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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你为我迷醉  第2页    作者:席绢

   

  “我不要我的屋里有女人的东西。”他咕哝着。

   

  “女人可以做家事呀!何况这是最周全的保护。”孟冠人笑得像什么似的。

   

  “你的笑好奸诈。”他又眯起了眼。

   

  “你知道,如非你我都是男的;要是生下来是一男一女的话,早在指腹为婚中成了恩爱夫妻,孩子都好几个了。同甘共苦呀,兄弟!如果我非娶不可的话,为什么要让你闪在一旁凉快呢?我们的好日子不长了,现实习一下有女人住在一个屋子中的感觉也不错。”

   

  两个男人都是而立之年,家中催婚催得紧,只不过丁皓还算得上自由,孟冠人就不同了;身为大企业的第一顺位接班人,家人都巴望他快些生下后代,快些回家接位,简直逼得他快发疯了。

   

  丁皓倒没有生气,眼中浮现出少见的淘气。

   

  “他们还不死心啊!这么多年了?威胁要将你登报作废也没真的实现,枉费你努力地为非作歹,屁用!”

   

  孟冠人最烦的就是这件事;他已经这么努力地败坏家声了,怎么家中那群大老还是死死认定非他接位不可呢?

   

  他们二人打从没出娘胎就被双方父母指腹为婚,想不到都是男孩儿。从小到大难兄难弟同甘共苦,又同时非常有志气地要自行创业,做自己有兴趣的行业——这是打幼稚园便立下的宏愿。丁皓还好,父亲解散帮会后,只有两家夜总会与三家酒店要他打理,虽花不了多少时间,但反正都已上轨道没什么好费力的;孟冠人就不同了,对于所有人垂涎的大财团继承人宝座,虽不至于到不屑一顾的地步,却是能闪就闪。

   

  他们比较喜欢双手挣来的成果,事实上他们本来就有能力闯出一片天地;当创业者的滋味比当继承人光荣多了。孟家三代经营的家族大机构,直系、旁系亲属众多,堂侄表亲人才济济,也并不是非他接位不可,偏偏孟家老太爷硬是认定第四代人才中孟冠人一枝独秀、无人可比,所以非他不可。孟冠人当然生就一副运筹帷幄的金头脑,但他生性浪漫闲散,喜欢将工作当游戏,一旦继承了事业,不逼得自己正经八百到发疯才怪!而且那不是他的志趣所在。

   

  至于丁皓,原本母系那边也属意他继承一些事业,但他的过往事迹令人不敢领教——只有高中学历,并且没有毕业,又服过刑、坐过牢,干的坏事可以足足列成一公里长的罪状,这自然吓跑了母亲娘家那一边的人,乐得他现在大喊无事可做。

   

  “生个孩子吧!冠人。将孩子丢到家中让那群大老们有事可做,你就真正自由了。”丁皓不怎么真心的建议。

   

  孟冠人挑起眉,将一杯酒递给他。

   

  “我是优生学主义者,目前为止还没有哪一个女人够资格当我天才儿子的妈。”

   

  二人干杯,一仰而尽。

  第二章

  朱浣浣并不十分明白哥哥的意思。突然要她搬去与一个陌生的男人同住,说是彼此照应;即使那个陌生男人是哥哥足以信任、品性超凡入圣的君子,她还是觉得不妥——一男一女共处一室,光想来就觉得别扭,别人说来不就更难听?而且,哥哥又要求她辞去律师事务所的工作,去那个人的公司当秘书;这太夸张、太过分了!虽说多年来寒暑假她都玩票性质的跟在哥哥身边实习,什么打字、速记……一些秘书事务,对她来说并不陌生;可是毕了业,她的兴趣是朝着自己专长发展,一方面准备律师特考,下一次法官考试也快近了。哥哥现在却要求她半年内安份去当私人秘书,也没有任何解释就一溜烟逃到国外去了——

   

  朱浣浣柳眉微蹙。她知道这一切都是她哥哥的过分关爱,哥哥是她仅剩的亲人了,不听他的,要听谁的呢?即使他太过于小题大作、杞人忧天,也都是可以原谅的;但是她真的不明白,住在好友白水晶那边不是更好吗?又不会引人非议……但哥哥极力反对,好像她有什么大祸临头似的。

   

  她提着二大箱行李下计程车——这样大摇大摆地走进去是不是太怪异了?朱浣浣抬头看看围墙大门旁被阳光照得闪闪发亮的黑底金字——

   

  迅雷保全公司

   

  从铁栏杆围墙看进去,是一片广场空地,停放着十几辆漆着保全公司名字的车子;清一色是红黑相间。越过停车的广场后,视野更开阔——右侧是行政大楼,七层楼高的办公室,不华丽,但很有公司的架式,也是黑白相间,看得出落成不久;左侧是三层楼的员工宿舍。介于二幢建筑物之间是两座球场——蓝球场与排球场;而最里端就是一座操场了。即使是坐落市区与郊区之间的工业区,能有这种规模已经非常不简单了,像一所小学校似的。这间保全公司从头到脚全是阳刚味十足,没有一点柔美,她一个女孩子家,难道未来半年就耗在这全是男人汗臭味的地方吗?

   

  现在要后悔也来不及了。她提着二只大皮箱往开着小门的警卫室走去,她还来不及开口,警卫一看到她,眼中立即露出暧昧的眼神;通报过后,以更暧昧的口气要她直接上七楼。

   

  将行李寄放一旁,朱浣浣有些难堪的快步往内走去——别人会怎么想,她太清楚不过了;五年前初到哥哥的公司打工,员工不知道她是朱建民的妹妹前,放出来的流言可难听呢。

   

  谁叫她有一副艳若桃李的面孔!好友白水晶对她曾做出最贴切的评语——“一颗单纯的脑袋、一副魔鬼身材;外表风情万种、内在天真无邪。”

   

  自然卷的大波浪长发,配上明艳无暇的脸蛋,加上凹凸有致的好身材;怎么看怎么像做情妇的料。声音低沉柔美不说,那双明媚、略有近视的大眼,在看不清东西半眯时,真个撒落万种风情,勾魂摄魄不自知。

   

  为了这外在表相,她做任何事都非常辛苦,因为常引来不少登徒子想一亲芳泽。读书时,她的脑袋受质疑;入社会后,她的专业能力不受肯定,老被供起来当花瓶,加上她生性与世无争,老是吃亏;难怪哥哥老为她牵肠挂肚、放心不下。

   

  转眼间,她乘的电梯已达七楼。电梯门打开,就见到一个英俊潇洒的得令女人们放心怦怦乱跳的美男子,战在电梯门口对她行绅士礼,口中说道:

   

  “真是欢迎光临呀,美丽的小姐。”孟冠人只消一眼便已打量完她全身上下——是个绝色,也是个典型的大小姐,单纯眼光中看得出脑袋中空无一物。

   

  朱浣浣有短暂的茫然;她以为只有百货公司才有电梯接待员——真是太埋没了这等人才。

   

  “你这等长相,做这种工作不会太委屈了吗?而且一定很无聊又赚不了多少钱。”她不好意思告诉他,去当牛郎或明星必定日进斗金。

   

  不待孟冠人自错愕中回神,在他身后已爆出大笑声。

   

  朱浣浣寻声看向英俊男子的后方;七楼属于区隔式的半开放空间,除了二间以玻墙分隔成总经理室与副总经理室外,其他全隔成小区域各行其事,共有四个区间;中央以木板隔成半人高的高度,上头的常春藤盆景是整间办公室内唯一的活泼。那个以很随意姿态靠在总经理室门上的男子,已敛去笑意,一副懒洋洋的表情,与面前这个英俊又衣冠笔挺的男人比,显得可真的邋遢透了;一件黑色衬衫也不穿好,竟然有三颗扣子没扣好,露出了黑亮结实的胸膛——胸膛上头有一些白白、红红的的横线是什么?天哪——是刀痕伤疤吗?谢天谢地他没有令人作呕的胸毛——话说回来,他有没有胸毛关她什么事?而且她并不觉得那些狰狞的伤疤骇人,事实上她觉得那比较像是——骑士的勋章——哦!老天!朱浣浣,看向别处去!淑女是不会盯着人家的裸胸的!此外,袖口往上卷到手肘关节处所;露出的半截手臂,也吸引了她的注意,因为上头也有伤疤——这男人全身上下全是伤痕吗?那一定很痛!他如何忍受过来的?这么强壮的人不该这么高的,她目测这男人至少有一八0,像一座山——那是静物的比喻;像一只大猩猩、大金刚那一种——这就是动物化的比喻了。他眼光又不由自主地溜到男子一双裹在黑色牛仔裤里的长腿上,上头的肌肉结实,那种力度与蓄势待发的猛锐是很吓人的。足下是一双休闲鞋,后跟踩得扁扁的,像在穿拖鞋一样……整体来说,这人的穿着乏善可陈,很像保镖、打手那一号人物——那还是客气的说法,事实上她想像中的流氓就是这种长相。她还没有勇气看那个人的脸——上帝保佑她,阿门!这个人的身材已经威胁感十足了,他的脸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第一眼看上去,非常吓人——他不是丑,认真说来他五官端正;也不是狰狞,虽然看久了会胆颤心惊——浓眉利眼、挺鼻薄嘴,仿如全都是花岗石切割出来似的,硬得没一点折扣。乍看之下,这外表没什么不妥,可是就是会散发出一种教人冷汗直冒的气势,全身钢筋铁骨也在迸发一种威胁,强悍的气势勃发像想是一个天生的掠夺者——海盗。

   

  然后,她意识到自己应该怕这个人的,并且也不应该打量他那么久,以赏心悦目而言,她也许该转回眼光看着眼前好看的男人才正常。她那一百五十度的近视眼介于要戴眼镜与不戴眼镜之间;也许刚才的感觉全是近视眼的影响,如果她再走近几步看清那个男人,或许就会他平凡无奇,什么气势、什么威胁全是自己的假想。“朱浣浣。”丁皓开口,双手抱胸没拿正眼看她——事实上他得看向别的地方分散注意力才说得出划话。他也花了相当长的时间在打量她;不错,她也许脑袋空空,但她的美貌仍是惊人——这么美艳,皮肤又难得一见的细腻白晰,看不出一点瑕疵。

   

  “是的,我——”她老实回应,正想有所说明——

   

  “几岁?”丁皓不客气地问他想知道的答案。

   

  “二十四。”这男人主导欲非常强,她心想。问题是,他是谁?那个要照顾她半年生活的丁皓怎么还没出现?她等不及要向那位好心的人致谢了。

   

  丁皓又问:

   

  “告诉我,你能做什么?过去几年你有没有工作过?”——这种女人能做什么?

   

  “我——”她又要回答。

   

  “嘿!让美丽的小姐站在电梯门口被盘问是很不礼貌的行为。丁皓,进里面谈吧!”孟冠人很自然地搭着朱浣浣的肩,要走过去。

   

  “丁皓!”朱浣浣没有动,不,她已经不能动了!她被吓得不轻,她不敢相信地又叫道:“丁皓!你是丁皓?我哥哥口中能保护我半年的那个谦谦君子?”

   

  孟冠人爆笑出来——这次换他笑了;而丁皓边低咒边往办公室走去——谦谦君子?!他要把朱建民的头扭下来喂狗。

   

  “是他?”正巧,朱浣浣也与丁皓有同样的念头,一致要取下朱建民的项上人头。她不敢相信,并且可怜兮兮地看着那个仍止不住笑的孟冠人。“真的是他?”

   

  “没有那么糟,姑娘。他不少谦谦君子,但绝对不会侵犯你;他什么都做过,就是不强暴女人——不动良家女是他的原则。”他的表情很诚恳。

   

  但是朱浣浣却觉得这个人很有幸灾乐祸的意味。侵犯——不,他不会——但他会掠夺。他抚住自己不安的心;她几乎是被用拖的,给孟冠人拉进办公室。

   

  “别怕呀!我叫孟冠人,我是好人。”他自我介绍。

   

  “不要对商品上下其手!”丁皓皱眉斥喝着。

   

  他坐在大办公桌上,一脚踩着卓前的椅子,真是坐没坐相;但——他总有一种无法言喻的气势。

   

  “商品?如果这是我的新名字的话,我可不爱!”她低语,开始了解这个不是“谦谦君子”的丁皓并不喜欢她来打扰他,并且还把她看成烫手山芋,只是看在被哥哥硬拖孤的份上而不得不接受她。

   

  “你比我想象中聪明许多。”

   

  “我或许被保护得过分单纯,但并不愚笨。”她淡淡说着。她明白自己给人错觉太多,所以没有什么好生气的,她早已习惯了。

   

  “坐。”他眼光是深思的。

   

  在真皮沙发中坐定,她不自觉又将眼光移向丁皓,想出一个两全其美的方法,她开口:

   

  “丁先生,反正我哥哥已经出国了,不如我们之间就算了吧。我去我的朋友住,你也可以不必勉强和我住在一起,这对我们两个人都好。”

   

  她不能想象与这人共处一室;他或许值得信任,但并不好相处,态度傲慢得很。如果丁皓有一点脑子应会答应——

   

  “不。”他回答,并且认为不值多谈。他接着坐她对面的长沙发上,双腿在茶几上一搁,又开口了:

   

  “你有法子胜任秘书的工作吧?朱建民说你当过短期秘书。”

   

  她没回答,心想:这人真的非常不礼貌,一双大脚就在她眼前晃,讨厌透了,没一点规矩。

   

  “把脚放下来,这是很不礼貌的行为。”

   

  丁皓盯着她。从小到大还没有人敢当他的面斥责他,就是在背后议论也不敢,而这个不知天高地厚,却又美得一塌糊涂的女人竟敢在他的地盘上、在他的面前,这么理直气壮的对他颐指气使!

   

  听到办公桌旁孟冠人的闷咳,他投过去一记杀人目光,然后又将眼睛恶狠狠地看向朱浣浣,等着看她在他眼光下冒冷汗、哭泣。

   

  可惜朱浣浣没空看他吓人的眼,她一双美目还是盯着他放在茶几上的脚;见他迟迟不放下,一点也不改进,她只好自己来了。她站起来绕过小茶几,坐在他身边,在两个大男人的错愕眼光下,亲手抬下他那两只脚,并且挥了挥沾了灰尘的桌巾,拉回平整的原样——她无法忍受脏乱。

   

  “这样好多了,是不?”她羞怯一笑,像是个小新娘意图取悦丈夫一般的看着丁皓。

   

  “看来你比较能胜任管家婆之类的工作。”孟冠人笑着她,并且瞄着一脸失神的丁皓;真有趣!

   

  “是呀!所以哥哥老是笑我不该读法律,应该读家政系。”她小心翼翼看着丁皓一直没舒缓的脸。

   

  两男人同时又楞了一下;法律?她是大学生哪!

   

  “见鬼!”丁皓倏地站起来,闷不吭声走了出去。

   

  这个莫名的举动叫朱浣浣不知所错——得罪他了吗?是不是自己太无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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