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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公爱撒野  第2页    作者:可艾

  “就是说,不然老子土匪当假的啊!”头顶光滑无毛、身形肥胖的同花和尚应和。

  “同花叔,你说错了,我们不是土匪,是劫富济贫的侠盗才对啦!”年纪尚轻的小顺子义正辞严的更正他。

  “笨顺子,贼就是贼,盗就是盗,哪有分义的、恶的?劫富济贫只是个冠冕堂皇的借口,天底下谁会那么笨,把辛辛苦苦抢来的钱无条件分给别人花?”胡芦乘势来个机会教育。

  “你们会吗?”小顺子转头问其他人。

  铁枝不置可否,其他兄弟都一致摇头。

  “废话,当然不会!”同花拍着肥肚腩回道,“老子当的是土匪不是恩主,要是把钱都分给别人花,哪来的钱买酒肉补这个大肚桶?”

  “老大,我们真的是土匪吗?就像胡芦哥和同花叔说的那样?”小顺子疑惑的转头问向一身黑衣、脸戴齐天大圣面具的老大。

  “刁明!”胡芦突然暴吼一声。

  所有人皆莫名其妙的看向他。找死啊!不懂他在发什么神经,居然敢直呼老大的名讳!

  胡芦摇头晃脑着,“在众兄弟的心目中,老大神武盖世、英俊非凡,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念天地之悠悠,独怆然而涕下……”

  “闭嘴啦!胡芦,都什么时候了,你还念啥子破鸟诗!”同花骂道。他最受不了胡芦没事就爱要文腔,摆明欺他不识字。

  “余岂言破鸟诗乎?其为千古之名句,不懂欣赏者,乃真俗人也。”胡芦存心用之乎者也激他。

  “闭上你的臭葫芦嘴,否则老子一拳送你到地下,去和那些孔子、孟子、乌鱼子的,吟诗作对个够!”

  “吾只曾闻孔夫子、孟夫子也,何来乌鱼子乎?”

  “找死!”同花暴怒的提起禅杖要打他。

  “君子找活不找死。”胡芦“刷!”一声收起纸扇,也摆出架式,与他一阵瞎搅和。

  “安静!”保持沉默的刁明终于出声了。

  众人立时噤口,严阵以待他的命令。

  “大家上!”刁明一声令下,带着一众兄弟直捣目标--

  秀琅城宁国候府,也就是刁府。

  没错!刁府,就是他出生与扶养他长大成人的地方,他的家。

  一群盗贼明日张胆的策马驰骋过秀琅城大街,马蹄轰隆若奔雷,城民连忙躲进家中将大门关上。

  当刁明率众冲进刁府后,刁府的人完全没有反抗,眼睁睁看着他们把所有能搬的、看起来值钱的,除了人之外的东西全搬走。

  刁明曾严禁他们“抢人”,违者鞭打一百下马鞭后逐出山寨,更不可留在秀琅城内,否则后果自行负责。

  “大少……不,大当家的,这里有个价值不菲的花瓶,你们赶快抢走吧!”老管家刁福指着一只放在墙角的大花瓶呼道。

  同花闻言,当仁不让的跑过去,抱起几乎与他同等硕大的花瓶,喜孜孜的离去。

  “福伯,那支花瓶你不是说要扔了吗?”一个小丫鬟小声问道。

  “嘘!小声点儿。”刁福低斥,“他们要就顺便给他们好了,反正那么重我也搬不动。”

  “哦!原来如此,福伯真聪明。”小丫鬟恍然大悟,也指着堆在另一边墙角的杂物,叫卖似的喊道:“各位土匪大哥,这里也有一堆价值连城的宝物,你们快来抢啊!”

  “哗!”的一声,那堆东西,两三下便被人抢得清洁溜溜了。

  “由于刁府的人配合度极高,众匪们抢得异常顺利,抢得是有匪自梁山来,不亦乐乎……”闲闲站在一边的胡芦,风姿绰约的看着忙得不可开交的一伙人,嘴巴也跟着描述起来。

  “乎你个鸟头啦!还不快抢!”同花对胡芦叫骂道。

  这回胡芦没回嘴,马上拿下挂在墙壁上的轴画,卷起来猛往怀里塞,抢得比谁都凶。

  抢完后,一行人嚣张的骑马当街又呼啸而过,等到嚣声过后,城民才敢开门探头观望。

  “这些小毛贼真是要不得,三天两头就来这么一次,吵死人了。”一名白发苍苍的老婆婆抱怨道。

  “婆婆,您别抱怨了,咱要他们来抢咱们家,他们还看不上眼,不肯来抢呢!”媳妇说道。

  “怪了,土匪不抢百姓,抢谁?”

  “呵!咱们这个秀琅城的土匪是很怪没错,他不抢百姓,专抢他自个儿的家当。”

  秀琅城的人民与官兵对刁明一众都睁只眼、闭只眼,有时就算光天化日来抢,也只装装样子的玩个官兵捉强盗,大伙儿早都习惯了,若不小心被抢或被马踢翻东西,只要向刁大财主索赔就好了。

  有的人甚至故意叫他们来抢,这样才可以索讨比被抢的东西价值更多的钱,算起来还可能小赚一笔呢!

  而且,他们的老大还当真会把“抢”来的钱财,拿去帮助穷苦无依的人家,例如城东的罗寡妇,她上有两个重病公婆、下有五个孩子要养,若不是他,她们一家子早就饿死了。

  为了感谢他慷慨的救助之恩,罗家为他立了一只长生牌,每天早晚三炷香的供在祖宗牌位旁。

  也因此,秀琅城的人和猪头山,现在已经改成“梁山泊”的土匪们和睦共处,相安无事。 

  第二章

  吩咐兄弟们自个儿回山寨后,刁明卸下面具,脱去黑衣,改换回流里流气的公子哥儿装扮。

  他刻意在身上洒上一点酒,假装酒醉,然后摇摇摆摆的哼着小曲儿跨进家门。

  进入正厅,见家中众人在厅中或立或坐,表情严肃,特别是他爹,一张老脸臭得像千年粪坑。

  “嘿!你们怎么都在这儿还没睡啊?”他假装醉醺醺的说道。

  “说!你又鬼混到哪里去了?”刁父劈头喝问。

  站在父亲身旁的幺女刁静,与过继给刁家堂亲的二子刁华抿嘴忍笑。

  这根本就是明知故问,秀琅城中谁不知他方才是到自家里鬼混?

  平日,刁明是玩世不恭、纵情声色的纨绔子弟,但脱下光鲜的外衣、戴上猴子面具的他,摇身一变,就成为猪头山的山寨大王了。

  这事儿会被大家发现的原因,主要就是那群山寨兄弟每回下山找乐子时,几杯黄汤下肚,别说寨子里的事,连祖宗十八代都背给你听。

  可由于刁家是有头有脸的大户人家,加上长女刁宁贵为宁蛮妃,皇帝爱屋及乌,加封刁父为宁国侯,是以刁家算是皇亲国戚,实在丢不起这个脸,因此,这件事也没人敢正面戳破,成为不能放在嘴巴上的公开秘密。

  而眼前,这个公开秘密的主角,正装成醉眼昏花的演着戏。 “还不快说!”刁父拍桌再喝。

  面对父亲的质问,刁明摆出惯常的吊儿郎当,“没去哪里,只不过到邀香楼喝杯小酒而已。”

  “你还有心情喝酒?”刁父眯起老眼,“你知不知道,我们家刚才又被猪头山的土匪抢了!”

  不是猪头山,是梁山泊、梁山泊啦!刁明真想冲口大声更正父亲。

  他不在意的耸耸肩,“反正咱们家有的是钱,就算被抢个几百、几千两银子也无所谓。”

  “你给我住口!”刁父勃然大怒,指着他破口大骂,“你这个大逆不道的不孝子、败家子!真是气死我也,气死我也!”

  “我说爹,您别一直爷呀爷的,祖爷爷他老人家早就归天了,您就别老是叫他,让他好生安息吧!”刁明讪讪的顶嘴。

  “你你你……”刁父的脑血管都快气爆了。

  “明儿,你少说两句,瞧你把你爹气的。”刁母忙拍抚丈夫,“相公,都已经这么晚了,有话明天再说,去睡吧!”

  “等不到明天,我可能就被他给活活气死了!这个混小子根本存心想气死我,好早点拿到我的财产,我告诉你,要是我死了,你一文钱也别想拿到!”

  “爹,这点您大可放心。我还不想这么早拿您的财产,我保证您会长命百岁,我这个大逆不道的不孝子是气不死您的,您只会愈气愈长寿。”他油嘴滑舌的哄道。

  这些好听话让刁父又好气、又好笑,十丈的火气当即消退成三丈,癞痢头的儿子,还是自己的好,终究是自己生养的,实在也难气到哪里去。

  “好了,爹,您也别生气了,为我这个不孝子气坏身子可不值得,这么吧!下次我去邀香楼时,一定找您一起去,我把最好的酒和姑娘都让给您,您说如何?”刁明再度嬉皮笑脸的讨好。

  刁父被儿子这么一哄,怒火几乎全消了。

  唉唉唉!他刁某人前世欠了什么糊涂债,这辈子才会生了个只会油嘴滑舌的败家子来磨他?

  “如果没什么事,我要去休息了。”说完,他迈着颠颠倒倒的步子,回他的房去。

  待刁明回房之后,刁父才想起忘了说重要的事——今天早上上官家再次捎来的催婚信。

  不过看明儿那个死样子,他也不知该如何开口才好。

  话说桃夭十五岁那年,由于刁祖爷爷仙逝,刁明发愿守孝三年,因而将婚期延至桃夭十七岁。

  等到桃夭十七岁时,刁明居然跑去当山寨大王,面对上官家的催促,当时的刁府怎敢明说刁明当土匪去了,只好再次推拖,说他生了一场重病,无法亲自到上官家迎亲,希望能再延一段时日。

  现在桃夭都快十八岁了,刁府仍然无法将她迎娶回去,上官家当然会为女儿的终身大事忧急如焚,猜疑刁府是否想毁婚。

  “唉!不是咱们刁家迟迟不愿去迎娶桃夭进门,而是那个不务正业的不孝子,什么事不好做,偏偏要去当土匪,再这样拖延下去,也是耽误人家闺女的婚期呀!”刁父着实头痛欲裂。

  大家为此也是愁眉不展,苦思应变之道。

  刁静不经意的瞟了瞟刁华,忽地明眸一亮,“嗳!我们怎么没发现,堂哥只要剔掉嘴上的小胡子,就和大哥长得一模一样呢!”

  “静儿,你的意思是说……”刁父迟疑。

  “让堂哥冒充大哥去上官家迎亲。”刁静说出她的主意,“咱们先把人抬回来再做打算,你们想想,说不定桃夭姊姊嫁过来后,大哥就会因为有了责任感而浪子回头,如此一来岂不皆大欢喜?”

  刁父和刁母对视一眼,再望向从头到尾都沉默不语的刁华。

  “华儿,麻烦你跑一趟了。”

  事到如今,只能把刁明这匹“死马”当成活马来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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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上官父母接到刁家择好吉日欲来迎亲的消息时,终于放下心中的大石,开始忙碌的为女儿筹办丰盛的嫁妆。

  然而,桃夭却不像父母那般开心,甚至有些慌了。她压根儿还没做好出嫁的心理准备啊!

  虽然她和刁明算是青梅竹马,但两人从小就是相看两讨厌的死对头,她从来就不喜欢他,更别提要嫁给他……

  虽然苦恼着不愿意,但日子飞快的过去,也终于到了迎亲前夕。

  桃夭躺在床上辗转反侧,怎也无法合眼入睡。

  “老天爷,难道我真的非嫁给那个臭刁明不可吗?”她喃喃自问。想到往后她和刁明我刺你一剑、你捅我一刀,每天想着如何谋害对方的生活,她就觉得恐怖。

  别开玩笑了,她才不想嫁给一个可能进门没几天,就把她气得一命归阴的丈夫。

  想着,她下定了决心,准备包袱款款落跑,她死也不要嫁给臭刁明!

  趁着夜色,拎了个小包袱的桃夭,蹑手蹑脚的摸向后门,想一逃了之。

  “大姊,你在这里做什么?”

  霍地,如雷的大嗓门画破夜的宁静传来。

  桃夭瞬间被吓得心脏差点停止,转头望向离她尚有一段距离的上官硕人,慌张的轻声斥道:“嘘!小声点。”

  硕人走过来,表情装得相当无辜,“我又不是故意的,人家的嗓门天生就大嘛!”

  “你还说,连死人都要被你吵活啦!”桃夭抚着心口,紧张兮兮的左右张望,生怕被人发现她想逃家。

  “大姊,你带着包包要去哪里?”硕人尽量压低声音问道,不过在夜里她的声音仍显得格外响亮。

  桃夭忙将包袱藏到身后,“我哪有要去哪里?我只是出来散散步。”

  硕人目露疑光,又忘了控制音量的说:“厂X-你想逃婚对不对?”

  “嘘!”桃夭气急败坏的嘘她,用气音骂道:“你再敢多说一句,我就把你的嘴给缝起来!”

  硕人捂起自己的嘴,点点头,表示不敢再多话了,免得真被泼辣的姊姊缝了嘴。

  “大姊,小妹,你们怎么都还没睡?”蓦然再传来另一声柔嗓。

  上官静女巧步轻移的走向她们,比起桃夭的倔傲好强与硕人的大刺迷糊,静女显得十分婉约文静。

  “大姊,我正想去找你。”她把一张纸笺交给桃夭,“这是妹妹昨天去庙里上香时,特地替大姊求的姻缘签。”

  桃夭好生感动,打开来看,见签上写着,“花非花,雾非雾,分明天上日与月,莫问神仙何日月。”

  “这是什么意思?”硕人不太明白。

  桃夭不由得苦笑,很明显这是只凶中带吉的签、表示事物的真相早已摆明眼前,毋需煞费苦心去寻求答案。

  难道她命中注定真要嫁给刁明?

  “大姊,祝你幸拐。”静女由衷的祝福她。

  “谢谢你,二妹。”桃夭只能微笑道谢。

  什么是幸福?她在心里自问,对她而言,“幸福”这种东西,飘渺不可及……

  “真羡慕大姊要出嫁了。”硕人的口气充满欣羡,嗓门大得令两个姊姊都想掩住耳朵了。

  桃夭没好气,懒得再斥责她,“要不,你代替我嫁好了。”

  “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啦!”硕人忙不迭的摇头晃手。

  三姊妹互相看了看,不约而同的扑哧笑出来,娇若银铃的笑声回荡在春夜中,扰动星点流萤满园飞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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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翌晨,良辰吉时,刁华率领阵仗庞大的五花大轿与送聘行列,浩浩荡荡的来到锦琊城大街,缓缓往上官家前去,延路锣鼓喧天、笙萧刮耳。

  来到上官府大门前,上官府一干仆人上前,齐声献上“请下马诗”,“窈窕出兰闺,步步发阳台,刺史千金重,终须下马来。”

  刁华被请下坐骑,在众人簇拥下入府,来到桃夭的闺房外,他大声吟着“化妆诗”,“姑娘天生本丽质,不须脂粉污容颜。”

  昨晚没逃家成功的桃夭在里头听到,晓得不论她的意愿如何,箭已上弦,她是不得不嫁了。

  “娘从你小时候就盼着你嫁给刁明的那一天,娘相信他一定会好好待你,给你幸福的。”上官母欣慰的拍拍女儿的手,忍不住又落下一滴不舍的泪水。

  别被他气得吐血而死就万幸了,还给她幸福?

  桃夭想回嘴,但硬是把到了嘴边的话忍住,只能在心里叫苦。

  对于这桩从小订下的婚事,她感到惶惑且抗拒,然而她根本没有拒绝的机会,因为就算她说不,仍是会被赶鸭子上架强迫嫁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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