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郎君魂  第5页    作者:欧倩兮

  真真吃了一惊,回头见是罗嬷嬷。人佝在角落暗处,嘎着声说了这么一句话,  没来没由的,只教人听了心头一阵发凉。

  真真颤声问:“罗嬷嬷,?说什么?”

  罗嬷嬷却不吭气了,一双老花的眼睛只管眇眇眺着回廊。

  凌秀去的方向。

  不久,真真领着大丫头阿采,送点心到了“汲文斋”。

  汲文斋原是座书轩,宁静清幽,也设了寝卧的地方,闵正在此起居,可养病,  可读书,必要时见客也方便。

  真真打起帘子,恰好见到父亲拥衾而起,她喊了声“爹”,忙赶过去,扶持爹  起床、披衣,问他可好。

  闵正露出微弱的一笑,拍拍女儿手背,并没有答话。

  他今年四十初度,相貌清隽,身体一向偏于文弱,半年前无由的病倒下来,也  延请过好几位大夫诊视,看不出所以然,吃了些方子,都没有些效应。

  这当中有位老医师曾经表示,闵正有积郁的脉象。真真不免想到,母亲故后这  四年,父亲始终是落落寡欢,眉头少有开展的时候──如今这病,只怕一半还是心  病呢。

  因此,当彰化仕绅提到水沙连有一口泉,治百病有其效,真真便力劝父亲到这  里来疗养,暂离开失去女主人的故宅,或能稍稍转移伤逝缅怀的心情。

  水沙连一地,果然是个山回水抱,土厚泉甘的好地方,景致尤其清丽幽绝,唯  一要顾虑的是,距番界近了。这一阵子,内川番不时出来为乱,闵正携家带眷到这  里养病,势不能不提防。

  正因为彰化营的刘参将是闵正的旧交,而把总宋凌秀又曾经是闵正的学生,有  这二层关系,刘参将特命宋凌秀调了一干兵丁,浩浩荡荡护送闵知县一家来到水沙  连,驻守在此。

  不料未久,便爆发了番乱。

  此时,真真把父亲扶上前厅一张檀雕太师椅,左右瞧了一下,空荡荡别无他人  ,她诧异道:“怎么凌秀哥哥没有过来?”

  闵正那苍黑的眉抬了抬,沙声问:“凌秀回来了?”

  “是,”真真答道。“已经进园子了,方才还在后埕和我说了几句话儿,他说  要过来见爹的。”

  “那怎么没有来?我在等他回禀消息呢。”闵正疑问着。

  真真同样感到不解,不知凌秀为何耽误,他行事是绝不怠慢的,尤其对老师,  更是出入必告,何况是远行归来。

  她想到方才在后埕上,凌秀的言行举措与平日人不相同,说的那一番话,以前  从来没有过,那眼神,那语气……他,是在向她示爱吗?真真又觉得腮边儿热烘烘  的了,心里头却说不上是什么滋味。她是喜欢他的,把他当哥哥,当自家人,如果  说到别的上头去,那她不知道怎么想,她没想过……真真自在心头思来想去的,一  桩心事,不便向爹提起。于是改口道:“给爹炖了银耳汤一句话未完,厅外传来朗  然一声:“恩师。”岸岸踏进门槛来的,不正是凌秀本人?他已换了装束,涤去满  面风霜。想必是临时起的意,决定先回房卸下行装,略事梳洗,回头再来拜见老师  。

  此时,他穿一袭长袍,加了件宝蓝滚缎边马褂,玉树临风,人如其名,一脉的  秀逸,哪里有半点武夫的模样?分明是清清朗朗的一介书生!事实上,凌秀原是文  生,从小天资总额,曾考入县学念书,诗书时文,很下过功夫。十八岁因为家变,  转入武行,参加征战上,在他是不得已的一件事,他却很投入;现任彰化营把总的  位置,已经斐然立了好些功绩。

  虽然如此,凌秀毕竟胸次不凡,一边供职,平日还是不忘抽空读书,博览群经  ,总怀有大志。他的长官就曾经当人称他,“上马能射,下马能文,既可勇进,又  擅深谋;将来能够步青云之路,有一番作为的,除了他没有别人!”

  闵正有这样一位允文允武的门生,自然得意,总只有在见到他,才露出生活里  少见的一丝笑容。

  现下,凌秀长步来到恩师面前,深深一拜。

  闵正忙将他揖起,开口便慰勉,“凌秀,这趟路辛劳你了。”

  “恩师,这本就是凌秀的职责所在,何辛劳之有?”

  闵正要他入座,他倒先转向真真,唤了声“真妹妹”,深深看她一眼。

  真真脸又热了,觉得他那眼神别有-种蕴涵,一种意味,待把头重抬起,凌秀  已经掉过身去,落了座,神平气定,毫L畏样。

  这么一来,真真不免认为是自己多心,赶忙定定神,正要关照阿釆为两位爷儿  奉上银耳汤,好让他们边吃边谈,回头却见阿釆立在一旁,手捧着漆金边的托盘,  一双媚长的眼睛一半儿垂一半儿睇──尽盯着凌秀不放。

  这阿采并不是闵家带来的仆婢,而是“霞外居”这座邸园的旧人,二十了,还  未配人,生得颇有些风情,平时未见她有什么卖弄,这会发现她勾着眼稍儿瞄凌秀  ,真真只觉得奇怪。

  凌秀却不觉得奇怪。阿釆注意他,他早知道,一向只装做不知。阿采将一盂银  耳汤摆到他的几上,胳臂弯撞了他一下,他依然端末不变。

  真真领着丫头退去了,她身上那缕兰麝般的芬芳,彷佛仍在凌秀的鼻端上飘忽  未去,然而他不许自己再分心,他与恩师还有正事要谈。

  果然闵正很快问话了,问的是此行的结果。

  凌秀开门见山道:“徐参将和刘大人都表示,对付凶番,不宜姑息。”

  这个答覆,显然是在闵正的意料之中,故而他点了个头,却陷入沉思里。

  原来,对于此次水沙连番乱,闵正一直抱着“大事化小,小事化无”的态度,  不愿大张旗鼓的入山讨剿,因为事情的开端,也不过就是汉番交易的一个冲突罢了  。

  起因是,在地有个富贾詹福九,专与番人互市,以盐、布交换番人的皮货;又  曾入山开垦,占有大片番地,地方上还有点势力。

  半个月前,内山的哮天社番携了一批熊皮,下山找福九交易,却因为条件谈不  拢,番人悻幸离去,忙乱中,错把属于福九的几捆鹿皮也一起带走了。

  “我派人去追,不过想索回我的鹿皮,”詹福九在向闵正投诉时,这么说道:  “哪知哮天番凶蛮不通道理,不得已只好动武。”

  动武之下,不但拿回鹿皮,连带把番人的熊皮也一并夺了来,占为己有,而这  一部分,福九隐而不说,只道:“那哮天番受伤回到部落,心有不甘,竟纠结族人  ,下山夜袭我宅,伤了人丁,还抢了钱货,扬长而去。”

  詹福九原不是个好惹的人物,立刻聚集壮勇数十人,各配有刀枪利器,入山追  击,将一干番人全数格杀。

  余番惊怖,逃窜至深川,不敢再出。

  事情到此,可以告一段落了,福九却来面求闵正讨番,理由是──趁胜追击,  肃清余孽,对于水沙连一带的民心,也有安定的作用。

  闵正却认为,这场事件里,哮天番并没有太过分的举动,福九也已经将一干闹  事的祸首格杀,算是示了惩戒,没有必要再兴事舋。

  但是福九毕竟是地方上得力的人士,游说乡里,把一件杆格渲染成了番乱,而  使得民心沸腾,讨番的呼声四起,都要求闵正做主。”

  闵正为官一向爱民,在这种情形下,只好将此事重新加以考虑。讨番不能不有  兵助,因而派凌秀去征询营参将和同知大人的意思,如今,得到的答覆都是愿意襄  助。

  沉思了半晌,闵正心中依旧挣扎──大兴兵戎,实在不是好事,何况,哮天社  番说来亦不算大过……闵正感到如此为难,少不得要与得意门生做最后的商榷,他  问:“凌秀,讨番之议,你是否也赞成?”

  凌秀的一张俊脸,突然一变而为冷肃。“内山番性,一向凶悍,得剿之便剿之  ,斩草除根,以绝后患。”他连说话的口吻都变得斩绝而冷硬。

  这也难怪,凌秀自己就是凶番手下的牺牲品。

  宋父本是彰化地主,家道殷实,地与番界,对番人十分地友好。不料,一年番  乱,乡民尽被屠害,连凌秀的父母都不能幸免,双双受击而惨死。

  那一年,凌秀才十五岁,抱着父母的尸身,恸哭到昏死过去,躺了三天三夜,  众人都以为他小命不保了──谁知他又吐了一口气,悠悠转醒过来,发誓要为父母  报仇。

  这便是当初凌秀弃文从武的关键。

  闵正将凌秀接回家中,着实照料了他好一阵子,后来凌秀跪辞老师的挽留,坚  决投入行伍。

  他自小习骑射,怀有武艺,由于复仇心切,在平番的战役里,表现得格外骁勇  ,第一战就立了功,北路营里人人称他是“小壮士”──从此,他成了讨番的第一  猛将。

  听了凌秀斩钉截铁的回答,闵正叹一口气,讨伐哮天番既已成了大家的共识,  他也不能不做出决定了。

  当下他吩咐,“凌秀,明日你且邀集地方代表,前来共商讨番大计。”

  凌秀双眼立刻出现灼灼的锋芒。“是!”他从命,且言:“如果决定用兵,则  事不宜迟,否则恐番社相互联结,势力坐大。”

  “不错。”闵正也同意。

  “讨番需要调集官兵,也得召募乡勇,力量够,可一举破敌。”

  师生两人略谈了一下军事。在闵正敦促下,凌秀把一盂银耳汤吃了。他唯恐劳  累闵正,不敢久留,不久便告退,出了汲文斋。

  这时候,近黄昏了,总算从山那头拂来一丝习习的凉风,稍解些燠气。

  他过庑廊,来到前进花木扶疏的庭埕,这里是“霞外居”最宽敞怡人的部位。

  说起来,“霞外居”这座三进的园邸,规模并不大,建道也没有别致之处,不  过坐落的环境,依山傍水,的确可称得上幽丽。这本是水沙连一名乡绅的旧园子,  听说闵正要来养病,特为出借给他,并且留了几名仆工婢子,供闵家使唤,如此周  到,闵家十分感激,即使屋舍有些什么不全之处,也不挑拣。

  埕上,设有石板叠起的花架,石榴、海棠开得正盛,不免落花纷纷,凌秀一行  过,落花便成了他的靴下泥。

  “秀哥哥!”花间响起一声呼喊,随即一道小影子扑到了他脚下。

  凌秀笑着,把一个约莫三、四岁,穿着青衫红裤的娃儿抱了起来。“小枣子,  最近乖不乖?有没有动不动哭得青青惨惨,变成一颗枣子呀?”

  这便是真真的幼弟,小枣子,有这绰号的由来。小枣子出生不久丧了母亲,生  性十分惊怯,常常啼哭,身子也娇弱,看来比实龄要瘦小,小脸没有巴掌大,却生  得眉清目秀,十分讨人惜爱。

  听得凌秀对他调侃,小枣子嘟起嘴来否认。“我、我都没、没有哭,我、我很  、很乖,”

  他一急,说话便口吃,逗人得很。“我和玉姑姑在看金鱼。”

  他回身朝半月池那头一指,凌秀眺望过去──半月池前,一名身形瘦纤的妇人  ,慢慢立了起来。

  她穿着纱绫上衫,系百褶裙,一身暗蓝,发髻上只一支白玉簪,人显得相当素  美,却有一张幽怨酸白的脸──因为三十岁不到,已做了十年寡妇,空闺里只有过  不完的霜冷日子。

  闵正的妹子,闵玉,早年配的是粤族名流,出嫁时也是风风光光的。谁知道大  喜之日,还未送入洞房,新姑爷却在酒席上饮过一杯黄梁,竟就无故暴毙了。

  姑翁哭天抢地,怨来怪去,所有罪咎还是归结到刚过门的新娘子身上,一口咬  定是闵玉命里犯了白虎,活活克死了姑爷。

  可怜闵玉的遭遇,实在是古今少有的惨事。在夫家苦苦熬了二年,不知受尽公  婆多少的谩骂和苛待,甚至屡屡被迫跪在亡夫的牌位之前,自忏是不祥之身,几度  想要寻死,都不得解。

  消息传到闵正耳朵里,他大为气愤,道:“可以居孀,可以守身,不能非人矣  。”

  意思是,要人守寡,要人不贰嫁,那还能说,但是不能要人过着没有人道的日  子。于是,起了一乘轿子,亲自去把妹子领了回门。

  闵玉回来后,上门说亲的也还有,可是那二年在亡夫家中的毒太深,始终自认  不祥,早把姻缘之念给断绝了,从此只是心如死灰的度日而已。

  后来闵正丧了妻,真真到底年纪尚轻,替代不了母职,做姑姑的强打起精神,  把娃儿抱过来照顾──她诸事不管,就专只拉拔这个没娘的孩子。

  一个命蹇的女人,一个没娘的娃儿,两人虽是姑甥,却是情同母子……此时,  凌秀抱着小枣子,走向半月池。

  池中,摇着萤红尾巴的大金鱼,穿过睡莲枝叶相追逐,好不亲热;而静立在水  畔的女人,只有发钗上一条细细的银坠子,在风里伶伶仃仃的飘摇着。

  凌秀恭谨地呼了声“玉姑姑”,跟的是真真和小枣子的叫法。

  “凌秀,”闵玉微弱一笑。“还不晓得你回来了呢。”

  “也才刚到。”他简单道。

  闵玉见着小枣子脚上一双绣老虎纹的鞋子,直蹭在凌秀的袍子上,凌秀不在乎  ,她却过意不去,伸臂说道:“小枣子,你要把你秀哥哥的袍挂蹭脏了,姑姑来抱  。”

  小枣子此时却要腻凌秀,嚷了声“不要”,把凌秀的颈子一勾,用力扭过身去  ──忽然听到嗤拉一声,裂帛的音响,不及细看,却见梨花树丛后方,袅袅走出个  人儿,眉目如绘,笑道:“小枣子,看你,把凌秀哥哥的衣服都扯裂了。”

  是真真。凌秀不知道他的衣服哪里裂了,他眼里就只有真真。

  闵玉叫声“哎呀,”趁势把小枣子从凌秀手里抱过去,故意唬他,“闯祸了,  秀哥哥要打。”

  凌秀忙道;“没有关系,”说着,从怀里掏出一只竹编的小人偶,上头系着红  绿丝线,是在鹿港街头买的。“给小枣子玩耍。”

  小枣子接过玩具,喜得眉开眼笑的,姑姑催他道谢,他张口便说:“谢、谢、  谢、谢……”

  一高兴,也口吃,一路谢下去,逗得大家都笑了。

  闵玉唤了妈子,要给小枣子洗澡,姑甥俩进屋去了。庭埕上只留下真真和凌秀  。

  真真悄悄移近些,提起凌秀的袖口,看了一下。凌秀自己这才瞧见,挂子边裂  了一道两寸长的缝儿。

  “到屋里来,给你缝两针吧,凌秀哥哥。”

  她的口气,她的意态,如许地温婉,唇际微微,有一抹浅笑,又彷佛含着那么  一点羞意。

  凌秀只觉得胸口一阵暖流,一阵蜜意,一时说不出话,讷讷点头,随她上了走  廊,掀帘子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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