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芍药惹心  第5页    作者:寄秋

  他冷笑地一嗤。“凭你的姿色还人不了我的眼,少往脸上贴金。”

  是不是实话他最清楚,不可否认一见到她,积压多日的情绪豁然开朗,比上了十个女人还快活。

  “放你的狗屁,我要是不够美,天下就没有美女了。”常弄欢对自己的容貌有十足自信。

  她一说,旁边的人不自觉地点头应和,因为她真的很漂亮,像朵盛开的芍药。

  “你倒挺会吹捧自己,仗着一点姿色就趾高气昂,妄想人家一肚子坏水要染指你。”久违了,香艳红唇。

  很好,他惹毛她了。“你要不是跟踪我,我怎么会那么倒霉遇见你。”

  “是我比较倒霉好不好?两次都挨了你的巴掌。”

  她到底晓不晓得谁才是受害者?

  喔!谜底揭晓.原来上回损好友为神经病的女英雄在此,他算是开了眼界。一脸兴味的何冠中杵在一旁,安静地看戏。

  “谁叫你长了一张土匪相,让人手痒地非揍你一顿。”她不认为有错,教训恶人,人人有责。

  “我长了……土匪相?!”快吐血的东方奏握紧拳头。“谁受得了你的神经质,误把青年才俊看成歹徒。”

  她一定得罪过不少人,能把向来不动怒的他气到怒火中烧,该有人替她立碑写传,歌颂她的丰功伟业,以叫后人引以为戒。

  从小到大,他的容貌只有引来正面的赞美,到目前为止他还没听过一句低毁,要不是他对自己的长相太有自信,肯定会被她的话伤得遍体鳞伤,从此抬不起头来做人。

  土匪相,亏她想得出这损人的字眼,仪表堂堂的男子岂会受她言语所伤,眼没瞎的人都该开她汽水。

  “先生,我的神经质是防小人,好过你精神有病却不医,精神病院关不住重度病患的你吗?”狼就是狼,永远成不了忠心的狗。

  狼性未除,嗜血贪婪。

  “你嘴巴很刁,我正常得很,你才应该去吃药。”

  压抑暴力的药。

  手一擦的常弄欢往吧台一拍。“那你干吗抢我的咖啡,公然干无耻之事?”

  “小姐,你才搞清楚,这杯是我的咖啡,我的!”

  他加重语气地一口喝干烫嘴的咖啡。

  他有些孩子气的举动,看得周遭的人很想笑,大男人像个孩子似的赌气,不免叫人怀疑他的心智是否成熟。

  一旁的妙纱直想跳出来解释,一只纤细的玉手将她推了开,不想把无辜的第三者拉进他们的战火中受波及,各人业障各人担。

  “你是我见过最不要脸的假洋鬼子,明明是我点的曼特宁,上头还有我的口红印。”简直是土匪、贼寇、恶魔党。

  “曼特宁?!”他点的好像是摩卡,口感是不太对。

  东方奏清楚地看见杯缘有浅浅的口红颜色。

  难道真是他拿错了?

  “嗯哼,瞎了眼的先生,你该向我道歉。”下巴一抬,她气焰高得很。

  可他就是低不下头,口气一恶地说道:“钓凯子的招式太不人流了吧?故意把杯子放在我的手边。”

  吓!作他的春秋大梦,他在拿什么乔,不过是个神经病,她哪会瞧上他?“阿喵,报警。”

  “嘎?!”妙纱为难地搓搓手指。

  “妙妙,你认识这位火爆大姐?”她不简单呀!真“揍”出东方的火气。

  她看向问话的何冠中。“她是我学姐。”

  “喔!”有关系就不怕她溜掉。

  “阿喵,你耳聋了呀!店里有恶霸闹事还不报警处理。”关他个十年、八年,她会找人去牢里问候他。

  “学姐,他是冠中哥哥的朋友,你可不可以看在我的面子上不要生他的气?”妙纱声音细细柔柔地劝慰。

  “冠中哥哥又是哪号人物,他有我重要吗?”她一火起来,大罗神仙讲情也没用。

  何冠中满脸笑意地打算上前自我介绍,但下一秒立即像被当庭宣判了死刑似的没了表情。

  “当然没人比得上弄欢学姐,你是我最爱的人。”

  她指的是偶像。

  不高兴的人可不只一人,当东方奏眼神一沉地眯视两人。“你们俩给我搞同性恋。”

  不知为何,他无法接受香艳红唇的主人是同性恋,心口重重地撞了一下,非常痛。

  “说你有病还不承认,谁规定女人爱女人一定是同性恋,难道自己的妈妈和姐妹不能爱吗?阿喵还爱黎小田呢!”蠢猪一头。

  此时的何冠中恢复了生气,黎小田是当红的偶像歌手,今年十七岁。

  “你不爱她?”他快怀疑起自己是否不正常,非要逼问出满意的答案。

  “爱不爱她轮不到你来插手,反正我百分之百不会爱上你,你大可安心,少做白日梦。”她才不会垂涎他。

  见惯了中性美女冯听雨,任何俊男帅哥在常弄欢眼里全是一堆屎,谁能敌得过那赛车界野客蔷薇的俊美,冷眸一掀可会迷死人。

  她挑男人的眼光可高了,套句他的话,凭他的长相还人不了她的眼,他是表里不一的伪君子。

  “不要太早下评语,冲着你这句话,我非要你爱上我。”话一出口,他反而有种满足感充斥心窝。

  就要她。

  “哈哈哈!七四五二一将是你狱衣上绣的号码。”

  气死无药医。

  东方奏噙着誓在必得的笑。“如果我必须下地狱受焚心之苦,你必在不远处。”

  他会拖着她一同下地狱。

  “先生,你是不是太自大了?我会在天上拍手叫好,你、我绝对不同路。”她坏事做得不够多。

  “东方奏。”

  咦!东方奏?“你天天挨揍呀!”

  “去掉手字旁的奏,我的名字。”从今而后,这个名字将和她连在一起。

  “谁鸟你,以后见面最好互不交集,我可不想一直倒霉。”他是一副欠揍的模样。

  “这由不得你。”既然她口口声声喊他是土匪、强盗,他不做点表示未免大失礼。

  突然变成头下脚上的常弄欢先是一怔,继而火爆地捶打他的背。“放我下来!恶棍。”

  “等你学会规矩再说,我有义务教好我的女人。”

  他大笑地扛着她往外走。

  “你敢?我要宰了你……”

  声音逐渐远去,屏住呼吸的众人像是看了一场好戏,幽幽地吐出一口气。

  但是过了不久,理智清醒回到脑中,他们是不是放纵发生一件现场掳人案,傻傻地放走现行犯,还成了无知的共犯帮助犯案?

  “阿喵姐,我们该不该报案?”笑得比哭还难看的宋怜伶终于有出声的机会,可她宁愿扮哑巴。

  妙纱的嘴角提不起来,直往下沉。“弄欢姐应该不会有事,她一向强悍。”

  “说得也是,我们该同情带走她的挨揍先生。”她在逃避现实,自我催眠一切都没事。

  “可是,万一挨揍的是弄欢学姐呢?”她一说,两名女子的心情顿时轻松不起来。

  弄欢,弄欢,好熟悉的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

  不断听妙纱提起似曾相识的名字,何冠中绞尽脑汁地翻遍记忆库,一股冲动非要唤醒沉睡的记忆。

  蓦地,灵光一现——“弄欢姐姓常吧?”他问得很谨慎,带着一丝兴奋的笑容。

  “你怎么知道?”她没告诉他呀!

  宾果,他猜中了,但……“她不是名作曲家‘隐名’的情妇?”

  喔!不太妙。

  “谁说的?”

  一句话有多重解释,无心的人当是疑惑,多心的人则听成“这个消息是谁放出去的”,可信度无疑增加了几分。

  到底有心还是无心呢?

  第四章

  “你这个人烦不烦呀!娘们似的问个不停,不能让我安静地好好吃顿饭吗?”

  肉票比绑匪嚣张是前所未有的事,更逞论大摇大摆地要饭……呃,正确说法是供养五脏庙,照三餐上香焚拜,不可或缺。

  人嘛!说想要五谷杂粮兼顾,钢铁的身体禁不起三天空胃,尽管他让她丢脸地冒起黑豆子,最基本的民生问题仍是第一优先。

  可以恨他,可以回家钉草人,但是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她虽然很不孝地“弃养”,起码的孝道还是残存于人性之中——说穿了,她最爱的是自己。

  常弄欢算是孤儿,十三岁那年父母因船难双双葬身于海底,十一年来未曾打捞起任一部位的遗骸仅是立了个牌位与其他罹难者共同“定居”在灵骨塔,早晚有专人焚香拂拭换鲜花,倒也清幽。

  原本她有个妹妹,但因受不了双亲的骤逝而郁郁寡欢,长年居住在老头子养老的瑞士山上,整日与羊群为伍不愿回国。

  父亲生前为姐妹们各自设立了信托基金,即使庞大的遗产被课以重税所剩无几,两人依然能衣食无虞过完一生。

  孤儿一定是孤苦无依,四处受人排挤吗?

  哈!用在她身上绝对笑掉人家大牙,她是因为拥有太多的关爱眼光才决定搬出来自立门户,不管众人的苦苦哀求,甚至声泪俱下。

  由于她的父母都是家中最宠爱的么子幺女,一大堆姑姑阿姨,伯伯舅舅们争着要她们的抚养权,各个用尽心机来宠溺,生怕姐妹俩有个不快乐的童年,扭转不过来的观念总以为没有父母的小孩最无助,倾其力给予她们失去的亲情。

  一个两个还无所谓,可是一窝蜂的热情就叫人吃不消,老当她们是没有行为能力的幼童,思想停滞在少年时期。

  可笑的是她身为国会议长的爷爷,一有空就带她去儿童乐园玩,三十几坪的游乐屋全堆满小女生最爱的洋娃娃,还特别整理出一间房间挂小女孩的衣物,千篇一律是昂贵的蕾丝小洋装。

  有时她真想大喊别再对她太好,孤儿不是病,用不着特别小心呵护,少了无菌室她一样长得头好壮壮。

  刚搬出来的头一年,她那票关心过度的长辈们天天热线追踪,一天起码拨了上百通电话问她过得好不好、有没有吃饭、被子够不够暖、钱够不够花等鸡毛蒜皮的小事。

  若不是大厦的科技高明得无人可破,她相信他们会打包前来和她挤一层楼,理由是方便照顾她。

  近年来,她的独立自主让长辈们很放心,因此把注意力集中在“可怜”的妹妹身上,目前已有几位姑姑、阿姨移民到瑞士,而舅舅和伯伯们也将事业移转得差不多了。

  生性不爱嘈杂的她终于有宁静的一天,等爷爷由国会殿堂退休后,两家子人就能在瑞士开发出小小的华人商圈,那时她才有真正的清静,没人再来叨念她衣扣要掉不掉,抢着穿针引线要缝颗小扣子。

  不过,眼前的男人和她那一大家子比起来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简直是交配期的苍蝇,嗡嗡嗡的只会发出扰人声响。

  “东方挨揍先生,你又念又问已足足三个小时了,不渴吗?餐厅里的马桶有免费供水系统,你大可喝个过瘾。”

  乌龟都爬上岸下了蛋游回海里了,他还不放弃地翻动两片唇。

  “东方奏。”他有的是时间和她比耐力。

  “我管你揍不揍,就算一身是伤也不关我事,你没别的事好做吗?”譬如去抢银行。

  “名字。”

  我咧……淑女不说脏话,收回。“你打算勒索多少钱,要不要我帮忙策划整个流程?”

  “我不缺钱,势利一点的说法是,我很有钱。”他已经不指望红唇的主人有智商。

  从头到尾他什么都没做,可是一条条无中生有的罪名硬是往他头上栽,连路边的野狗未对着电线杆洒尿也是出自他教唆,只因他是游走法律边缘的律师。

  不怪她有眼不识俊杰,女人的脑子装的是稻草,能分辨出白天和晚上就不算智障,他会勉为其难地担负起上帝的工作,笨女人的神经质该有人为她调整。

  不生气,不生气,面对IQ只有六十的女人要有耐心,他会努力压下升起的怒气,全心全意当个“圣人”。

  “啧!有钱人的变态游戏吗?我看来很好玩弄是吧!”打了个饱嗝,她抚抚微隆的小腹。

  这一餐饱到明天中午不成问题,不用付账的食物吃来特别有嚼感。

  东方奏斜脱地嘲笑她的多心。“你有很严重的被害妄想症,喜欢曲解别人的善意。”

  “请问阁下的土匪行径又叫什么?你以为我有闲工夫等人来绑架呀!”她一副要找人吵架的姿态。

  “这是理性的沟通,人与人交往前的尊重。”他说得理所当然,不觉自己有何错。

  “交往?尊重?”她连连哼了三声。“你得到我的允许吗?我几时同意和你交往。”自说自话,标准的自大狂典型,她最讨厌的男人范本,他哪来尊重了,根本是胁迫。

  “男人能作主的事何必女人插嘴,你只要乖乖听话就好。”他以往的经验宠大了他的男性自尊。

  眼睛一眯的常弄欢轻扣桌面。“先生,你进化了吧?要养宠物到宠物店挑。”

  他说的条件只有狗才办得到。

  “你很不驯。”嘴角微扬,他喜欢她充满生气的模样,像个斗士。

  “还好,比不上阁下的昏庸。”这家日式料理店不锗,有足够的碗盘好砸。

  碎碎平安。

  “你的名字?”和她耗了老半天,他对她的认识几乎是零。

  又来了,烦呐!“无名无姓不成呀!我为什么要告诉你?”

  “吃人嘴软,再硬的蚌壳也该松松嘴。”她的大食量真开了他的眼界。

  大凡女孩子吃东西是秀秀气气,在大庭广众之下好歹会注意形象,慢条斯理地用餐。

  可她活像刚从地狱归来的恶鬼,旋转台上的料理无一不遭到她毒手,嘴里塞着三色寿司,筷子夹着炭烤鳗,一手急切地拦截樱饼及虾卷,盘子里堆满龙虾肉。

  四周的诧异目光和窃窃私语会叫脸薄的人羞红了双颊,惟独她不为所动地专注在食物上,认真的表情叫人莞尔。

  他不只一次听见身侧有抽气声,用低得近乎耳语的音量批评她粗鲁的举动,同情他带了个没见过世面的女伴。

  忍得好痛苦,他真想跳起来斥责短视的众人,她像是低俗的女人吗?没瞧见她完全遵照日式吃法并未盲吞,除了她面前的盘比人家多了点。

  能吃就是福,不做作的女人很少见,他欣赏她敢于活出自我的豪气。

  如果她的脾气能收敛些,就更完美了。

  “要不要我吐还你?罗哩巴唆地活像老太婆的裹脚布,我妈的鬼话都比你来得简短。”呕到底。

  “好女孩不该拿父母当呕气的话题。”他微愠地板起脸教训她。

  令人气结的常弄欢用饭粒弹他。“到他们坟上说去,别忘了带束鲜花。”

  人死了不说鬼话,难不成还说得出人话。

  “你是孤儿?”心头一凛,他露出个抱歉的神情,好像孤儿是件提不得的悲惨事。

  “请不要自行发挥丰富的想象力,人老了总会死,孤儿满街是。”嘴角一撇,她很不屑地说道。

  人的主观性真的很奇怪,一听到孤儿寡妇马上联想到破产、草席,夜半还得爬起来接雨滴,悲苦的三餐不继只能喝白开水裹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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