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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大侠  第7页    作者:董妮

  原来,只要将一个人真真正正地放进心里,哪怕那人被烧成灰,也是认得出来的,这话一点都不假……

  历经一日夜的搜寻,两个宝贝,他找到一个,另一个却下落不明,或许有幸逃出生天,或许真的死无全尸,连找都找不着了。

  但曲笛宁可相信丁叮还活着,那么好的一个姑娘,老天爷怎么忍心让她年纪轻轻就死去?他从来不信神,但此刻为了丁叮,哪怕是神、是佛、是魔、是妖,只要能护住丁叮平安,他都愿意去信。

  「你说,大义之所趋,虽九死其犹未悔。而今,你真的不悔吗?」

  他弯下身,捧起丁还尸骨,来到丁还生前最喜欢饮酒赏景的小湖边,徒手挖苦泥地。

  「你为天下人半生奔波,得到什么?妻子枉死,女儿下落不明。如今你死了,天下又有几个人会记住你今日所做的一切?」

  他挖得十指迸裂,鲜血淋淋。「你说人性本善,只要善加导引,天下是不会有罪恶的。可是你导引了一辈子,又导引出什么?白云庄的机关除了你、我、还有师姊,再无人能破解,那些黑衣人若非得你信任,引之入庄,又怎么可能在庄里杀人放火?」

  他指肉模糊,烂成一片。「你信任那些人,那些人拿什么来回报你的信任?你说我冥顽不灵,可师父啊!你这一生不也是顽固过了头?」

  曲笛小心翼翼捧起丁还的尸骨,放入泥坑内,以双手捧土,慢慢地将泥覆在那焦黑的尸体上。

  会赖上丁还,也许真是天意,也或许他打心里就爱这样的蠢好人。炎凉世态,这样的人好少好少……

  他想跟着丁还,想练好功夫,想把白云庄变成铜墙铁壁般坚固,好保护这样的笨好人。

  奈何苍天无眼,好人总是没好报,反不如那边一恶人活得逍遥快乐、享尽荣华富贵。

  「对不起了,师父,曲笛有负你教诲,自此别后,我必当穷搜天下寻找师姊下落,这需要庞大的势力和金钱,所以今后我行事再不会遵守任何正道规矩,哪怕两手血腥,只要得到足够的力量助我寻找师姊,我都会去做。倘若让我知晓师姊已然命殒,我必让那些恶徒血债血偿,然后……」

  埋好丁还,他在坟前磕了十几个响头,直磕得头破血流,满面鲜红。「师父,如果你看到师姊,记得捉紧她,上穷碧落下黄泉,徒弟一定会去找你们,到时,嘿嘿……我可不再喊你师父,要改叫你岳父了。今生今世,无论生死,我曲笛是娶定丁叮为妻了。」

  他双眼通红,死瞪着顶上蓝天,原就死倔的个性,在这一刻更是发挥到极点。

  「若是娶不到丁叮,我曲笛誓不为人!」

  第六章

  虽然知道在白云庄附近找到丁叮不太可能,但曲笛仍然不死心地在这废墟一般的地方又待了一年,山上、山下,一寸土地不漏地又找了一回。

  这一年里,他除了找人就是练功,没日没夜地找、没日没夜地练。

  这一年,他满十八岁了,但看起来却像三十五岁那样阴沉。

  这一年,他原本漆黑如夜空的发色,变成带着银光般的灰黑色。

  这一年,他嗄哑的嗓音也因为成长完毕而变得低沉浑厚。

  他过了一整年没有变化,完全只有黑色的日子。

  终于,他死心了。他确定在这山上是找不到丁叮了。唯一值得庆幸的是,他也没有找到任何一具女性尸骸,这证明丁叮存活的机会很大。

  满十八岁的这一天,他走到了还的墓前道了声再见,决定下山一边寻思报仇的方法,一边寻找看看有没有丁叮的消息。

  虽然天下很大,虽然他只有一个人,哪怕要寻上十年、百年,只要他不死,他就一定会持续不停地找下去。

  他下山的第一站就是苏州,这里是昔日江湖风波扬起的中心点,他有预感,可以在这儿找到一些线索。

  当然,正因为苏州府是吸血大法事隔多年后再度出现的地方,所以他在这里现身也很危险。

  毕竟,那夜黑衣人血洗白云庄时他露过面,如果他们认出了他,恐怕第一个小命不保的就是他。

  不过为了更有效率地找到丁叮,哪怕是火坑,他也跳了。他在赌,那夜他泥灰满面,青春年少,如今,他灰发童颜,年龄难辨,会有多少人记得他、认得他?但愿没有。

  隔了那么久,再度回到生养他的地方,空气依然熟悉、环境照样眼熟。

  「嘿!」曲笛居然在城门口就遇上一个摸人钱包的扒手,技巧真是……一个字——差。

  「小贼,也不看看本大爷是谁,敢往我身上下手!」他两指轻拈,对方手中的细薄刀片落入他掌间,竟在那五指上跳起舞来。「告诉你,在苏州城里,老子号称掏包的老祖宗。」

  把那扒手戏耍一遍,顺道摸走了对方今日所得,居然只有二两银,唉,收获这么少,真是丢尽扒手的脸。

  他顺手将钱放入口袋里。「这就当我教你一堂课的费用,下次找肥羊,记得眼光好一点,要知道,不是每个人都像老子这样有良心,只拿你的钱,而不剁掉你那只狗爪子。」

  不过他这种行为好像叫做抢劫吧,这样算有良心吗?

  可谁教白云庄里各式秘笈、宝剑、珍奇物品众多,独缺银两呢?他要进城,那城门守卫可不收珍珠玉石,他身上一文也没有,只好向别人「借」喽!

  顺利交了入城费用,他走上大街,就见人潮似水,笔直往同一个方向流去。

  「这是怎么一回事?元宵迎花灯?都三月了,花灯早撤了吧?」反正他一时也还想不出到哪找丁叮,就跟着人群去凑热闹吧!

  他一路走,一路看,直入朱雀街,却见万头揽动,一个偌大的比武擂台立在街心中。

  此时,擂台上正有两个男人在打斗,那武功看在曲笛眼里真是……好烂。

  眼见没啥儿看头,曲笛正想离开,但脚步却被一段话给吸引住了。

  「唉,想当年要不是我家老爹坚持要我十年寒窗苦读,期待一朝金榜题名天下知,现在上台争取千两黄金的就是我了。一千两啊,哪怕我做五十年县令也挣不了这么多的钱啊!」这是一个酸书生的叹息。

  听了那话,曲笛脑子飞快转动起来,要找丁叮、要替丁还报仇,单靠他一人要完成可说是极其困难。

  但如果他手中有一笔银两,再有一票忠心耿耿的属下,那么……大事可成矣。

  当下,他有了决定,他要夺得这擂台主的宝座。

  待上头两个年轻人分出胜负,曲笛身若流云地飘上了擂台。

  「这位兄台有礼了。」他躬身行礼的同时,一记指风点向青石搭就的比武擂台,自他的脚边开始,青石擂台裂出一道细缝,直接从对手的双腿间划过,整座擂台就这么转瞬间,被一记指风划成两半。

  原本的胜利者见曲笛上台就露出这么一手,脸色顿白,想他练拳也有二十余年,从没见过如此诡异的功夫,如若曲笛将矛头指向他……一个寒颤让他飞也似地逃离擂台。

  台下有自知之明的人,见曲笛功力高深若此,自觉难敌,纷纷离去。

  而那没有自知之明,或心高气傲非比个高低不可的人,也在曲笛阴狠的手段下伤筋断骨,不过半个时辰,青石擂台被鲜血浸润成红色。

  这会儿,再没人敢上台挑战了。

  所谓比武较量,多半点到为止,谁像曲笛,一出手就是最歹毒的招式,与他交战者,全都是直着上来、被抬着下去。

  台上就见他灰黑色的长发飘飞,衬着那俊美面容,带出丝丝寒气,让春暖花开的三月天平空添了几点冷意。

  他站在血红色的青石擂台上,双目环视台下诸人,淡淡的笑容恰如方化未化的春冰。「请问诸位,可还有人愿意上台给小弟一点指教?」

  那些人看他身上的蓝色布衣洗得泛白,干净得纤尘不染,相反地,他的脚下却染了层层鲜血。那模样说多恐怖就有多恐怖,当下,余留下来看热闹的数百民众尖叫而逃。

  不过片刻,擂台方圆十尺,只留下几只被踩掉的鞋子,却是半个人影也不见了。

  这时,一个老管家欢快走上擂台,向曲笛长长一揖到底。「恭喜姑爷、贺喜姑爷,请进王府,老爷和小姐正候着您呢!」

  曲笛登时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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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敏,号称苏州第一美女。十指纤纤,面如桃花,肌肤似玉,不笑的时候,清灵雅致似临江水仙,一旦勾起唇角,星眸含醉,却又此牡丹娇艳三分。

  她可以说是曲笛十八年的人生中看过最美丽的女人,就连他心底念念难忘的丁叮,比起王敏也逊了三分。

  当曲笛被老管家引进王府,见过王家老爷子,再见到王敏,他才知道原来今天这场比武不是一般的武功较量,选的是王家的女婿,挑的是将来要继承王家产业的二把手。

  曲笛年幼时就曾听闻这王府是苏州第一名门,王家的长女入宫封贵妃,兄长封国舅,父亲因不愿为宫,封称号为逍遥侯。

  但他从未听说王家还有第二个女儿啊!

  别问他怎么对王家如此熟悉,那还真是巧呢!昔年火烧破庙的恶霸,正是王家的好儿子、当今的国舅爷,王纷。

  当年王纷对他可是恨不能食其肉、啃其骨的,而命运居然这样捉弄,让王府意欲招他做女婿。

  曲笛看看那低垂螓首,嘴含羞怯笑容,眼底却冰霜一片的王敏,再瞄一眼笑得像尊弥勒佛的王老爷。

  外地人也许会被王老爷这副慈祥面容所骗,奈何曲笛却是苏州土生土长的,早知这姓王的一家子是如何蛮横恶霸,任王老爷百般示好,他是半点也不领情。

  他淡淡地笑着。「只怕小可要辜负老爷的美意了。小可上台之前,只知赢了擂台可得黄金千两,却不知得与贵府千金联姻。小可本为金银而来,这亲嘛,很抱歉,恕小可无法接受。」

  闻言,王老爷也不恼,仍是笑得和蔼。「莫非曲公子嫌弃小女难登大雅之堂?」

  曲笛摇头。「贵千金貌美无双。」奈何王敏不是他心目中的「她」啊!

  「那曲公子因何不愿联姻?可知你一旦入赘王府,莫说金钱、美人双得,那权力、富贵更是逼人而来,曲公子真不动心?」

  曲笛相信,以王府在官场上的势力,一旦他成为王府的女婿,随便弄个七品宫儿当当,那是不成问题的。

  若他不想为宫,去经商,王府偌大产业,也够他发展出一片滔天势力。

  再加上王敏这样容颜如花的女子,是男人,谁不心动?

  但是——

  他脑海中转起了在白云庄里的点点滴滴。

  「师弟,你要每天洗澡啊!怎么可以说洗澡伤元气?不洗澡才会生臭气呢!」

  「师弟,小孩子不可以喝酒的,喝酒伤身体。」

  「师弟,不要偏食,会长不大的。」

  「师弟,天冷了,记得多添件衣服。」

  丁叮,他好想她!多希望两人在白云庄的生活可以长长久久,直到两人头发白白、脸皮皱皱的,还是可以手牵手,一起在那树林里散步。

  可如今一切皆成泡影,都是那些该死的黑衣人,那些满嘴仁义道德的伪君子,他一定饶不了他们。

  情不自禁地,他眼眶溢出热气,只得暗自运功抑住波涛翻腾的心绪。

  他努力维持轻淡的浅笑。「王老爷,无论小可对你的提议有多动心,也是有心无力啊!小可习练的是一门阴寒功法,这功法嘛……嘿嘿嘿,是不能亲近女色的。」他宁可把自己说成太监,也不愿亵渎了心目中的女神。

  砰地,王老爷大掌拍桌,终于翻脸。「你不能近女色,还来打我王府的招亲擂台,这是故意与我王府过不去吗?」

  「王老爷莫怒,小可今日方进苏州,不知贵府今日摆的是招亲擂台。所谓不知者不罪,况且,嘿嘿嘿……王老爷,以小可的武艺,你不认为我正是贵府摆出擂台欲拔擢的人才?」

  王老爷眼珠子转了两转,挥挥手,先让王敏离开,复令下人清场,独留下空旷的大厅和曲笛四目相对。

  「你是何人,来我王府意欲为何?」

  「王老爷,这一切真的只是巧合,小可名唤曲笛,久历江湖,途经苏州盘缠用尽,这才去打擂台。至于为何提出小可比谁都合适你的说法……嘿,江湖走久了,谁没有几分识人的眼力,恕小可直言,王老爷面白无须、鼻翼丰润、人中绵长,分明是大富大贵之相。至于那位王姑娘,美则美矣,却是薄福贱命,她的出身不离歌伎、舞伎之流,断然不可能与王老爷有任何血缘关系。可王老爷却要为她招婿,又开出优厚过人的条件,因此小可妄自猜测,你要的只是一名武艺高强的人上,至于是否要娶王姑娘,那就另当别论了。」

  王老爷低头沉思片刻。「你真的不能亲近女色?」

  「您老自可派人验身。」武功练到极处,缩阳也不是问题,曲笛才不怕人查。

  「你年纪轻轻,却有如此高深的功力,为何会落魄江湖?莫非有什么不可告人之事?」

  「王老爷,嘿嘿嘿,我们都是追求实际利益的人,就不讲那么多场面话了。这江湖嘛……要在这里赚大钱,说简单也很简单,说难也颇难。最根本要求的就两样东西,金钱和人脉。有了金钱,人脉自来,这手底下有了人,要寻找赚钱的良机还会难吗?你看小可的外貌,认为小可今年几岁?不不不,你也不必猜了,我直接告诉你,小可今年十八。你也别奇怪我怎么练十八年的功,足可顶别人六十年的努力;小可的师父是宫里退下来的老太监,自然传给小可的就是武林中排行前三名的魔功之一,葵花宝典。」

  王老爹差点昏倒,这世上真有人肯自残身躯去练那葵花宝典?哪怕葵花宝典素有「葵花在手、天下我有」的传言,但要一个大男人自宫去练这等武学,也是丢尽祖宗十八代的脸吧?

  「王老爷一定很疑惑小可怎肯练这等魔功吧?」曲笛深谙鼓动人的方式,一条舌头就像那最毒的青竹丝一样,笔直咬在王老爷心上,让他既痛,又舍不得放掉这样一件好武器。

  「小可是个弃儿,您老认为一般的武林大派会收我这样的人吗?正派中人最讲究的就是门户之见了。如小可这般的出身,能投身的只有那些绿林黑道、魔宫邪派。而武林中有三大最易速成的魔功,其中吸血大法得靠吸食精壮青年的精血加深功力,阴阳神功则是吸化他人的内力为己用。练这两种魔功者,算是损人来利己,害的人多了,自然不会有好下场,全都被那些所谓的正派人士围而歼之了。独葵花宝典,习练得法,十年内可登一流高手之列,又因残的是自身,哪怕为天下人所不齿,只要我不犯忌讳,谁能奈我何?至于旁人笑,也只是笑在心里,面对我,他们敢笑吗?实力才是真正重要的,而且我又没有把柄落入那群日日口呼道德的人士手中,他们想灭我都没借口。如此算来,我还是大占便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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