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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样的女人  第11页    作者:凌淑芬

  “好……好。”颤抖的手指轻轻落在伤口上,冰冰凉凉的,楼定风霎时觉得热肿的血肉镇定许多。

  她的小指陷进十字的中心点,注意到他的嘴角抿得更紧,当下放缓力道,微微旋进结实的肌肉里,小心地探触、按压……

  “有了!”她的指尖碰到一个细小的尖点。

  “拔出来!”他的脸色转为青白色。“小心一点,别让木刺断在伤口里。”

  “好。”她稍微恢复了信心,以指尖轻轻挑动刺的顶部,发现它不动如山,只好投与楼定风一记受莫能助的眼神,接过瑞士刀来,探进肌肉里挑弄细枝。搅弄几下便感觉得出它有松动的征兆,连忙丢开刀子,这一回顺利地抽出脏黑色的木刺。

  终于!两人同时松了一口气。伤口比他想像中更深,起码刺进肉里四公分以上。

  大腿患处转为隐隐的抽痛。他颓然躺回床上,低声吩咐她:“还有没有热水?伤口必须洗干净才不会感染。”

  “可是热水洗不到里面的部分。”

  “没关系,聊胜于无。”忙碌了大半天,加上不多不少地失了点血,他开始感觉到困顿。

  水笙踌躇半晌。谁知道风雨几时停,如果楼大哥的腿不小心发炎时他们还走不出这座林子,怎么得了?

  她深深呼吸一下,蓦然下定决心。

  “水笙……”他的腿伤突然点上两片软滑的柔唇,缓缓吮出底部受污的脏血。

  她吸一口,吐一口,直到冒出的鲜红体不再掺有参参差差的杂质,这才停下来。

  楼定风怔怔端详她。无论从哪个角度来看,她的举动无疑属于亲密之人才会做出的行止。她──真的当他是世上最亲近的人?他的心中忽然乱调。

  糟了,糟得一塌糊涂!他的决心和忿恨一次又一次承受章水笙的考验,直到今天,他亲人丧忌的今天,他竟然找不到半丝半缕恨她的力量。

  真是直到今天开始?如果他对自己够诚实,也应该会发现,其实打从一开始他对她便消蚀了好几分报复的心态。他对她是另眼相待的,否则如今不会有章水笙存在。

  “楼大哥。”她清理她他的伤处,服侍他安枕,迳自蜷缩在他的臂弯中取暖。“我睡不着耶!你和我说话好不好?”

  “说什么?”楼定风应答得心不在焉,他应该恨她的,应该恨的……

  “谈你以前的事呀!嗯……谈你的女朋友好了,你以前有没有特别欣赏的女孩子?告诉我她长得什么样子,人好不好、漂不漂亮?”她窝躺得更舒服一些。

  他的思绪飘飘忽忽飞回数年前的午后,一个女孩从绿林里跑出来,澄亮的眼眸盯着他的脸,笑意盈盈地对他说:“你长得很像萧峰。真的很像哦!”

  那个年轻无忧的亮丽女生……

  “曾经有个女孩,”他缓缓启齿。“我去她男朋友家里找零工时与她相识。”

  “什么?她已经有男朋友了?”水笙好生失望。

  “对,而且她男朋友和我称不上是朋友。”他微微一笑。“总之为了某种缘故我必须隐藏身份,留在她男朋友家的产业上工作,而她和我非常谈得来,我们的感觉越来越好。”

  “有多好?”水笙的口吻酸溜溜的。

  “好到她曾经脱口而出,但愿我才是她的男朋友。”他轻描淡写地带过去。

  “是吗?”听起来不太像话。“不好不好,这女人太水性扬花了,楼大哥,你后来和她分开是正确的决定。否则日后遇见其他男人,难保不会把你踢开来,对别人投怀送抱。”水笙努力诋毁她。

  他忽然轻声笑了起来。浑沉厚实的嗓音在胸腔内翻滚,震得她的身体也跟着微微起伏。

  “笑什么?”他常常这样神秘兮兮的,莫名其妙的发笑、莫名其妙的生气,好像他知道某种她不晓得的秘密。

  “没事。”楼定风还是低笑个不停,抬高她的位置,在姣美微翘的鼻尖上啄了一下。“故事讲完了,快睡觉。”

  “什么?你才刚起个头而已,故事就说完了?”她可没那么好打发。“不管,继续说下去!后来呢?后来你如何甩开她的?”

  嫩葱般的柔荑扶上他胸膛摇晃,他的心跳随着大量分泌的肾上腺素和男性荷尔蒙而加速。 通、 通、 通──这个可恶的女人,老把他当死人!她当真以为他从来不“激动”的吗?

  通、 通、 通──

  “咦!楼大哥,你的心脏跳得好快。”她诧异地翻到他身上,贴在他胸上倾听。“怎么回事?你觉得不舒服吗?还是我问到你的痛处了,你想说慌?”

  每回她做假想谎骗他的时候,心跳就不由自主地加快起来,和他现在一模一样。

  “不是,快点下去!”他不适地蠕动着身子。

  她的气息香美如同春日的银白杏花,软绵绵的俏臀抵着他的小腹部。他的每根神经敏锐地知觉到,毯子底下的柔体玉躯完全不着半缕衣物。他和她之间,仅仅隔着一条薄薄的底裤和敝旧的毛毯,只要轻轻一使劲,他可以简简单单扫除两副身躯之间的隔阂……

  他吞回一声冲到牙关间的呻吟。

  “快躺下来准备睡觉,你不想听故事了?”努力装出气吼吼的口吻叱喝她。

  “嗯!”他什么?她嘟嘟嚷嚷地蜷回老位子躺好,一只香肩掩露出毯子外,酥胸半抹。

  他的视线直盯住天花板,努力说服自己:她什么都不懂、她是章水笙,她什么都不懂,她是章水笙,她什么都不懂……

  “后来那个女孩无意间发现我的身份,才知道原来我就是她男朋友挂在嘴上的仇敌的后代。”还是说话比较安全。

  “她怎么会发现呢?”水笙插嘴。

  “有一天我留在宿舍里打电话给石洲,她突然跑来找我,所以听到我们的部分对话内容──”

  “楼大哥,你太不小心了。”

  “的确,我当时太过大意才放松了戒心,以至于……奇怪,你倒底是来听故事的,还是来当影评的?”

  “噢,对不起,对不起。继续继续,接着她有什么反应?”

  “后来我拼命向她保证,我对她和她男朋友的家人绝没有恶意。”当然是谎言。“而且告诉她我再过两天就要离开了,这次回来纯粹是为了拜访老地方、老朋友而已,希望她能代我保密,让我安安静静地离去,而她答应了。”

  “你相信她?”水笙怀疑的眼神打量他。楼大哥可能蠢到信任敌人的女友吗?

  “当然不信其实我当夜就打算摸黑溜走,所以等她转身出去,我立刻拨了电话联络石洲过来接应,没想到她比我快一步,当天下午她男友便带了一群人前来捉拿我,为了逃过一劫,我只好从‘雪……’那片产业后面的断崖跳下海去,让他们以为我摔死了。尤其夏季里那片海域正好是暗潮流盛的时节,即使不摔死也可能淹死。他们搜索了好久,找不到我的人,八成以为我真死了。事实上我的水性很好,顺着海流飘到另一处沙滩,待到天黑才和石洲会合离开那处所在。”

  虽然他的言语显得相当轻松简单,但水笙可以感觉出情况的危急,当时楼定风的身后有追兵紧紧追赶,面前又横互着摔得死人的悬崖,最后他唯有舍命纵身往下跳,情况当然是百分之百的惊心动魄。

  “太坏了!”她忽然出声。“那个女人真是太坏了,她差点害死你呢!她不守信用,明明答应了不出卖你的,结果居然食言,真是坏透了!”

  他听得哭笑不得,章水笙到底知不知道她正在臭骂自己?想当然耳她不知道。有趣!

  “不能怪她,她顾虑自身和男友的安全,不能不去通风报信嘛!”更有趣的是,他居然为出卖他的小女人说起话来着。

  “可是她喜欢你胜过她男朋友呀!怎么可以翻脸无情呢?”楼大哥居然还护着那女人,可是他没学乖,心里可能还牵记着她呢!笨男人!

  “你怎么晓得她喜欢我胜于男朋友?”他忍不住想逗弄她。

  “因为如果换成我,我一定选择你。除了你,我谁都不喜爱。”她的语气充满百分之百的肯定。

  “嗯。”娇软的身躯挪抬至他身上,轻缓在他下颚咬啮一下。“楼大哥?”

  “嗯?”

  “我永远不会跟那个恶女人一样背弃你。无论以前你和我父亲发生过什么恩怨,我都不在乎,因为我完全不记得其他人的存在。我只想和你在一起。”清媚的眼波滟成秋水。“好不好?楼大哥,答应我让我跟着你。如果我父亲以前对不起你,我可以代替他补偿你,这样不是很好吗?”

  “你的未婚夫呢?你应该还记得自己有一个未婚夫吧!”他翻身将她压在底下,躯缝间密密切切地贴合,完全找不到距离。心与心,亦然。

  “记……记得。”她的瞳中忽尔抹上仓乱和惶惑。“他……他还活着吗?若真如此,他为什么不来找我?如果……如果有一天他忽然冒出来,你希望我跟着他走吗?”

  “你想跟着他离开吗?”他反问。

  “不不不。”他的脑袋摇得像拨浪鼓。“我只想留在你身边,楼大哥,我只想和你在一起。”

  “不后悔?”

  “绝不后悔!”她点头。

  水笙爱他!楼定风恍然察查出来,尽管她未曾说出口,尽管她可能不了解情为何物,然而她的一举一情表达出来的情味,切切实实告知他她心中的爱意。

  她爱上他了,多么意外的意外!

  而他,他该如何看待她的情牵?

  水笙爱他,水笙爱他……他的脑中不断重播这个念头。渐次地,楼定风发觉,其实她爱上他的想法──不讨人厌。

  “好,我让你留下来。”他俯首吮含他的红唇,甜甜的气息在两人周身流转。“不过有个交换条件。我们的关系必做某种程度的改变,你不能继续留在山庄里白吃白喝不做事。”

  “咦?”俏脸登时垮下来。“可是你已经有园丁、司机、厨师、管家,还要我做什么?”

  他可别期望她扫地煮饭,否则难说倒大楣的人是她抑或他。

  “你可以当小莉的副手。”他故意逗弄她。

  “可是……可是我扫地的本事很差,扫不太干净。”惭愧得低下头。

  “要不然帮老程学洗碗煮菜好了。”

  “可是……我上次烤了蛋糕,你说不好吃。”列甭提做出每天傍晚端上桌的精致菜肴。

  “否则你去帮──”

  “有没有任何只要动口不动手的职位。”她的算盘打得挺精的。

  “有。”他考虑半天才提出符合她需求的工作。“女主人。”

  “好好好,我就当女主人。”

  “你能胜任吗?”怀疑的眼神上上下下搜寻她,“你晓不晓得女主人份内的工作是什么?”

  “呃……”难倒她了。“你──你泄漏一下好不好?”

  “可以。”灼热的唇瓣猛地欺覆下来。

  她重重喘了一口气。什……什么?女主人是这么当法的?冰晶般的暖眸洋溢着为迷惑。楼大哥叫她当“这种”女主人,言下之意是──

  她无暇细想太多。随着顺畅的呼吸逐渐窒息,身外长物一一地剥除。

  纤埤香凝,无助地攀际着他的躯干。

  窗外,风雨萧萧飘摇;而窗内,炽情激烈亦缠绵。

  波荡,冷月无声──

  第八章

  枫落、梅花起,梅残、李杏白,时节在不知不觉间转换,无论流光如何过去,朗朗乾坤总让花色点缀得毫不寂寞。

  泛晴波,浅照金碧。露洗华桐,烟霏丝柳,绿荫摇戈,荡春一色。

  另一个杨花三月的流金岛春季。

  “骑马真的很简单!”姜文瑜鼓起三寸不烂之舌游说她。“前几天楼定风也教过你,只要把脚尖踩进马蹬,轻轻一跳就上去啦!比吃饭还简单。相信我嘛!”

  “不要,我不敢……啊──”一个湿冷冷的马鼻子突然凑过来顶了顶水笙的脖子,她惊跳起来,一个箭步冲出好几分尺远。“安史我,那匹马想咬我。”哧得泪眼汪汪。

  “它只是想跟你玩。”姜文瑜努力逼住冒泡的笑声。原来水笙尽管看起来文文弱弱、秀秀气气的,百米短跑的速度也能叫人望尘莫及。“‘飞毛腿’鬼灵精得很,楼定风花了大把银子买它下来,就是要让你骑的嘛!你死也不肯上马,当然会严重侮辱到它的‘马格’。”

  “不……不要,我不要一个人骑它。等楼大哥有空的时候再找他陪我上马练习好了。”

  说到这里,她就忍不住怨恨起那则可恶的电视广告。

  话说流金岛进入风和日暖的盛春,往常时候岛上最流行的高级休闲活动就是骑马,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几个大型马场和马厩进驻了各家各门的千里名驹,从早到晚挤满了跑马的人潮,真是骢比人娇,盛况空前。

  上个晚期,楼定风无意间看见电视广告“赤兔行──优良马种世界巡回展”即将光降流金岛,突然心血来潮地想到,她成天到晚闷在家里带坏佣人──或被佣人带坏──也不是办法,应该培养一个可以恰情养性的正当娱乐才是。于是,让她学学骑马就成为一个最佳的选择。反正“流金驭马场”里保留了楼定风私人的专用跑道,平时练习起来满方便的。

  天知道马儿有什么好骑的!现在已经进入二十一世纪,飞机天上飞,汽车在街上跑,人们还学骑马做什么?教她开车毋宁更实际一点。

  结果,他亲自替她挑选一匹据说“温驯、平和、可爱、年轻”的小母马。但是在水笙看来,任何高出她一颗头的四足动物绝对和“温驯平和可爱”的评语八竿子打不着边。

  “啊──走开,不要咬──啊!”她拼命闪躲它热情的亲吻,两颗水汪汪的泪珠随时可能滚落脸颊。“它为什么一直追着我咬……啊!走开!”

  “‘飞毛腿’很喜欢你耶!人家想尽办法向你示好,你还不领情。赶快拿块方糖喂它吃培养一下友谊吧!”

  “不!”小小一块方糖放在它嘴巴附近,如果它的眼力有问题瞄不准,反而吞掉她的手指怎么办?

  “拉倒。好啦!别再推拖了,快点上马,今天好歹要教你学会骑马小跑步。”然而朽木不可雕也,姜文瑜也没把握教得了她会。“或许晚上带你回去邀功之后,楼大先生对我的脸色会好看一点。”

  “胡说八道,他哪有摆过脸色给你看。”她拒绝听见任何诬蔑楼定风的言论。

  “还说没有!”姜文瑜咕哝。“每回我上门约你出来,他就紧绷着一张脸,活像我又打算拐你去哪个高危险地带似的,连母鸡顾小鸡也及不上他顾你的严谨。不管,反正你上马就对了,也好叫他明白我的存在对你而言还是有贡献的。”

  显然眼前的情势是“人在马上,不得不骑”。虽然小瑜逼她学马的理由满牵强的,不过为了维持她们远程的友好关系,改善情人和好友之间的歧见,她决定牺牲小我、完成大我──当然,如果顺便学会了些许皮毛小技,回去献献宝也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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