬起手臂擦额上的汗,但手也是湿的,汗水进了眼睛,他忙眨眼。

  「等等,我帮你擦。」她拿起挂在椅子上的毛巾为他擦汗。

  两人的身体靠得很近,他灼热的瞪温奸像也影响了地,她只觉心跳加速,用毛巾遮住了他的视线,不间他看到她的脸红。

  让她先近距离的欣赏一下他的胸膛吧!

  「唔……」他发出了抗议声,鼻间嗅到她馨香的气息,却看不到她,他的心跳也加快了。

  门口传来了摩托车引擎声,两人同时抬头。

  「你们两个在这里啊?」林妈打了声招呼。「我把菜送来了。」

  「谢谢。」明仪帮忙卸货拿菜。

  卸完了菜,林妈打量着方刚。「哎哟!年轻人的体格真好。」

  林妈啧啧出声,不客气的往他的胸膛摸去,一边评论着。「有够赞,摸起来真硬,比我家那个年轻时还要棒。」

  他尴尬的站在那里,黝黑的脸上微红,任林妈上下其手摸个过瘾。

  林明仪忍不住咯咯的笑,看他一个大男人手足无措的样子奸好笑。

  「真的是太证了。」林妈呷好到相报,一把抓起林明仪的手,贴在方刚的胸膛上。「怎样?摸起来是不是真赞。」

  轰!

  两人的脸孔瞬间一片爆红,林妈干脆将她的手周游他的胸膛一圈。「是不是很硬?这才是男人。」

  两人僵硬成化石,羞窘的看着对方,林妈意犹未尽地道:「快摸啊!这种体格的查甫人很少见啦!啊,这腿也都是肌肉!」

  「啊!」他惊恐的大吼。

  「哇!」她放声尖叫。

  林妈惊甫未定。「你们两个要吓死我啊?我的心脏冻未条啦!」

  两人已惊吓得说不出话,她脸上一片红辣辣的,但她强忍住低头的冲动,而方刚早已是一张大红脸,血液不往心脏集中,全冲向脑袋了。

  她是想摸他啦,他的胸膛让她想流鼻血,但也不是在这种情形下啊!

  「你们这两个人怎么这么保守,难怪都还没有结婚,我儿子二十二岁结婚的,我侄女十七岁就交了一堆男朋友。」

  林妈又叨念几声之后,发动摩托车,正准备要走时,想到了什么又回头对方刚说:「男人看电视会哭的话,这个男人坏不到哪里去啦!我家那个也是这样。」

  如果有铲子,只怕他已掘地三尺钻进去了。他恼怒的瞪着她。

  「呃……那个明明是事实啦!」她只是拿他当题材来娱乐父老乡亲。

  他咬牙切齿。「那有必要宣传吗?」

  呃……她心虚的吐了一下舌头。「咳!咳!」她清清嗓子,企图引开话题。「你的身材真的很棒。」

  他的大脑停格了,看她大方的瞄着他的身体,他一时忘记对她的恼怒。「谢谢。」

  她噗哧一笑,看他脸上的红潮又起。

  「我可不可以再摸一下?」她微笑。

  「什么!」他低吼出声。

  她哈哈大笑,笑得前俯后仰。「老板,我开玩笑的啦!你不要紧张成那样。」

  「哦……」他清了清喉咙,慢吞吞地道:「妳可以摸啦!」

  啊!

  她好一会儿才反应过来,发现他红了脸,但晶亮的双眸一瞬也不瞬的盯着她,好似有什么情绪在眸中隐隐浮动。

  她想了想,认真地说:「那我可不可以也摸摸你的腿?」

  她承认,他发达的腿部肌肉也很让她垂涎。

  「什么!」他大吼了一声。

  看来这超过他的承受范围了,她同情的看着他。

  这个男人真是太赞了,他的体格结实有力,脸蛋……虽称不上英俊好看,但一张脸端正性格得很有男人味,认真的男人最有魅力。

  而且,他好可爱,看他结巴、看他脸红,她就觉得好兴奋。

  连她都觉得自己越来越变态了。她摆摆手,「我这也是开玩笑的啦!」

  他不吭声,又低头工作着,不知过了多久,他头也不抬的低声说:「腿……也可以摸啦!」

  「……」

  奇怪,没有回声,他转头一看,只看她倚着树干居然睡着了。

  哇哩咧,他的脸色由红转黑,最后无可奈何的叹气了。

  第三章

  在方园工作一个多月了,她几乎没有怎么休假,她的工作不累,几乎没有必要休假。但工作一个多月后,她决定让自己好好的休两天假。

  「正好,我也要去台北一趟,我载妳去吧!要是妳今天要回来了,和我约好时间,我去接妳。」方刚随兴的说。

  哈!太方便了,等于是私人的专用司机。

  一大早,两人准备好后,就往台北出发了,并约好晚上七点钟一起回来。

  她找了以前的同事吃饭、逛街,痛快的血拚一顿,还不忘聊聊各种八卦琐事。

  原来讨厌的经理走了,调来了一个空降部队,弄得怨声载道;以及谁谁谁结婚了,谁谁又换了新男朋友,谁买了一件漂亮的衣服。

  「明仪,妳知不知道阿威的事?」

  这名字刺痛了她的一根神经,她费尽浑身上下的每分力气,才能够使握杯的手不晃动。

  「他怎么了?」她的语气听来就像在讲一个有点熟又不太热的同事

  亚苹神秘的压低了声音。「听说他和老总的女儿拍拖,他对她可死心塌地了。」

  她勉强挤出一抹笑,理不清心里又酸又涩的一团乱线。「是吗?」

  「当然了,妳知不知道,阿威私底下还和公司好几个同事都有一腿。」

  她一颤,几乎不敢迎视亚苹的目光,他们是不是都知道了?「是吗?」

  「新来的那个公关部小雅,还有博文的AE,国外部的文文,想不到他平常一副老实的样子,居然那么花心。」

  她有些茫然、有些恍偬,看着周遭同事们的小嘴一张一合的说着。

  「听说阿威还在××网站买了广告向老总的女儿求婚,这招可浪漫了,老总的女儿一天到晚得意得跟什么似的。」

  和她交往半年,他总有些漫不经心、有些散漫随便,约会时总是迟到,对她从不曾细心关怀,原来,他不是不浪漫,只是浪漫的对象从来都不是她。

  「哎哟!不说了,我老公要回家了,我要回去帮他煮饭了。」

  「我男朋友约我吃晚餐,我也要先走了。」

  「我要去接孩子了,还得去托儿所接他。」

  「别说我不够义气啊!我的阿娜答生日,他已经订了烛光晚餐,我不陪妳们了。」虽说累,但讲的人笑得一个比一个甜蜜。

  同事们一个个都告别了,她们都有自己幸福的归处,才十分钟,刚刚还热闹的喧闹着,只一会儿,就剩她一人形单影只,她被独自留下了。

  踩着恍惚的脚步,她一人茫然的伫立在台北街头。

  街上的霓虹灯闪烁着,照映着每张脸孔光彩美丽。

  她觉得孤单。

  这种孤单突如其来,或者说早就如影随形的伴着她了。

  她自幼父母双亡,由年迈的祖母抚养长大,祖母虽疼她,但夹在叔叔和阿姨之间,总觉得冷清寂寞,祖母去世后,她就像无根的浮萍四处飘荡。

  「我想要有人陪我……」

  有个胸怀让她依靠、有个人会听她说话、有个家可以安心逗留,她不想再一个人,这世界少了她也不会改变,没有人会为她伤心。

  她虽称不上很坚强独立,但也不曾这样黯然感伤,在最拥挤的人群里,也是最孤单的时候。

  在人来人往的闹区街头,一个熟悉的身影走过,像宽广大海里的唯一凭靠。

  阿威……

  曾经,她以为他是那个人,那个可以让她不再孤单的人。

  她往前踏了出去,却被人潮挡住了。

  「阿……阿威……阿威……」她叫得越来越大声。

  脚步一跄踉,脚踝处传来了剧痛,她走不了了,一波波的人群将她困住了,他终究无视的走过了,她只是他的一个过客,她在他的生命里激不起涟漪。

  她躲在灯柱之下,阴影遮住了她的脸,也隐藏了她脸上的泪痕。

  一对对亲昵拥抱的情侣在她面前走过,悲伤的人最见不得别人幸福,她咬着唇,任凭泪雾蒙上了眼睛。

  脚好痛,她并不适合穿高跟鞋,才一会儿,脚已经肿了起来,轻轻一动,已是剧痛。

  直到一个昂藏的身影占据了她的视线,他的身上没有平常惯见的灰尘,显得干净而富男人味,他看了看表,闲散的点了根烟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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