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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袖招  第1页    作者:席绢

  序

  曾经有人写信对我说:能为的剧情都被写光了,我们这些希望在小说界发展的人除了跟著别人的步子走之外,没有多少原创机会。

  你们同意这说法吗?我并不。

  例如我的上一本书‘未曾相识’,失忆的题材早被为了一百八十遍绝不能说我以此为肇因是一种创见。

  我们常见的叙述是:男女主角误会——女方逃走问出车祸失忆——忘了一切(全部或恋情部分)——怀孕或流产——巧遇失魂落魄或阴沉的男主角——在恋爱或折磨间记起一切——危机接著来,坏人出现——扑灭坏人。从此快乐活著并且有孕。

  常看著这样的公式在走,谁还会想掺一脚来凑出第一百八十一遍?至少我不。

  想写失亿、想以另一种方式去写、不想要误会、没有坏人、不要危机。我不要每成就一次爱情就像解决一场灾难般,非要有坏人、疯子出现不可。

  本著推翻公式的念头去写,是很单纯的想法。倒不以为自己桥段的铺排上有何了不得之处,只想来点不同。女主角忘了回家的路,所以男主角天涯海角的追寻。重点就只是‘失亿’,没有其它。

  我很无聊,常会把常见的剧情模式列表出来。比加说古代的未婚夫妻逃婚、通常彼此不明身分进而相恋;娇刁蛮女巧遇城主堡主,带来满堡的欢笑。以现代来说多是麻雀爱凤凰的处理模式。这些都相当经典,虽被沿用多次,仍可回收再生创造出耳目一新的安排。

  老套不是不好,能够一再被使用,表示了它历久不衰的被锺爱著。但剧情的鸽排要有新意,否则再怎么爱看类似题材的人也不免回报一声:老套。

  像我就是。我爱看上司与秘书的恋情,并会对女秘书坚定不屈的心志拍掌叫好。可若是安排女秘书因为爱老板而任其搓圆捏扁失去尊严,那我大概会去书,并对此位作者再不理睬。

  我也爱看未婚生子,但拒看孤儿寡母凄凉生活,只侍富有父亲来拯救。

  锺爱著穿越时空的题材,更乐见创意写法。

  有些剧码尽管被写了无数遍,但我仍然中意,并期许这些老套被赋予全新的枝叶来令人耳目一新。我同时也这么期许自己。

  所以“红袖招”是我的尝试,希望它看来颇具新意。

  看故事去吧,下回见。

  第一章

  南下的官道上,迅影如飞约两骑像在竞赛似的忽尔黑色骏马超前,忽尔赤发骏马凌驾。在各是日行千里的绝世良驹背上驾驭的是两名黑衣男子。

  说是赶路,想在日落前寻到一处食肆打尖,还不如说暗自较劲更恰当。

  直到“龙京驿站”的石碑标示在官道旁,原本一望无际的黄沙接天景色由绿茵上稀落的民舍所取代,两骑才缓了疾驰之势,更在一处土丘上勒住马身。

  疾动条静间全无迟滞,彷佛浑然天成般自如。

  “距临安还有两天路程。”一身黑衣飘逸卓然的男子有一张俊逸的面孔,尽管奔驰一天沾了满身尘土,仍不掩他潇洒的本质。

  另一名黑衣男子身着劲装,比起潇洒男子身着交领宽袍的长衫,这位衣着偏向合身实用胡服的男子添了更多冷硬俐落的况味。随时蓄势待发以面对任何突发攻击一般。

  “我说霍老弟,身为正常人,你也笑一下给我看如何?为兄一人实在无力再撑过任何一个无言的明天。”

  “您客气了。”冷硬男子向来少言,但不代表他在言词的运用上会逊于任何一个口才便给的人。

  “我知道你觉得这一趟出游并不必要。比起你自身的事儿,这件小事算什么呢?虽然我是你小小的救命恩人,恩泽不足以挂齿,何必硬押着你出门,置其它重要大事于不顾呢?你义父母也真是的,根本是本末倒置,咱们“驿帮”的事务重要多了。”

  “我的义父母正是您的亲爹娘。”

  “是,很是。为兄不敢或忘,虽然我离家九年过,但不表示我会忘记自己爹娘的样貌。”不知打何处掏出一柄纸扇,“刷”地展开,在初夏夕光下煽来晚风纳凉。随时随地都坚持悠然自得的从容神态。

  冷硬男子眼中几不可辨的闪过一丝无奈。他眼前这个身兼他小小救命恩人、义儿的男子,如果生养他二十七年的父母也宣告无可救药,自己又岂能以屈屈绵薄之力动摇他分毫?

  十七岁拒婚离家,身为‘驿帮’少王,却执意入深山拜“药仙”为师,立志往医学上钻研,如今已是江湖上被尊为“阎王避”的杰出神医。生性随意不羁,对家业全无兴趣,武学上更是师承多人,就是不承自己家传绝学,气得双亲镇日大呼‘孽子’。

  而这个‘孽子’这辈子唯一被双亲称道的是从鬼门关救回了奄奄一息的霍逐阳。并教人送到‘驿帮’,从此代替不肖子奉养双亲、打理家业,光大‘驿帮’声名,日进斗金……

  至于这个‘不孝子’刘兄若谦,则更加肆无忌惮的与一票好友混迹江湖,四处作乱危害世人。哪边有事哪边凑热闹去,并且轻轻松松的避过刘父每年派出的大批擒拿它的人马。

  他每年背家书回去,都明白的表示:只要家里还有一个妻子要塞给他,那他就不会回去。

  结果这么一耗,就耗了九年。

  直到霍逐阳亲自出马逮到了他。

  谁能相信短短五年间霍逐阳从一个奄奄一息、武功乎乎的男子,变成一名武功高强且善经营的高手呢?当然,在追踪上更是一名能手——他逮到刘若谦了,不是吗?

  不过刘若谦也明白,能让霍逐阳由百忙之中抽身来抓他,必然是家中当真出了事。于目三个月前他乖乖的回去了,因为他指腹为婚的妻子离家出走了。

  最稀奇的是,那名为萧于薇的女子离家并非近日来的事,而是发生在四年前,但刘家人却是最近才知道。因为在不算真正人刘家门之前,萧小姐一直居住在刘家的则院里。在众佣仆的掩护下,挣出生天,另寻自己的海阔天空去了。

  呃……如果她能在这种纷乱的世道下存活下去的话。一个弱女子并不易立足于以男性为天的社会,更何况是一名不知天高地厚的千金小姐。

  别院里的佣仆在四年内悄悄各自辞了工,直到刘夫人发现已太久没见萧家小姐前来王屋请安,暂时拦下寻找儿子的大事,莅临别院,赫然发现别院早已成了废墟。原本跟着萧小姐过来的七名佣仆更是不见踪影。

  急忙回宅子换来帐房、管事,才知道那些佣仆早已因各种理由先后辞工。又因别院一向不受重视,加上主子们少有闻问,因此管事们也就把全副心神放在寻找离家少爷以及‘驿帮’的事务上。毕竟他们最喜爱的少主之所以离家,全因别院那位“未来少夫人”所致,难免产生排斥心态。除了定期拨银两用度过去外,刘家主宅可不在乎那位少夫人有何动作。

  结果,闹成了这般,甚至无人可追问查探。

  后来还是霍逐阳派人追查到一名三年前辞工的丫画,她是唯一因为嫁人而没有远走他乡的则院佣仆,也是唯一不是萧家跟过来的仆役。

  从那位丫袭口中得知,其实少夫人早已离家四年了,并在离家前安排好每一个人的出路,免得日后因萧小姐的失踪而遭殃,也给了每人一些银两。

  好啦!这下子刘宋没了少夫人,刘若谦可以回家了。但基于道义,刘若谦决定找回未婚妻。就算不娶人家,好歹也得替她安排一个好人家。

  自从萧小姐失踪后,刘若谦才自省于当年离家的草率。他有他的理想大志,也该周延的安排好他人才是。早知道就权充一下月老,把萧小姐当妹子一般的嫁出去,不是两全其美?在他看来,霍逐阳便是个很好的托忖对象。

  面孔虽冷,但极为分明好看,体魄强健、年少有为、性格沉着。就刘若谦所知,‘驿帮’所在的太原城,每一个待嫁少女都期望有这么英伟的男人当夫婿。

  页是在外头玩野了,居然忘了可以回家凑一对姻缘。现下可好啦,年华虚度的小姐气跑了。

  这个错误务必弥补!至少刘表欠萧家一个交代。尤其在知道当年萧家小姐是因父母双亡才来投靠、世上已无其他亲人之后,刘若谦米粒大小的良心终于像煮熟的粥一般的浮胀,一边找人之余,也满脑袋的计画可行之方。

  目前最最可行的便是将霍逐阳与萧小姐配对。所以当霍逐阳决定陪他南下一同寻找萧小姐,并且处理一些生意时,刘若谦开心得下巴几乎回复不到原来的位置。

  他们手上只有一张萧小姐十五岁及弊时的画像,但那画像实在糟得惨不忍睹:在爹娘地无法明确指出画工的错误之下,他们只好认命的去找任何一位肖似画里的女子了。天哪……如果这张昼仍可以称上是正常人的长相的话,那历代君王绝对当真是双撞、耳长及肩、手长过膝了。

  不过尚值得安慰的是,娘亲至少记起来萧小姐身上有一枚蝶形胎记,蓝紫色的,并且——长在胸口。

  除非萧小姐沦落风尘,否则他们如何去观赏到任何一位女子胸前的风光?光是嘴上问问,便足以成过街老鼠加登徒子,不被揍死才是奇迹。

  唉!唉!唉!

  “老弟,你想,一个二十四岁的女子,离家四年,会怎么样?”

  霍逐阳有一刹那的失神,但很快的就恢复原有的冷笑。

  “最好的是已经嫁入,最坏的是盘缠用尽,沦入花街,到时你的罪过就大了。”

  “我宁可相信书香传家的风骨是饿死事小失节事大。”良心化为利剌,一针一针的扎着他的黑心,千百种最槽的际遇滑过心臆。逍遥了九年,如今要面对的却是这种谴责,唉,早知道呀,早知道……。

  霍逐阳摇摇头。

  ※※※“明日进城,先由花街打听起吧。”

  “唉……。”俊逸绝伦的脸上,潇洒减三分,忧虑多五分。他终必须为年轻时的恣意妄为付出代价。若要问临安城内,百姓们最饱羡的人是谁,那就莫过于饱受老天眷顾的传岩逍原本一个名不见经传的小伙子,居然轻易的入主临安首富的买家,娶了临安第一美人贝凝嫣为妻,接收了贝家十代也挥霍不尽的财富。天晓得他是当真爱老天万般垂幸抑或是人了什么邪道,得了什么灵符,三两下收摄了大美人的魂魄,从此任其摆布。

  若说老天宠幸,好歹也该有个限度,不是吗?有了第一临安美女妻,再加上万买家财,已是天下人妒恨交加的蒙天大幸;怎知这傅岩逍,一个手腕高超的公子哥,居然在两年前包下了甫入临安挂牌的第一名妓织艳!简直今所有特地来临安争睹织艳娇客的闻香之客跳脚咒骂不休!

  传闻贝家千金柔若兰芷,名妓织艳傲似寒梅。两种绝色满足了全天下男子对女人的绮想,更别说再来一件气煞人的事了!

  上个月初十,远从蜀境经商回来的传岩逍,不仅带回了无数的茶、棉、蚕丝,以供旗下织造坊整年度的用量,更有大量的媒正一车车押送过来,车队简直绵延到天边去。

  看人轻易赚进万买家财还不算太今人眼红,至少比起众人眼睁睁看到一名来自川蜀的大美人被傅岩逍由马车内牵扶了出来而言,其悲愤妒恨的程度自是大大不同了起来。简直是可恨至极!

  寻常人若能得一美人,此生早已足矣。而这傅家小子,居然一次就得到三个曰一个温柔娴静,一个冷艳绝尘,一个娇媚入骨。

  一次得到三名大美人的青睐,怕不掀翻了贝宅的每一片瓦?

  众人多期待这种事发生个几回来大快人心啊!

  所以自上个月起,等呀等的,端差没镇日附耳在员宅的外墙边期待听到里边传出兵兵兵兵的嘶杀声。

  ※※※可惜呀,可惜!至今没听闻个什么后续进展。莫非是傅岩逍那小子当真驭妻有术?连住在‘贪欢阁’的织艳打昨儿个被一顶大轿抬入了贝宅,至今没出来,也不知里迸怎么了。

  于是“猜测”便成了临安城内各酒楼茶肆的话题,就连说书者也各自推敲了不少个杜撰的故事以娱宾客,说得越精采,打赏则免不了约满满一荷包。

  打从三年前傅岩逍进了临安,临安城内上上下下的众人,莫不密切注意着贝宅的一举一动。永远百思不得其解一个貌不出众的酸儒何以能有今天的辉煌?

  老天的厚爱难道没有限度吗?

  而此刻这个临安人们口中貌不惊人的傅岩逍,正着一身月白绸缎的常服,双领对襟的式样上以珠玉为盘铜,极是悠闲的瘀在罗汉长椅上品茗。二名俏丫画一左一右,手执丝扇为主子煽凉。

  盛夏的临安足以热熟放置屋外的蛋。但在这奕房可不。由冰窖里挖出的冬雪正一桶一桶替换着已融化掉的,雪里置着梅汤冰镇,凉意散播在屋里,冰沁含在口里,哪见得着半丝暑意?

  “哈啾!”

  瞧!还有人受不住凉的打了喷子哩。

  “我说梅殊,你既然水土尚不服,劝你认命一些,别与自己身体过不去,喝些热汤吧。少你一人喝冰梅汤,也不怕有剩的。”傅岩逍大大呻了一口,咕噜的又喝丢一碗,让一边的丫头忙又斟满。

  “我不要,这梅汤好喝。”封悔殊有着奇特的侬软音腔,虽是在川蜀与傅岩道相识,却是南闽一带的口音。她有一张娇媚的脸蛋,加上软软的南方口音,随便一个男人听了,莫不酥化了一身硬骨,当下连灰渣也不见踪影。

  奕房之内,除了伺候着的丫头外,有着一男三女:也正是现下外边闲杂人争相猜测的正主儿们。

  正与傅岩逍对奕的是织钝;她向来以才貌双全闻名,当年她还在京城挂牌时,留发下誓言,若能连胜她三盘棋的男子,便可教她分文不取的委身。可惜除了傅岩逍之外,至今没人能胜她一盘棋。

  ※※※

  傅岩逍的正妻,也就是贝家的千金小姐贝凝嫣坐在趴冰蚕丝席着的月牙凳上,一边刺绣,一边观赏战况。温婉的浅笑始终绽放在粉嫩的唇瓣上。

  而刚才与传岩逍对话的封悔殊则委顿在扶手椅的椅背上。由一场大病中逐渐痊愈,仍是有些有气无力。

  比起三位国色美人,傅岩逍确实不是个绝世美男子。

  他只是长得眉目斯文、满身的书卷味,原本自留的肤色教一赵川境之行晒成了黑炭。如今看来是又瘦又黑,若想养回原本的富贵气,恐怕要好些时日才成了。

  对奕的棋势一直处在胶着的拉锯之中,织艳更加的全神贯注,反倒傅岩逍显得有点无聊的伸手覆唇盖住一个呵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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