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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人配不配?!  第5页    作者:孟妮

  「我这么迫不及待地想看到妳,刚下飞机没多久,就想找妳这老朋友叙旧,妳居然」

  语毕,他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

  「够了,太恶心了!这太超过我这正常人的容忍范围了。」

  「妳居然这样对待妳的救命恩人!」

  「救命恩人?」她开始装傻。

  「刚才那个恋母症的男人呀!啧啧,这是妳的眼光吗?这种型的婆婆会参加你们每次的约会,以后结婚了,她还会每天晚上进来帮你们盖棉被。」

  凌芬听了心有戚戚焉,至今仍心有余悸。想到张伯母高八度的声音,还有那张了又合、合了又张的嘴,她不禁打个冷颤,猛一摇头,试图挥去那印象。

  「明天不会再遇到那种人了。」

  「明天?」

  「对,我还要再去相亲一次,你快走吧!」

  「喂,妳过河拆桥得也太快了吧?最起码也应该送我回家和请我喝一杯咖啡吧!」

  凌芬递给他两百元。「唔,一百五十元是出租车钱,麦当劳一杯咖啡是30元,剩下的算我赏给你的好了,不用谢我了。」

  他习惯性地将手搭在她的肩上。「我说咱们好歹也认识十几年了,就算妳不看在这么多年来,我照顾妳的分上,好歹也该为我接风、洗尘吧!妳看看我,一下飞机就飞也似地来到妳身边,连东西都还没有吃,而妳居然在相亲吃大餐,现在又这样子打发我,实在是太伤我的心了。」

  凌芬动了侧隐之心。「好啦!别讲得那么可怜,请你吃一顿,行了吧!」

  他立刻精神大振。「那我要吃龙虾、鲍鱼、鱼子酱」

  见她威胁似地瞇了瞇眼睛,他马上改口。「其实我比较喜欢吃蚵仔煎和牛肉面。」

  她噗吓一笑,也扬起了嘴角,一扫刚才那场相亲的不舒服。虽然有时觉得这家伙很讨厌,但和他在一起却有着说不出的轻松和自在  o

  第五章

  一大早,廖至伟就提着早餐在她家楼下出现了。她睁着惺怯的睡眼开斗让他进来后,她就继续蒙头大睡,一直睡到中午。在这段时间内,他又发挥了他的老习惯,将她的家里打扫了一下。

  因为这几年来,宋家和廖家的两老越处越好,简直比亲人还亲。在用力地、努力地凑合他们两人「送作堆」不成后,四人也想开了。这种事就留给廖至伟自己去操心好了,反正他们两人孽缘天注定,跑也跑不掉。所以四人提早退休后,就结伴到处去游山玩水了。他们玩得不亦乐乎,留在台湾的时间倒是变得越来越少了。偶尔匆匆来去就为了看看老朋友、然后见见儿女。

  而偏偏宋凌芬对家事的能力是属于低能的程度,但是她总是振振有词地说:「屋里脏,是因为我要节省更多的时间致力于文学事业。」

  廖至伟只评她一句话——  「懒!」

  所以,只要他待在她家里,看到她屋里的乱,他就会受不了地开始东擦西刷,久了也就变得理所当然了。而她呢?就煮一杯咖啡稿赏他。

  「咱家父母现在又在哪里了?」

  廖至伟满意地环视屋里几近洁白如新的瓷砖,以及一尘不染的家具,然后问了正在吃午餐的宋凌芬。

  「上周他们打电话说要去西藏看晒大佛。」

  「宋叔他们还常打电话给妳,我老爸、老妈像是不管我的死活了,三、五个月也没有一通消息。」他抱怨道。

  「廖叔和阿姨说你又饿不死,他们问我圣诞节时,要不要和他们一起去过。」

  凌芬口咬着土司,口齿不清地说。

  「嘿,对妳都比对我还亲,我真怀疑我是不是他们亲生的。」

  「阿姨也常常这么讲。她说生你的时候痛了三天三夜,像是便秘很久终于拉出了一坨。本来她真怕她生的是一个怪胎,看你长得像一只猴子,后来他们也就认了。就算不是亲生的,也养你那么多年,就当你是他们亲生的好了。」

  宋凌芬的身边传来廖至伟模糊的低咒声。

  宋凌芬也懒得理他了,吃完饭后又开始埋头在计算机前面。廖至伟打扫完了之后,就开始玩电动游戏和看影片。一直到黄昏时,宋凌芬伸了伸懒腰,开始准备今晚相亲的行头。她穿著一身典雅秀气的粉嫩套装,并开始描绘眼影。

  「啧啧,女人化妆根本像是在涂墙嘛!」

  凌芬不搭理他,专心地依照杂志所教的,将眼影化成自然的晕染效果。最出色的化妆就是化了三个小时,但看不出有化过。

  「瞧瞧妳!先把坑洞的地方补起来,再刮平,然后看颜色有没有均匀,最后再上色、涂漆  o  」

  「你闭嘴啦!没人会拿你当哑巴!」

  「现代化妆品真是太进步了,居然可以把一个  」

  宋凌芬递给他一个白眼球多过黑眼球的目光后,他笑嘻嘻地接口。「大美女装扮成一个绝世大美女。」

  「你不去上班,今天怎么一整天都在我家里闲晃?」

  「我才刚出差回来,当然得休息个几天了。」

  她仔细地涂上口红后,又上了一层唇油,这才满意地笑了。

  「看来真是闪闪动人,粉嫩、粉嫩得很好吃哪!那我就献上我少男纯情的嘴唇,让我咬妳一口吧!」

  她不客气地用皮包挡住了他嘟过来的嘴。「非礼勿碰,你懂不懂呀!」

  「妳秀色可餐,让人按捺不住。」

  她白了他一眼,但他依然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

  「妳真的又要相亲了?」他的眉又高高地挑起了,用力地强调了「又」这个字

  她有些不满意地看着镜中的自己,皮肤好象有些黑了。最近出外曝晒太久了,

  防晒工作没有做好。哇!还有一个斑出现了。

  「凌……芬……」他慢慢地拖长音调。

  「是呀!那又怎样?」

  他的表情带着更多的古怪,她清楚地知道他想到了昨晚的那个恋母症的男人。

  「这次曼英打包票,说他绝对是个超优质的男人,是她老哥的同学。再说他请的是法国大餐耶,不吃白不吃。」

  他不满地咕哝了一声。「又是陆曼英!她认识他是不是?可以帮他作保证吗?」

  「她没见过,是她老哥保证的,这人大概不会差到哪里去。」

  「妳不知道女人之间存在着竞争吗?超优质的男人早被外面像食人鱼的女人啃得连骨头都不剩了,哪输得到妳!」

  她挥一挥手制止了他的长篇大论。「行了!你别再散布你的歪理邪说了,要不是你一直纠缠我,我的男朋友不知道排到几号去了,哪会像现在一样要相亲。」

  他模糊地嘀咕了一声。

  「你快走,我要洒盐去邪!」她在他身后的地板开始洒盐了,嘴里念念有词地说  :「霉神快走、快快走!别人金山银山吃不完,我家青菜萝卜隔夜饭  」

  他气得往她的脑袋敲了好几声爆栗。

  她终于把自己打理得很满意后,打算去赴约了。但她身边却多了一个跟班。

  「怪了!廖至伟,你跟过来干么?」

  「好歹我们也是认识了十几年的交惰,应该关心一下妳的终身大事。凭我一个男人的眼光,可以帮妳鉴定一下这家伙好不好。」至伟厚着脸皮说。

  「拜托!哪有你这种菲力浦强力灯泡啊!」

  「那有什么不好?可以点亮黑暗,帮妳看得更清楚。再说若那家伙不好,还可以帮妳打发掉他  o  」

  她虽然觉得不乐意,但他像橡皮糖似地甩也用不开,又一副嬉皮笑脸的样子让人也生不了他的气。她只好无奈地让他跟了。

  「你啊,爱哭搁爱对路!」她用台语喃咕了一声。

  ******  ********  ******  ********

  陆曼英拢了拢头发,她的短发妩媚地电曲着,贴着她的瓜子脸;一袭性感的开高衩短裙、妓好的脸庞、白皙的肤色、美好的身段吸引了众人的目光,一阵风吹起,将她刚整理好的发型又弄乱了,电曲的刘海被吹拂到眼前,她懊恼地低咒了一声,因为她花了五千元才做的头发  o

  路边停了一辆黑色的高级轿车,黑色的玻璃可以完美地反映出人影,她就着玻璃开始整理发型。她倾着身,满意地看着低胸的衣服完美地呈现诱人的乳沟。她性感地嘟着嘴,唇色将她丰厚的唇瓣涂得美丽而诱人,她扬起一个笑容,拋出一个勾人的媚眼。

  此时轿车的车窗缓缓地降下了,车主人用似笑非笑的眼睛看着她,纯男性欣赏的眼光上下地打量了她一遍。陆曼英尴尬地退后了一步,脸孔迅速地胀红,想到刚刚的动作,只感到一阵难堪。

  她勉强振作起精神,不满地道:「你在车里,怎么也不吭一声?」

  车里的男人扬了扬眉,俊秀的脸上露出一个别有深意的笑容。「那不就错过了这么美的风景了?」

  她脸一红,鼻子一哼。「无体的男人,你太没有礼貌了!」

  他的手摸了摸下巴,纯男性的眼光再将她从头到尾慢慢地打量一遍。「漂亮的女人本来就是让男人看的。」

  她碎了一声,下巴高傲地仰起。「大男人沙猪主义,漂亮的女人是让自己看的;而漂亮的男人都是草包,中看不中用!」

  他仰头哈哈大笑,低沉的笑声爽朗地扬起,眼睛十足像一对桃花眼,这样的眼睛不知道迷死了多少女人。

  「那我应该庆幸自己不是草包了?」

  「不!你更悲哀,既不漂亮又是草包。」

  他又是一阵大笑,牙齿在古铜色肌肤的衬托下,显得阳光十足。「那我有幸请这位漂亮的小姐共进晚餐吗?」

  「再等一百年吧!」

  曼英扭头就走,三吋的高跟鞋踩在地上发出清脆的声音,背后一对灼人的目光仍紧紧地跟着她。

  该死的沙猪!最恨的就是这些自以为是的大男人,她愤怒地用力捏紧拳头,几乎想要冲动地大喊  ..「女人当自强,姊妹们站起来吧!」

  当曼英到餐厅后,心情仍因那个男人而心情恶劣。环视这问高级的法式餐厅,心里不禁埋怨老哥,当个介绍人也不知道要到场,让她在这倍大的餐厅里,到哪去找那个从硅谷修成金身、变成金光闪闪的工程师——  王振华。

  「小姐有订位吗?」

  一旁的服务生温文有礼地询问着,他的目光紧紧地盯着这位漂亮的小姐。

  她回他一个灿烂的笑容,美丽的女人配上笑容是非常致命的。「我们已经订位了,有没有一位王先生先来了?」

  「有的,王先生来了,请往这边请。」

  服务生带她走向一处临窗的位置,远远就看到一个挺拔的身影。还不错,她用欣赏的眼光打量一下他宽厚的背影,这看起来不像是整天埋在实验室里不见天日的白斩鸡。他抬头看着她天啊,竟是刚刚那个自大的男人!

  他眼里闪过一抹惊讶,随即嘴角扬起嘲弄。「看来时光飞逝、岁月如梭呀!转眼间已经过了一百年了。」

  曼英僵硬地说:「你不会刚好姓王吧?」

  「我是姓王,王振华。妳不会刚好姓末,宋凌芬小姐吧?」

  「宋凌芬」这名字真是让人难忘,只要听了一次,就一定会记得!

  「凌芬是我朋友,她等会儿到。我姓陆。」她咬牙切齿地道。

  这个让人讨厌的男人,居然是她老哥拍胸脯介绍的人,看来得找机会痛骂她老哥了,怎么可以把这种货色介绍给凌芬呢!

  「陆曼英?妳是陆翔英的妹妹?」他再一次从上到下慢慢地打量她,眼里是纯男性的轻佻。

  曼英说不出看到他的那种厌恶,他无礼的目光更是让她抓狂,看那眼睛根本就是一对桃花眼!

  她也学着他,傲慢地将他从浓密的头发看到光可鉴人的皮鞋,然后昂着下巴说:「我是陆曼英。」

  他摸了摸下巴,眼里闪着光芒。「百闻不如一见,妳和翔英形容的一样。」

  「哦,」她挂上一副笑容。「我老哥说我什么了?」

  还能说我什么呢?她和老哥从小兄妹情深,他当然说我是漂亮又有主见啦!总之,是有什么好听的就说什么。唉,也不是她虚荣,好话她不介意再听一次的。

  「他说,妳任性、傲慢又自大。」他故意慢慢地一字一句地说出来,满意地看到那美丽的笑容瞬间僵住,然后带有野性美的眼睛里几乎喷火。

  「谢谢,他的赞美一向都比较特别。」她的话从牙缝里蹦出来。

  「我想,任何一个正常人都知道那不是赞美吧!」他慢吞吞地再捕她一刀。

  他暗讽她不是正常人!她咬着牙,尽量保持着形象。「王先生,你在商界里也有名声,你可想知道媒体是怎么形容你的?」

  「媒体都是捕风捉影居多,谣言止于智者,听了也没有益处。陆小姐,妳觉得呢?」他斯文地喝一口咖啡,好笑地看到她的眼睛微瞇了起来  .,即使是一个傻瓜也知道她要讲的绝不是好话!

  她捏紧了杯子的把手,幻想现在有一把刀可以捕他一下。这血腥的画面稍稍浇熄了她的怒火。

  「曼英。」宋凌芬笑盈盈地出现了。

  「王振华!」

  「廖至伟!」

  两个大男人同时惊喊,同时用双拳互击,又再给彼此一个大拥抱。

  「好家伙,居然会是你,你应该要一辈子老死在硅谷。」

  「嘿,那不是人待的地方,你都跑回来了,就不允许我偶尔回来呼吸一下新鲜空气。」

  两个大男人兴奋地喊叫后,快速地交谈几句。

  曼英和凌芬相视一下,世界真小,转了一个圈,原来他们两个是麻省理工学院的同学。毕业后,至伟选择回台湾,而振华则继续留在硅谷。这几年两人合作投资一项技术的研发,至伟在台湾发展,而振华则在硅谷拓展业务,已经大有斩获。现在振华有时间的话,偶尔会回台湾来看一看。

  「来,我介绍一下,这位是宋凌芬,也是你这次『相亲』的对象。」

  听得出至伟话里掩也掩不住的醋味,王振华戏谑地笑了笑,和至伟交换了一个眼神。

  「你好,王先生。」凌芬斯文、秀气地向他点个头。

  凌芬和曼英是完全不同的典型。曼英个性鲜明,又美丽又泼辣,当她站在那里,自然吸引了人们的目光,不由自主地往她那里瞟。而凌芬清灵又秀气的气质,则让人忍不住一再地驻足。

  四人开始进餐,气氛非常的融洽和  怪异!怪异是因为王振华和陆曼英的谈话里有着火药味。

  凌芬发现真的是有好男人的!她一再地审视后,发现王振华还真是稀有的新好男人;虽然她一直觉得工程师在她的心目中的分数一向不高,但他温文儒雅、风度翩翩、幽默风趣,各方面的条件均佳。但她左看右看都觉得…..这先生好象和她不登对耶!

  「至伟和宋小姐是怎么认识的?」王振华问道。

  「小时候有同校过」凌芬连忙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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