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浪荡巴比伦  第2页    作者:林如是

  「难说!搞不好先挂了的人是你。」思诗的表情很严肃,没有一点笑容。

  「放心好了,我不会那么衰的。」

  「日向,我们认识快三年了吧?说真的,有时我真不知道你心里在想什么!你常当让我觉得像謎一样。」思诗支着头看着我,柔柔的女人味从她的发梢和眉眼间滲出来。思诗那神态,别说是男人,连我都有些心动。

  「你怎么会这么想?」我学着她支着头。

  「不知道,只是有这种感觉。」她耸耸肩。

  「好了,该工作了,要不然我真的会被雷婆削死!」我微微一笑,扭亮桌上的台灯。

  第三章

  「喂!『酒来』!」大鸟在我背后,拉拉我头发,用他那口台式英语将我的名字由国语翻成英语,小声地叫我。讲台上,老夫子顫着手,头都快垂到讲桌上了,干着嗓子在讲他的三民主义。

  我转过头,唬着脸兇大鸟说:

  「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拉我的头发!有什么屁快放!」

  「你就是这么兇,才没有男人要,连我都被你打败了!」大鸟还在嘻皮笑脸,我狠狠瞪着他,他才稍为收敛地说:「这个星期六晚上,在台大体育馆有一场校园演唱会,听说很正点,田鸡他们都要带他们丽仕去,你要不要去?」

  「你们带女朋友去,拉我去做什么?」

  「人多才热闹嘛!怎么样?去不去?」

  「不去。」我干脆的回绝。

  「别这样,你不去,那多没意思!」大鸟没趣地说。

  「算了吧!」我敲敲他的桌子。「你们那是员的要去听演唱会,还不是想藉机找丽仕、泡马子!」

  「嘿!七月,你千万不可誣赖我!我对你的心皎如明月,如有异心,叫我--」

  「省省吧!鬼扯什么!」我伸手一捏,縫住他的嘴巴。

  「七月,别这么残忍!」田鸡半蹲着溜过来说:「大鸟那颗心是玻璃做的,易碎得很!」

  「你们还在闹!老夫子在划月考重点了!」前面的胖妹回头警告兼提醒我们。

  我推开田鸡,从袋子翻出红笔和蓝原子笔,听见老夫子用他那干干哑哑又带痰的声音咿咿呀呀地说:

  「这一行划起来,会考--翻到下一頁--」他提高老花眼镜,瞇着眼看了好久,才说:「这一行也用红笔划起来,会考--」

  「老师,到底是哪一行?」

  「就是这一行。」老夫子问馮京回马涼,继续说他的:「第六行,下面,划起来,这一题也会考--」

  「天啊!我真的被他打败了!」大鸟拍拍额头说。

  我丟下笔,放弃做「垂死的挣扎」。

  其实,老夫子算是好的了。这所变态学校充斥着变态老师,老夫子好歹还是公立学校退休的合格老师,其他的--学体育教数学!白天是证券行职员,晚上摇身一变,成为神圣的老师--这种例子不胜枚举。我们也看开了,懒得挑剔,反正大家不过是花时间花钱买换一张文凭。

  文凭,这才是最真实的事--更或者说,我们只是想为年轻的生命寻找一个安身立命的地方。

  唸这所变态学校之前,我在一所普通高中待了快两年。因为种种缘故,反正就是那么回事,我把所有的炉本烧掉,不唸了。然后我就离开家独立,浪荡了快两年,认识思诗,然后和她一起进入这所变态学校。

  在此之前,我想过将来当老师,一辈子可以和「青春」这回事搅和在一起,虽然偶尔可能也会有自伤年华的事发生。后来我放弃了,我怕会误人子弟。

  提起我们这所变态学校和那些变态老师,简直是中国教育史上的一大传奇。那些老头、禿头,硬是了得!我们本来会的东西,硬是有本事让他们越教越糊涂;炉本一翻开,三颗星、四颗星,到处是重点,每题都会考,整本炉本满满是星星;历史炉本一打开,三頁就概括了五千年,一部中国血泪史,十分钟不到就GAME OVER掉。

  也有上进型的,譬如阿诺。明知我们连联考的边都沾不上,他还是挺有劲的鼓励我们。他就是那股傻劲--把联考当摸擬考,亏他想得出来!

  阿诺有很多名言,挺哲学的。好比说,「我会再回来的!」--这是魔鬼阿诺的名言,变态阿诺剽窃人家的。又好比说,阿诺偷偷暗恋过一个学哲学的丽仕,所以地也生吞活剝,硬着牙啃了好些黑格尔辩证和尼采存在主义之流的东西。他常说--

  「在人生里头,因为人类的「有限性」,所以才会对未可知的无限有所惧畏。你怎么去超越人生种种的荒谬?有限性又如何去超越无限性?--当然,你可以自杀,但那不是突破,也不是超越;想超越,你必须先去拥抱它!」

  又好比说,阿诺暗恋丽仕失败,对方连他是谁都不知道。我疑惑地问他:

  「这不是很荒谬吗?你根本不了解一个人,怎么可能产生爱!」

  谁知他回答说:「爱情就是要突破荒谬!就像存在的前提就是为了毀滅,爱情是为失恋的心再做縫合,最美丽的心灵素。」

  阿诺得了爱情的羊癲疯!我知道我没说错。

  什么爱情!什么有情人终成眷属!我一点也不羨慕。成为眷属以后,就是柴米油盐酱醋茶,纯情的小公主变成油膩的黄脸婆,就再也浪漫不起来了。那么,我的长发飘飘,所为为何?

  「喂!七月!」大鸟又在拉我的头发了。

  「大鸟,我说过多少次了!不--要--拉--我--的--头--发!」我拉下脸,阴阴的表情显得很不可爱。「我警告你,再拉我的头发我就翻脸!」

  「好!好!不拉!我不拉!」大鸟缩回手,双手平举在胸前,五指张开,掌心向我,一副警匪片里弃槍投降的二毛鸟样。

  我不理他,脸朝窗外。窗外黑压压的一片,什么鸟都看不见,紧临我们教室建筑的那栋危楼公寓的三楼人家,厨房里传来阵阵的爆油香。

  「啪」一声,我把窗户关上。那种煮饭的味道,闻久了会得肺癌,我还不想那么早死。

  一回头,碰上思诗的视线,两个人互相笑了一笑。思诗坐在外岛三角洲,和我的座标距离刚好由第一象限穿过原点斜划至第四象限。

  「你又在跟那个施美花拋媚眼了!」大鸟回头斜橫了思诗一眼。思诗在学校有她交往的圈圈,和我不在同一个国度。

  思诗文静,但不是绝对的静;温柔,但也不是绝对的柔。说实在,她在学校交往的那些人,那个圈圈,我根本打不进去,说不上是哪里不搭调,反正就是不投契;而我和思诗之间,也许是一个奇迹。

  「对了!干脆找施美花一起去好了!」大鸟踢我的椅子说。

  「你少没神经了,思诗才不会跟你们这群呆子廝混!」

  「喂,七月,讲话要留点口德。」田鸡不知道什么时候又溜了过来。「要去不去干脆一点!你以为我们那么爱听你損啊,要不是大鸟--」

  「要不是大鸟怎么样?」我插嘴说:「田鸡,你少在那里放炮!每次有什么事,你都慎重得像天快塌下来似的,结果最后大家都到齐了,就你一个爽约!」

  「没错!」大鸟重重拍打一下田鸡的头。「死田鸡,这次不准你再放大家的鸟鴿!」

  「你打轻一点!」田鸡好端端的没事找打,懊恼得很,皱皱鼻子说:「那,七月,你到底去不去?」

  「再说吧!」我不置可否。

  下炉后我和思诗并肩走出学校。思诗住士林,有公车可以到达;我住远了,南机场过去,有个山坡半山腰土二层楼半的屋顶违建。

  「大鸟他们找你做什么?」思诗问。

  「找我去台大听演唱会,这个周末。你去不去?」我们走向公车站,我把摩托车停在附近骑楼。

  思诗轻轻摇头,沉默了一会儿,说:「我真羨慕你,跟什么人都可以处得很好,我就不行。」

  「谁说的!」我牵出车子,绑好头发。「你们那个美人才女圈我就打不进去;还有雷婆也跟我犯沖不对盘。我看雷婆就不会找你麻烦!」

  「那是因为我不会跟她唱反调。你啊,就是太有个性!」

  「算了!不提这事。」我发动引擎。「我先走了,明天见!」

  驶开风速九十,我尚回头望了一眼。公车来得湊巧,思诗早已不在那里。

  这就像我跟她的关系一样。每一回,不管怎样狂欢浪荡,曲终了,我们还是各回各的地方。思诗也许不知道,每次和她道别后,我的寂寞更深。

  不过,我只是迷惘;尤其每回深夜经过城中心那座向天削瘦成塔的百货大廈时,我就觉得自己像无主的游魂,在茫茫的人海,浪浪荡荡。

  也许就像阿诺说的,我们这迷惘的一代,在后后现代的迷离世界中,如夸父追日,追索着生存的价值与意义。

  阿诺的话,总是很哲学的让我听不懂。

  风速九十俐落地跃上山坡,整座城市被我拋丟在身后。巴比伦,夜眠了。

  我停妥车子,轻悄地跑上楼顶。

  房东一家住三楼,二楼半他们摆放祖宗牌位和各路神明,隔着水塔的另外一半则被我占了。如此和神鬼比鄰而居,每晚我经过天堂和地狱共存的世界时,心里就生出一种荒谬感。

  「回来喽!」我打开门,太保朝我扑过来,喵了一声。

  太保是一只杂种的波斯猫,深灰色的皮毛,两只湛蓝的眼睛骨溜溜,暗着灯时看来阴森森的,又皮又坏,相当惹人嫌。

  白毛的波斯就文静多了,高雅的风度,十足的贵族猫。波斯是纯种的血统,皮毛透白,美丽澄蓝的眼睛,身价不凡。好多人抢着买走它,我还在三心二意当中。

  「肚子饿了?」我给太保和波斯一人挖一大汤匙的猫食。

  太保三两口就把糧食吃光,贪心地过来抢波斯的东西。我打开罐头,另外挖一汤匙给它。

  太保是猫如其名,一貫的太保作风。太保本来不是这么坏的,在宠物店看到它时,它尚挨着脸被欺负。我想它是学乖了--人跟动物一样,太温驯了只会让人瞧不起,甚至被欺负。

  波斯总是好风度地让着太保,太保偏偏又霸又坏,常惹得我打,它才喵一声跳开,远远地窝在墙角,两只湛蓝的眼睛不安分地瞅着我,像在抱怨我的偏心不公平。

  其实我心里比较偏爱太保。人对所有的生命是无法有相同的尊重和感情,总是有所偏执;而将心比心毕竟又是件困难的事,更何況抉择本身就万分令人为难不已。

  波斯似乎看透我的心思,用澄蓝的眼睛静静地看着我。我对它抱歉地笑了笑,它轻轻喵了一声,谅解似地趴下身子。

  太保仍窝在墙角,张大眼睛瞅着我。我瞪了它一眼,指指它的「地盘」说:

  「睡觉了!」

  它不理我,蜷着尾巴继续窝在墙角。波斯爬起来,喵一声,慢慢走到太保身旁,靠着它的肚子躺下;太保则伸出一只脚搁在波斯的背上。

  我轻轻一笑,关掉厅中的电灯。

  第四章

  当我摸黑走进台大体育馆时,演唱会已经快开始。整个体育馆到处是人,黑压压的一片,而且吵得不得了,各种声音杂燴在一块,震耳欲聾。

  灯光太暗了,我找不到大鸟他们。

  昨天晚上大鸟还打电话给我「再确认」,我的回答仍然充满令他咬牙切齿的意兴闌珊。事实上,我是半个小时前听着楼下房东家第四台的餐厅秀那些无聊的说笑声,一直如同魔音传脑般地干扰我的耳朵,而且似乎是死不罢休时,我实在是受不了,才临时下定決心出走。

  本来我是想到学校上课,可是骑车时不知怎么拐的,拐上了新生南路。于是我当下就決定从海洋馆那侧门进去,穿过操场到体育馆。

  灯光一闪一闪的,什么颜色都有,气氛闹烘烘乱糟糟。人实在太多了,看样子都是台太学生。大学生实在真幸福,吃饱没事干就等着听演唱会。

  我还是找不到大鸟他们。

  演唱会已经开始,我匆匆在边角找个位置站好。

  舞台布置得算华丽,灯影七彩,流丽地旋来转去。歌手们一个个上台表演,穿着朴实,就像台下的学生一样。

  现在流行返璞归真,尤其这种民歌型的歌星,在唱片公司刻意塑造下,更是强调自然率真。校园演唱会,说穿了,只是唱片公司促销旗下歌星的伎两手段。

  当第二个歌手上台演唱时,我已经开始打哈欠;等到第三个穿圆裙、梳公主头的女歌手一开口唱歌时,我再也按捺不住了。

  我转身想离开,然而那一道道结实疯狂的人墙,却着实考验我的体力和冲锋陷阵的能耐。我掂掂自己几两重后,放弃了「突围」的打算,打着大哈欠,继续忍耐那些对我而言毫无旋律的噪音。

  但周围那些狂热的面孔和没理性的热赞声实在令我疑惑、納闷不已。我常常不懂那些人崇拜偶像的心理。在我感觉,所谓明星、偶像,都不过是他们在舞台上的形象,台面下的真实,其实如你我一样平常。

  但虽然如此,我仍得承认,站在台上那一刻的他们,还是很耀眼的。

  其实,不独是这些偶像和明星如此,我想每个人都一样。人,要在特定的场合,属于他自己的舞台时,才显得出不凡的价值,才会发光。

  台上表演不知什么时候已换了一位男歌手,简单的白襯衫、牛仔裤。男歌手憨憨的笑容很让人有种亲切感,木调的神态更是打破明星的神话。

  这是直接的印象问题,与欣赏、好坏、感觉无关。

  我开始觉得,跑来听演唱会是个绝大的错误。我回头朝人墙看了一眼,決定等台上歌手这首歌表演完后,突破重围离开。

  可是当歌手吶喊着「你要我等你多久?十个春天够不够?」时,极突然地,我竟打从心底泛起一股抖顫,两行热泪曲折的流下。

  起先,我并不知道我流泪了,只是觉得有种热热汤汤像水一样的液体滑过脸庞。后来我知道,那是从我眼眶泛滥出来的泪,我伸手拭掉它。

  就在我拭泪的同时,我突然发现,就在我身后,更边角、更避光的角落,有个人靠着墙,静静地看着我。

  看到那个人时,我心头像受电殛似地猛烈一震,只觉得四周突然寂暗下来,只剩他站的角落在发光。

  我看着那个人,怔忡了一会儿,然后看见他选择在角落的理由。他穿了一身和演唱会完全不搭调的品味风格;虽然年轻,但看来不应该是会来听这种校园演唱会的模样。

  我看着他,淡咖啡和暗青色相间的格子衬衫,淡棕色的长背心,灰黑色的休闲外套及风衣,配上亮灰的打褶裤、棕咖啡色皮带,和黑色鹿皮休闲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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