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乖乖喜鹊姑娘  第12页    作者:于澄心

  “好!好!”颜天宇笑得合不拢嘴,从玉盒中拿出三枚亮晶晶的金针。“小丫头,你放心,我潜心于针灸的技术数十载,绝对不会插错穴道的。”

  翩翩打个寒颤,觉得恶兆的预感愈趋强烈——他笑得好像一只老狐狸喔!太邪恶了!

  颜天宇拿着金针要插在她右手无关紧要的“合谷穴”上,他本应插在她大拇指与食指中的歧骨间,但颜天宇故意插歪几分。“啊!插错地方了!”但他直落如闪电的金针仍扎在她白嫩的手背上。

  “啊——”翩翩发出惨叫声。

  她痛得反咬颜天宇的大掌一口,然后“呜呜”哀叫地猛甩右手,冲到银辙身边又叫又跳。

  “哎呀!你这丫头怎么咬人啊?”颜天宇的“灾情”显然不比翩翩轻。

  银辙蹙起了眉,轻轻用手指拔出那根作怪的金怪。“你怎么乱咬人?”见她美眸蒙上一层泪雾,眼眶微红起来,不禁觉得心疼。

  “人家的手被扎得好痛喔!”她小巧的唇形委屈的嘟了起来,泪花在她眼眶里打转,整个纤巧的娇躯可怜兮兮地依偎在银辙那坚实的胸膛前。

  银辙温柔地揉揉她几乎看不见伤“孔”的手背,才稍稍安抚她的情感,让她眼眶威胁要流出的泪珠“滚”了回去。

  “颜前辈,我想,翩翩被诅咒的行病不需要针灸,您就应该知道怎么医救才对!”

  银辙克制地紧眯黑眸瞪向他,轻柔的口气隐含威胁,对颜天宇多此一举的针灸感到相当不满,尤其是他故意恶整翩翩的事。

  颜天宇奸计得逞似的笑脸愈来愈虚弱,随即扫兴地猛翻白眼。“真不好玩!你就跟我那大徒弟的夫婿一样爱骂人,我不过是轻轻扎她一下,你就大惊小怪的。”

  “前辈!”

  “好啦!真唆!”颜天宇扮个大鬼脸才继续道:“你先说她的症状看看。”

  银辙又坐了下来,翩翩则是赖皮地坐在他腿上,银辙本想将她“搬”到旁边的椅子上,但是见她一副哀怜的模样,只好不忍地作罢了。

  “翩翩是被苗疆的巫师诅咒成喜鹊,现在只有白日才能恢复人形,夜晚就变成喜鹊的样子了。”银辙简单地述说一遍。

  颜天宇摸了摸鼻子。“怪哉!一般的巫师并没有那么大的法力,否则,天下岂不大乱了。丫头,那个巫师在诅咒你的时候,手上是否有拿什么法器?”

  “我想想看。”翩翩眯着双眼,舒服地靠在银辙的胸前,一副心不在焉、明显敷衍他们的模样。

  拜托!她那时候哀痛欲绝,快伤心死了,哪里还记得那臭巫师手上有没有拿东西,更何况已事隔三十年了!

  唔!银大哥的胸膛软硬适中……她打了一个秀气的呵欠……

  “翩翩,麻烦你想快一点!”

  这严厉的口吻让翩翩逐渐呆滞的眼神“活”了过来,“叩!”一声撞到银辙坚硬的下颔。

  这一撞,不但疼得她流出泪水,也让她好像回想起某些东西来。“那臭巫师手上好像拿了一个花花的铜镜……对吧?银大哥。”

  她不确定地望向银辙,好像他当时在场目睹一切一样。

  银辙忍不住翻个白眼,他从未见过那么迷糊的女人!

  倒是颜天宇兴奋地叫出声来:“对!对!那就是上古异宝‘水月古镜’,相传它拥有莫大的奇能,如果使用得当的话,还能让死人复生;不过,据闻它最大的功效是能将人的魂魄镇锁在镜中,真是玄妙!”

  “可是,那名巫师为何不直接将师嫂的魂魄镇收起来呢?这样岂不比诅咒她更简单?”斐骐发现其中不合理之处。

  颜天宇得意地抚须笑道,一副很满意斐骐问出那么有深度的问题模样。“问得好!小徒儿。这‘水月古镜’是从轩辕时期就流传下来的古物,知道它真正功用的人也愈来愈少了,所以,我猜测那个笨巫师一定不知道那古镜的用法,才会呆呆地拿它去增加自己一丁点的法力,而不知发挥它真正的用途。唉!那‘水月古镜’被他这么一糟蹋,肯定‘报废’了!”

  “好可惜喔!”翩翩被他的故事吸引住,语带惋惜地道。

  “是啊!太可惜了。”颜天宇又是心疼,又是不舍地叹息。

  银辙快受不了他怀中这只笨喜鹊了,她竟然还有心情作出一副惋惜的模样!

  她到底知不知道要是那个巫师明白“水月古镜”的真正用法,她的魂魄就有可能永远被镇锁在古镜中,那么,现在她根本不可能找寻到他……慢着!他用“找寻”二字,莫非他潜意识里已接受她的身份,以她那短命的夫婿自居了?

  银辙黝黑的瞳眸闪过一抹惊恐与不安,随即他认命地叹口气。好吧!反正要他放下这只迷糊的喜鹊去“荼毒”其他男人他也舍不得。唉!不管前生、今世和来生,他都要定她了。

  “翩翩的诅咒到底有没有办法破除?”

  颜天宇颔首。“既然知道她是如何被诅咒的,我就有办法让她恢复成常人。这办法听起来困难,实则相当简单。”他照惯例卖一下关子,耍耍他老人家神乎其技的伟大医术。

  银辙丢给斐骐一个眼神,要他好好“处理”他的师父,否则别怪他不客气。

  斐骐跟他的大师兄相处十多年,自然明白他眼神的意思,故笑吟吟地道:“师父,您老人家的医术好厉害喔!难怪能在江湖上维持如日中天的威赫声名。您老人家不过是听了师兄的只字片语,就立刻诊断出要如何破除师嫂身上的诅咒,您真不愧‘圣手鬼医’之名。”

  “哪里!哪里!”颜天宇被他这么一谄媚,险些乐昏了头,差点忘了自己何名何姓。“其实,要解除‘小鸟精’的诅咒很简单,只要她将那‘素夹花’的汁液,连同她最亲爱人的血液一同服食就可以了,不过,切记要在月圆之夜服用才有效。”

  “‘素夹花’?莫非是生长‘断魂洲’旁的艳丽花朵?”斐骐讶然道。

  颜天宇又开心地露嘴一笑。“咦!你这小子也知道‘素夹花’?真是不简单!其实,‘断魂洲’本来是一个普通的绿洲而已,后来不知道是谁缺德的在绿洲附近种了奇毒无比的罕见毒花‘素夹花’,使得一些无知的部族与商旅饮到那绿洲的毒水,便立刻七孔流血地被毒死了。所以,后来‘断魂洲’之名在大漠间传了开来,那地方便开始杳无人烟了,就算经过的人知道那里有绿洲可供休憩,也没人敢停下来了。”

  银辙、斐骐交换了一个痛恨的眼神——他们又发现“璇玑门”门主桑札的恶迹了,原来他为了不让人发现“璇玑门”的所在位置,所以在附近的绿洲栽种“素夹花”,让经过的商旅从此视之如鬼域。

  这“素夹花”还是他们小时候在桑札的吩咐下种植的,他们长大后便慢慢忘了这件事,在颜天宇的解说中,他们才突然回想起“素夹花”的事来。

  “可是,这‘素夹花’不是有毒吗?我一吃下去,不就死翘翘了?”

  翩翩觉得这件事好像挺危险的,万一她不小心吃太多了,岂不连喜鹊都做不成了?不行!不行!她绝不会笨到去吃那“素夹花”的。

  “就是因为‘素夹花’是一种剧毒,所以才叫你服用呀!你没听说过‘以毒攻毒’吗?你只要吃食一株花的汁液,我保证你依然活跳跳的;况且‘素夹花’含有珍贵的驻颜美容成分,你吃了包准你青春永驻。”颜天宇又稍稍卖弄一下他的医学知识。

  “但是,我不去吃那‘素夹花’,还不是一样青春永驻。”翩翩不屑地咕哝几句。

  “咦!你这‘小鸟精’很不知好歹喔!有多少人恨不得能服用‘素夹花’的汁液,你还在那里嫌东嫌西的,真是‘鸟在福中不知福’!”颜天宇没好脸色地瞪那“小鸟精’一眼。

  哼!要是在平常,遇到这种不知感激的愚顽病人,他早就二话不说地掉头走了,哪还会待在这里任由这只“笨小鸟”藐视他高超神奇的医术。唉!谁叫他输给她三个条件!

  说到这件事就更令他火大了,哪个病人看到他不是又谄媚又奉迎的,偏偏只有她竟然无视于他神医的身份,先怀疑他神勇的“大将军”,然后又气死人地连赢了他好几场“斗蟋蟀”,一点颜面都不留给他。难道她不知道他就是大名鼎鼎的颜天宇吗?就算不知道,她怎么忍心连赢一个老人家那么多场啊?

  翩翩朝他扮个超级大鬼脸,然后缩在银辙怀中咯咯偷笑,故意气气他。

  颜天宇一脸震惊,这……这“小鸟精”有毛病啊?竟然这样对待恩人?

  第九章

  湛蓝的天空,偶尔飘来几片白云,却掩不去酷热耀目的烈阳,大漠的黄沙散发着火烫的炙热。

  沙漠,这个处处充满诡异和险恶的地方。

  蓦地,一个充满无奈的低沉嗓音,起自一座大沙丘之后。

  “翩翩,你别再跟我闹脾气了。”银辙着实不懂她哪来那么多精神毅力跟他闹那莫名其妙的别扭。“你已经好几天没说话了,好歹你也吭个声嘛!”

  对!打从离开饶州后,翩翩就把全副心力用在跟他耍脾气上,对他不理不睬。

  初时,他还觉得耳根子能清静几天满好的,但是,等他们进入大漠后,他开始感到事态严重了,他实在怕她为了打定主意跟他赌气,而忘了怎么开口说话,成了一只“哑巴鸟”。平常已习惯她吱吱喳喳、兴奋聒噪的“鸟语”,现在突然要他接受她不肯吭声的事实,他还真是不习惯。

  亏他从前还以为这只小喜鹊柔顺可爱,善解人意——虽然迷糊了点——但他万万料想不到,她会为了一只小蟋蟀跟他闹那么久的别扭。

  “哼!”翩翩如他所愿的吭声了。

  “翩翩。”银辙终于失去耐性,低喊的叫声中含有一丝警告。

  翩翩的小嘴委屈地撇一撇。“你把人家的‘小可爱’送人了。”她语含指控之意。

  “你把颜天宇的胡子给剃了,我当然得找个赔礼送给他,免得日后不方便上黄山找小师弟。”

  银辙自认无辜极了,明明是她仗着第三个条件,顽皮地剃掉颜天宇的胡子,她还敢怪到他头上!要不是他把“小可爱”送给他,颜天宇会眉开眼笑地离开吗?只怕他早就气得把她的“鸟骨”给拆了。

  翩翩坐在马背上,被骂得嘴巴扁了起来。

  “可是,他一直说人家是‘小鸟精’,人家听了自然会生气嘛!难道你听了一个讨厌的老头子这样骂你的爱妻不会生气吗?”她还是很气那抢她“小可爱”的臭老头。

  “嗯!有一点。”银辙为了让她开心一点,只好憋着快要决堤的笑意,一本正经地道。

  瞧她说得振振有辞的愤慨模样还真是有趣,尤其是她鼓着腮帮子自称是他的“爱妻”时。

  翩翩闻言,漾出甜美灿烂的笑容,抬头满意地啾了银辙的下巴一下。“好!我原谅你了。”

  她索性大大方方地不责怪他了,反正跟银大哥闹脾气一点都不好玩,既然他都“知错能改”了,她也不好意思太小家子气。“我觉得把‘小可爱’当作赔礼送人实在有些可惜,你应该在草丛里随便抓一只蟋蟀送给他就好了,何必送那么大的礼呢!”她嘴里犹自叼絮着。

  “好了!别念了。”银辙心疼地轻抚她那被艳阳晒出玫瑰色泽的粉颊。“我还有些重要的事要交代你,事关你我的生命安全,你可得注意听。”

  他急着与翩翩取得“和解”,便是想在进“璇玑门”前把一些事讲清楚,省得她傻傻地把鸟命给“玩”掉了——如果不是真的顺路可以解除她身上的诅咒,再加上这阵子她“怪怪”的脾气,他绝对不会让她跟的。

  “哇!是不是很危险?”翩翩的清澄美眸瞪成满月状,其中无可避免地又盛满恐惧。“那我们不要去‘璇玑门’送死好了。”

  唉!银辙已经很习惯她这直接的反应了,反正这只喜鹊胆小已经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

  “只要我们表现正常,不露出破绽,就应该没有危险才对。在桑札面前,你尽量不要开口说话……”

  在银辙拉拉杂杂吩咐了一堆“叮咛”后,他们终于来到了神秘的“璇玑门”。

  浩瀚无垠的沙漠上,出现了一处绿意盎然的水潭,附近开满了鲜红的“素夹花”,不知情的商队过客看到这美得令人屏息的绿洲,定会以为此处是沙漠的天堂,完全不知其中的险恶。

  大漠神驹“毛毛”见到这熟悉的景象嘶鸣一声,如箭矢般狂奔到“断魂洲”,便收蹄停了下来。

  “到了!”

  银辙把翩翩扶了下来,顺手将马儿背上的马鞍和东西全卸下,随后在马臀上轻拍,将它赶向绿洲的后方。

  翩翩看了怔在原地。“银大哥,你不要‘毛毛’啦?”

  银辙笑着带她穿过一条小径。“在这处绿洲后面有一处水草地,那里时常有许多野马栖息,‘毛毛’是大漠神驹,自然得回去重振一下往日雄风,过过当头子的瘾嘛!我们要走时再去找它就可以了。”

  他们来到一座破旧斑驳的长方石碑前。

  “为什么我没看见你说的那个水草地呢?”翩翩使劲蹬高脚尖向绿洲的后侧望去,却只见黄沙滚滚的沙漠景致,根本没见到那处水草地。

  “这里有阵式障蔽着,所以你望过去除了黄沙,是看不到其余物体的。”

  银辙用力击常拍向石碑,蓦地,本来绵延无尽的黄沙上竟然出现一座寸草不生、巍严的土褐色山脉,山壁上头布满无数的巢孔,这伟大的开凿工程让人生起崇敬之心。

  “这就是‘璇玑门’的所在之处,是不是很神秘?”他牵起翩翩的玉手慢慢走近山壁最下方的一个洞穴。

  翩翩瞠目结舌半晌,双脚不由自主的跟随在他身后,忍不住启口赞叹道:“哇!好像蜂巢喔!你们一定挖得很辛苦对不对?”

  “那些洞穴有的是天然形成的,有的则是用人力开凿的,这些规模在百年前就有了。”

  山壁的石门在他们接近时便悄然滑开。

  “少门主。”一名身着黑色劲装的教徒跪地请安。“门主在‘议事厅’等你。”

  “知道了。”银辙挥手将他遣退,迳自牵着翩翩走入中间的洞口。

  翩翩被他眉宇间严峻的神情给吓了一跳,偷偷扮个鬼脸。看来,银大哥要开始“演戏”了。

  他们愈走愈深入洞穴,而且通道之内明亮无比,原来这光源是来自通道顶端每隔三丈就悬吊一颗拳头般大小的夜明珠所致,而不是来自火把的照明,难怪散发的光芒柔和却不刺眼。

  不过,翩翩还是忍不住对这“大手笔”咋咋舌头,这随便着一颗珠子就可以让寻常百姓吃上几辈子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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