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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熊爱上猫  第12页    作者:明砚

  「那你父亲呢?他有抚养你的责任呀!」宁雨忧虑的说。

  李斯冷哼,「他早把我们忘得一乾二净,母亲死时,我外婆找过他,但没寻到。」他挑下眉,有些不以为然,也有些自嘲。

  「我就是在这时认识了艾芬,她与表哥是同班同学,就住在舅舅家隔壁,每次表哥欺负我,她只要看到就一定会替我出头。她也是孤儿,三岁的时候跟父母出去旅行,途中发生车祸,只有她活了下来,被疼爱她的奶奶收养,境遇要比我好得多,可能是同病相怜,我们虽然差三岁却很谈得来。又过了两年,我的个子长高了,力气也大了。渐渐的受伤的变成是表哥。不过,还是没得到什么好处,每次表哥一受伤,我也免不了被舅妈毒打一顿,严重的时候还会被轰出家门。

  他们骂我是杂种,白吃白喝又白住,我恨他们,也开始自暴自弃,性情变得叛逆,开始逃学、打架、斗殴,没人喜欢我,也没有愿意接近我,只有艾芬一如既往,毫不吝啬的对我付出关爱。那时,她是我唯一的亲人,我们的感情也是从那时候开始的。」

  宁雨静静的聆听着,彷佛看到了一个浑身是伤的倔强男孩,因得不到爱而变得喷世嫉俗。李斯所讲述的童年是她不曾接触也无法想象的。她自小衣食无忧,家人又对她宠爱有加,让她生活得像个公主。

  所以此刻她只觉得心口痛,为他过往不快乐的生活。她很感激那个叫艾芬的女人,在他最需要别人关心的时候留在他身边。不自觉的,她抓紧李斯的手臂。

  李斯察觉后低头看她一眼,宁雨回以微笑,他亦了然她敏感的心思,又笑着吻她一下。

  「有一次,表哥被我打伤了头,舅妈-气之下再也不肯收留我了。我也不在乎,干脆就在社会上混,加上我个头大、身体强壮,又拉帮结伙的,倒也没受什么欺负。艾芬知道后,又把我拉回学校。那时,她是唯一对我好的人,也是唯一能说动我的人,我勉勉强强的读完了高中,大学没考上,学历太低找不到工作,因为脾气坏又不愿受人白眼,找到工作也做不长久。

  后来,遇到了以前在一起混的哥儿们,就又回到了老路,也开始慢慢的变坏,吃喝嫖赌、吸毒、打架滋事,跟学生时期已经完全不同了。想退出,但更想扬名立万,更想变得有钱有势,当时自己什么技能也没有,而混帮派是最快的方式。」

  他声音顿了一下,突然对宁雨说道:「现在妳知道了我糟糕透顶的过去,有没有后悔爱上我呢?」

  宁雨听到他玩世不恭的语气,以为他又不正经的开玩笑,谁知抬头映入眼帘的却足一双充满温情诚挚的眼睛--他是认真的。

  于是,她也认真的回答:「我后悔没能早些遇到你,后悔我晚生了八年,后晦我们不是邻居,更后悔十年前没能及时找到你。」

  「只怕那时妳看到我就会逃跑。」李斯笑着说。

  「我不会。」她忽然激动的说,其实她最后悔的是当年给他关爱的是艾芬而非自己。

  李靳笑着轻捏她的鼻头,把她揽进怀里继续说:「正当我觉得混得不错的时候,艾芬却当上了警察,我知道若再混下去迟早会被她捉,再说我那时想娶她当老婆,不说别的,身分就不配,而她也气我学坏,不再理我。」

  听到他曾经要娶别的女人,心口好酸喔!她下意识的咬住嘴唇。

  「后来,我知道了她正在缉拿一个大毒枭,便自告奋勇的去充当线人。那些人调查了我的出身来历觉得没什么可疑,就接纳了我。在艾芬他们巧妙设计下,我出色的完成了几次任务,得到赏识,也慢慢的接近了这个集团的核心。我跟艾芬约好,破了这个案子我们就结婚。」

  怪不得他不顾危险的去做卧底,原来是为了她。

  「就在这个时候,离开多年的父亲出现了,我恨他抛弃我,但也好奇是什么力量让他变得冷酷绝情,十多年来对我们母子不闻不问。他把我带到美国,我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真正的有钱有势,什么是上流社会。豪华的庄园别墅,奢侈的摆设,私人狩猎场,盛大的宴会、香槟、美女,我被迷惑了,真的被吸引了。

  父亲说,只要离开艾芬并跟他所挑选的女人结婚,那么所有的一切就都是我的,而我竟鬼迷心窍的答应了。因为这对一个小时候寄人篱下、看人脸色生活的人来说诱惑实在太大了!

  后来,我才逐渐了解,父亲之所以会来找我,并非为了什么骨肉亲情,只是怕自己的权势被妻子家族那边的人夺去,于是想利用联姻来巩固自己的地位财富,只可惜那个金发碧眼的短命女人只给他生了一个女儿,十八岁时已经被他嫁出去了,剩下的只有我。我了解他的自私薄情,同样也意识到了他正在把我塑造成另一个他。

  他害母亲所受的苦,我一辈子都不会忘。幸好,我的心中比他多了份愧疚,所以我回来了,但却晚了一步。由于我突然的退出毒枭集团,让那些人产生怀疑,结果在一次围捕行动中他们早有了防备,艾芬就死在那些人枪下,集团的首脑也没擒到。艾芬生前的愿望是想将他们逮捕归案,我要帮她完成,也想弥补我所犯下的错。而为了不引起其他人的怀疑,我坐了牢。」

  还有另一个重要原因,他秘密接受训练。

  宁雨忽然间明白了,「你要继续做卧底?」

  李斯点头,「不错,直到现在我仍是。」他违反纪律的说出秘密。

  宁雨咬着薄薄的嘴唇,他原来那么爱艾芬,为了她不惜坐牢,不惜以身涉险做卧底。她感动他的深情,更嫉妒他的深情。若艾芬没死,他们必定早已双宿双飞。

  若如此,现在的自己会是什么样子呢?依然不知情爱滋味,更不会找到灵魂的归属,或许也不会遇到他吧?即使是假设,她都觉得心痛。她只是个平凡女孩,她自私也狭隘,她一点也不宽宏大量。她同情艾芬,也羡慕艾芬。

  「好了,别再咬了!」李斯突然伸出手指解救了她的下唇,同时也打断她的沉思,像是知晓她的心情般,故意笑着逗她。「咬掉就不漂亮了,我吻的时候也不爽啊,妳不怕变丑了我移情别恋啊?」

  「你敢!我不许!」喊完,宁雨也娇嗔的笑了。

  「我当然不敢啦,我的底细都被妳知晓了。我若负了妳,只要妳对外宣布我的身分,自然会有许多人为妳出气,把我砍成八十一块,丢到河……」

  「别吓我!」宁雨突然捂住他的嘴巴,又担心、又惊惧、又埋怨的说:「你的身分不能泄露,会有生命危险,你也不要再对我开这种玩笑,我承受不起……还有谁知道你的特殊身分?」

  「你的杨大哥,还有他的直属上司,就他们两人,现在又多了妳。」

  「你怎会把身分告诉我,按规定是不能说的,不是吗?」

  「不说行吗?妳都不会笑了,再这样下去,我以后岂不是要娶个苦瓜脸当老婆。」李斯的语气突然转为正经,认真的说:「艾芬的死我难辞其咎,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事。希望妳理解,不要误会,不要胡思乱想,她只是我心中的一个回忆。妳才是我现在的唯一,明白吗?妳不知道妳对我的影响有多大,我对感情的心灰意冷抵不过妳的一个嗔笑。少年的成长经历让我对人情冷漠,加上父亲的关系,我对有钱人没有好感,因为他们多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的人,却抵不过妳小小的蹙眉,天知道我有千方百计的投妳父亲所好,讨好妳的母亲,每说一句话都要深思熟虑。混混当久了,就怕不小心说了粗鲁的话,让你家人反感,列为拒绝往来户。」

  「李斯……」宁雨感动的看着他,眼波流转,泪慢慢滑落。他爱她,他真的爱他,同她一样。

  就算他心中仍有艾芬的影子又怎么样呢?他心中也有她啊!让他一个堂堂的七尺男儿认真诚恳的对她说出如此一番感性的话语,够了,真的已经够了。

  见她如此感动,李斯竟有些不自在,遂用玩笑口吻说:「小傻瓜,这么容易感动,我说的都是甜言蜜语,哄妳玩的……啊呀!警告妳,不许哭,否则我跟妳翻脸!」

  宁雨感动的泪水像瀑布似的流了出来,伴着呜咽声扑到他怀里。李斯无奈的叹气,基于十年前两人被埋在一起的经验,吼是万万行不通的,只好皱着眉希望她快点感动完。天晓得,他最讨厌女人的哭声,偏偏他最在意的女人竟是水做的,最大的嗜好就是把她的鼻涕眼泪洒在他胸前。

  宁雨由他怀中抬起头,「你真的会娶我吗?」毕竟他心中还有个艾芬呀!

  李斯没好气的道:「本来会娶,但我可不想娶一个爱哭的女人,所以我刚刚正在考虑要不要替换人选呢!」

  宁雨满是泪痕的脸上却露出笑,凝视着他,脸颊微红,大胆的说出心里话:「只有你可以让我一瞬间又哭又笑,让我们疯婆子般对你吼叫。在你面前我没有教养、没有理智、没有文静、没有矜持,你的一句话就可以主宰我的情绪,扰乱我平静的世界。如果我的家人知道真正的我竟如此疯癫,一定会晕倒的。所以你不能替换别人了,你必须负责把宁家疯癫的女儿娶走。因为这个女儿是为你而疯、为你而癫的。」

  空气有一瞬间的凝结,李斯惊异的看着她,眼底闪过复杂的情绪。他知道小丫头爱他,却没想到会爱得如此之深,以致疯狂。看似柔弱纤细的她面对感情会如此的勇敢、大胆,强烈的感情让他心惊。其实他早就知道,柔弱文静是她的假面具,他早就看穿了,不是吗?否则他又怎会对她动情呢?

  他的眼睛有些温热,笑着说:「好,等事情完结,我就把妳这个为我而疯、为我而癫的老婆娶回家,并向我的耳朵发誓,不再听到妳难听的哭声。

  」  宁雨没有高兴反而沉默了,「你说的事情是指捉到当年害死艾芬的毒枭吗?」

  「宁雨,我必须做到。」李斯为难的说。

  「你别误会,我并没有反对你为艾芬做卧底,只是担心你的安危。」宁雨解释。

  「放心,我有九条命,死不了的。人家都说好人不长命,我不是什么好人。」

  「你是,但你会长命百岁,这叫善有善报。」宁雨说。

  李斯笑了。「在那些人心中,我是出卖兄弟的叛徒。在警察心中,我又是他们的头号嫌疑犯,连我都不知道自己是好是坏了。」

  「我知道啊,杨大哥也知道……」宁雨忽然想到一件事,担心的说:「李斯,你跟杨大哥的关系那么好,不会让他们产生怀疑吗?」

  「他们只知道我认识浩林,并不知道我们感情深厚,而且以我的身分若不认识一、两个警察,反而会让别人起疑心。若利用得当,浩林会是我最佳的掩护,也是我的鱼饵。」

  「我不明白,什么鱼饵?什么身分?」

  「我有个非常有钱的父亲,我自然也成了公子哥,他们不会怀疑一个有钱的小开会不要命的当线人,这就是我父亲的钱带给我的唯一好处,也是为什么我恨他却仍要受他控制去跟妳姐夫抢生意的原因,事实上我对经商根本一点兴趣也没有,也玩不会商人的那套把戏。但我需要他的钱,做掩护、布局、做饵,妳明白吗?」他轻吁一口气,接着说:「现在,鱼儿已经上钩,当年杀害艾芬的毒枭出现了,很快的这所有的事情都会结束,我也不会再当卧底,只要做我自己就好了。」

  宁雨静静的凝视着他,神情有些迟缓,慢慢的说:「你为什么把所有的事情都告诉我呢?」

  李斯笑着,习惯性的挑眉,深情的回答:「妳明白的,不是吗?」

  是啊,她温柔的笑了,她明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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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杨浩林知晓李斯竟把卧底身分告知宁雨时,着实吃惊了一阵,斥责他不该这么无视纪律,他的身分即使最亲近的人也不能泄露,这是攸关生死的事。但又一寻思,反正这是李斯最后一次执行任务,就由他去吧!

  「你真的要去?现身对你很危险。」

  「有比我更适合的买家吗?别忘了消息可是我提供的,而且我等这一天已经等很久了。」他布的局,下的饵,怎么能在最后时刻退出呢?

  「李斯,你该不会乱来吧?」杨浩林担心的看着他。

  李斯冷哼,「我真要乱来,也不会等到今天,老头子的钱足以让我买凶杀他们十来回了,艾芬想让他们接受法律的制裁,我会照她的方式做。」

  「那么艾芬的事了结后,你真的要退出?」杨浩林问。

  「我已经出卖很多人了,再做下去,我会不得好死的。」李斯嘲讽的说。

  「他们那些人不值得同情。」杨浩林严肃的说。

  「你说得不错,但人都是有感情的,无论他们是贩毒还是杀人抢劫,但他们把我当兄弟,而我却在他们背后捅刀子,即使他们该死,我也不想再当刽子手,这种事还是留给你这正牌的警察做吧!」

  杨浩林明白他心里的压力,换作别人早承受不了了,因此没再多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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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雨在李斯去泰国的前一天才知道消息。

  夜晚无月,有几颗星星点缀在天空,两人吃完饭,李斯送她回家,到家门口时才告诉她。

  「你为什么不早点对我说呢?」宁雨埋怨的说道。

  「早说晚说也是要走的。」他把她拉近怀里亲吻了好一会儿。

  「要去多久?」

  「一个星期左右。」他吻着她的脖颈,语音含糊的回答。

  「你要小心啊!」宁雨担忧的说。

  李斯深深吸了一口气才勉强把她放开,「我会的,妳进去吧。」

  宁雨走到家门前,门灯照在她脸上。

  这是一栋两层楼房,楼与大门之间大约有十米的距离,鹅卵石铺的S型小径,两旁种着花草,因天黑的缘故显得模糊,温馨的灯光由窗口映射出来,窗台上有花,是宁雨最喜欢的水仙。

  她回身转过头,李斯还站在原地,依着摩托车,笑盈盈的看着她。

  他每次都是看她走进屋才会离开。

  她忽然奔回他面前,郑重的说:「李斯你该知道,我很爱很爱我的亲人,他们是我的血肉,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倘若有一天他们离开了我,虽然会很痛苦,我仍会坚强的活下去。但若是我去你,我连想都不敢想,你知道吗?失去了你,我将无法思考。所以千万千万不要有危险,我等你回来。」说完,在他微讶的唇上轻轻吻了一下,她推开铁门,穿过S型小径,跑进大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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