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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奴隶王  第9页    作者:深雪

  男人把她拉到其中一面大镜前,他没停下,走进镜子内,而铁链跟着男人,带动了被拖行的女人,穿过厚硬的镜中。男人,把她拖入黑色帐幔的世界内。有男人在,物质变异,变成气体那样,粒子疏离,但运行有序。

  爱情来了,因而她舒畅。穿过镜子那一剎,她低呼出美妙的嗟叹。

  在帐幔后,她抬起眼来,看见一个绞刑台。于是,她合上眼,陶醉地呻吟。她的爱情,来得很曼妙。

  歌在唱:“当我交出我的心,那会是全部,如果不是这样,我永远不要交出我的心……”

  老歌浪漫极了,唱歌的人有沉厚磁性深情的嗓子,Mrs.Bee忍不住跟着低哼,但觉歌的情调,与这环境这心情配合得天衣无缝。

  她痴痴地陷入陶醉之中,神色旖旎。男人把她带到绞刑台上,把绳圈套着她的脖子,在这一刻,他俩四目交投,她抬起眼来看他,而他则垂下眼来凝视她。他要处死她了,然而,她却这样信任他,她的目光,就只表达了这一种讯息。

  “在那一刻,我感到,你的感觉也一样。那一刻,是当我把心交出来,把心交出来给你的时候……”

  他把她安置在绞刑台,然后步下台阶,走到绞刑台之下,安坐欣赏。她要死了,而她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过他,她的目光内,是爱情。在爱情中,她一切依他,一切听他,她不需要拥有自己,她甚至欢迎死亡,如果,他想她死,她就死在他跟前。就如此刻这样。

  她只想向他表达一件事:从来,她也不曾属于过她自己,她只属于他。

  噢,我的爱,你想怎样就怎样吧。

  他是她的主人,她是他的奴隶,生生世世,关系不会逆转。而她,为了这关系感动不已。看吧,她吸了最后一口气,仰头等待他赏赐给她的结局。

  绳索终于套紧了她的脖子,在骨头碎裂的声音后,她的眼睛便向下望,最后一眼,赶紧投放到他的面上,如果死亡前有一个心愿,她的心愿是这模样。

  至死,我仍然只想看着你。我的死亡有微笑。

  老歌没有终止,“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上,爱情未发生便已终结。那些在月光下的吻,在阳光的温暖下,居然冷却下来……”

  绞刑台上是她的尸体,如同那一具又一具她下属的尸体一样,悬在半空,双腿摇晃离地,但她这一具特别矜贵,因为她有爱,她为她心爱的人而死,她爱的人要处死她。噢!

  快乐的尸体上有第一朵玫瑰,由高处跌荡而下,然后第二朵、第三朵、第四朵,玫瑰失去了玫瑰的主人,于是玫瑰也要死了。

  玫瑰伴着尸体,玫瑰比往常更哀艳。

  男人表情仍然冷,他的座椅一百八十度一转,他就背着尸体。当他背向尸体,一块蓝色绒布便跌下来把尸体盖着。

  继而,在他的眼前,一个大木箱从不远处的漆黑中轻快地斜滑出来,那是魔术师爱使用的木箱,四边木板可以拆散下来让观众验明的那种。现在,木箱的四块木板一并向下松开跌堕,木箱的中央,有Mrs.Bee向跟前的他欢呼的笑脸。她身穿魔术师美女助手的漂亮服装。步向坐着的他跟前,伸出手来,让他握过,然后他猛地一拉,就把她抱到怀中。

  她说:“你永远都让我重生。”

  他回答:“我怎舍得失去你?”

  她问:“你会不会在某一次就放弃我?”

  他说:“就算世上没有玫瑰,我还要有你。”

  老歌连绵响起,那是《I  Love  You  for  Sentimental  Reasons》:“我爱你,为着一切感性的理由,我希望你是相信我的,我会把心交给你。我爱你,单是你已经是全部意义,请把溢满爱情的心交给我,然后告诉我,我们永不永不分离……”

  她说:“这首歌,那时候,我们听过。”

  ……那时候……

  他微笑,目光内有星宿。他很漂亮很漂亮,漂亮得叫她入了迷。

  只是,她知道,他不会记起这首歌,以及那个时候。

  剎那间,寂寞降临。

  她的爱情背后,有她的寂寞。

  ***

  那时候,是一九三○年,芝加哥。

  Rose姓何,跟的是母姓,生父不详。她在芝加哥出生,母亲是世纪初从中国来的移民,被骗到美国,一心以为当家庭佣工,却被困在华人小区当妓女,暗无天日地与其它中国妇女一起为在当地当铁路工人的华人提供性服务。

  何女士在三十一岁那年诞下Rose,她本来已有一个儿子,同是嫖客播的种。诞下Rose之后,她转行在赌场工作,她粗鄙、冷酷、讨厌她的孩子,当Rose十二岁时,她把Rose卖给区内的妓寨,Rose逃走了三次,第三次便成功了。

  初夜给一个嫖客买走,然后,她逃走又自杀。重复了三次,又被毒打了三次,终于跑得掉。跑掉后,Rose打扮得像男孩子一样——穿吊带裤,戴帽子,剪短发,举止男性化。她干着小混混的勾当:卖私酒、聚赌、打劫、盗窃。后来跟了一个年老的中国男人学杂耍,因为拋瓶子拋得差,她转而学习魔术。

  她把脸涂白,装扮成小丑,左眼画一颗大大的红色星星。照样,像个男孩子。

  十六岁那年,正值一九三○年,芝加哥是个繁荣的城市,虽然二十年代的豪气繁荣不再,全国陷入萧条之中,但芝加哥有工业、黑手党、私酒商、暴发户、歌舞剧、美食、电影和爵士乐。

  Rose便在小小的夜总会中表演魔术,都是一些小手技,变走白鸽,变出彩带,铁圈交替,金鱼现身。她是一众表演者的间场小丑,一边表演一边逗观众发笑。

  台下的人都以为她是男孩子,更有可能是白种男孩子。她很高很瘦,涂白一张小丑脸,无人猜得到她的性别与种族。小丑就是小丑,当白鸽由她的裤裆中钻出来时,大家只顾大笑,没有理会她是男是女,是黑是白。

  小夜总会黑人最多,低级的白人和有色人种也不少,多数是意大利人以及拉丁美洲人。夜总会内,主角是玩音乐的黑人,他们玩一种正风行全国的音乐,称为爵士乐,由新奥尔良和美国南部传过来,而芝加哥在十年前取代这些城市,成为爵士乐的重镇。著名的爵士乐巨人,例如Louis  Armstrong,在三十年代正于芝加哥的夜总会中展现黑人的骄傲。

  由黑人的蓝调、灵歌和工作歌演变而来的旋律,丰富的节奏,自发性的激动,凭感觉驾御的演绎,就随小喇叭、色士风、风琴、笛子、鼓声,以及黑人柔滑如丝绒般的声音中倾诉出来,一首接一首,一夜接一夜,狂暴而澎湃,优美而深沉。

  Rose喜欢他们的音乐,而事实上,她知道的也只有这些音乐。她不懂得分析,不明白个中含义,但是她喜欢。

  十六岁,生活简单,也不算不太安定,她与其它几个表演者,有跳舞的,有说笑话的,一起住在夜总会老板提供的房子中,有时候她会赌博两铺,也吸烟喝酒,活得像个男孩子。

  然后,有一天,夜总会老板把她的衣服拋出后楼梯,肥大的他推了Rose一下,对她说:“你的表演太糟!我不需要你!”

  Rose拨开他的手,反抗道:“我每晚也收到客人的小费!”

  老板摇头,又再推碰她,“从纽约来了一位大魔术师,他也是中国人,但比你像样得多!”

  Rose愈跌愈后,她抓着楼梯扶手,尖叫着:“你要给我多一次机会!”

  老板却连后门也关掉,楼梯上铺满她的衣服鞋袜,还有魔术小道具。

  彷徨、沮丧、不高兴  Rose决定要报仇。那会是一个怎样的魔术师?中国人?最多又是那种戴一条假满清长辫子,加一顶瓜皮帽的老丑中国男人吧!穿上纸扎公仔般的低级服装,卖弄低俗的中国特色。

  她咬咬牙,看不起。

  年轻的她希望继续表演魔术,因总比当娼好。是的,不当娼又不做魔术师,她可以做什么?

  或许,可以投靠黑手党。但已有太多有色人种向意大利人要求两餐温饱,她又未杀过人,大概没有人会收留她,她坐在楼梯上搔搔头。最后,或许真的只有当娼。

  Rose弄来一把表演用的飞刀,她的大计是,杀了那个新来的魔术师,就可以得回她的职位。她会埋伏在后台,然后把刀飞掷出去,一击即中。

  果然,她就躲到后台的红色帐幔之下,手握飞刀。

  从欧洲移民到来的美女表演露出臀部的舞蹈,又拋出含在口中的玫瑰,台下喝酒的人吹完口哨,然后,就是新魔术师出场。他看上去果然有点不相同,年龄大约三十多岁,长得很高,很英俊,有洋人的笑容。他说着完美的英语,然后开始他的表演,他推出一个大木箱,木箱内有一个洋少女,那该是其中一个跳舞女郎,然后他把木箱转了一个圈,做些大动作,接着,女郎就不见了。

  台下掌声不绝,而Rose看得金睛火眼。这种大型魔术,她未看过。

  后来又有刀锯美人,美人分成三份,但四肢仍然会动。最后是火里逃生,他用铁链锁着自己,美女一把火烧向他,他站着的圆形小台上火光熊熊,大家都为他着急,他流露着在铁链堆中挣扎的表情,Rose更是紧张得把手指放进口腔中。过了大约十秒,他便安全逃生。

  大家拍烂手掌,魔术师向观众鞠躬。

  Rose没有掷出她的飞刀。她决定要他生存,因为她打算向他拜师。

   她走进后台,魔术师正在拭抹他的道具。他背着她。

  Rose用飞刀指着他的背,她说:“你连累我失去工作,也失去栖身的地方。”

  魔术师抬起头来,眼向后一扫,看见的是一个少年人,然后他便笑着问:“因此你要杀掉我补偿?”

  Rose还未开口回答,魔术师突然敏捷地反手,轻易地捉着她。她感到疼痛,刀便跌到地上。

  “救命!”她居然求救起来。

  他便知道她是女孩子,打量了她一会,便放开她,“杀不到人就叫救命。”

  她连声呼痛,“你很认真!”

  “有人要杀我,我当然认真。”  然后他随手拿起一件道具,二话不说便扣在她的双手上。她看清楚,发现是一对手铐。

  Rose说:“你的动作极快!”

  魔术师微笑:“我害怕你这个超级杀手啊。”

  Rose尝试活动双手,然后发现无计可施,“喂!放了我!”

  魔术师收拾他的对象,把需要的带走,没有理会她。

  Rose跟随着他,“喂!喂!”

  魔术师走出夜总会,Rose跟在他身后,因为双手被扣着,她觉得羞愧,于是在走过一些女士身边时,顺手牵走人家肩上的围巾,裹到双手上。跑了两步,她又说:“宿舍不是在那边吗?”魔术师没有回答她,他走得很快,她惟有急步跟着。她也发觉魔术师有华人少有的轩昂,他高大健壮,步履自信,这背影,根本看不出并非美国人。

  华人,亚洲人,是不一样的在气质而言。

  Rose决定省回一口气,不知要跟着他跑多少条街。芝加哥那时候已有具规模的电影工业,默片时代完结,有声电影是潮流。晚上,有一批又一批看过电影的人走出电影院,有些观众打扮得不错,帽子、围巾、套裙、高跟鞋、手袋,还有那发型与化妆,使她们看上去仿如女明星。

  Rose好奇地朝她们看,她觉得她们漂亮,而且高贵,高贵得大概会坐汽车回家。

  忽然,魔术师回头,对她说:“有空我们看电影。”

  他摇了摇头,目光溜向电影院外的广告画,又溜向Rose愕然的脸孔上。没等待她的反应,他又径自继续往前行。

  Rose朝广告画看,眼瞪得很大。她一次也没看过,她没有进过电影院。

  当她发现他走得很前了,惟有又跑又跳地追。然后,她没有任何再反驳的意图。

  魔术师的家位于贫民区的一幢大厦的单位内,有电力供应,但没有自来水,水要从共用水龙头提取。但小公寓布置得很雅致,很整齐,而且,Rose竟发现了一部留声机。

  “啊!”  她叫,然后就向前跑,她仔细地察看机器,忘记了她的双手上有手铐。

  魔术师脱下外套,把一张唱片放到留声机上,“King  Oliver,喜欢吗?”

  房间内充满闷热但不羁的情调,Rose望着唱片的转动,但觉甜蜜起来,她微笑。

  魔术师见她站着不动,便告诉她:“你以后在沙发睡。”

  Rose瞄了瞄他,“我不随便在别人的家睡。”

  魔术师便说:“那么你睡在走廊。”

  Rose却微笑,“我的意思是,不会睡在连名字也不知道的男人的家里。”

  魔术师望向她,看见装扮成男子的她脸上流露着不配合的妩媚。这叫他加深了对她的好感,他告诉她:“叫我Mr.  Bee。”他觉得她颇美丽。

  她问:“什么Bee……”

  他说:“蜜蜂。”他替她解开手铐。

  她说:“啊,蜜蜂啊……你要依靠我哩!”她揉着手腕上被扣过的位置,有那浅色的红圈。

  “你是谁?”他扬起眉。

  “我是玫瑰,Rose。”她嘟起小嘴,“你吃我的蜜,依仗我维生!”说罢,她放松地躺到人家的高床软枕上。这张床,一定比沙发舒服。

  Mr.  Bee一手拉起她,用力很猛,毫不留情地把她拉倒跌在地上,他说:“别以为进得屋就可以睡上我的床。”

  Rose爬起身来,表情似笑非笑,盯着他,她真是很想睡在床上,因为床较软。

  Mr.  Bee说:“我需要一个女人。”

  Rose便摆着身走近他,正想用手勾着他脖子时,他却又拉扯她的手臂,把她拉到那张沙发前,把她按到沙发上,对她说:“我要一个女人做我的助手。”

  她装出恍然大悟的表情,夸张的、顽皮的。

  他继续说:“做得不好,就连地板也不让你睡。”

  她偷笑了,看着他回到他的床上,脱掉衣服,她忽然笑出来,而且笑得愈来愈大声。

  “呵呵呵呵呵!”笑,是因为真心高兴,她喜欢这个男人,喜欢他。

  跟着他跟着他跟着他。

  天花板垂下一个灯泡,留声机播出爵士乐的放任热情,这房间,又热又亮。她笑得流了汗。

  遇上了Mr.  Bee,Rose便开始变身。

  他要她像个女人,他说:“魔术师助手需要是美人,性感、迷人、女性化,令人相信她会勾魂,可配衬魔术的奇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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