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忘记你,一定一定;我再也不要记起你,一定一定;我会用最快的时间让你在我的生命里消失,一定一定;我的生活再也不要受你影响,一定一定……」
她记不得自己说了几个一定一定,她只知道,她一定一定会伤心好久,直到心中的伤口结出厚厚重重的痂,才能覆盖住这个坏男生的影子。
泪流满面,她哭得精采绝伦……几千几万句留他的话,在她心里盘旋,
他不动、不说话,只是拥住她,心情翻涌,却不太理解这种情绪称之为爱情。
第三章
再度踏上这块久违土地,寇夕焄不禁深吸了口气。
十年了,期间,他有许多次冲动地想回来,只不过一波一波的忙碌,阻止他的想法。
他忙著扩大家族事业版图、忙著赚进更多更多利益、忙著和官方建立关系、忙著让事业扬名全球……
终於,他办到了,他将事业推向顶端;终於,他费心培训的小弟夕勤能独当一面;终於,他能够放下一切,为自己争取一个半月的休假。
为这次假期,他的私人秘书替他规画了十几条旅游路线,可是他一条都不选,他只想回台湾,安安静静地陪爷爷奶奶。
他的私人助理和秘书将行李推上来接机的轿车里,他挽著曲曲出关,没想到竟有一群媒体记者守住出关口,他一走上前,便将他团团包围。
「史考特先生,请问你计画什么时候推出第二部作品?」
叫他史考特?
他懂了,冷冷的眉竖成两道相接横线,碧绿的眸子闪过一丝不耐,又是那只广告片惹的祸!
六个月前,企画组企图说服他加入一个金控产品的行销广告,他连想都没想就否决这个提案,没想到事情传出去,爸妈、夕勤跟曲曲都一起加入劝说行列,而最後说动他的人,是远在台湾的爷爷奶奶。
他们说,能在电视上看到孙子,一定能稍解他们的思念之苦。
於是,他拍下广告。
没料到,一个小小广告竟让他红遍大街小巷,向来低调的他因此成了狗仔队的追逐对象。
报纸上每隔几天就会出现他的消息,虽然这些消息不见得正确,但仍然吸引无数人阅读。
果然,那一季产品让公司赚进将近两亿美元的净利,所以新一季产品出炉时,企画组又把脑筋动到他身上,这回他不考虑,直接将提案打了回票。
他本想,不过是一支小广告,不久观众就会遗忘,哪里知道,甫下飞机,竟又因这支广告而让一堆媒体记者包围。
「请问,你接下来打算和哪一家经纪公司合作?」
「听说很多经纪公司找你洽谈合作事宜,都被挡在门外,你是不是无心往演艺圈发展?」
「请问,这次到台湾,你有特别的工作计画吗?」
「请问跟你同行的小姐是你的什么人?」
夕焄半句话不说,用宽宽的肩膀替曲曲排开人墙,往机场外面走去。
「小姐、小姐,请问你是史考特先生的女朋友吗?」
这位记者的问题很对味,曲曲对著摄影机嫣然一笑,甜甜说:「对啊!」
夕焄没有阻止她,由著她去说。
「请问你们交往多久了?」
她扳扳手指头,瞠著圆滚滚的大眼睛说:「哇,好久、好久了呢!」
「你们是青梅竹马吗?」
「对不起,我听不懂你说的话,什么是青美猪马?」她的笑容很可爱,一下子就掳获记者先生、小姐们的心。
「你们从小就认识吗?」
「对啊!」曲曲猛点头,几乎从一相识,她就决定要嫁给夕焄哥哥。
好不容易,他们杀出机场大厅,秘书和随行人员连忙过来帮忙,将夕焄和曲曲接到车上。
司机发动车子前,几个记者又凑到车窗前问:「请问你们有结婚计画吗?」
「当然有!」曲曲说完,向他们挥手再见。
车窗摇上,她松口气,满面笑容说:「我喜欢台湾,台湾人好热情哦!夕焄哥,我终於了解为什么你一直想回到台湾。」
「以後不要跟记者乱说话,他们会当真的。」
「我是说真的呀!我要嫁给你。」她认真。
「累不累?」他没正面回答,伸手拨开她额上乱发。
他是从什么时候开始专宠曲曲的?之前,他对她不坏,但从不是这样子毫无节制的宠溺,只要是曲曲想要,他就费尽心机替她拿到手,这种宠……是了,是他在台湾念过半年书,回美国之後的事情。
下意识,他拿她当作另外一个缺乏心机的女人宠——那个误当他是盲胞的粗线条女孩。
几年下来,他习惯在曲曲身上寻找她的感觉、习惯在曲曲的声音里回忆她的憨直,他的习惯造就曲曲的错认,但他从不对这点多加解释。
忍不住地,他莞尔,为了想像中的女孩。
「夕焄哥哥,你笑了,是为了我吗?我老觉得你常常看著我却想著别人。」
曲曲贴靠在他手臂上。虽然她有点迷糊,不过,对於爱情,女人总是有那么一条纤细神经。
他没回话,收拾笑意,把头转向窗外。
初回美国那半年,他的E-mail里面常常出现她的名字。
只不过,自雅芹的口中,他晓得她连一次都没提及自己,仿佛他从空气中蒸发消失,或者他从未出现在她的生活当中。
她落实自己的承诺——忘记他,一定一定;再不记起他,一定一定;用最快的时间让他在她的生命里消失,一定一定;她的生活再不要受他影响,一定一定……
他将她说的一定一定背得滚瓜烂熟,也将她说一定一定时的泪流满面刻在脑海中。
後来她怎么了?雅芹不晓得,半年後雅芹考上台大,北上念书,假期回到母校高中时,发现她已搬家转学,自此,他彻底失去她的消息。
这次下定决心回台湾,多少带点期盼,期盼他们之间,还有再相见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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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是我!」
郁敏柳眉横竖,小小的手掌差一点点拍向老编的桌上。幸好是最後的这「一点点」,让她保留住得来不易的饭碗。
「跑影剧新闻有什么不好?多少记者都想跑,你在抗议什么?」
「那是菜鸟记者的工作,好歹四年下来,我也变成资深记者了,你不能再派我去追逐偶像明星。」
「郁敏,你实在很不聪明,让你去跑影剧版是为了你好,你长这么漂亮,一不小心被经纪人发掘,成了当红明星,到时,我们同事还要请你多关照。」
老编的话敷衍得很过分,有哪个当红明星是因为采访影剧新闻而被发现的!?
「我想跑财经嘛!我越跑越顺了,虽然表现还不够好,但再过一段时间,我保证一定有让你开心的成绩。」
「好啊!等你拿到鼎鑫总裁的专访,我马上花钱请八人大轿,抬你回财经版上班。」
这下子,他的敷衍简直可以用明目张胆来形容了。
「鼎鑫?台湾有这个企业集团吗?我怎不知道。」
跑财经新闻三个月,郁敏从没听过这家公司,难道是未上市公司?可如果是未上市公司的话,要采访它的总裁有何困难?
「你不知道鼎鑫,也跟人家跑财经?这三个月你未免混得太凶了!鼎鑫公司总部在美国纽约,子公司遍布全球三十个国家,总裁是华裔混血,这几年企业评比进入全美前五名,有人说他是传奇或奇迹。」
「鼎鑫在台湾有子公司吗?」
「当然没有,这几年台湾的投资环境并不理想,哪个商人会做赔本生意?」老编瞄她一眼。
「既然台湾没有子公司,鼎鑫的总裁根本不会到台湾来,我怎么采访他?」
「说不定他会到台湾来度假。」
「到台湾度假?你以为台湾跟巴黎、温哥华,还是雪梨、墨尔本齐名吗?谁会到台湾来观光度假。」
郁敏吐了口长气,她又不是汤姆克鲁斯,干嘛派她去演不可能的任务?
「你不知道台湾叫做福尔摩莎吗?再不,你可以买张来回机票,去美国作专访啊!只不过,听说这位年轻总裁神龙见首不见尾,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家报章杂志能访问得到他。」
老编拿起最新一期的写真集,凉凉窝到椅背去。
「别人做不到的事,我不见得就做不到。」
她没说错,何况她有两样宝贝支持她——憨胆和粗神经,也只有她这种脸皮超厚的女人,才不怕被拒绝在外。
「老编,我去美国机票可不可以申请公费?」她皮皮问。
「你说呢?」老编眉眼不抬,冷冷反问她。
「大概不行。」
「知道就好,下去准备准备,接田宜芬的工作。」
哦!原来是她。之前田宜芬就一心一意想取代她跑财经,她想,大概田宜芬昨天和老编的饭局起了作用,她才会在一上班就立刻被调差。
投诉无门,这就是小老百姓的悲哀,难怪人人要做官。
走出老编办公室,她闷闷坐回自己的办公椅,才三个月,还没坐热呢!又要窝回老位置,真不甘愿!
「你才开始整理东西啊?看我动作多快,都弄好了呢!」
田宜芬的高跟鞋声从老远处传来,人未到、声先至。
郁敏胡乱把东西扫进纸箱,不想和她打照面。
「你之前是和小方合作的吧!恭喜你,老朋友再次合作,一定会相处得很愉快。」
她暧昧的朝郁敏眨眨眼睛,全公司都知道小方很哈段郁敏,只有郁敏一个人迷迷糊糊。
「我和谁相处都会很愉快。」随口回顶一句,郁敏气嘟嘟地套上桌子下的拖鞋,拎起高跟鞋,离开办公室。
「尤其和小方是不是?」田宜芬再补上一句。
「你不会得意太久的,等我专访到鼎鑫总裁,老编会用八人大轿把我请回财经版。」郁敏头拾得高高的,不让挫败表现得太明显。
「鼎鑫总裁!?下辈子吧!」
「是吗?说不定很快呢!希望你把握坐在这个位置上的短暂时间,尽快找到金龟婿。」
很久以前,田宜芬便放话要跑财经,好和那些大企业家建立良好关系,以便为未来嫁入豪门铺路。
「谢谢你的祝福,我也祝你和小方长长久久,琴瑟合鸣。」
她没听懂田宜芬的弦外之音,气鼓鼓地以为她诅咒自己留在影剧组长长久久,气得一蹬脚,往旧时办公室走去。
「别生气了,你那么有能力,老编一定很快就把你调回去的。」
小方端来一杯她喝惯的咖啡,放到她桌上。其实,她调回来,最开心的人莫过於他了。
「是吗?」她一古脑儿把箱子里的东西全倒出来,再一样一样粗暴的扫进抽屉里。
「别生气了,我们来研究研究这位偶像明星。」
小方将史考特的照片放在她桌面,只要进入工作,再大的火气郁敏都会暂且收拾。
「他是目前最红的?」接手照片,郁敏发问。「是混血儿,还是戴绿色隐形眼镜呀?」
他是个很好看的男人,身材高壮,仿佛一只手就能把人扔进垃圾堆。
「我不知道,他从不回答记者任何问题,大家对他很奸奇,可是没有人查得出他的身世背景。」
「什么都不让人家知道,他当什么演艺人员?」
「他的确不像,事实上,他只替鼎鑫金控拍过一支广告,就莫名其妙的红透半边天,很多经纪人想找他签约,但他都拒绝了。」
又是鼎鑫?那个鼎鑫到底有多伟大?连个小小的广告明星也要装神秘,难不成鼎鑫是个杀手团体?
「他既无心当明星,我们干嘛去采访他?」对这种拿乔的明星,郁敏兴趣缺缺。
「问题是他红啊!自从广告推出後,他红遍大街小巷,女人从六岁到六十岁都迷他,你说我们有什么能力阻止?许多狗仔队跟拍他,拍不到什么东西,倒是发现一些很奇怪的地方。」
那么有女性魅力?
曾经,她也认识过一个像史考特的男人,全校师生对他的狂爱,让人无从理解,到最後她也顺应时势,对他疯狂,哪里晓得……
为了明哲保身、为了减少伤心频率,她再也不允许自己对男人疯狂。
「说说看,哪些地方奇怪?」
「好比一年四季,他都穿著高领衫,不管天气再热都是。」小方举例。
「人家喜欢穿高领衫不行吗?」
「他的这个习惯引起了不少猜测,有人说他曾经遭到烧烫伤,全身都穿著紧身衣;有人说,他为爱纹身,情人离开後,他便守著爱的标记。」
「想像力过度膨胀。」
「我也这么认为,不过观众的好奇心趋使媒体去解答,就我所知,许多媒体都已经开始准备行动了。」
「我们也要吗?」
「对,之前田小姐查出他在台湾的落脚处,地点在中部,我们应该找个时间去拜访。」
「拜访?他恨死媒体,你认为他会准备下午茶等我们登门吗?」郁敏嗤地一声。
「不能明访只好暗察,再不……当爬墙虎罗。」小方说。
他把好不容易跟踪得来的地址交给郁敏。
「我还装针孔拍下他的裸照当证据咧!」
「这不失为一个好办法。」
气氛重新轻松,发火不超过三分钟的段郁敏,认认分分接手该做的工作。
「去你的,你有没有那支广告的资料?」
「我把它放在你的电脑里面,打开就看得到了。」
「谢啦!」
郁敏打开电脑,等待那位让全世界女人疯狂的史考特。
影片打开没多久,一个坐在山顶弹琴的男人吸引她的注意。
天!要不是他的背太宽、要不是他的胸膛太广阔、要不是他起码大了「他」三号,她会以为他是记忆中那个瘦削斯文、有双重性格的男人。
郁敏努力想看清他的正面,可是镜头拉得太远。
接下来,他置身在一家古董乐器行里,古色古香的墙面上,挂了各式各样的乐器,他一下子拿起提琴拉几声,一下子吹吹长笛,正犹豫不知道要买下哪一个时,信用卡出现,替他买下了古董乐器店。
背景拉开,一个在音乐中起舞的男人吸引所有人注意。
难怪史考特会红,他比她记忆中的那个人帅上几十倍,一个才气洋溢、五官俊美的男人,谁会不受吸引?
恍恍惚惚地……她的记忆回到那年夏天,回到他对她说再见的那个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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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高级住宅街,郁敏心情愉悦。
当送报生的日子里,这段路程总带给她淡淡的幸福感,那是另一种生活层次,一种和她生活环境回异的生活方式。
将车停在树荫下,她抱起简单的资料夹,里面全是关於史考特的报导,那是田宜芬留给她的,虽然她很讨人厌,但不可否认,她的敬业程度不得不让人竖起大拇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