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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谋爱情  第4页    作者:芃羽

  “哦?”他站起来,很自然地扶起她。

  “真是谢谢你的帮忙。”她深吸一口气,扯出一个笑容。

  “别客气。你要往哪个方向?”他忽然问。

  “东区。”她愣愣地道。

  “能不能顺道载我一程?”他双手挂在腰带上看她。

  “呃……好啊!”只有答应了。卞则刚想不出拒绝的话。

  “谢谢。”他大方地上了车。

  卞则刚把书放到后座,直到车子转出校园还搞不懂于慎谋究竟是哪条筋“秀逗”了?他不是不喜欢和人打交道吗?

  不是她多心,她总觉得他近来常常出现在她面前。

  而且非常频繁。

  奇怪!真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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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定是有什么事在进行只是她不知道而已。

  卞则刚看着又在她课堂上出现的于慎谋,觉得事有蹊跷。他已经连续旁听了她好几堂课了,上课时他专心认真,仿佛要把她所讲解的全部吸收似的,而每每她念到一些绝妙的情诗,他的眼神都会教她局促不安,好像……好像她的所有情绪都难他的法眼一样。

  他到底在想什么?又想干什么?

  也不想想他们所引起的话题热潮未退,他还敢明目张胆地跑来旁听她的课,害得她百口莫辩,只能任流言四窜,无力回天。

  终于,有关他们两人之间的传闻,在炒了近一个月后引起校长的注意了,校长找了一个时间约谈她,她诚惶诚恐地前往解释了半天,之后,才带着校长那句“好自为之”的训诫回到系办公室。

  唉!她这是招谁惹谁了?原以为到T大教书是件美好的事,现在看来,根本是个错误的决定。

  一世英名毁于一旦!看来,教完这一年她得收拾行李滚回美国去了。

  在办公桌前坐下,她的心情还是跌停板,无意义地翻着书,竟从书页间掉出一张折叠整齐的小纸条。

  她捡起来打开一看,上头用电脑打着一首英文诗,诗旁还有着字迹遒劲优美的手泽——

   

  假使爱不存在,天哪,我所感受的是什么?

  假使爱存在,它究竟是怎样一件东西?

  假使爱是好的,我的悲伤从何而降?

  假使爱是坏的,我却觉得稀奇,

  哪管它带来多少苦难和乖戾,

  它好似生命之源,竟能引起我无限快感,

  使我愈喝得多,愈觉得口干舌燥。

  如果我已在欢乐中活跃,

  又何处来这愁诉和悲号?

  如果灾害能与我相容,何不破涕为笑?

  我要请问,既未疲劳,何以会晕倒?

  啊,生中之死,啊,祸害迷人真奇巧,

  若不是我自己给了你许可,

  你怎敢重重叠叠压在我心头。

  呀!这是一种什么奇特的病效,

  冷中发热,热中发冷,断送我生命!

  卞则刚一看见这首讲诗立刻知道这是英国诗歌之父杰弗雷·乔叟的“特罗勒斯的情歌”。

  但,是谁将字条夹在她的书本中的?

  她的目光下移,字条未端龙飞凤舞的三个字解答了她的困惑。

  于慎谋!

  她瞪大眼睛,不明白他写这首诗给她做什么。他是要问她这首诗的出处,还是要问她这首诗的作者?他真的这么认真在上她的课?

  她该感到欣慰的,可是,内心却涌上一种怪怪的情绪。不知为何,于慎谋这张字条的爱情让她惴惴不安,这首情诗中描述情炽烈浓重,把爱情形容得恰如其分,是一首常被用来当成表达爱意的诗篇。

  她搔搔后脑,决定找他谈谈,顺便问清楚他为什么放着电机系的课不上,跑来旁听外文系的英文情诗选读。

  打字主意,她等到下午三点半,才走向电机大楼找人。日间部大部分的课只排到下午两堂,学生们几乎一下课就走光了,电机大楼的走廊上只剩下寥寥几人,她向行经身旁的一位女同学问道:“请问,你知道电机系一年级的于慎谋吗?”

  “知道啊!他是我们系上的名人哩!”女孩活泼地回答。

  “他离开了吗?”

  “我刚刚好像还看到他在电脑室里头,你可以去那里找找看。”女孩往东侧一指。

  “谢谢。”她顺着方向一路走去,来到电机系的专属电脑室,一打开门,强劲的冷气便迎面扑来,让她的打了个哆嗦。

  一个个分立的电脑桌整齐地排列着,于慎谋就坐在前方的位子上,面对着电脑专注地敲打键盘。

  她慢慢踱到他身后,才想偷瞄一下他在做什么,他就霍地转过椅子,盯着她问:“有事吗?卞助教。”

  她反而被他吓了一跳,没好气地抚着胸口说:“你怎么知道是我?”

  “你身上有股特殊的气味,很容易辨认。”他靠着椅背,悠哉地摇晃着双长腿。

  “气味?什么气味?”她闻了闻自己的肩,没闻出什么味道。

  他忽然站起来凑近她的颈间,轻声说:“玫瑰香气。”

  她被他超乎安全距离的侵略骇住了,忙不迭地后退,舌头却打了结,什么话也说不出来。

  他太胡闹了!

  于慎谋微微一笑,又坐回椅子,问道:“你找我有什么事?”

  卞则刚掩饰地清了清喉咙,拿出那张字条说:“我……我看见你留在我书内的这首诗,你是从哪里看来的?这是十五世纪英国诗人乔叟的作品,诗名是……”

  “这我知道,特罗勒斯的情歌。”他打断她的话。

  “你知道?那你写这首诗给我干什么?我还以为你找不到出处呢?”她一脸茫然。

  “我只是觉得这首诗很符合我现在的心情。”他右手手指旋着原子笔,低头笑着。

  “心情?”她又将诗看了一遍,才恍然道:“这是首情诗……啊!原来你恋爱了?”

  “应该是吧!”他抬眼看着她。

  “那你该把这乎诗给你爱慕的对象才对啊!”她哑然失笑地说。

  “我给了。”这个超级“钝”的女人!他暗暗叹息。

  “给了?”

  “嗯哼。”他的一双亮眼直盯着她。

  “那为什么还会跑到我手上……”她先是迷糊,然后噤声,然后瞪大眼睛,然后张大了嘴巴,“你……你……你是说……你……该不会是……”一紧张就结巴是她的坏毛病。

  “我把这首诗夹在我喜欢的人的书里了,希望她能明白我的心,结果,她却不解风情地跑来告诉我诗的作者和名称。”他眼中闪动着促狭的光芒。

  卞则刚真的傻了。

  喜欢?于慎谋喜欢她?JesusCrazy!这怎么可能?她比他大三岁,而且还是学校的助教啊!

  他该不会被那些徘闻搞得是非不分了吧?

  “我……我告诉你,开……开玩笑得要有个限度,于同学,你可别因为被校刊上那些八卦新闻惹毛了就来个以假乱真……不,弄假成真……不不不……是真假不分……”她慌得连舌头都不灵光了。

  “是非真假我一向分得清清楚楚。”他对她的反应笑不可遏。

  “是吗?既然如此,你怎么还会说出这么疯狂的话?”她觉得脑神经快打结了。

  “我不认为‘我喜欢你’这四个字有什么不对。”

  “不对、不对!当然不对!”她激动地说。

  “你干嘛怕成这样?我是说我喜欢你,又不是说要杀了你。”他还有心情抬杠,俊朗的脸也全是笑意。

  瞧他轻描淡写地把“喜欢”两字说得像是家常便饭,卞则刚却因这两个字差点休克。这位小老弟的幽默细胞可能太旺盛了,才会在这种时候寻她开心。

  “我说,于同学,亏你父母还给你取了‘慎谋’这个名字,你在开口前确定这些话有经过你的大脑吗?”她努力维持内心的平静。

  “‘慎言’是我大姊的名字,我们家四个孩子分别叫慎言、慎知、慎行和慎谋。抱歉得很,除了我,其他三个都名不副实,我还算是家里最实至名归的孩子。”他顺着她的话把家里的人做了个简单的介绍,也展现他的自负。

  “是吗?你确定你真的对任何事都能‘慎谋’吗?”她可看不出他有多么善于“小心计划”!

  “当然,我对自己的人生和感情都做过深思熟虑。”

  “既然如此,你为什么还会胡涂地说出这种话?你分明在开我玩笑!”她无力地拍着前额。

  “别担心,我对你是认真的。”他笃定地说。

  “够了!你要是认真的我才更担心。”她最好先离开这里,就当她没来过,也没听过他的“告白”好了。

  看她不停后退,他倏地站起来拉住她的手,表情诚挚慎重。

  “我对自己非常了解,在遇见你以前,我一直嘲笑爱情的存在,可是遇到你之后,我了解了所有歌颂爱情的文章辞藻曾经被赋予什么样的任务,这些字句成功地传达了人心的悸动与狂热,就像现在我会藉着乔叟的诗来表达我的感情。”

  她觉得一股热流从他温热的大手传了过来,就要将她焚烧,因而急得甩开他的紧握,喘着气道:“我想,可能是你太投入我的课,把一些情诗的意境和自己的心情混淆了……从今天起你别来听我的课了,好好修你电机系的课,这样对你比较好。”

  “你为什么对我的表白这么震惊?”他直视她的眼睛,虽然早料到她的惊讶,但没想到她会反应得这么激烈与不安。

  “为什么?”她拨了拨长发,有点生气地喊道:“你问我为什么?因为你根本不了解我;因为我比你大三岁;因为我是老师而你是学生;因为我压根儿不相信你会喜欢上我;因为……因为我一直把你当成我的学生,一个毕业后就跟我毫不相干的男孩子。”

  “你的理由我完全不能接受。”他向前移一步,低头看着她。

  “我的理由并不是为了要让你接受而成立,我只是把我的想法告诉你而已。你真想谈恋爱的话,我劝你找个身份、年纪相当的女生,OK?把我当成对象是件可笑又愚蠢的事……”她闭起眼睛胡骂一通。

  “卞则刚!”他忽地喊她的名字。

  “干嘛?”她臭着脸抬头,担一扬起脸就觉得眼前一花,被他闪电似地偷吻了一下唇瓣,嘴里的话惊得全缩回肚子里去。

  “嗄?”她立刻捂住嘴,不能置信地睁大漂亮的双眼。吻……他……竟然吻她……

  “这是定情之吻!”他贼贼地笑了。

  “你……God!我的麻烦还不够多吗?这场闹剧该结束了!于……于慎谋,别乱来,千万别乱来,否则我会让训导处记你一次大过。”她边警告边向前伸直右手,继而揉揉眉心,大呼一口气,转身往门口走去。

  于慎谋定定地盯着她的背影,清楚地说:“我追定你了,卞则刚!”

  他的话险些又让她跌跤,急忙扶住桌沿,她连头也不敢回,匆匆地跑出电脑室。

  刚刚的事只是我的幻觉!统统是幻觉!在逃回外语学院时,她拼命这么告诉自己。

  第三章

  于慎谋仔细回想起来,他从没正眼看过一个女孩子。他仰躺在自己的床上,双手背在颈后,对十九年来的生命做了个短暂的回顾,想知道有没有女孩曾在他的记忆里待过,结果,除了他大姊于慎言之外,没有任何女孩的脸有幸被他记住过。

  他到底是为了什么独独对年长自己三岁的卞则刚有了好感?

  扪心自问,卞则刚并不是第一个接近他的女人,从小到大,有许多女生喜欢他,只是他全没将她们放在心上,连那天忽然约他的外文系那个叫许潆的女孩长得是圆是扁他都不记得了,可是,卞则刚却能让他睁开心眼、打开心扉,让他破例地把她瞧个清楚。

  为什么?

  或者和自己的个性有关吧!他想。

  父母过世时他才七岁,乍然的无助让他逼着自己早熟独立,虽是家中老么,但他从不让自己成为家中的累赘,相反的,他用一种特有的模式来伪装自己、保护自己,不断地强迫自己跟上哥哥姊姊的脚步,他是怕被大家嫌弃,所以长久以来他都要求自己要长进,不能让家人操心、费神,才会形成他这种“少年老成”的小老头个性。

  他是太早熟了,而且熟过了头,因此在成长的每一个阶段中,他总比身边同龄的孩子来得沉稳,那些好玩好动的少年和他在一起就显得太过幼稚,这也是他一直瞧不起同辈朋友的原因,他认为没有一个人和他频率一致,没有一个人和他聊得起来。

  想来也挺可悲的,他是个没有童年的小孩,因为他的心智从孩童一下子跳到青少年,中间那段可以尽情欢笑的岁月就在他的自我压抑下被抹掉了。

  这就是卞则刚吸引他的主要因素!

  她既有着成年人的端正持重,又有着少年的天真单纯,她在学术上的涵养正是他欣赏的焦点,而她在人情世故上的率真又弥补了他对童年的遗憾,两者互相烘托之下,就形成了她特圾的魅力,一种介于成熟与天真之间的魅力。

  他早就发现她的特质,才会一步步陷入此生唯一的一次恋爱中。

  他是认真的,他一再强调,好不容易遇上喜欢的女人,年龄的差距又算什么?老姊不也嫁了个比自己小三岁的男人?何况他对世俗礼教的规范向来不屑,爱就爱了,谁能说他的不是?

  剩下的难题,就是如何让卞则刚抛去成见接受他的感情。她那倔强顽固的脑袋要疏通可能不容易,不过无妨,他才十九岁,有得是时间陪她一起耗,总有一天会让她也爱上他。

  这么一想心情就舒坦多了,他从床上一跃而起,从皮夹里抽出一张支票看了看,又放回去。前些日子他去面试一家电脑软体设计公司,他们要他设计一份简单的程式,他当场就交出漂亮的成绩单,让那家公司的负责人赞赏不已,立刻高薪和他签了聘雇契约,要他帮忙设计软体。这笔钱能使他的存款金额再度增加,他出国留学的梦想就快实现了。

  他打算出国念书,不想继续在T大浪费时间,这里的教育方式和他的理想差太多了,他需要更宽阔的空间。

  为了庆祝这笔外快进帐,他决定去参加世界的资讯展,看有没有什么新产品和新软体可以参考。

  走出房间,于慎言就从房里探头对他说:“今天星期日,不管你去哪里,晚上回来吃饭!”

  “我中午就回来了。”他坐在鞋柜旁,边穿鞋子边说。

  “中午我不在,慎知当值,慎行泡妞,你吃自己。”于慎言在她的卧室里喊道。

  这就是他那名为“慎言”的老姊讲的话!文辞简扼得会厥死人!

  “知道了!”他耸耸肩,背后起背色,走了出去。

  真不懂大姊回来干什么?自从她结婚后,对三个弟弟就放羊吃草了,以前像老母鸡护着小鸡似的精神全不见了,这大概是了那个上道的姊夫调教出来的吧。这也好,他们倒轻松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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