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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恋青梅  第4页    作者:寄秋

  第三章

  这是一种如何美妙的滋味,彷佛天堂的玫瑰花在一瞬间盛开在身边,四周充斥着令人陶醉的香味,宛如奉劝着窃花者珍惜眼前。 

  梅的香气直透鼻翼,柔软唇瓣是这么的热情,宋沐风几乎要融化在她意气用事的热吻中。 

  贪婪,竟是他此刻唯一的念头。 

  软柔的吻带来他的贪心,他怎么会愚蠢地白白浪费六年的光阴,割心割肺地想将人间至宝送给别人,以为自己做得到无悔的守候。 

  他想独占她呀!包括她的身和心,以及任意游荡的灵魂。 

  她是危崖上的一株红梅,那么他便是贪而无餍的蜂鸟,不仅要吞食她的花蜜,还要蚕食一树梅叶,最后裹腹以红梅果,丝毫不放过一丝一毫。 

  以前的他傻得太浪漫了,苦在心里甘为跑腿的披萨小弟,只为见她一面而去讨好大厦的其它住户,成为唯一能自由进出十三楼层的特例。 

  想见她的冲动压过男人的自尊,堂堂年收入近百亿的蓝天集团第一继承人还是逃不过情蛊的折磨,他告诉自己只要再见她一次。 

  然后一次又一次,渴望的心累积成金字塔的地基,一层一层地往上堆积,欲罢不能的一再警告自己是最后一回,他终会放手。 

  但是,他输了。 

  输给自己的情感。 

  压抑六年的情感此刻宛如爆发中的火山不可收拾,难以停止地喷射出岩浆燃烧整片大地。 

  不曾拥有就不会有贪念,一旦握在手中有谁肯放手,他真的放不开了。 

  不管前方有多少巨石阻碍通行,他已经不甘于守候,就算是伤痕累累他也要一块块搬开,化身为沃土滋养生命中的那株红梅。 

  “天哪!我没脸见人了,三个月内最好别出门。”不然得戴深色垃圾袋。 

  嘟嘟哝哝的沈恋梅无头苍蝇似的猛向前头钻,疾步快行如同后头有恶鬼追着。 

  头晕脑胀是因为发烫的双颊,烧红的脸蛋和艳绽的梅瓣没两样,自然散发耀目的光彩。 

  她的美是无庸置疑,露肩的小可爱搭配极短的低腰牛仔裤,细跟的白色凉鞋上缀着两朵梅花,每走一步便若隐若现的小露平滑腹部,瑰色肚脐眼引人不少遐思。 

  不经意显露的风情撩拨着毫不知情路过的行人,那惊艳的一瞟她根本无心理会,让自身的美丽漫过一条又一条的街,勾引无数男人悸动的心。 

  突地,一件男人的大西装往她肩上一覆,长及膝盖地盖住瑰丽美景。 

  “你想走到哪去,不累吗?”宋沐风刻意伪装的冷漠有些许的不悦,目光冷芒如箭地瞪退觊觎视线。 

  沈恋梅哎呀的扶着额头惨叫。“你……你怎么会在这里?” 

  一想到自己的大胆,她又忍不住的呻吟出声,遗传果然是瞒不了人,母亲的“浪荡”血统还是渗入她的骨髓之中。 

  “是你强拉着我往外走,没给我拒绝的机会。”笑意藏在镜片后,表情淡漠的宋沐风忍住抬手拂动她秀发的冲动。 

  “你是装了滑轮不成,这么大的人我哪拉得动,你少造谣生事。”绝对不是她的错,她是受害者。 

  淡淡的笑波漾上他嘴角。“我说过你没给我拒绝的机会,像你突然冲上前吻我。” 

  而他也拒绝不了她。 

  “噢!别再提醒我做的蠢事,我已经后悔的准备找块地来挖。”就着矮墙一坐,她双手抱膝将头搁在膝盖上忏悔。 

  “挖地?” 

  “把自己埋了,免得天理不容。”轰地,她想到那个吻。 

  身体一阵热是走太快吧!绝非他坐在身边的缘故。 

  循规蹈矩一向不是她的行事准则,而她也必须承认并非乖宝宝那一型,大学没念完,消磨了两年时光自动休学。 

  她不否认爱唱歌源自天性与母亲无关,十五岁起就在PUB驻唱的她不算清纯,形形色色的人瞧多了差不多也麻木,她怎么也想不透自己怎会攀上他? 

  就因为他长得像披萨小弟,让她倍感亲切不生戒心? 

  “天理不容不是这么用,我刷过牙了。”至少没口臭。 

  “你在嘲笑我像花痴是不是?”虽然很像但是她绝无此意。 

  她是真的真的很怕麻烦的人,尤其是男人这种大麻烦,丢给她都觉得烫手。 

  沈恋梅愤慨又无奈的表情让宋沐风很想发笑。“不,你的唇很甜。” 

  叫人沉沦地忘我。 

  她一瞪。“现成的便宜不占很可惜是吧!所以你毫不反抗地接受侵略。” 

  他真笑出来地推推眼镜。“呃!我是没理由反抗,毕竟很少有美女这么大方的献吻。” 

  以他此刻的严肃打扮颇具有防御性,妄动的人心不在少数,但是付诸行动的没几人,他的严峻令生人止步,心脏不强的女人近不了身。 

  而她是少数中的少数,不在设限中的异军,他拒绝得了身边女子的诱惑,唯独对她是未战先败的竖起白旗,甘心臣服。 

  原本以为只能心痛地看着她投入别的男人怀中,没想到有朝一日这份幸运会降临在身上,他不紧紧把握岂有往外推的道理。 

  人心是自私的,他何尝能例外。 

  “你还说,没瞧见我脸烫得足以煎颗荷包蛋了。”太丢人了。 

  是瞧见了,但是……“你很美。” 

  “不用你说我也很清楚,我打小就是个美人胚子……哎!我干么对你和颜悦色,你离我远一点。”沈恋梅作出隔离三尺的手势。 

  这人有毛病呀!越坐越近,也不嫌热。 

  “是你先来招惹我的,你打算过河拆桥?”一个吻满足不了他。 

  他变得贪婪无比,想向她索取更多的吻,甚至是……她的心。 

  “我……我是滥芋充数嘛!谁叫你就站在我身侧。”顺手一拉错不在她。 

  要怪就去怪变态的“夏小姐”,年纪一大把还不忘狩猎男色,专挑比她小的男生下手。 

  “滥芋?!”她的意思是若她身边站的是雍宇她也不挑剔咯! 

  “你……你在生气吗?”神经再粗也不难看出他正在冒火。 

  “你哪只眼睛瞧见我在生气?”不,他一点都不生气,只要对象是她。 

  “两眼。”除非她是瞎子才会看不出来。 

  沈恋梅的坦白让他即使有气也无处发。 

  “要是你身边站的是凸牙暴眼的大色狼你也不介意?”但是他介意,而且介意得要命。 

  脖子一缩,她像挨训的小学生吶吶一说:“吻都吻了你想怎么样,反正就是你嘛!” 

  “你就不怕吻错人?”他声音略微低沉地饱含妒意。 

  “吻对了也没奖品好拿呀!你何必气得脸红脖子粗,像我背着你偷人似。”她一脸不解。 

  他的确嫉妒得发狂,镜片下的双目狠狠瞪着她。“你不怕男朋友吃味?” 

  没有一个男人能容忍自己的最爱去吻另一个男人,他无法想象他若不在现场她会去吻谁。 

  光是这么想他就很想杀人。 

  “我哪来的男朋友,而且我爱吻谁就吻谁。”不过是两张嘴贴在一起嘛!然后心跳加速罢了。 

  心头涌上一阵喜悦,他故作淡漠的一睇。“你会没有男朋友?” 

  此言像在讽刺她长得这么美居然没有男朋友,肯定是她有问题。 

  “喂!你少用暧昧的眼神瞄人,我非常正常没有同性恋倾向。”不交男朋友犯了哪条法? 

  她喜欢清静不行吗? 

  “很难理解。”他指的是她公然和另一名女子“出双入对”,并且拥吻。 

  就说会被“夏小姐”害死,一世英名全毁了。“她有病我管得着吗?不然我干么吻你给她看。” 

  同性恋?双性恋?三角习题? 

  明天报纸上的头版绝对会出现这几个标题,而她逃不掉的荣登必然女主角宝座,这是“夏小姐”的阴谋。 

  她太卑鄙了,不配当个母亲。 

  不过,她是好演员,完美演出不用彩排,顺利的为自己造势增加曝光率,以她为主的话题至少会在影剧版发烧一个礼拜。 

  宋沐风身一倾的盯着她的唇色。“颜色淡了些,我帮你加深。” 

  “嗄?!什么意……唔……思。” 

  突然放大的脸孔叫她一时傻了眼,来不及深思话中含意就先失声,含化在纯阳刚的男性口舌之间,嗯嗯唔唔地蹦不出下文。 

  “没人瞠大眼睛接吻,你到底在瞪我还是监视我吻得好不好?”害他笑爆了肝脾吻不下去。 

  罪恶感呀! 

  沈恋梅慢半拍的闭上眼,之后忽觉不对连忙张开眼,适时推开他靠近的狼吻。“你吻我?!” 

  用后知后觉来形容她不足为奇,哪有人被吻了好一会儿才惊觉自己吃了亏,省了慌乱的直接手指一比加以控诉,脸反而不红了。 

  这叫负负得正吧!一吻抵一吻互不亏欠。 

  “我是吻了你。”利息。 

  “你这人有没有羞耻心,怎么可以随便乱吻人。”不知道口水里有多少细菌需要消毒。 

  宋沐风左手食指往上一推镜框,像是听了一则笑话。“我记得是你先吻我的。” 

  “那是……呃!那是……那是临时起意的意外,你记那么牢干什么?”她也吻得很委屈。 

  “没办法,我这个人一向很小心眼,不让人占便宜。”她除外,但他不会告诉她。 

  **  **  ** 

  六年前那场旅行改变了宋沐风的一生。 

  轻装简从的他一路由日本、环球旅游到台湾,原本预定以单车环岛一圈再前往越南、柬埔寨,最后去泰国看场人妖秀再回美国。 

  岛国的热情和风情叫他流连忘返,短短的两个月根本不够,但是他仍尽量的利用时间去发觉不一样的美景。 

  那一天,是他停留在台湾的最后一日,出发到机场前骑着单车去买了一份刚出炉的披萨,压低的棒球帽和身上的运动服像极了披萨店的制服。 

  披萨盒尚未掀开大快朵颐,身后突然伸来一只贴着蝴蝶图样的手,问都不问一声地拿了就走,当他是送披萨的小弟。 

  依他的脾气哪肯善罢甘休,楞了一下反手抓住“小偷”肩头欲讨回公道,但是他的呼吸在下一刻停住。 

  称不上是少女杀手,但有过的女人也不在少数,身为蓝天集团未来的继承人,他要女人有何难,多得是自甘荐枕的拜金女、千金小姐。 

  优渥的环境宠坏了他吧!有一段时期他是放荡些,只要姿色不赖、体态优美的长腿美女绝不放过,来者不拒地玩着成人游戏。 

  反正是你情我愿的男欢女爱,在美国开放的环境下,性和吃饭、喝水一样普通,看上眼不妨来场激战,下了床互不相识。 

  过尽千帆皆不是,伊人在灯火阑珊处。 

  初时一见她,他脑子里霎时一片空白,半晌挤不出半丝声音,像是被一道急雷狠狠劈中,呆立不语的注视着将近一百七十公分高的清丽少女。 

  若非她忽地惊呼忘了给钱,恐怕天崩地裂、海啸狂卷也难以唤回他迷失的神智。 

  头一回他发现失去宋家大少爷光环的自己价值是三百元,其中一块钱是小费,整付不用找,刚刚好是传他手上失踪的披萨价钱。 

  从那天起他就不再是自己,不管家里如何催促、威胁就是不肯回去,生根似地种在台湾这块土地。 

  他知道他的世界颠覆了,由不可一世的世家子弟跌落平民百姓家,不依靠蓝天集团的金援自行创业,于是乎有了星光企业。 

  星光,代表微不足道。 

  无法与日月争辉。 

  她有太阳的热情、月亮的明媚,小小星光只能坚守星空,凝望着日与月的光芒带来温暖,聊慰近在咫尺却遥不可及的孤寂。 

  化身披萨小弟是他唯一能接触她的机会,六年来不间断地以不亲不疏的态度出现她左右,他的心因一吻而生了波动,再也不甘蛰伏。 

  “当我的女朋友吧!” 

  翼手龙飞过头顶都没能让她那么惊讶,沈恋梅的眼中反映出他的急切,他苦笑地伸出手阖上她掉了的下巴。 

  “这年头疯子特别多,走了一个又一个。”她喃喃自语地当没听见他的声音,径自往忠孝东路走去。 

  她要去庙里求个香火袋保平安,以免老是遇上疯子。 

  “听清楚了,我要你。”是一生一世,至死方休。 

  沈恋梅反应迟顿的喔了一声。“先生,你挡住我的路了。” 

  “宋沐风,沐浴在微风中,你未来的依靠。”微风缕缕,轻巧的拂掠她的人生。 

  “幸会,幸会,我是沈恋梅,再见。”她根本没把他的宣示放在心头。 

  常被搭讪养成的习惯,她太明白自己的长相所带来的杀伤力,老是有不怕被谋杀心、肝、肺的义勇军自愿冲锋陷阵,她的回答一律是十一个字让人家锻羽而归。 

  所以她不常出门,而且讨厌逛街,拥挤的地区她绝对会避开,没兴趣参加所谓的联谊和聚餐,独来独往不受拘束。 

  若非她住进联合女子出租大厦,认识了十一位和她个性相近的住户,否则她几乎是个没有朋友的人。 

  “现在说再见太早了,我们去约会。”一旦他下了决定便无转圜的余地。 

  就是要她。 

  “约会?!” 

  “用不着大惊小怪,男女朋友交往中的约会是必然程序。”宋沐风说得有点冷血,故意显出蛮横的霸性。 

  “谁大惊小怪了,我们几时成了男女朋友?”怎么没人知会她一声。 

  她不是惊讶是惊吓,哪有人随便说说就成定局,一下子就由陌生人进展到男女朋友关系,坐航天飞机也没那么快,起码还得倒数计时。 

  “我说了就算。”宋沐风刻意表现出商人的果决和明断,不拖泥带水。 

  露出狐疑目光的沈恋梅用手指戳戳他脸皮,看是不是假人皮。“有没有人说你和某人很像?” 

  真是像到恍若双胞胎,不过一个看来可爱、开朗,一个沉稳、严谨,个性差如云泥。 

  “不用岔开话题,你想上哪里约会?”他当然知道她指的是谁。 

  不像自己还能像谁呢? 

  “等……等等,你不要拉我的手啦!你真的很像我认识的某人。”若说他像低下阶层的披萨小弟算不算是羞辱? 

  他举起两人交握的手说:“是牵手,执子之手,与汝白首。” 

  “恶……”太……太文艺了。“你别文诌诌的咬文嚼字,明明是你抓着我的手不放,哪是心甘情愿地手牵手。” 

  好霸道的男人,和善解人意的披萨小弟一点都不像,害她甩都甩不掉。 

  宋沐风把她的嫌恶目光收入眼中,看来真实的他不比虚构人物讨喜。“话太多的女人通常是某方面未获满足,你是吗?” 

  他隐含的暗示沈恋梅置若罔闻,她现在最关心的一件事是摆脱麻烦。 

  “我们没那么熟,拜托你有多远走多远,狭路相逢也不必打招呼,我不想交朋友。”尤其是令她心脏缺氧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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