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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奴隶王  第13页    作者:深雪

  男孩轻松地通过了志成的挑战。

  志成觉得他很厉害:“你真的懂!”

  男孩说:“所以你要屈服于我。”

  志成问:“你与我是挛生兄弟吗?”

  男孩瞪着眼,表情惊讶,“你?我?”然后又是笑,鄙夷的笑。

  志成再问:“那么你从哪里而来?”

  男孩的表情便不再如前嘲弄了:“你问得真好。”  然后他告诉眼前这一个什么也比他差一点点的小朋友,说:“我由一个至高无上的地方而来。”

  “什么?”志成不明白。

  男孩说:“我就是你的优秀版本。”

  志成皱眉,感到非常迷惘。

  男孩轻轻一笑:“我是你那聪明、自信、有品味、勇敢、英俊的版本。”  然后又说:“你是我的下等货,又或称作次货。”

  “不!”志成握着双拳,突然感到厌恶,“你乱讲!”

  “对不起,因为我的存在,所以你永远只能平庸、没出色、次等。亦因此,你永远要仰慕我、崇拜我、以及模仿我。”说罢,男孩高兴满足地哈哈大笑。

  志成下了逐客令:“我不要再见到你!你以后也不要再来!”

  男孩收敛起笑声,转瞬间就目光炯炯,他牢牢地望着志成,继而说:“发恶?我是你来命令的吗?”

  男孩的声音突变,变成如成年男人般厚与沉重。

  由于事出突然,志成看见小孩面貌的他,却听见大男人的声调,免不了心生怯意,他稍为后退半步。

  男孩说:“我是你的主人,我想怎样就怎样。而你,我要你怎样,也就怎样。”

  说完后,男孩逐步移近志成,最后,大家面贴面了,本来只在四目交投,冷不防男孩忽然张开大口,愈张愈大,已经大得不像一个人的脸了,那简直就是橡胶人才可以做得到的事。

  志成吓得向后缩躲。更可怕的事发生了,男孩的口张大得如鬼魅的脸孔,继而一口把志成的头颅吞噬,那张大的口含着了志成的脸,志成在那大口内挣扎、窒息、尖叫。在这一刻,他才省觉,这个比他各样都优胜的小男孩,根本不是来与他做朋友。

  “放过我——”志成双手乱抓,他恳求。

  他的表情痛苦,以为自己快要死了,却在偶然张开眼时发现那个大口早已不存在。

  男孩又再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来去自如,他任意妄为。他发号施令,他要另一个他驯驯服服。

  他控制他,他玩弄他。

  他不是来与他一起玩的,他是来玩弄他的。

  他是主动;而另一个他,只是被动。

  从此,志成等待男孩的心情便不再相同,他有更多准备功夫,要与那个自傲的漂亮男生竞争。

  “你吓我?好吧,我没有你的怪异,我让你扮妖怪。你比我好?也好吧,我让你逞强,只是我也不能输。”他下了决心。

  有一次,当男孩来了之后,志成把握机会发问:“告诉我,为什么血是红色?”

  男孩不慌不忙,便回答了:“因为血液中有红血球,而红血球中含有血红素。”

  志成不得不服气。

  轮到男孩发问:“告诉我——”

  志成瞪着眼,他希望那问题是有关乘数表的,因为他刚学会了背诵;又或是关于火山的,科学堂上才刚教完;更或是英文的动词运用也不错,他很熟悉。

  然而,那问题却是:“海市蜃楼是怎样产生的?”

  “啊?”他在心中叫了一声,他连海市蜃楼是什么也不知道,未听闻过。

  男孩看透了他,冷冷地笑。

  当然后来志成就查到了,唯有等待下一次才能回答。亦因为不能看着自己输,志成的知识水平比同龄小孩高很多,他一直考第一,后来更跳了一级。

  大家也封他作“天才儿童”,只有他自己才明白,事出有因。

  他暗暗地感激那个男孩子。

  男孩的品格虽然差劲,但也有功劳。

  志成已体会到,他与他之间的复杂关系。那男孩还是没有名字,有时候他迫志成称他作主人,有时又是陛下,亦试过要志成称呼他为天主,志成知道他太不像话,死也不肯叫。

  如果不是那个男孩,志成只会是个满足于现状的小学生,志成是明白的。

  青春期到了,志成开始变声,又长出稀疏的胡子,外形尴尴尬尬。而那男孩,成长得与志成一模一样,只是他的眼很有神采,没有那些丑胡子,他有的是一大片的青色平原,早上剃了晚上就浓密地长出来。他的声线早变成大男人那样,充满力量。当志成脸上长满暗疮,他却一颗暗疮也没有。他是完美的、无瑕的、光洁明亮,如一个王子。

  他自称王子,然后强迫志成称呼他。

  “不叫!”志成觉得无聊。

  王子说:“但你不能否认,你内心的深处正认同我。”

  “我认为你鬼鬼祟祟。”志成不理睬他,他正忙于在裁缝店的布匹仓中挑选布料,他现在于课余正式学造旗袍。

  然后,他感到脸上赤赤痛,伸手一摸,发现脸上长了很多很多浓疮,比往常多了十倍。

  “你……”志成指着他。

  王子说:“你跪拜我啦!”

  “我干吗要跪拜你!”志成很愤怒。

  王子说:“并且赞美你的主人!”

  志成斥喝一句:“无聊!”

  然后,他连手背上也长满了暗疮,变成了毒疮少年。

  王子说:“你是麻疯病人。”

  志成说:“好了,别过分。”

  他不满意,可是王子似乎更不满。他以成年男人怒哮时的声音道:“你以为我是玩的吗?我要你怎样称呼我你便怎样称呼我!你以为你是谁,与我讨价还价?”

  志成的心一寒,便噤声。原本,立定主意不怕他,但王子身后有一股气场,令人无能力抵抗恐惧。他怕了,寒意由皮肤渗进肉中,再渗入骨。

  他低声说:“王子。”

  王子听罢,仍然不满足:“我改变了主意。”

  志成屏息静气。

  王子说:“叫我主人。”

  志成叫不出口。

  “叫我主人啦!”主人于是呼喝他。

  志成抬起头来,望着这个人,这明明只是他自己,只不过比他好一点点,就能成为主人吗?

  不甘心、愤怒、无奈,统统压抑着,沉淀到心坎的最深处。

  主人问:“要不要连内脏也生疮?”

  志成担心,他知他做得出:“主人。”终于也叫了。

  主人笑了,是那种熟悉的狂笑,哈哈哈哈哈!

  今日,大家都十多岁了,那笑声,当然雄浑得多,是故也恐怖得多。

  他在狂笑中说:“叫了一次主人,我就是你终身的主人!”

  主人开始推碰他,先推他的左边肩膊,他向后退了,又推他的右边,眼看他没还手也没倒下,主人便索性双手一起推,用力猛了,志成便跌下来。他很想哭,这是屈辱。

  “人丑、脑袋又蠢,推两推便坐到地上,为什么别人死你却不去死?”  语调十足那些欺

  压低年级学生的霸道少年。

  志成垂头咬着牙,他想辩驳,却又不知怎去反驳他。  有时候,他也自认是这样——又丑又蠢,是一个无能力反抗的无用鬼。

  主人叹了口气:“唉,算了吧,你闷死我。”

  志成问:“告诉我,你可否放过我,不再来烦我?”

  主人流露着啼笑皆非的神态:“我烦你?当初,是你每天等待我,祈求我的来临。”

  他又说中了,当初的确是如此。

  “所以我才选中你嘛!”主人轻佻极了,“是你选了我呀!”

  志成又沉痛地叹息,说:“现在我不盼望你来了。”

  “不!”主人像听到不可置信的笑话那样:“才不!你不知多想我来,你不知多喜欢我!”

  志成反抗:“我不喜欢你!”

  主人笑,笑完之后说:“你很喜欢我,因为你想变成我。”

  志成抬头望着他,看了那么一刻,忍不住哭了出来。

  是的是的,的确如此。他希望似他,充满着世间一切智能、无敌的自信、无所惧怕。

  所向披靡,英俊挺拔,而且,可以控制别人,而不是被人控制。

  “泪包,不要哭了!”  主人用手推了志成的前额一下,志成就全身震荡,他看见主人的形象淡退,然后隐没,而他全身上下的浓疮,就在同一刻消失。

  他没有噤声,却一直哭。他知道,他与他以后都会没完没了,他会永远地屈服于那个自称主人的凶恶之下。

  志成就是这样长大,避又避不过他;说得准确一点,他与他,是这样一起长大的。

  他欺侮他,他忍受着他的欺侮。相生相克,是另一种相依为命。

  在十六岁那年,他缝制出第一件旗袍,那是一件粉橙色的旗袍,印有梅花,有袖,双捆边,粉红色蝴蝶形盘扣,单襟,领子高,长度及膝,小开叉,这是一件精致的作品。

  然后他发现,造旗袍的专注与盼望,使他暂时脱离他。衣车平稳而连续的声音,是最有效的安慰剂,抚慰了他年轻却没停止受创的心灵。

  在旗袍的温柔中,那欺压不存在、无处可站。

  卑鄙的事情,无法在详和与柔情之中站得稳。

  父亲带他进进出出富有人家的大宅,替那里的太太小姐造旗袍。他长得正气,也年轻,量身的工作就由他做,很多时,女人会与他说说笑,赞他长得英俊,又问他有关学业的事,志成总是开朗光明大方地响应,女人都喜欢他。

  富家公子有时候会坐在一旁欣赏妻妾们量身和选择布料的画面,因为,看着喜爱的女人被陌生的男人量度尺寸,是好看而性感的事,女人都有那彷佛红杏出墙的妩媚之态,特别婀娜娇嗲。

  公子们风花雪月,以茶点招待志成父子,父子俩客套地吃一些,然后,又把旅行的照片给他们欣赏,那是五十年代,并不是很多人去过欧洲旅行。

  志成父亲看得很有兴致,志成也看得专心,公子则在旁边解画:“这里是意大利,看,这就是著名的叹息桥,你们准这辈子都没看过,很诗意的呀,与中国人所造的桥完全不一样……”又说,“那是法国人的凯旋门,不错吧,这个角度,能够把整个建筑物无遗漏地拍摄下来,很考技巧。”

  然后,是西班牙的照片:“噢,看过后有了见识,你们便可以告诉别人,西班牙是什么一回事。这是巴塞罗那,很有艺术气息吧!而这座古怪奇突凹凹凸凸的建筑物,哈,叫什么名字……”

  太太走过来看,说:“叫什么大圣堂吧!”

  志成说:“是圣家堂,十九世纪末期由著名建筑师高第建造。”

  大家感到愕然。

  志成指了指照片,又说:“这是其中的一个方向,名为‘基督之爱门’,上面有六位音乐天使。”

  公子与太太不作声,而志成的父亲则有点尴尬。

  志成父亲不好意思地说:“小孩子胡乱说话。”

  公子便说:“他又说得很对呀!裁缝仔,有点墨水啊!”

  晚上回家,父子俩相对吃饭,父亲说:“志成,我可没法像富有人家般栽培你。”

  志成微笑,对父亲说:“我喜欢造旗袍,你放心,中学毕业之后我会正式帮助你。”

  志成父亲似乎放心了:“我们不用懂得那么多,只懂得一门手艺就好。”

  志成和应了一声,但他的心愿当然不是如此。

  在他十八岁那年,父亲中风,不久后便去世。志成非常伤心,还差一年才中学毕业,但已不得不辍学,他要继承裁缝店了。他怀念父亲,常常哭肿眼睛。父亲用过的剪刀、尺子、纸样上的笔迹,都留下了那么浓厚的气息。世上,已没有亲人了。

  静静地独坐一角,志成会想,这些时刻,他不介意那个他到来。他希望知道,这世界上,仍然有一个他熟悉的人存在。活着,真是很孤独。

  有一天,他又来了,志成对他和颜悦色:“有什么要考我?”他问得甘心而温和。

  “当然有!我是你的主人嘛!”有着十八岁半熟美少年姿态的他,把脸仰上半分。

  志成不抗拒,等待他发问。

  主人说:“告诉我——”

  志成微笑。

  主人继续问:“你想不想父亲重生?”

  志成一怔,微笑瓦解。

  主人又说:“但当然,有条件的。”

  志成问:“是什么?”

  主人笑:“你很想吧!条件是,你要叫我父亲。”

  志成立刻拒绝:“你妄想!”

  主人瞪着眼:“叫我一声你就得回你的父亲啊!”

  志成说:“我不会跟着做。”

  此刻,他极后悔盼望过他的来临。这个人,真令人又爱又恨。

  主人就说:“早说你不识抬举!”

  志成不理睬他。

  主人又说:“最后一次机会。”

  志成把他赶走:“我不要见到你!”

  “好吧,他永远不会与你相逢。”主人说。

  志成反问他:“你又知道我们不会再相逢?一日我也死了,我与父亲便能重聚。”

  主人微笑,而这个微笑拖得很长很长,长得突兀。

  他说:“你可以肯定你有这一天吗?”

  志成说:“你不会不让我死吧!”

  主人耸耸肩:“看情形吧!”

  志成那时候没把这嚣张少年的话放在心上,他继续打发他走,满心烦厌。

  日子,比往常更孤独封闭。

  带着伙计,往往来来豪门大宅,一天又一天,专心一意地造旗袍。五十年代中期至后期,流行的旗袍都是贴身修腰,短短的,长度在膝盖上或下,女士都为玲珑曲线而下一番苦工。有些旗袍料子是透明的,暴露的地方其实只有颈项以下三吋位置,却又是那么婀娜性感。最受欢迎的是印花布——条子、格子、花朵、图案,边缘处配上蕾丝,加上花扣,再配上珍珠链,女性最得体又妩媚的形象,便创造了出来。

  志成的手工很好,差不多比得上他的父亲,常常受到客人的推介,有时候生意多得接不下,他就不接了。他的旗袍,都是他亲手造。

  然后,志成二十二岁了,已变成一个大男人,长得健壮、英俊,言行谨慎内敛,为人忠厚谦虚,他的品性,是百分百遗传自他的父亲。

  有一次,主人走进裁缝店,站在他面前,问他:“告诉我——”

  志成说:“我正忙着,没空回答你。”

  主人说:“我是想问你,为什么你跟了我那么多年,你也学不到我的一成?”

  志成抬头,正想说些什么之际,主人却说:“所以你比我低俗得多!”

  说罢,就在大笑中消失。

  志成觉得他无聊,他其实想辩驳。青春期过后,志成已与那个他的距离拉近,志成也长得轩昂得体,当然,气度与那个他相差很远。他们已是一对绝对相似的身躯与镜子,真人与镜子,同卵相生的挛生兄弟。但志成的身分是裁缝,一个裁缝是谦恭的。

  就在这一年,志成遇上小玫。

  小玫是大户人家的千金,是蓝家中唯一的孩子,听说父亲有偏房,但小玫的母亲不予承认,蓝太太才是蓝家的掌权人,家族的茶庄属她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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