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一个闷热的午后,我边抹去额头上的汗水,边走出那间八个床位大的小公寓。
对,是“走出”,不是“走入”。
没什么好奇怪的,我需要赚钱。别人最不愿意出门做工的时间也就是我最容易找到工作的时间。自从高中毕业后,这种半工半读的日子已持续了一年有余,与其说习惯,倒不如用“麻木”来形容我现在的心态更贴切些。
是的,我早已麻木了这种闷热,也麻木了每一日的疲劳。
在这一日复一日的麻木中,唯一清醒的,大概只有我的两只眼睛。
我初中时的外号是“大眼妹”,高中时损友们更是变本加厉地戏称我的脸上只有一双眼睛。这当然不意味着我长得像妖怪,事实上,我的容貌虽非沉鱼落雁,用“清秀”二字形容倒也不为过。会被人如此取笑完全是因为眼睛太大了一点儿的关系。因为大,所以抢眼,也就间接造成其余“四官”被忽视的后果。
眼睛大其实没什么不好,但是太“诚实”就不好了。特别是我这种一半时间在社会上打滚的人来说,一双过分“诚实”的眼睛简直就是致命伤。认真算起来,我前前后后丢了三个饭碗,还都得“归功”这双眼睛。
在咖啡店作女招待被更年期客人找麻烦,在日式烧烤店端盘子被变态老色狼非礼,以及在写字楼当打字员被老处女上司无理训斥的时候,这双眼睛都很“争气”地替我“出头”,不是流露出无比的厌恶就是恶狠狠的瞪回去,至于后果如何……请主人自理。有什么办法呢?眼睛是自己的,又不能向厂家投诉说因为质量“太好”想换一个。
好在我是个看得开的人,因此每次都能“毫无怨言”的接受炒鱿鱼的命运。只不过……呵呵,半个月之内市面上某大报纸的社会新闻版或大众议论版一定会出现类似这样的标题——“探讨中下层员工的不平等待遇”或者“世风日下,顾客的地位高于社会道德观?”
原因简单,当兼职拟稿员也是我的财路之一。在得以“出气”的前提下,银行的户头里还能有笔不大不小的进帐……我怎能不偷笑?
呵,好象扯得远了些,让我把镜头重新拉回炎热的午后。
七月天,一丝风都没有,即使偶尔有那么一丁点儿气流的不规则运动,也只能用一个词形容——“热浪”。
对了,忘了说明一下,我叫孟帆,是N大机械工程系的二年级学生,主修产品设计。而我上个月刚刚找到的假期工是在一间叫“诺亚”的酒店里当接线生。每天干八小时,中间有半小时休息。大概因为没有和客人见面的机会,至今为止工作一切顺利。除了工作环境狭小闷热外,每月八千块的收人还算是颇为优沃的,特别是对我一个毫无经验背景的新手来说。如果我计算的正确,拼两个月下来,我下学期的生活费就有着落了。而且,这种独立工作的模式也刚好符合我略微孤僻的个性……略微而已。
“诺亚”离我的公寓不是很远,但是没有直达的公车。我嫌转来转去的麻烦,索性从同系的朋友那里折价弄来一辆半新不旧的脚蹬车。
一路上,我尽量拣阴凉的地方穿行,但用处不大。明晃晃的太阳即使被行道树的枝叶遮去了少许,射在我光裸的胳膊上依然灼热不减。我开始后海出门时粗心得忘了涂防晒油,看来今天回去后皮肤又要发痒了。
路边的店铺还是老样子。这么说其实很奇怪,因为我几乎每天都要经过同样的街道,这些店铺没道理一夜之间改头换面,但我就是忍不住要这么想。或者我潜意识里期待着某种改变也说不定。一种未知的,突然的,没有预警的,有些刺激的改变……
半个小时的车程又在我的胡思乱想里过去了,“诺亚”的大门就在眼前。
“诺亚”是家四星级酒店,门面却做得格外豪华,乍看像足了五星级。但内行的人只要略微审视就会察觉这种金璧辉煌里欠缺的品位。
我顺着墙边的小路骑进去,七拐八拐的绕到了工作间的后门。
不等我把车停好,一阵熟悉的尖叫声朝耳膜直刺过来。我不仅皱眉,不知道妙红又出了什么状况。我之所以如此肯定全因为妙红独特的音质及声波频率。
“哦——啊——”尖锐的音波快速向我逼近,我心里立刻升起了不祥的预感。
妙红是我进来这里工作后认识的第一个伙伴,比我多两个月经验,每天的轮班时间又刚好和我相似。她其实是不错的一个人,除了有点大嘴巴兼神经质外没什么别的缺点,至少我目前还没发现。她只大我三岁半,但看上去至少快三十了,大概是身材矮胖造成的错觉吧?
“小孟,你是天使,你是阳光,你是天上的星星和月亮,你是……”
忍住暴笑的冲动,我费了好大劲儿才把妙红胖胖的“魔爪”从我的手腕上拉开。
“我能帮你什么?”我打断她的恭维,开门见山地问。
“你答应了?”妙红的眼睛的亮度立刻增加了十个千瓦。
“不一定。”我悠闲地把背包往肩后一甩,转身进了休息室。
“小孟啊……”
眼看妙红又要张嘴大叫了,我连忙掏出纸巾塞进耳朵。
声波的传送需要空气分子作为媒介,而纸巾可以减小振幅……工科的理论又不由自主地钻进了大脑。如果教授们知道N大有我这么一个善于“理论联系实际”的好学生,一定感动得老泪纵横。
“……如果失去这次的相亲机会,我一定会变成嫁不出去的老处女的!小孟你一定要帮我啊,明天的晚班……”
气定神闲地听到这里,我总算大约明白了妙红如此着急的原因。相亲啊……
“也就是说我明天要干十二小时,而且有八小时是连续的?”我反问。
“是……的。”妙红理亏地缩了缩肩膀。
任谁都明白,要连续呆在工作间八小时是要人命的。也难怪妙红会来求我,因为别人根本就不可能答应她。我倒不是那种一心把助人当作快乐之本的好好先生,但我有比平常人多那么 点点的远见。我了解“相亲”对妙红的重要性,因为她想嫁人已经想疯了。所以,只要我开口,她是什么条件都会答应。
我奸诈么?不,这只是我的生存法则。我不害人,何奸之有?我不骗人,何来诈说?况且我真的付出劳力了,只要我接下这个责任,那额外的四个小时我不会混水摸鱼。
“明天的晚班我可以替你,但是……”我故意顿了顿,作出矛盾的模样。
“小孟你真的肯帮我?太好了!我欠你一个人情,以后让我怎么回报你都行。”妙红果然感激涕零地就差没对我三跪九叩。
这就成了。我相信妙红不是言而无信的人,反正我一时想不到有什么事要人帮忙的,这份人情就暂时记在帐上,以后总有用的着的时候。“适时施恩可以换来更有价值的回报”——我的处事哲学之一。
淡淡一笑,我看看腕表,十二点二十九分,再不去换班会被抱怨。很多时候,不被重视的点滴小事反而是被人嫉恨的主要因由。我深知这一点,因而格外注意。
“我进去了。”我临起身时顺手拍了拍妙红头顶烫得不伦不类的一堆卷发,好心建议说:“你要是真去相亲,最好先换个发型”
“换什么样的比较好?”妙红追着我进了工作间。
本来就不大的地方多了她圆胖的身躯,立刻变得拥挤不堪。
“妙红你出去啦!热死了!”正等我来接班的林妮显然已经热得受不了,边扇风边擦汗边抱怨。而一旁还有两小时才下班的乔娜则忙得根本连抬头的时间都没有。
“干吗要我出去?你自己出去不就得了?”妙红对林妮一向没什么好感,而后者对前者的态度也是半斤八两。在我看来,二人的针锋相对不外乎一个根源——身材。
妙红胖,林妮瘦;妙红矮,林妮高。总之妙红在林妮身上看到了自己渴望而不可得的身材,偏偏林妮是个完美主义者,对妙红这种不怎么完美的外形自然是……
我摇了摇头,径自坐进了工作台,戴上耳机,不想卷进她们的争执。
事实上,妙红也忘了她追我进来的目的,一路和林妮吵了出去。
直到扰人的声浪消失在合拢的木门后,小小的房间才真正静了下来。
我的工作也正式开始了,像过去一个月的每一天一样。接听,转接,插线,传呼……
时间,在我重复性的动作和声音里飞快地流逝……
※※※
九点三十五分,妙红进来接替了我的工作,脸色阴沉,大概林妮又说了不少难听的话。我暗自苦笑摇头,不明白问题的症结何以如此磐固。身材是天生父母给的,怪不得别人,更怨不得自己。何苦因为别人的冷言冷语看轻了自己?生一肚子闷气有什么用?落人笑柄事小,气坏自己的身子可就亏上了。
本想劝慰她几句,转念一想又打消了这个念头。如果我现在主动搭话,妙红那一肚子“苦水”注定要往我身上泼了。尽管我现在口干舌燥,急需补充水分,但对地这种水资源还是敬谢不敏的好。
和往常一样,我在休息室把水壶灌满,茶叶是自己的 所以不怕被冠上“中饱私囊”的罪名。
因为对自己的车技有自信,所以我敢悠然自用地边喝茶边骑车。从来没想过单手扶车把有任何危险性,因为我这么干至少有一百次了,但今天偏偏就倒霉地碰到了第一百零一次的意外……
依旧是顺着墙根转向“诺亚”的正门。很好,门口空荡荡的,我趁机举高左手的水壶,又灌下一口热茶。还不等我充分享受那股热流带来的舒爽感受,一阵尖锐的喇叭声从身后传来。我的第一反应是握紧刹车以自保,等到发现左手并没有控在车把上却为时已晚。
前轮停,后轮冲,我被整个抛了出去。
可笑的是,在那濒临生死关头的一刻,我脑子里想到的竟然是——壶里的茶会洒出来……
身体着陆时我有一瞬间的眩晕,好在头部在双臂的保护下没有直接撞到坚硬的水泥路面,我很快就清醒了,但身体还不能立刻听由大脑指挥,所以我仍倒卧着没动。
急促的脚步声,我知道有人跑了过来,应该是车主吧?那辆几乎撞到我的车……
“小姐,你怎么样’!有没有受伤?”陌生男人的声音。语气透着担心,至于是担心我的安危还是本身要负的责任或者医药费就不得而知了。
“我没事。”我此时已经可以动了,自然没必要装成重伤的样子。生来不是娇弱的命,普通的跌跌撞撞摔摔打打自然也不会把我怎么样。
我一撑地面坐了起来,不在意地把遮住脸的短发往后一撂。
就这么一个动作,我发觉面前的男人好象浑身震了一下。因为背光,我只看得清他的轮廓,至于他的五官和表情则完全淹没在黑暗中,但我有个直觉,他被我吓了一跳。
莫非我的头受伤了,满脸鲜血?所以把他吓着了?可是我怎么一点儿也不觉得疼?
低头看了看自己,白色短袖衬衫和米色长裤粘了地上的泥土,有点脏了,但因为灯光昏暗的关系,所以不是很明显。胳膊肘破皮了,本来不觉得怎么样,但是看过之后一阵一阵的刺痛开始明显了起来。心理作用,我皱了皱眉,早知道就不看了。
我想站起来,却发觉跟前的男人离我太近了,如果我硬要起来一定会撞上他。
不知什么原因,他盯着我的视线让我很不自在,仿佛……仿佛藏身于暗处的野兽在窥探它的猎物……其实这种感觉是很没道理的,但感觉本身就很少有道理可言,至少我就经常有莫名其妙的感觉,而这次……多半是突发的意外,黑暗,和昏黄的灯光造成的错觉吧?
“请让一让。”我用食指戳了戳他的肩膀,感觉到西装外套下的肌肉实在是坚硬异常。但我没有因此而退缩,因为我不打算在这里坐一辈子。
“你受伤了,我送你去医院。”他突然开口,声音里好象多了点方才没有的东西……
我自认为没伤到送医的地步,而且我生来讨厌看医生。但不知为什么,我觉得在当时那种情况下开口拒绝他的好意是不智的。于是我选择了沉默……与其说我懒得开口,不如说我比较感兴趣他接下来会怎么做。
我很快就发现自己的预感是对的。
他把我抱了起来,霸道得很,根本不晓得人身自由为何物。
要是往常,我绝不会给任何陌生人近身的机会,女子防身十八式早就使出来了。可今天的情形比较特殊……特殊的不是我有生以来第一场车祸,而是这个把我抱进车里的人。
一个奇怪并且固执的男人,我在心里给他打下第一个评语。
在前往医院的路上,我终于有机会打量他——眼眶幽深,眉浓而笔直,高高的鼻梁,紧抿的唇厚而饱满,下颚方正而棱角分明……总之这是一张轮廓极深的脸,极男性化的脸,有些像古希腊的大理石雕刻。眼角的细纹(说不出是皱纹还是笑纹)在某一程度上破坏了这份欧式的完美,却没有影响半分,甚至凸显出属于他自己的特色……很性格。
遗憾的是,我看不清他的眼睛。不晓得是车内光线微弱的关系,还是那双黑洞中的光芒本就黯淡……
当然,我没有盯着他一直看,那是很失礼的。尽管我不是什么淑女名媛,但基本的礼貌还略知一二。以上的种种观察都是我“无意”间扭头看窗外的风景或是反射镜时“顺便”注意到的。
此刻,我像个“小淑女”一样安静地窝在“大男人”旁边的座位里,而我的“小山地”也舒服的占用了”大宝马”的整个后备箱,待遇几乎和我平起平坐。
按理说,在一个黑漆漆的夜晚,惨道横祸,然后被陌生人强行带上车,就算不用浑身发抖眼泪汪汪来配合气氛,至少也要有几根神经紧张一下下才合逻辑,但我就是恐惧不起来。
没什么特别的理由,也许我是累了,或者困了,或者……
沉重的眼皮终于体力不支地倒下。
※※※
“你习惯睡在陌生人的车里?”
这是我醒来听到的第一句话,问话的自然是那个无意撞了我又执意“救”了我的人。
交代一下,我仍在他的车内,不过地理位置已由高速公路变成了市立医院的停车场。
“到了?”我迷迷糊糊地问,残留的睡意还在。
“为什么会在‘诺亚’?这个时间?”他又提出一个疑问,眉头也拧深了几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