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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在坟墓的猫  第9页    作者:寄秋

  「那是你玩女人玩太多了,肾亏。」报应。

  「啧!你嘴巴真臭,几时也学会酸言酸语,嫉妒我有风流的本钱就说一声,十几年交情,我不会笑你十个女朋友轮流用。」双手万能呀!

  脸色一沉的公孙静云用白眼瞪他。「谁嫉妒你的滥情,尽管得爱滋和阎王结拜,我再怎么不愿出门,也会地遁到你灵前上香。」

  「哟!好毒,你大半夜把我挖起来,不是为了看我和女人恩爱吧?」沈冠鹤打了个哈欠,故意拉低身侧一夜情对象覆在身上的薄毯,露出激情过后的诱人美背。

  「下流。」公孙静云啐了一句,视线根本不落在他口中所谓的美景。

  「是男人都下流,不然你何必像鬼上身般急叩我,还说了一句匪夷所思的鬼话。」叫人听了打心底发毛。

  公孙静云不高兴的眼一瞇。「什么鬼话,有人赖上我很不可思议吗?我又不是见不得人的钟楼怪人,生就八只眼、七条腿。」

  但也差不多,不是吗?沈冠鹤在心里回道。「你知道让我比较惊悚的是什么,你居然说要冲到我家来砍我耶!」

  这句话吓掉他下巴,人一翻就成朝天鼠,怎么也转不回来。

  「你怕死。」这是他唯一想到的理由。

  「不,是你住进坟墓里头以后,不管我如何威胁利诱,甚至用哀兵政策苦苦哀求,你死也不肯复活,十年来走出墓穴的次数比我的鼻毛还少。」几乎不到十次。

  食物,有。衣服,上网买。日常生活自理,不让人上门拜访,自己也不出门,独来独往像一只穴居的猫,没有朋友也不在乎。

  两入之间的金钱往来由网路存汇,他给他一个帐户直接汇,他再提拨转出购买所需物品,压根不用移动一步。

  他知道这只猫有个猫仆人会为他打理墓外的事,所以不需要费心的当穴居人,高兴时,他还会露个脸让人瞧瞧,意思是他还没死,可要是一个不痛快,十天半个月也收不到他一句讯息。

  「我真的当你已经死了,是个以人形出现的鬼,你要不要去照照镜子,看你有没有影子。」相信他死了比接受他突然「活」过来还容易。

  「鬼?」公孙静云摸摸下巴,觉得刚刮的胡子扎手,「不跟你多说废话了,告诉我怎么讨好一个女人。」

  「女人?!」沈冠鹤大叫的露出可怕的表情,好像女人这种生物已经绝迹甚久。

  「对,女人,你有什么意见。」他的神情表明他若敢再发出怪叫声,他绝对会履行砍他几刀的宣言。

  「脸古怪的沈冠鹤低声问道,放大的五官占满整面萤幕。「你是说真有女人闯入你的世界?」

  「没错,有两个,不过另一个不重要,剁碎了喂狗还不够分量。」说起那个很「轻」的人,他的语气贬讽居多,蔑意甚浓。

  「两个……」沈冠鹤完全处于惊吓状态,无法将听见的男音具体化。

  「那个女人很奇怪,不太聪明,性情尚可,习惯自说自话,毛病不多却说要当我的女朋友,应该没有精神方面的疾病……」

  「停——」他出言打断言不及义的碎碎念,「容貌如何?」

  顿了顿,满面春风的公孙静云往下一瞟,说了句让人吐血的话。「不丑。」

  发觉他有异常的举动,仍然不太敢相信他有女人的沈冠鹤轻声问道:「她在你身边?」

  他几乎希望自己猜错了,因为他敲了十年还敲不破的石头,居然有人轻轻一点就碎了,那他的努力算什么,岂不是让人呕到心发疼。

  「嗯!她睡得很熟,像一只温驯的家猫。」只要她的爪子不向着他。

  打击!他居然毫无愧色的……说了。

  沈冠鹤神色无比沉重的瞪了他一眼,认为他不够朋友,定力不佳,轻而易举的为美色所诱,是男人中最失败的范例。

  不过,好奇心人皆有之,他忍不住一问。

  「你们那个几次?」

  「什么几次,那个又是什么鬼东西?没头没脑谁听得懂。」又不是上元节猜灯谜,猜中有奖。

  沈冠鹤「含蓄」的做出大鹏飞进花丛的动作,暗示着,「有床的那个,要一男一女。」

  「什么床……」公孙静云顿时一悟的涨红脸,又骂了一句下流,「收起你的肮脏、龌龊思想,把脑中淫荡画面删得一干二净,不准有遐思。」

  「你不想吗?」他贼笑,眉眼上扬。

  「是很想。」他老实招供。

  「但她不肯对不对?」哈!就知道他运气没那么好,是福是祸尚未分晓。

  「我没问。」他很孬,怕她又往他胯下一顶,那很痛,而他不会想试第二次。

  沈冠鹤大声嘲笑他的懦弱,「你块头大是用面糊黏的不成呀!霸王硬上弓懂不懂,难得有个女人让你瞧得顺眼,还不赶快把米煮熟了,先吃下肚再说。」

  「你禽兽呀!这种事也敢挂在嘴边,我脾气是冲了些,但好歹是个人。」虽然他真想吃了她。

  从皇甫冰影宣布他们成为一对恋人至今已有三日,他们是形影不离的黏在一起,就像真的陷入爱河的情侣,还真有种恋爱的感觉。

  可惜美中不足的是,她允许他有限制的搂搂抱抱,兴起时勾勾食指要他来练习如何接吻,可以接受的范围仅在腰部以上的抚触,若想往下探索便得了个过肩摔。

  就如那颗不会响的叮当所言,他完全被她吃定了,只有她有主控权,占据他的所有视同理所当然,而他毫无忧言权——就算开口,她也会当作没听见。

  他必须说一句话:见鬼了。女人的力气怎么可能大过男人,她看来毫不费力的捉肩踢腿动作,竟能让他庞大的身驱往她上方一翻而过。

  要不是怕伤了她玉肌嫩肤,他哪会轻易被她摆平,好歹他的家传武学也小有名气,不致一路落败的成了肉垫。

  呵呵……他就是有点故意怎样?这样才可不失了面子又能名正言顺的抱她,好像他很勉强似的,但其实是乐在其中。

  「大猫,你忘了十年前那件事了吗?」沈冠鹤语重心长的说道,不想他又犯同样的错。

  女人是美好的,同时也是杀人于无形的祸水。

  一提起十年前发生的事,他的面容出现沉肃的冷意。「冰影是龙门的人。」

  只有私底下他才会轻唤她的名,一面对刚柔并济的佳人时,他会恶形恶状的唤她女人。

  「龙门?」他们终于找上门了,他以为能安然无恙说。「等等,他们没找你麻烦吧?」

  公孙静云看了看已睁开眼,正对着他扬眉的清媚娇颜。「很不要脸的说要赖住我不放,这算不算麻烦?」

  「她没因你窃取龙门机密而给你好看?」做坏事者总会受到惩罚。

  「她没说。」喂!女人,妳很奇怪耶!为什么放过我?公孙静云用眼神低问。

  你以为我在做什么,被我缠上,你能有几天好日子可过。带笑的双眸如此回道,隐含一抹嘲弄的怜悯。

  不知皇甫冰影已清醒的沈冠鹤接着说:「她知道那块石头的存在吗?」

  「你这大嘴巴,她现在知晓了。」公孙静云气呼呼的一吼,大掌一拍想切断和他交谈的视窗。

  「嗄?!」知道了?

  素手一拎,如拈取花瓣般移开大她两倍的手,沈冠鹤的电脑萤幕上出现一只打招呼的纤白柔荑,不见其人。

  「什么石头?说来让我明白明白。」也许雷护法的「顺便」一查,真能让她得知第十九座墓园这块土地究竟藏了什么叫人觊觎的力量。

  第七章

  一块比人高,黑黝黝的不规则多棱角巨石,究竟隐藏何种惊人力量,令各方人士争相夺取,甚至为此酿出几近灭族的憾事。

  传闻盘古开天辟地之初,曾送给人类始祖女娲一块七彩虹石,以助她成功炼化人形,给予万物开始的生命力,亦即是大地之力。

  在时代洪流辗转的流动下,它由神的手中流人人间,成为公孙一族守护的灵石,庇佑族人安居乐业,富裕安康,不受邪灵侵扰。

  因为吸收巨石的灵性,每一代族人中必出一名至数名的灵修者,能开天眼,通晓古今天下事,为人卜卦吉凶预知祸福,在家族的地位相当崇高。

  古有先祖公孙羊,其灵算能力为当时之冠,备受注目入朝为官,朝夕伴在君王侧为其解忧除惑,受封为国师,掌握万万人以上的至高权势。

  人心是不能受到考验的,一朝得势,他竟忘了明哲保身之道,骄矜自满,过于仗恃能知万事的才能,私欲渐生,腐蚀了原本一心为民的善念。

  顺天而行方为正道,他却为了延寿逆天犯上,强行更改人间阳寿,导致天道方纲为之大乱,人祸天灾纷纷四起,致使国土分裂。

  此时,公孙一族也因他而遭天谴,族中异能者渐稀,往往三十年才出一个神算师,甚至更为长远,能力也不如前,世代慢慢没落。

  虽然传至公孙静云的祖父仍有算出祸福的能力,可是力量已有所变化,仅能算出与己无关的因果,再也看不到自身即将面临的凶兆或厄运。

  也就是说,他们只能为人算命,观阴察阳赚取财富,无法用天赐的灵力为自己求福。

  「妳……妳是大猫的……呃!那个……」词不达意的沈冠鹤言谈吞吞吐吐,不太自在的吞涎干笑。

  皇甫冰影接话。「那个论斤论两卖吗?是方是圆或是扁,长短如何,大小轮廓可有比较,油炸还是清蒸,能否盛盘上桌。」荤素皆宜。

  他表情呆愕,完全呈现鸭子听雷的模样。

  雾煞煞。

  「猫伯爵,你的朋友似乎遭不明病毒侵袭,出现智力退化的症状,你要不要关心一下?」致哀三秒钟,魂坠地狱门。

  背脊一阵酥痒,笑不出来的公孙静云看着纤指正在他臂上「散步」的「不明病毒」。「我不叫猫伯爵。」

  「我知道呀!可是你没看过一部很有名的动画吗?日本人画的,里面有只非常优雅高贵的猫儿就叫伯爵。」一身贵族气息,很英国化。

  「妳确定这不是讽刺我吗?」他嘴角抽动了一下,表情为之僵硬。

  低眉敛笑的皇甫冰影由眼角往上一睨。「不要想太多,并无恶意,你再怎么努力也就这样了,用不着太失意,天生我材必有用。」

  这句话绝对是讽刺,他要真听不出来就该死了。「我就是粗鲁的莽汉怎样?这辈子成不了斯文人,妳最好赶紧走人,免得我火大就一拳打扁妳。」

  满脸阴色的公孙静云语气粗野的低吼,像是受不了她老巴着他的花痴行为,但一手却紧扣纤曼的细腰,生怕她真的负气离开。

  他是那种外表硬如钢铁,百摧不断的典型大男人,但内心深处是比豆腐还嫩的巨蟹男,强硬的只有那张嘴,不肯示弱。

  表面上他是被迫接受生活中多了个女朋友,其实他早就肖想已久,第一眼瞧见她时就心动了,一见钟情不可自拔。

  可是那臭脾气死性不改,明明想得要命却一再告诉自己要讨厌她,不想改变已维持十年之久的生活模式,他干么要为了一个女人而有所变动?

  所以皇甫冰影一提出交往的要求时,他作态的挣扎了一下,还一脸心不甘情不愿,不得不被她缠上的样子,可到现在为止,尚未见他做出任何厌恶的反应。

  天生的软柿子,指的就是他这种心口不一的男人,只要人家轻轻一戳就破功了。

  「静云,你最近的脾气变好了。」她语气轻柔的说道,微带一丝调侃的笑意。

  「妳是什么意思?」一瞪,满腔不豫消弥在她盈盈笑意之中。

  他真的破她制住了,一入温柔乡就忘了自己是谁。

  「你没发觉周遭的家具和家电用品淘汰率降低了,从昨天到今天,只有一只台灯阵亡。」而且还是他欲火过炽降不下来,一个失神坐坏的。

  没有破坏算不算好现象?

  经她一提醒,他才蓦然发觉自己顺手砸东西的习惯竟然不见了。

  他恨恨的瞪着她,气愤她故意要自己明白她在他心中的影响力,硬生生的把一头暴躁的熊,磨成小有火气的「人」。

  「对耶!大猫,你今天没用椅子砸我的头,感觉好不习惯。」起码也丢个笔架或是滑鼠嘛。

  魂魄归体的沈冠鹤在「活」过来后,不甘寂寞的插上一句垂死感言。

  「你闭嘴,别让你那张死人脸荼毒我的眼。」好想扁他,尽会杀风景。

  他要帅的撩撩发,嘟起嘴,送出噁心的飞吻。「我了解你的嫉妒心态,身为女人仰慕的对象,我能体会你的酸葡萄心理。」

  哈!哈!哈!被妒是他的荣幸,没有被同性敌视的男人根本不算男人,这是优越者才享有的荣耀。

  「姓沈的,你嫌那两排牙留太久是不是?信不信我上网买凶拔光你最引以为傲的白牙?」他有钱,可以为所欲为。

  「信。」怎敢不信,他就曾因说错一句话,半夜收到快递送来的三大箱老鼠,而且就在他身上钻动,「不过除了我,谁有本事教你追女朋友手到擒来的绝招。」

  「沈冠鹤,你这头活腻的猪,谁叫你说出来……」杀一个人的费用是多少?他愿意高价聘请。

  气得涨红脸的公孙静云沉声一吼,抄起手边的水杯就往前砸。

  只不过杯子飞到一半突然转个弯,一条肉眼不得见的银丝又将它给扯回原位,滴水未洒的稳稳立着,看得两个大男人都瞠大眼,直呼有鬼。

  「你请朋友教你追女技巧?」很不想笑,但皇甫冰影仍忍不住的嫣然勾唇。

  「我……呃!妳……妳少听他胡说八道,那人是少根筋的智障,所有言论都出自幻觉,没有一句真的。」他语带困窘,拚命撇清来自朋友的「抹黑」。

  「喔!好吧!看来是我自作多情了,多日来的叨扰真是过意不去。」她作势起身,颔首致歉。

  公孙静云心一慌,倏地捉住她细腕,大声一喝,「妳要做什么?」

  「既然主人不欢迎,我再厚着脸皮赖下去就有失礼数了,希望你能原谅我这些日子的造次。」这件新旗袍她就带走了,浅桃红的花色她十分中意。

  「什么礼不礼数,妳根本狂妄得目中无人,哪会在乎人家欢不欢迎妳,妳……妳给我待着不许走,不然我……我就打断妳的腿。」

  他一说完,还非常满意的仰起鼻孔,轻哼一声表示他说了算,女人没有说不的资格。

  眉一挑,她含笑的从他耳后摸出一把手长的细长刀刀。「你直接说你喜欢我如何?或许我会多留几天。」

  「我才不……呃!喜……喜欢妳……妳别往脸上贴金。」他结巴的说着,语句含糊不清。

  「要不要改变一下说词?你知道我一旦走出这座墓穴,你是不可能找得到我的。」机会只有一次,不是人人给得起。

  「我……我……」看着她毫无矫揉的神情,公孙静云心下一紧的嗫嚅道:「不讨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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