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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到好尪  第14页    作者:卫小游

  *     *     *

  第二天上午,我照常去上课,下午回到家时,尹若兰已经住进公寓里了。

  晚上的时候,我跟沈尧吵了一架。

  他问起他那条项链坠子。

  “杜秋,你有没有看到我的项链?”

  我当时躺在床上看书,气他怎么能够问我这问题。“我丢掉了,我讨厌那条项链。”

  “你丢了它?”

  他要发怒了吗?

  “对。”我搁下书,正眼瞧着他。

  我们相视无言许久,沈尧转过头处理他的资料,不再理我。我气一闷,重新打开书本,装作专心读书的样子,天知道我早凝不住心神,心里难过得连一个字都读不下。

  第一次,我觉得沈尧离我好远好远。

  自那之后,我们陷入了冷战的僵局,他不理我,我便不理他。为了一张旧情人的相片,他居然这样对待我。

  今天他甚至撇下我,送尹若兰去应征工作。

  我们的关系会演变成这样,说来都是我的过错。

  这几天我想了很久,也许,我们都将给彼此一点时间冷静下来。这椿婚姻是我任性要求的结果,对沈尧而言并不公平,对我,也不公平。

  我爱沈尧,可是他却不爱我;我不想让他痛苦,可是半年来的婚姻却让我们俩都陷入痛苦之中。

  我知道我任性,而接下来的决定不见得理智,但——我需要时间。

  收拾了一些换洗衣物,将沈尧的项链放在床头上,想了想,我还是掏出纸笔留了一封信给沈尧——

  沈尧:

  我想了很久,虽然舍不得,我还是决定再给你我彼此一次机会。我太自私,总习惯受你的照顾。你对我太好,好的让我想独占你,让你永远只能对我好。

  我现在心乱得很,需要一点时间冷静下来,仔细的想想我们之间的问题。这一次的机会,决定权给你。随信奉上离婚协议书一张,我已经签了名也盖好了章,如果你想恢复自由身,我不会恨你。

  你猜我正在想什么?我在想怎么署名——

  爱你的秋凉

  封好信,贴上邮票后,我拎着行李离开公寓。希望从后头跟了出来。

  “希望回去,跟我会很辛苦的,你留下来,沈尧会照顾你。”我不带希望走,是怕目前的我连个目的地都没有,带走希望只是徒增累赘罢了。

  “不要太想我,我走了。”我将希望锁进屋里。

  背着行囊,这次我是真的准备去流浪了。

  将信丢进邮筒后,我踏上公车,为我的婚姻下了个赌注。

  估计台湾邮务的效率,沈尧收到信大概是三天之后的事了。不知道他收到信后会作何感想?

  就算世间所有的爱恋中,只有暗恋是唯一的永恒,我还是不后悔告诉沈尧我爱他。永恒又如何?现在,才是重要的。

  第十章

  离开那天搭上的第一辆公车是开往市区的。

  到了市区后,我改搭火车。

  在售票处正踌躇不知该往哪边走时,一段因缘际会使我到了埔里。

  那时一个中年妇女提着大包小包的行李站在车站里。人很多,有个扒手刚巧在我面前作案,摸走了我前面一个人的皮夹,又想再找只肥羊下手。那妇人便是他相中的目标。

  我看不过去,便提醒我前面被偷走皮夹而浑然不觉的那位先生,于是一阵骚动后,那偷仔被绳之以法,而被光顾的人也拿回了自己的财物。

  那中年妇人是个热诚的人,住在埔里。我久闻埔里风光明媚,一阵攀谈后,我便与她结伴同行。

  恰巧她家有余房出租,我便在她家住下来。

  她孀居在家,唯一一个女儿远嫁南部,自己一个人整理丈夫留下来的大片花田。

  反正我求职无门,便帮她整理那些花花草草。她要付薪水给我,我不收,只在她家免费吃住了下来。

  我在埔里的这些日子以来,过得可说是轻松又写意。

  可能是有劳动的结果,我比以前又消瘦了些。

  若不是现在的传讯发达,我真有山中无甲子的错觉。办了休学的我,拥有最多的就是时间。

  以前看报只看副刊和影视体育,现在我会偶尔多注意一下是否有“警告逃妻”之类的寻人广告。

  虽然很怕我的照片被刊登在上面,但是有时翻遍整份报纸都找不到,心里还真有一种失落的感觉。

  沈尧真的不要我了吗?

  “秋凉,来喝绿豆汤噢!”

  “好,来了。”我从门槛上站了起来,刘妈已经将绿豆汤端到客厅桌上了。

  我盛了碗绿豆汤,又坐回门槛上,看着一朵朵白云悠悠的飞过屋顶。

  刘家老式的平房便搭建在花田当中,出了院落,一大片的花海便落入眼前。

  刘妈在我身边的空位坐下,手里也端着绿豆汤。

  “秋凉啊,你来这里也半年了,你家人会不会担心啊?”

  “伯母,你在赶我走吗?”我知道刘妈想问什么,一个女孩离开家半年,怎么看都有问题。

  刘妈是个好人,我不想骗她,遇到这种情况,我干脆避而不答。

  “伯母留你都来不及了,怎么会赶你走。”刘妈忙说道。

  “其实,我也真是打扰伯母太久了。”这半年当中,我没帮人家什么忙,倒是给人家添了不少麻烦。

  “哪里的话,你也知道伯母只有一个女儿,偏偏又嫁到南部去,整天跟着丈夫跑,把妈都给忘记了。我一个人住孤单得很,幸亏有你来跟伯母做伴,不然这日子不晓得怎么打发哦。”

  “我也是孤零零一个人,能遇到伯母真好。”我不由动容的附和。

  “秋凉,有件事伯母想了很久,还是决定问你,不知方不方便?”刘妈神秘兮兮的说。

  “什么事?”我看她那样子,也跟着好奇起来。

  “有时候我听见你说梦话,一直叫着伸腰,沈瑶,还一直哭,你是不是做了什么恶梦?”刘妈关心的问。

  “有吗?”我惊讶的问。刘妈的房间与我的只隔面墙,我说梦话被听见也是正常的。只是,我自己怎么都没印象,只是偶尔清晨醒来时,才发现床头溽湿了一大片。

  本来我还以为我梦见什么美食,连睡梦中都忍不住的流口水,害我自己都觉得好丢脸。

  伸腰?我摇摇头笑了笑,是沈尧吧!我在睡梦中喊他?

  “有啊,而且还不止一两次。”刘妈猛点头说道。“告诉刘妈,你是不是曾受过什么委屈,告诉刘妈,刘妈会帮你。”

  “真对不起,吵到您睡觉了。”我讪讪的说。“伯母,那些过去的事我不想谈了,反正不是很重要的事,过去的,就让它过去了好吗?”

  刘妈了解的拍了拍我的肩。“没关系,伯母了解,每个人难免都有过去,不想说就当作伯母没问过好了。”

  “伯母,您女儿不是说要回来住一段日子吗?”不想再说令人情绪低落的话题,我转移话题说道。

  一提到这,刘妈就欣喜的不得了。除了女儿要回来之外,也因为刘妈就要当外婆了。她的女儿怀孕了,这趟回来,就是打算在这好山好水的人间桃花源中,孕育已三个月大的婴儿。

  听说刘妈的女婿是个摄影师,将在南投市区的艺廊举办个展,年纪轻轻,前途大有可为。

  “对呀,可是说要回来也没见个人影,只说这几天会到。连究竟是那一天都说不清楚。我这女儿,就像她爸一样,急性子啊!”说到这,刘妈反倒重重叹了口气。

  天底下的母亲都是这样子的吧,明明疼孩子疼得要命,嘴里却总是嫌这不好,嫌那差劲的。想起我老妈,以前我耳朵都快被她念到张茧了,尤其在外人面前,我老是被批评的一钱不值,可是我还是她疼爱的女儿,看到刘妈这模样,我更深信不疑。

  我笑了笑,走进屋里,打量起挂在墙壁上的照片。“伯母,这些照片都是您女婿拍的吗?”以前没怎么注意,只觉得是一些拍得很美,很真实的风景照。阿里的日出,玉山的云海,虽然我没见过,但透过这些照片,我好像已身在其中。

  “对呀,想当初阿薇要嫁给他的时候,我反对的要命,搞照相的,能有多大出息。唉!时代不同了,没想到照相也能照到得奖。”刘妈抱怨又叹气的说道。

  “行行出状元嘛,当摄影师也没什么不好。阿薇姐嫁给他不也过的挺好吗?”我注意到照片下的署名——陈鸿

  这名字我怎么好像在哪儿见过?

  对了,前几日的报纸不就登了一张他的得奖作品吗?

  ——青年摄影家陈鸿荣获第十六届全国摄影比赛首奖——

  “阿薇整天跟他游山玩水的,当然过得再好不过。”

  在她眼里,也许只有脚踏实地的工作才算是最实在的职业。

  可是那样大片的花田,一个人照顾实在太辛苦。就算雇人来帮忙,这一大片地的包袱依然沉重。

  刘妈不缺钱用,却不愿意放弃对土地的执著,大概是为了死去的丈夫吧。她要替刘爸守护着昔日俩人胼手抵足打下来的天地。

  *     *     *

  夏天的太阳热得骇人。

  我和刘妈以及几位临时雇工大清早便到花田里上工。

  我拿着长水管喷洒着水,怕被晒黑于是头戴着刘妈给我的草帽,以及着长衬衫。

  黄澄澄的一片花海,散发着浓郁的香气,若非一阵清风吹散了凝聚的浓香,光闻着就要醉了。

  我一时玩心大起,将水喷洒到半空中,凉凉的水珠因为地心引力的缘故又统统掉回我身上,我吃一惊,忙跳到一旁,躲过一记雨弹。

  好久没这么顽皮了,我索性卷起裤管,兴高采烈的玩起水来。

  “喀嚓——”身旁突然想起了照相机快门的声音。

  我怔愣的转头看,又听得喀嚓一声。

  只见一个手拿相机的男人站在我面前正对着我笑,而他身边则是一长相甜美的女孩。

  “真巧,我们又见面了,不介意我们拍你吧?我先生是个摄影高手哦!他喜欢照一切美的事物。”那女孩笑得甜甜的,身上穿了件白色的无袖洋装。

  “还记得我们吗?我们一年前见过的。”那男人拥住那女孩道。

  他们是——

  “妈,我回来了。”女孩突然跑向刘妈的方向。

  “你是陈鸿!”难怪我觉得见过这名字,一年前他才给过我一张名片。好巧,没想到他们就是刘妈口中的“不肖女儿和女婿”。

  这不正应验了一句话——人生何处不相逢。

  “久仰了。”我有礼的和他握了握手。

  我瞧着刘妈兴奋的和女儿并肩走来,今天,大概得饮三大杯了。

  *     *  *

  刘薇回埔里住,已经匆匆过了一个月,现在她的腹部微微隆起,比她初到时更添了股少妇的风情。

  由于年龄相近,加上日子清闲,女人聚在一块,少不了叽哩呱拉扯一堆。

  刘薇很聪明,也很好奇,再加上她以前见过我和沈尧,在我避重就轻的回答里拼拼凑凑,竟也把我只身到埔里的原因给猜了个八九不离十。

  既然被说中了,我也不隐瞒,只央求她别告诉刘妈,我不希望刘妈认为我欺骗了她。

  “你这算是哪门子的爱呀?牺牲自己,成全别人,好伟大的情操,你希望谁颁奖给你?天字第一号笨女人!爱情是占有——”

  “阿薇姐!”我重重合上杂志,皱着眉。“我的事你就少操心了,顾好你自己和宝宝就好,你管我那么多做什么?”

  “我看不过去,没见过你这么呆的女人。好吃。”刘薇气定神闲的咬着苹果。

  这个自以为懂爱的家伙,老公不在,就来烦我。

  “陈鸿上哪儿去了?”怎么还不会来把这个女人拴起来?

  “他去办个展的事啊!你忘了?”刘薇从躺椅上坐了起来。“过几天就要开展了,他忙到都没有时间陪我。”

  多亏陈鸿怕娇妻无聊,买了一堆杂志书籍回来,倒也供我排遣了许多时光。

  “喂,秋凉,你都不想你老公啊?”刘薇挨在我身边坐下。

  我瞪了她一眼,不说话。

  想又怎么样,说不定他也决定不要我了呢。

  “想他就回去啊,他那么爱你,找不到你心里一定很着急。”

  “他才不爱我。”刘薇才见过沈尧一面,他爱不爱我她怎会可能知道。沈尧会着急吗?说不定我这一走,他反而会如释重负。

  “他不爱你,他会娶你?”刘薇不置信的说。

  “那是因为——唉!反正你不懂。”我放下杂志,回到房里取出一个包裹。“我去邮局一趟。”

  刘薇好奇的凑了过来,“那是什么?”

  “稿子。”我简要的回答。

  “锐星杂志社——是前些日子刊登百万小说征文比赛的杂志社嘛。秋凉,你该不会要参加吧?”刘薇好奇的问。

  “答对了,我就是要参加。”我是个中文系肄业的学生,没有文凭的我到哪儿求职都不顺利。

  前些日子翻杂志时偶尔看到一则启事——

  百万征文活动:

  诚征动人的长篇爱情小说。

  天会荒,地会老;只有爱情能像传说一般,在红尘浮世当中,永恒不朽……

  首奖奖金一百万元,另颁奖座一座。

  反正,我闲着也是闲着,我决定——“出卖爱情”。

  “那么你前阵子在打听我们的恋爱事迹,就是为了这?”刘薇眯着眼问。

  “不介意当一回最佳女主角吧?”没错,我出卖阿薇姐和陈大哥的爱情。

  刘薇一手撑着下巴,煞有介事的道:“我当女主角啊,那么秋凉你可以等着那一百万了。”

  臭美。“希望你的爱情故事感动得了评审的心。”我套上布鞋,潇洒的步行至邮局。

  *     *     *

  陈鸿的个展开始了,据说广受各界好评。

  “秋凉,你一定要去看。”刘薇央求我说。

  陈大哥的个展我没道理不去,可是,没什么刘薇要我“一定”得去不可?

  我想不透。

  假日人多,我不爱跟人家挤。我跟刘薇挑了礼拜二上午搭车至市区的展览场地。

  我带的衣服大多简随轻便——简称随便。

  T恤加洗到褪色的牛仔裤加一双白布鞋。

  “你打算这样出门?”刘薇这怀胎五月的孕妇打扮得成熟妩媚,看我一身“简随轻便”的装束,直叹气摇头。

  “有何不可?”我挑眉道。

  “穿这么随便去看个展,太不给我老公面子了吧!”

  这我倒是没考虑到。我低首看了我的衣着——的确不正式。“可是我只有这种衣服。”

  “倒也不是非得盛装不可,但是小姐你起码也穿得好看一点,别让人以为我们是去逛地摊。”刘薇叨叨絮絮的扯了一堆,带我走进她的房间。

  她虽然小腹才微微隆起,不过却已经换穿孕妇装,一脱稚气,真有点妈妈的味。

  她和陈鸿一定很期待宝宝的降临。

  比我晚结婚却这么快就中奖了,早知道我和沈尧的婚姻这么短暂,说什么我也要留下一个我们的宝宝,就当作——一个纪念吧!

  刘薇从衣柜里翻出一件又一件的衣服,转眼间,整张床的衣服已经堆积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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