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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配不配?!  第1页    作者:孟妮

  序幕

  「我长大后要娶妳。」

  「哼!我才不要!」

  「一定要,我们约定好了。」

  一个小男生强迫在小女孩的大拇指上盖章,俊朗的脸上是一片灿烂,而小女孩噘着小嘴,一脸苦瓜样。

  第一章

  深夜,在台北市的高级住宅区的一间小套房里。

  时钟正晃悠悠地指着三点,在这万赖俱寂的午夜里,只有偶尔在巷弄间传来几声狗叫,而这间小套房里只有墙上的时钟传来滴答、滴答的声音,一切都显得分外的宁静。

  铃  ~  ~  铃——

  一阵尖锐的电话铃声响起,在这空荡的屋子里显得隔外刺耳。

  龄声顽固的响了许久、许久,直到宋凌芬终于勉强用力的将眼睛睁开一条缝。

  天啊!强忍住要逸出唇边的呻吟,两天两夜拚命的赶稿后,身体终于支撑不住、全身亿万的细胞都在吶喊——  「睡觉!睡觉!不睡觉我们就罢工!」

  她只好顺应民意了,好不容易睡熟了,是哪个杀千刀的混蛋,竟选在这个时候来打扰她的安眠!她翻了个身,将头更深的埋进被窝里,十足十的驼鸟心态。

  直到铃声持续响了十几声后停止了,她安心的要继续睡时,电话又再度响起,她的怒气开始上升。不管打电话的人是谁,他最好有一个攸关生死的理由,不然——

  哼、哼、哼!她探出手摸索着电话。

  「嗨。」电话里传来熟悉的声音,依然是低沉又精神洋溢的声调。

  听到这熟悉到她想忘都忘不了的声音,瞌睡虫一下子就全跑掉了,她几乎从床上弹跳起来。她咬牙切齿地一字一顿地说:「抱歉,你打错电话了。」

  说完,啪的一声挂掉了电话,自欺的告诉自己,已经打发掉他了,她再度蒙头大睡。此时电话铃声又开始响起,一声接一声的坚持着,彷佛已决定和她打持久战。她不依又苦恼的哀叫了一声。这家伙还是一样的顽固,顽固得让人讨厌——  如果这能算是他的优点的话  ||  她咕喂了一声,拿起了电话。

  「哈啰!」

  「先生,你打错电话了,你要找的人现在不在,以后也永远不会在。」

  「我明天就回台湾了,先向妳这个老朋友打声招呼。」

  「你在那里养老吧!让我永远的怀念你就好了,我可不希望看到你!」说完后,她不客气地再度挂掉电话,并一劳永逸地把电线也拔了。

  天杀的!现在是三点耶,哪一个正常人现在还清醒的,该死的家伙!自他去美

  国念书后,就无视于时差,都是在三更半夜想到就打电话给她,后来竟变本加厉了。这样的电话,她更常接到了。

  一开始时,想到可以见不到他烦人的面孔,她勉强还可以忍耐他这种行为;现在他居然打算回来了,她真是欲哭无泪呀!

  想到这个廖至伟,宋凌芬不禁翻了个白眼,真希望能有一种遗忘的药让她可以吃,免得想到他就让她气得吐血。她真希望认识他的全部过程都是一场梦,梦醒后,这老兄压根儿都没在她的生命里出现过!

  她的名字是宋凌芬,没错,就是「送零分」!天知道这可怕的名字一直都是她的恶梦,呜呜  说到这名字,她就气得想一头撞死,不然真想拿一把刀捕死自己算了。为什么她亲爱的双亲不给她取一个菜市场名字,叫淑芬、静芬的,甚至于连美芬都比她的名字好。「零分、零分」,真不知道当初老爸、老妈是出于什么心态,竟存心叫她「零分」!呜呼哀哉,再哀嚎也没有用了,她父母早就对她的抗议视而不见了。

  只要听到别人戏谑地叫她——  「凌芬」,她一定会回他一个白眼,真是不识相的家伙!在多年前就有这么一个家伙,他的名字是廖至伟!一直到现在,他仍是她挥之不去的梦魔。想到他刚刚打来的电话,唉,她的头好痛喔,谁来救救她呀?!

  而说到廖至伟这个人,她只有一句话——  「嗯,他是一个怪胎!」

  最常被她拿来讲的一件事情,就可以证明学理工科的他和学文科的她,脑袋装的是不一样的东西。他准确、实际和她的浪漫人文思维是南辕北辙的,她有时甚至怀疑他是不是外星人!

  记得有一次是这个样子的:当她很久以前在考虑买手机配什么号码、而去询问他的意见时,他马上打开计算机叫出了一组程序。

  「我写了一个程序去计算电话费率,妳看,只要输入妳最常讲话的时段,还有讲话的朋友是不是固定,以及妳可以负担的金额,就可以建议妳用哪家的电信业务计算机屏幕上跑出一个花花绿绿的图表,曲曲折折的好象股票走势图  .,她则像看

  一个怪物似的看着他。

  「拜托!选个电话而已,有必要这么大费周章吗?」

  「这样子多精准而有效率,而且适合各种不同的人的需要。」

  「你有病!」

  但这么一个人居然硬是跟她牵扯了十几年,叹、叹、叹,连三叹!

  被他那通该死的电话吵醒了之后,她头脑保持了一阵子的清醒,想到了十几年前那孽缘的开始——

  *******  *******  ********  *******

  位于台北市的某小学,

  今天是学校的朝会时间,底下是一群聒聒噪噪的小学生们,司仪朗朗地念着:

  「台北市数学竞赛金牌奖四年一班廖至伟。」

  上台的是一个活泼的小男孩,但也有像小大人一样的沈稳。他状似无聊地往台下扫了几圈。

  「书法第一名四年五班」

  廖至伟含着嘴里的糖果,看着头顶的阳光,觉得更加无聊了。

  「台北市作文比赛第一名三年三班宋凌芬。」

  噗

  他一口喷出了嘴中的糖。什么?送零分?居然有人叫「送零分」,他不可遇抑地开始狂笑。

  哈、哈、哈、哈……

  在全校几千师生的面前,他笑得越来越夸张,停都停不住,笑到抱着肚子在地上喘气。

  全校师生面面相觑,有些已经意识出他在笑什么的人,也偷偷地在台下笑着。

  司仪一时也忘了词,等回过神来,赶紧继续念:「朗诵比赛第一名……」

  「王八蛋……」一个稚嫩的声音响起,一个娇小的女孩子像火车头一样猛冲到廖至伟面前,当面狠狠地给他一拳,正击中在他的肚子上,又踹了他一脚,然后红着眼睛,一路哭着跑下讲台了。

  这突然的一幕,让全校师生更是愕然,台下也响起了一大片惊呼的「啊」!

  廖至伟痛闷一声,捂着肚子久久都起不来。从痛到有泪的眼睛中,看到她两条小辫子随着跑步在脑后晃着。

  从这天起,对廖至伟而言是个幸福的开始,他找到了一个有趣的小姑娘;对宋凌芬而言却是恶梦的开始!

  他顽皮、脸皮厚、胆子又大,学习成绩却是最顶尖的,尤其他在数理方面展现的天分。从小学开始,校方就一直建议他的父母让他跳级学习。但他父母考虑再三后,决定尊重他的意见,反正那些书迟早都会念的,还是让孩子有个快乐的童年好了。

  这样一个家伙和她同校,教室就在她的教室的楼下而已。更凄惨的是,他住在她家附近,自此之后,她的世界再也永无宁日了。

  第二章

  「宋凌芬!」他旁若无人地在校门口大喊。

  廖至伟身着台北市立××高级中学的校服,在第一女中门口犬喊,就已经够让人侧目了。而他身材高大又一身随便的穿著,一副吊儿郎当的样子,让许多的女生们全挤在窗边、门口,嘻嘻哈哈地看着他。他咧着嘴对着她们挥舞着手。

  「宋凌芬,妳出来!」他又朝着校门大吼。

  当宋凌芬在教室里模糊听到有人在喊她的名字时,她只觉得全身的寒毛竖立,几乎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

  天啊!是那个混蛋,他居然到校门口来喊!她只恨现在没有一个地洞可以让她钻进去,呜呜,绷头在哪里?现在挖来不来得及?

  「凌芬,外面那个男生是在叫妳,是不是?」同班的小玉问。

  趴在窗边的同学也都回头来看她,吱吱喳喳地笑闹着。

  「那男的真高,长的还不错嘛。」

  「凌芬,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妳男朋友都找来了。」

  她勉强扯出一个虚弱的笑容。「怎怎么可能,大……大概是同名同姓的吧!」

  「一年二班宋凌芬,快点出来!」廖至伟又在门口大喊一声。

  她的笑容僵住了,那个天杀的王八蛋!看着同学暧昧的眼神,她真想要一头撞死算了。为什么地球还在运转?为什么太阳依旧灿烂?为什么没有火山、没有地震?为什么她得面临这一刻?

  她一咬牙,一头冲出去。廖至伟那王八蛋,他的脸皮厚得可以当防弹衣,他可以不在乎地大吼大叫一整天,她脆弱的心脏可受不了这种难堪!

  她像一头火车怒冲出去,他咧着嘴地看着她。她冷哼一声,急出校门口、走到附近的巷子里。他一路追过来,耳边还听到全校传来的掌声,然后还有叫好声。

  天啊!

  「喂,妳走慢一点好不好?」他咕哝着。

  她一转身,一拳击向他的肚子,他哀叫一声,半蹲着身子,面孔扭曲着。

  她越想火气越大,又一脚横踢过去,看他痛苦的样子才解恨。

  「哇!妳怎么这么粗鲁。」

  「我粗鲁!我粗鲁还不是被你逼的,你干么在校门口鬼叫鬼叫的,你知不知道那有多丢脸!」

  他的手揉着疼痛的肚子。「咳……妳真是粗暴!妳一直不理我,动不动就给我闭门羹,电话也不接,我只好这样子叫妳了。」

  她咬牙切齿。「我根本不想看到你,你以后少来烦我!」

  「恭喜妳了,我以后是不会再烦妳了。但妳可不可以讲得婉转一点,不然真是太伤人心了。」他平静地说

  「你要去哪里?」

  「学校要保送我去念麻省理工学院。」

  她惊愕地圆睁着双眼。他要离开这里?再一个星期就看不到他了?看不到这个让她气、让她烦的讨厌鬼?

  「那很好呀!全台湾一年也没有几个名额,你去外面看看也好。」

  他笑了笑。「大小姐,别生我的气了,我请妳吃冰。」

  「我还要上课。」她迟疑了,骨子里的好学生性格让她不敢逃课。

  「妳这一辈子还要上几千堂、几万堂的课,不在乎跷那么个半天、陪一个可能一辈子也见不到的朋友吧!」说完,他一手拉着她。「走走走,去吃妳爱吃的蜜豆冰。」

  知道他即将要离去后,她的心里涌上各种奇怪复杂的情绪,淡淡的,像是离愁。一个一直在自己记忆里一起长大的人,现在即将要离开这里、离开这个城市,到地球的另一端——  一个阳光妩媚的地方,是自己触不到的地方。

  ******  *******  *******  ********

  「至伟呀,你一个人去那么远的地方可要小心一点。」宋姨忍不住又叮咛了一句。

  「放心吧!我迟早得去的。」他满嘴的香蕉让话语不清。

  「没关系,男人本来就该出去闯一闯的。」宋叔拍了拍他的肩。

  宋叔和宋姨满脸的不舍和疼惜地看着至伟,他几乎也算是他们看大的。在心里,他们都把他当亲儿子看。

  宋凌芬是宋庆文和朱秀英的独生女,她乖巧、美丽自是两人的心肝宝贝。但两人总有一个遗憾,遗憾没有一个儿子。在两人单纯的想法里,家里总该有个男孩将家里弄得有点乱。宋凌芬对父母这想法嗤之以鼻。

  「你们呀,放着舒服的日子不过,儿子有得让你们头痛的。」

  廖至伟一出现之后,他们两人打心眼里喜欢这男孩,他简直像是上帝终于听了他们的祷告所赐给他们的一样。他活泼好动又优秀,当他来时,他和宋庆文就两颗脑袋凑在一起打电动或去球场打球;而朱秀英就笑瞇瞇地张罗着,买东西都买两份,直把他当亲儿子看。

  好笑的是,廖至伟的父母就像是宋凌芬父母的翻版一样。他们对这活泼、好动过了头的儿子简直是头痛极了。廖母更是长时短叹,埋怨以前不多生一个女儿。廖父也是摇头叹气。儿子虽是他们的骄傲,但能再有一个女儿多好,女儿会撒娇又懂事。

  当廖至伟第一次连哄带骗地把宋凌芬带回家后,廖家父母就彻底地喜欢上这粉妆玉琢的小女生了,软软甜甜的语调又斯文又秀气,恬悟静静的文伶俐乖巧,和他们用泥做的混儿子真有天坏之别,直恨不得拿自家的儿子和别人换女儿。

  凌芬之后到他家都是被他父母亲请过去的,然后他们就迫不及待地打发自己的儿子去别人家。廖家父母像是想要圆了多年的期望,说有多娇宠就有多娇宠她。

  他们两人对双方父母这种行径真是啼笑皆非,但也乐得交换条件去满足对方的父母。当然,他们也打心里喜欢对方的父母。

  其实两家的父母早就认识了,因为廖家和宋家有生意上的往来;更巧的是,朱秀英和谢梅芳是大学时候的好朋友,只是毕业后渐渐地没有联络了。现在两家圈子女又凑在一起,没多久就好得跟一家人似的。

  宋凌芬和廖至伟从小两小无猜可能弄不懂双方父母的意思,但年纪渐长之后,他们开始很用力地暗示和明示——  如果他们两人能凑在一起,那是何等的亲上加亲!

  宋凌芬都回以白眼,只觉得可笑和荒唐。全天下的男人都死了,她也不至于和那个讨厌鬼配成一对。而廖至伟的态度就有点暧昧了,他都笑笑的不说话。

  「这时间阿芬也该回来了。」宋姨看了看时间后说。

  「我去接她。」说罢,廖至伟一跃而起。

  他刚打开大门,就看到巷子里走进一个苗条的身影,她身边还多了个男人。他扬了扬眉,紧盯着他们。好家伙!他人都还没有走,居然又有敢死队员来了。

  「赵哥,到这里就行了,我家在前面。」凌芬抬头对他温柔地一笑。

  「呃好,那就……就到这里好了。」赵文清看着她的笑容发愣,他脸上红了一下,依依不舍地道。

  「那,谢谢赵哥今天帮我们那么大的忙,你慢走了。」

  校际间有个网站比赛,因为凌芬对于文字的敏感性非常优异,所以被选为参赛小组成员之一。而她们对于数据库建构和网站建设并不精通,其中一个同学大力推荐自己就读于台北第一男生高中的哥哥来帮忙。当赵文清一眼看到清秀的凌芬时,就己对她倾心了。

  「呃……好……唔……是这样的,下星期是我们的校庆,不知道可不可以邀请妳来参加?」他鼓起勇气说。

  「校庆……」她迟疑了一下。廖至伟在一个多月前就天天叨念要她去,因他校庆完后,就要离开台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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