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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能补拙  第4页    作者:董妮

  「好。」里头传来辛欣的声音。

  龙易飞于是安心地拿着号码单去领披萨,亲自付钱,自从有了早餐店的经验,他就不敢让她自己拿钱去买东西了。

  拿了披萨,他就站在柜台边等着她。

  也许是周年庆大特价的关系,小小的披萨店里挤满了人。

  龙易飞被推挤得不得不稍离柜台边缘,但他也不担心辛欣找不到他,姑且不论他有着鹤立鸡群的身高,足足有一八〇,上天还赋予他一张儒雅俊秀的面容,走在路上,那回头率绝对在七成以上。

  六年前,他在美国对辛欣一见钟情,拚命追求她的时候,她就说过他长得太好看,让她很没有安全感。

  为此,他还特地扮丑,弄一副俗不拉叽的大黑框眼镜来戴,又把一头层次分明的漂亮黑发理成短短的三分头,换下衬衫、牛仔裤和布鞋,改穿花T恤、五分裤和拖鞋,把一个好好的大帅哥变成衰哥一枚,让辛欣笑了好久,于是,她答应了他的追求。

  过去的一点一滴让他怀念不已,而今……他终于看到走廊尽头,一抹小小的身影快速地跑过来。

  他伸出了手,正想挽住她的,然而……

  辛欣的手穿越过他的身旁,拉住前方一个穿着牛仔外套的青年人的衣襬。「我好了,我们走吧!」她天真地笑着。

  龙易飞感到自己的心不停地往地狱深渊坠落,难道整整一星期的日夜相处,她还是没有记住他吗?

  她的笑只是无意识的反应,并不专属于他。

  她的眼里看着他,可是她的心里却没有他。

  是他做得不够好,还是她已经不爱他,因此不花费任何心思去记住他?

  他不知道,就连手中的披萨被人群挤落了地面,他也没有发现。他唯一的感觉就是心好寒、思绪好乱、好想抽它个几十包香烟,或者吞上几颗安眠药,深深地入眠,不再有感觉,也就不会感到痛了……

  第三章

  外头天很蓝、草很绿,几只蝴蝶、蜜蜂乱舞于花丛间,尽显生意之盎然。

  只有辛欣觉得无聊毙了。

  在医院的时候,每天下是复健就是做检查,无聊是一定的。

  可离开医院后,搬进这幢大宅,有一个男人突然对她说,他是她的老公,要照顾她一辈子,然后,她的生活立刻变得精彩起来了。

  那个男人每天都会带她出去到处玩,虽然他说那叫运动,可逛街、买东西就是好玩啊!

  更好的是,街上有好多好好吃的东西,远非医院那些健康食品可比,让她每天都过得很开心。

  但从前天起,那个男人忽然就消失了,到底跑哪里去了?

  她想去找他,偏偏又记不起他叫什么名字、他的模样……她只依稀记得他长得很高、很高,她总是得仰起头才能看见他的脸。至于他的五官,她就真的没有印象了。

  男人为什么不见了?她这两天都很早就起床,等着他带她去散步的。

  「辛小姐,吃饭了。」龙家的老佣人过来请她去用餐。

  「我不想吃。」辛欣趴在客厅的沙发上,两手支着额,一双眼来来回回看着大门和楼梯。

  她在等龙易飞出现,虽然她还记不清他的名字和面貌,但一星期的日夜相处已经让她不自觉对他起了依赖。

  她想念有他陪伴的生活,好快乐,每天都多姿多采。

  「小姐,不吃饭是不行的。」老佣人劝她。

  辛欣不答话,只是坐起来,反覆扭着十指玩。这已经变成她的习惯,当她心神不宁的时候,就玩自己的手指。

  「小姐,少爷交代过,妳每天都要准时吃饭的。」老佣人说。

  她耳朵捕捉到「少爷」两个宇,不知道老佣人口中的「少爷」是不是她心中想的那个男人?

  「嗯……你你你……」该死,她明明记得这老佣人的名字啊!可话到嘴边就是说不出来。

  「小姐,我是忠伯。」老佣人也知道辛欣的情况,干脆自我介绍。

  「忠伯。」辛欣努力记住这两个宇。「你说的少爷是谁?」

  「就是龙少爷啊!之前你们不是天天一起去晨运?」

  对了,辛欣想起来了,那个让她的生活由黑白变成彩色的男人是姓龙没错,至于名字……好像叫什么飞的。

  「你……」她一下子又忘了老佣人的名字。

  「忠伯。」老佣人提醒她。

  「忠伯。」她开心地跳起来。「那个什么少爷的……对了,龙少爷,他在哪里?」

  「小姐,妳叫少爷『少爷』,他会很伤心的。」忠伯一把年纪了,岂会看不透这对小儿女的心思?

  龙易飞对辛欣真是下足了苦心,只是他把事情看得太简单了,他以为人定胜天,只要有恒心,铁杵终能磨成绣花针。

  但现实岂能尽如人意,有些事情过去就是过去了,无法回头的。就好比龙易飞想要把辛欣变回原来的样子,那怎么可能?

  且不论辛欣受伤后,心智大大退化,记忆力更是变得奇差无比。

  就算辛欣一直好好地活着,岁月依然会改变一个人的性情,尖锐会被磨成圆滑、狂傲被自信取代、无知变得睿智……没有人是永远不变的。

  一段感情也是一样,初恋的甜蜜、热恋的疯狂,随着时间的流逝,爱情渐渐沉淀为生活的一部分,虽不复之前的炽烈,却如流水般源远流长。

  龙易飞的心愿是注定要落空的,至于辛欣……

  唉,忠伯也为自家少爷不值。怎么说也是日夜相处了一星期啊!她居然到现在还记不清龙易飞的名字和面孔,那HAAGEN-DAZS冰淇淋,她倒是记得挺牢。

  好好一个大帅哥居然连桶冰淇淋都不如,能叫龙易飞不呕吗?

  不过龙易飞呕归呕,却也没那么小气,因而便不理辛欣。实在是他在失去辛欣的六年间,身体亏损得太严重,这一生气,一餐没吃、抽了一晚的烟、再吹上一夜寒风,便病倒了。

  他不想把感冒传染给辛欣,这才躲起来养病的。

  只是人算不如天算,他费尽心思要在她心头刻下自己的身影,却屡屡失败;一个不小心的感冒倒让她挂上了心。

  「那我该叫少爷什么呢?」

  「阿飞。少爷最喜欢听妳叫他阿飞了。」

  「阿飞、阿飞……」辛欣拚命默念着这个名字,反复数十遍,又深恐自己忘记,直向忠伯问:「你……」

  「忠伯。」唉,忠伯对于辛欣的记性真是彻底死心了。

  「忠伯,你有没有笔,不会掉色的那种。」

  「干什么?」

  「我把阿飞的名字写在手心里,时时念着,就不会忘了。」她弯起了菱形小嘴,笑得就像三岁孩子一般天真。

  忠伯立刻给辛欣拿来了油性奇异笔。只要辛欣肯为龙易飞用心思,那龙易飞一片痴情就不算白费了。

  辛欣费了好大一番功夫才将「阿飞」两个字写入手心。她的四肢协调性不好,对于一般人来说很简单的一个动作,比如写字、拿筷子吃饭,她都要费好大的力气才做得好。

  她笑嘻嘻地看着手心上那歪歪斜斜的两个字,脑海里浮现那个长相还是迷雾一片的男人。

  如果她确实地记住他的名字和长相,他会开心吗?会不会再像之前一样待她那么好?

  她想念他的陪伴,那些日子是她自清醒后最快乐的回忆了。

  「忠伯,如果我记住了阿飞的名字,你可以告诉我他在哪里吗?我想去找他。」

  「小姐,少爷一直都在家里啊!」

  「咦?」那她为什么始终没看见他,难不成他会隐身?

  「少爷就住在妳对面那间房里,不过他感冒了,怕传染给妳,才一直躲在里头养病。」

  「原来他在啊!」她欢呼一声,跳起来就往二楼跑。

  「小姐,妳去哪里?」

  「找阿……」她瞄一眼手心,兴奋地回答:「我要去找阿飞。」

  她又可以出去玩了,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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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欣终于找到了龙易飞,他正在睡觉。

  因为感冒发烧,他的脸红通通的,辛欣趴在床头看着他的睡脸,原来他长这样子,眉毛很浓,斜飞入鬓,鼻梁挺直……

  但是他可能真的很不舒服,连睡觉的时候眉头都皱得死紧。

  她伸出手,想要把他眉间的皱折抚平,却发现不管她怎么拨,它们都会自动自发再度拱成一座山。

  「好可怜。」她对他起了浓浓的同情,忍不住就想为他做一点事。

  有什么方法可以让他舒服一点呢?以前她生病的时候,医生都会给她打针、吃药,然后她很快就会好了。

  这个方法也许有效。她溜眼四顾,看看他房间有没有药包或针筒。

  真是幸运,在他的床头柜上就放着一大罐药,连白开水都有。

  她开心地取下药罐,试着读说明书,看看成人一次应该服下多少药量。

  只是很不幸,这药罐实在太旧了,上头的用药指示剥落得几乎消失无踪。

  她打开药罐,里头是一颗颗白色的小药片,差不多只有她小指甲的三分之一大。药片上头隐约刻着STILNOX的字样。

  她也不知道这是什么药,但想到他正在生病,这里又只有一罐药,那八成就是治病用的吧?

  这这做得这么小,她以前在医院吞的胶囊每一颗都有它的两、三倍大,所以这么小的药应该多吃几颗。

  她从药罐里倒出十来颗小药片,一次全塞进他的嘴里,然后灌他喝水。

  龙易飞本来睡得正沉,突然被她又是掰嘴、又是灌水的,呛得一颗心都快咳出喉咙不打紧,更惨的是,那些药片全顺势滑入食道,直进胃里。

  「妳……小欣,妳怎么进来了?我不是吩咐过,我感冒没好前,为免互相传染,不准妳进我房间的。」

  「阿……」糟糕,又忘记他的名字了。她赶紧再看一眼手心。「阿飞,我喂你吃了药,你好了,我就可以进来了。」

  这逻辑可以这样解释吗?他本来就烧得糊涂的脑子又给她搞得更迷糊了,一眼望向她手中的药罐,他脸色煞白。

  「小欣,妳刚刚给我塞的是什么药?」

  「这个啊!」她摇摇药罐。「你生病了嘛,吃了药就会好啦!我以前生病的时候,医生也都要我吃药,还给我打针,不过你房间里没有针筒,只有这罐药。你运气真好,打针很痛的,这里没有针,所以你不必挨针,不像我,先前在医院几乎天天都要挨上五、六针,疼死我了。」

  他的运气一点都不好。

  「妳……喂了我……几颗药?」他结结巴巴地问。

  「嗯?」说实话,她不太记得了耶!「应该有七、八……或者十几颗吧?」

  龙易飞立刻脸色一正。「小欣乖,下楼叫忠伯打119叫救护车好吗?」STILNOX是安眠药啊!上帝明鉴,他不想自杀啊。

  「忠伯是谁?」她又忘了。

  「总之妳下楼,不管遇到谁就叫他们打119叫救护车。来……」他尽量耐下心来哄她。「乖,来跟着我说,打119叫救护车,妳一路说,一路下楼好吗?」

  她点点头,因为是他的交代,她半点折扣不打地照做。「打119叫救护车、打119叫救护车、打119叫救护车……」

  她一路念着同一句话下楼,恰巧碰见过来探视龙易飞病情的方秀媚,听见她的话,忍不住好奇问道:「小欣,好端端的,谁叫妳去打中119?」

  「阿飞。」这一次辛欣倒没忘记他的名字。

  「咦7阿飞不是感冒而已,有严重到要叫救护车的地步吗7  」方秀媚赶紧上楼了解事情真相。

  然后,过了十分钟,龙易飞被送进医院洗胃了。

  辛欣成了好心办坏事的最佳典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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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为龙易飞严重感冒,加上吃错药,虽然及时洗胃,性命无虞,却被医生强置留院观察一天。

  龙易飞的死党丁络一得到消息,立刻到医院探望他;不过照龙易飞的说法,丁络根本是来落井下石的。

  瞧瞧丁络脸上的贱笑,明摆着是在嘲讽他连药也会吃错,脑袋烧坏了。

  但这绝对不能怪丁络幸灾乐祸,谁让上回他找龙易飞一起发愤图强,重新振作;龙易飞却拐他进精神病院,被精神科医生问了好一大串私密问题,搞得他差点真的精神衰弱。

  龙易飞看着他的笑容,早就巴不得一拳过去了,哪里还容得他再开口讥讽。

  他抢先说道:「上次你说要发愤振作,我同意,咱们合伙做生意吧!」

  「咦?」丁络大吃一惊。「你真的烧坏脑袋啦?」

  「我现在有老婆要养,又不想象那些老头子一样游走于黑白两道之间,专门害那些不懂事的青少年,所以决定奋发向上,你有问题吗?」龙易飞没好气地说。

  「你娶老婆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不知道?」

  「我娶老婆是我自己的事,干么让你知道。」

  「我们是从小一起长大的死党兼换帖耶!」

  「那你告诉我你突然想要振作的原因,我就告诉你我为什么要娶老婆。」

  丁络沉默了。他们既然是彼此唯一的好友,很多事情大家都心照不宣。六年前,他们不约而同经历了一场可怕的灾难,那是刻骨铭心的痛,所以……不说也罢,不说也罢。

  「你觉得做什么生意好?现在市场最热门的是名犬配种。」丁络干脆略过问题,直接与他谈起合伙管生之道。

  「我们干么跟着流行走,要就创造流行。」尽管身体虚弱,龙易飞依然显得意气风发。他好歹也受过十几年的精英教育,这营生之道嘛,也是很有一套自己的哲学的。

  「创造流行,说得简单。首先,我问你要把客户订在哪一个年龄、阶级层面上?这店铺、人事、管销……」

  「停停停。」龙易飞忙摆手。「在做生意上,我们各有专长。要说管理方面,那我是比不过你的。但在创意上,我自信胜你多多。我的构想是这样的,现在正在流行网路,这会是一个商机,我们做网路商店。」

  「目前上网的人口极大部分集中在十八到三十八岁之间,这就是我们的客户层了。」

  「嗯,这些人能接受新观念,更乐意为某些独一无二的新奇玩意儿付出大笔金钱,就是我们最佳的发财管道。」

  「有道理,而且网路商店还可以用代号去经营,不必担心被家里那些老头子发现找麻烦。不过……你想卖什么新奇玩意儿?」

  「各国奇珍如何?不是国宝级那种,而是专属于那些国家的特有产品,比如非洲部族的巫师面具、泰国的手染棉布、某些台湾山地部落的祈福手链等等。这些东西不仅要够新奇,还要够怪异,但价钱不能太高,才吸引得了那些年轻人的目光。」

  「要拿到这些东西不难,只是要压低价钱,我们的利润就薄了,不划算啊!」龙易飞一说完,丁络脑袋里的算盘已经叮叮咚咚拨出一个结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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