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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鳞  第1页    作者:陈毓华

  序

  大头华杂记(一)

  陈毓华

  这一日,难得徐姐说要序,阿华很乖地蹲到电脑桌前敲打。也不是说我很皮啦,是因为一个脑汁被榨干的人,(要是还能称之为人,不是叫木乃伊的话。)惟一最想做的事,就是两眼呆滞的窝在沙发上听雨、看云、睡大头觉,当然,上街瞎拼浪费自己赚来的血汗钱也是道德的。

  也许是最近过得比较像人,情绪波动也大,我居然很乐意写这篇没头没脑的杂记。

  换个角度想,不用局限于故事情节,不用非要谈情说爱,可以有一块喘息的园地让我胡说八道,岂能不珍惜、不感恩。

  说到珍惜跟感恩,就想到最近的不景气。(阿华,你就不能聊一些五四三,非要讲这么严肃的话题吗?)嗯,大家忍耐一下,要是忍不下去,就给它“浪”过去也不要紧啦。(糟糕!说台湾国语不合乎美女的标准,下次一定改进啦。)

  (还啦,连多个啦字也不及格!)(阿华的大头上出现小丸子的黑线,越来越多。)

  不景气,不管是从报章杂志,还是怎么都逃不了受它荼毒的电视上看,失业的人口以非常可怕的速度遽增,就连上网哈拉遇上的网友也一堆失业人口,也许是真的没饭吃的人太多,一向缺乏危机意识的大头华都发现,我们这块罗曼史天地增加不知道多少的后浪,也许吧,大家会觉得爬格子的行业比较“好赚”,哈哈哈。

  有一回跟网路上的朋友聊天,说到感恩,我随口说了——

  “人要谢天谢地,感谢身边所有的一切。”

  他居然对我的话嗤之以鼻。

  “谢天谢地?我身边的一切跟天跟地有什么关系?”

  哈哈,阿华尴尬了。

  不勉强,话不投机也就把话题转到别的地方上。

  记得N年前阿华读书时候,课本上有一篇文章就叫“谢天”,大致的内客已经忘光了,独独篇名印象深刻至今。

  现在的孩子大概都以为猪肉是从超市中生出来的,米饭是从电锅长大的,他们在乎的是电玩有没有破关,当爹娘的有什么没有满足他,活该他比别人不幸这类的事。

  说谢天,是怀抱感谢万物的心,感谢有前人的努力才有后人乘凉的好日子。

  好生活不是会平空出现的。

  失去感恩的心,砍爹娘的,就因为要不到区区几百块的钱。

  呵呵,别说得太沉重,毕竟这只是一本言情小说,(阿华的阿娜答来敲我的头,唉,头会越敲越大的。)

  对啊,许多人都这么说。

  现在,阿华走到哪都能看见人手一本的言情小说,家庭主妇也罢,学生也好,顾超市的小姐,槟榔西施……可见文字无国界。

  可年头变了,作者没了文字道德心,只求名利,却遗留肉眼难以看得见的祸害。

  大头华只是一个小小的文字工作者,衷心感谢有一口饭吃,感谢有份工作,感谢所有的人!

  好啦,我也该来克尽一下本份,谈一谈这本《青鳞》。诸位帅哥美人,你们一看就知道阿华又皮痒了,久久不碰系列的人居然把一本书写成不知道会变成几本的系列书。(我肯定是好日子过太久,一听到徐姐下令一个月要交一本书,我马上后悔到天涯海角去,依照大头华的蜗牛速度……希望别犯之前写系列的毛病,不然又要被口水淹死。)

  这本书写得很开心,拾回很久都感觉不到的写作乐趣。

  不过请别期待,因为阿华不知道会写几本,也许写完《惊虹》就掰掰啦!(阿华很奸诈对不对,惊虹是下一本书的书名,别来打我啊!)

  就酱子凌!咕得掰!

  楔子

  故事之前……

  扶手是纯金打造,缀满翡翠华钻,轻轻搁在上头的是一只修长优雅的胳臂,小指钳着金指套,微微的翘着。

  空气中弥漫着百花的香味,重重的纱慢外是波澜浩森的一方水塘,紫红白绿的荷花舒展着花叶,远处女子的笑语隐约,勾勒成天上人间的美景。

  两头栩栩如生的麒麟趴卧在雪白的波斯地毯上,懒惰的长爪恰好构着那铺满宝石的座位。

  一团绣球从落坐者手中跌落,顿时六股彩线朝四面八方滚去。

  红橙绿蓝靛紫。

  一把金色绞剪握在瞎子的手中。瞎子不是天生,她的眼是硬生生被骄烈的沙漠艳阳晒瞎的。

  “剪。”那声音轻如落叶,一点重量也没有。

  纤纤素手一个起落,红橙绿蓝紫如羽毛般落地,独独剩下靛色。

  “有趣,是青鳞。”把玩着那股线头,声音的主人笑得叫人不寒而栗。

  “回收吗?”瞎女郎多此一问。

  淡淡的焦味传了出来,那股靛线无火自燃,片刻,化为灰烬,没入地毯不见。

  “是该他了。”金指套无意的划过扶手留下一路痕迹,一把价值连城的椅子就此毁去。

  第一章

  唐开元年间。

  苏州,狐狸庄。

  很江湖的名字吧?!

  少来!它江湖在哪了?听起来又笨又蠢,跟狡猾一点也扯不上关系。

  哎呀,别这样说,住在里头的人是“油”了那么点,三不五时狡猾那么一下,可,一锅粥里多少要加些不同的作料才见“风味”,何况无奸不成商,不稍稍奸诈狡猾一下,哪赚得到白花花的银子?

  嘿嘿,谈狐狸庄当然要提一笔这庄的创始人——天春春。他原来是个平凡无奇的生意人,只因长了一张桃花脸,被富家千金钱千千给看上,便成就一段姻缘。

  人财两得的他挟着老婆陪嫁的嫁妆,很快的发迹,狐狸庄成了气候,当铺也开了分店,平步青云,生意扶摇直上不说,“家事”也做得一把罩;婚后一年,肚子争气的妻子就为他生下四个带把的公子,贺客盈门差点没踩平了庄里的门槛。

  一心崇拜江湖人物高来高去的他,为了让四个孩子不“辱没”了狐狸庄这个响叮当的庄名,各自替他们取了江湖气息浓厚的名字,就算无法培养一个武林盟主或是江湖杀手,天天听着过瘾也好。

  于是,可怜的狐狸庄四大公子,从此背着跟人完全不搭的名字生活下来。

  老大,天青鳞。

  天春春取的“鳞”字可是鱼鳞的鳞,虽说鱼儿能游在水中是不错,可依照天春春奇怪的想法,他想取的绝对是麒麟的“麟”字。

  至于老二、老三的名字就甭提了,天雄壮、天威武,听起来跟衙门老爷升堂时衙差喊的口号差不多。

  天春春更想不到长大后的天雄壮瘦得可比竹竿;天威武一脸“痘”花,娶了老婆以后,变做名副其实的“惊某大丈夫”,威武的是他的妻。

  老四,天鸟过,说穿了,一飞冲天,鸟过穿云。

  一辈子没踏出过苏州的天老爷希望这个儿子背生双翅,大江南北当个行侠仗义的快客,博得好声名。

  然而,四个孩子没一个照他的希望成型,而且,每个都“扭曲”得厉害,望子成“虫”,望女成“空”,这老天爷究竟是厚待他还是看他不顺眼,没人知道,也不研究。

  基本上,一举得四儿,天春春的人生到此,是没什么好求的了。

  也许是名字取坏了,一家子阳刚得要命,天家钱库银楼不少,蟑螂蚂蚁也养得肥胖,可庄里头就是阳盛阴衰,缺女人持家缺得凶。

  也不知怎地,想到狐狸庄工作的婢女其实不少,天春春给的薪资丰厚,加上工作轻松,这么好的活儿,别说服侍四个公子,就算征个扫地工,也是经常从庄所在的城东排到城门外,仲介工作的牙人长年把狐狸庄征人的条子贴在城里最显眼处,偏偏仍是请不到一个婢女能在狐狸庄里待上几天。

  住进庄里头的婢女不是腹泻不止,不消几日便被遣回疗养,要不就是来上工的半途出了意外,像被马车撞破头,更离谱的,距离庄门口没两步,居然呛了风,气提不上来,小命呜呼。

  许是八字不够硬,想来也进不了天家门。

  二十多年过去,庄里头还是那些钱千千从娘家带来的仆人,但是每个都垂垂老矣。

  在狐狸庄,小子是臭的,女娃儿是香的。

  钱千千自从知道自己的肚皮再也蹦不出一个孩子来,十几年来心情一遇阴天就爱翻旧帐,一天三餐反复叨念,念得庄里的男人个个耳朵长兰,生怕自己一文不值,哪天老娘一个不爽,未免有被扫地出门之虞,只好更拼命的讨好,希望不要连遮风蔽雨的地方都被剥夺。

  不过,四个儿子也不全都拼命的讨好亲娘,就有个人成天悠悠哉哉的藏在狐狸庄的玫瑰园里,不管天塌下来了没地照常过他的好日子。

  他每天睡到日上三竿,就算太阳晒到屁股也没有翻身的意思,反正他爱怎么睡都没人管,不用像那个劳碌命的哥哥,天天背着算盘到处奔走。

  上有个聪明睿智的哥哥掌生财,劳动服务呢,家里请了一堆仆人,用不着他不沾三宝的手。

  他的生活只有琴棋书画、女红厨艺,柴米油盐只需纸上点兵一番,让厨子忙去就行。

  这些听起来像千金小姐的日常生活,但天鸟过却是个实实在在的男子汉。

  被钱千千这样养在深闺里,他也很享受,真做到大门不出、二门不迈,比真正的千金小姐还不识人间愁滋味。

  绣花、扑蝶、嚼舌根也是每天重要的生活乐趣之一。

  他跟钱千千可有许多体已话可聊,话题离不开京城正流行什么装扮,绣坊又出了什么新衣料,最重要的是八卦。

  提供茶余饭后话题,是生为人家孩子的义务。

  这一日,家中的男人都出门赚钱去,典雅的大厅里就剩他们母子,正一边喝着今年才新出的舌雀,一边闲话家常。

  “照我说,我们家是蛇鼠一窟,哪个女人不怕这玩意还敢来?”想要个好使唤的婢女实在困难。天鸟过口出抱怨。

  “胡说,我们家正当营生,哪来的蛇鼠?”钱千千啜口茶,头上的金步摇叮当作响。

  “爹的生火日属鼠,娘是蛇。”不就蛇鼠一窟?

  “凑合着你在怪我?没有我们两个老的会有你们这些免患子啊?”虽说一把年纪了,眼角的鱼儿也游得都是,但是爱美是女人的天性,即使八十岁的老太婆也一样,她平日大半的穿着都是跟着京城最流行的式样请人裁作的。

  “娘,您不也千方百计地努力过,就是请不到人唱。”事实胜于雄辩。

  “其实,我有更好的法子。”钱千千玩着瓷杯盖,脸上浮起百般无聊后而兴起整人计策的笑容,活像黄鼠狼要给鸡拜年。

  “说来听听。”

  “叫你那两个不肖兄长娶亲家里不就有更多女人了?”要婢女,到时候陪嫁要多少有多少。

  “哎呀,娘,还是您聪明睿智。”好玩耶!

  “就照顺序来,先从老大开始。”

  “好,谁叫他年纪最大,不过,娘,您要不要玩大一点,来个大搬风……”论奸险,天鸟过可不输钱千千,青出于蓝总要胜于蓝!

  钱千千闻言整个人都精神起来。

  “怎么个搬法!”果然是她最钟爱的“女儿”,连这点小人性格都跟她一模一样,好有成就感喔。

  “您耳朵凑过来……”

  要玩就要玩大的,反正他们家有的是钱,怎么玩银子也花不完。

  于是,母子俩开始咬耳朵,脸上有着越来越灿烂的笑容。

  至于被点名设计的人,这会儿还窝在几里之遥的铺子里,就着一盏油灯打算盘,毫无感觉。

  ※   ※  ※

  苏州最繁荣的经商地区。

  仿自长安最有名的东、西市场,市场里经销南北货的商店林立,天春春把家业交给三个儿子不久,狐狸庄的产业就横跨东西市,总共占有近半的市场。

  每当中午的大鼓一响,各商店就开门营业,远至丝路运来的外邦产品也充斥市场,直到夕阳西沉敲钲后才一起打烊。

  锦绣米铺。天家米行的总铺,关门后,收齐各地送来的帐单,天青鳞慢慢的核对着帐簿。

  嗯,进出的稻米、流脂、栗米,米一斗二十钱,目前物价平稳,应该可以再便宜个三钱左右。

  工农工商,虽然这年头商人最没地位,但是,天青鳞不同,苏州的商业因为他牵一发动全身,他的喜怒哀乐牵系着整个江苏的米粮市场。

  低着头的天青鳞看不清容貌,虽然是顶尖的商人,他的穿着很平民,简单舒适的白色栏衫,惟一显现身份的是头上以金丝编制的金冠,其上镶嵌的冰王神秘贵气,余发服帖的技在肩膀,乌黑如漆墨。

  细长的眼隐隐可见精神,神态气势虽然收敛得恰如其份,但有时还是会让人错觉他应该是决战千里的枭雄,不是锱铢必较的商人。

  一阵香风袭来,这时间知道他还在米铺的人不多,由鼻中闻得的龙涎香神秘迷人的香味,天青鳞的眼睛不用离开帐本也知道,来的人是他们家最大的一尾米虫。

  米虫身上使的,什么都是最好的。

  “看到这些白白胖胖的白米叫人心情真好。”天鸟过穿着华丽的花鸟文锦,再披上随风飘舞的被帛,更显丰姿婀娜,神态妩媚。格外动人。

  天青鳞毫无讶然,对他这种变态的装扮早就习以为常。

  “要是统统变成白花花的银子更妙。”店面就是这样,什么都粗糙,跟家里头一点都不能比。

  天青鳞结束一分铺的对帐工作,换过一本册子,用朱砂笔把疑问的地方圈起来。

  “大哥,我们好歹有好几天不见了,看见你亲爱的‘妹妹’来,连声招呼都不打,你好无情,拜托你啦,理我嘛,别摆出那副我欠你几百万两银子的脸,好丑耶。”抽起他手中的毛笔,天鸟过转到他身后,白皙的胳臂一把圈住他,形成一个暧昧的画面。

  天青鳞静默的扬起了头。

  因为专注工作,些微的发丝滑出金冠外,为他石凿般的脸少掉一些冷厉。说也奇怪,同样出自一个娘胎,天青鳞跟天鸟过完全没有兄弟该有的肖似,不管气韵神情。

  天鸟过是温柔的,因为备受娇宠,带着浓浓的孩子气,天青鳞却背着老大的宿命,从小在学习承接家业中长大,知道自己要有肩膀,因为他肩负着许多人的生计,这样的压力,造就了他喜怒不形于色,今日事一定要今日毕的态度,日日天未亮就起床,没有一天早起过,只要投入工作,不到三更不上床,这么刻苦自己,上行下效,也才造就了锦绣米铺的蓬勃发展。

  当铺、米粮、盐漕,攸关狐狸庄生计的三大命脉,他一个人就囊括主持了三分之二。

  “有话直说。”他用幽光深邃的眼瞪着天鸟过洁白的指头,虽然没有其他动作,放肆的人似乎也感觉到他针一样的目光,有点畏惧,不是很情愿的缩回亲昵圈抱的手臂。

  玩弄着身上那片藕丝帐帛,见大哥又将投入帐册中,天鸟过干脆把自己的脸凑到天青鳞面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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