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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暴君  第1页    作者:艾佟

  序

  年关近  艾佟

  「变身游戏顾问公司」终于结束了,(虽然只有经历六本的奋斗,可是感觉上好像写了好久好久,不过真的要跟这个系列说拜拜了,还是相当的不舍。)

  《我的暴君》──我用了简单的日记在每一个章节当开场,这是为了配合书名的关系,既然是《「我」的暴君》,书中当然要有第一人称的用法,此外,我想用日记来取代一些叙述性的情节,因为我平时没有写日记的习惯,趁这个机会写一下日记,感觉很有意思。

  以前,老听说有人被抢,没想到这种事情也被我碰上了。(平时,我是那种警觉性很高的人,可是那天真的太累了,而且是自己平时习惯的路,所以特别松懈。)

  我是那种身上没有多少钱的人,不过发生这种事损失还是很惨重,因为每取消一张信用卡要一千元的挂失费,(我以前都不知道有这种费用,当时觉得信用卡公司未免太土匪了,我遇到这么不愉快的事,竟然还得付钱。)换发身份证件要钱,更换家里的钥匙和机车大锁也要钱……太多太多东西要钱了,除了钱之外,更累人的是东奔西跑办理证件。

  借着我的经验,我想提醒读者们以后出门要小心,而且证件不要全部放在包包里面,尤其年关近了,抢匪猖獗。

  接下来,我会回到古装,不过只有一本,又会回到现代,(这简直是在虐待自己,从现代转到古装要调整好久的心情,却只写一本,我是不是很笨?)写什么呢?我先卖个关子,反正是我一直想写的东西,敬请期待。

  最后不免于俗,在春期即将到来之前,我也要说几句恭贺新喜,祝大家新年快乐、万事如意,新的一年比过去的一年更好,我们下次再聊了。

  楔子

  八十八年八月二十九日 星期日 晚上十一点

  如果我告诉大家,他根本是个嚣张跋扈的大男人,大家会不会认为我的眼睛有问题?第一眼看到他,我也认为他是一个优雅稳重的绅士,虽然带有一种高不可攀的尊贵,然而不愧是在国外待了二十年,气质风度就是跟我平常认识的男孩子不一样。

  可是,当他粗暴的把我压在草地上的时候,好像准备一口把我吞进肚子里面的样子,我很清楚看见一个野蛮狂妄的暴君──「暴君」──这实在是太适合他了,想想看,若当时我没有灵机一动,狠狠的在他的手肘上咬了一口,我说不定已经变成他的饭后甜点了。

  我应该把他的真面目公诸于世,可是我已经猜得到结果,我不但得不到声援,恐怕还会蒙上「诬告」的罪名,而且我还会祸及父母亲,这个世界太不公平了,下人的女儿和主人的儿子是没有相同的立足点,人家只会说我想飞上枝头当凤凰,如果我没有靠近他,他又怎么有机会对我下手呢?

  这一点我很难反驳,当时确实是我没有管住自己的双脚,走近坐在树下看书看到睡着的他,才会引发后来的事情,今天我所受到的惊吓也只能成为不可告人的秘密。

  还好,明天我就要出发到南部为大学新生活做准备了,我用不着跟他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虽然放假的时候还是会回来,不过,我已经知道跟他保持距离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否则,我的贞洁迟早会葬送在他的手上。

  没想过像我这么懒惰的人也会写日记,(由此可知,这是我第一次写日记。)而且还是为了一个男人,我一定是神经错乱了……我不想写了,我要睡觉了,也许明天我就会恢复正常。

  第一章

  九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 星期六 凌晨一点

  从今天开始,我正式搬回傅家这栋大宅子了,虽然我不是傅家的下人,可是对外面的人来说,除了「下人」,实在没有其他的名词可以表示我的身份,而且我必须跟父母一样用称呼来区分上下的关系,感觉上,我真的很像傅家的佣人。

  我不想住在这里,不是身份的问题,而是这里有个「暴君」──记得四个多月前见到他,他还是老样子,在众人面前,他是优雅稳重尊贵的,一旦我们两个单独相处,他就会露出那张嚣张跋扈的嘴脸。

  想到以后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屋檐下,我就觉得很不安,我想不明白,我到底哪里惹到他?难道我看起来就是一副欠人家欺负的样子吗?就算是这样,我又没招惹他,如果不是我家的妈老要我当传声筒,我甚至是避之唯恐不及,所以我们之间的问题绝对不是出在我身上。

  往后的日子,我们一定有很多碰面的机会,哪天情势失去控制,我真的会沦为「暴君」的点心,除非我不住这里……我本来就没有住在这里的道理,什么事都不用做,却吃人家的、用人家的,这显然有占人家便宜的嫌疑,虽然多我一个人,对傅家一点差别也没有。

  我一直以为自己是一个率性的人,至少我在朋友的眼中是很有个性的女孩子,可是一面对他,我就觉得自己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弱女子,我只能任他宰割欺凌……每个人都会有懦弱的时候,我想当一次胆小鬼应该不是什么见不得人的事吧。

  真是的,我干么三更半夜不睡觉在这里写日记?我要睡觉了,但愿一觉醒来,会是美丽的一天,祝我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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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叩!石头重重的敲响了落地窗,可是,床上的睡美人还是不为所动。

  喵呜──喵呜──这一次改用猫咪的叫声,她还是置之不理,继续的缠着周公下棋,不过,外头的人显然很有耐性,喵呜喵呜不停的扯开嗓门叫唤,经过了一分钟之久,床上的人儿终于有动静了。

  翻了一个身,袁洁半梦半醒的睁开眼睛,然后摇摇晃晃的掀开被子走下床,她刚刚苏醒的声音略带沙哑,「哪里来的野猫?」

  当傅云哲那张带着孩子气的笑脸在她瞳孔当中定格,她才把纠缠不去的睡意从渐渐苏醒的意识之中驱逐出境,「你怎么知道我回来了?」

  「我吃早餐的时候,老爸问起妳的事,袁姨说妳昨天半夜回到家。」

  因为不想引人注意,她刻意挑了一个大伙儿都睡着的时间回来,辛苦的当然是她妈妈,为了等她这个宝贝女儿直到十二点才可以上床。「你干么不直接敲我的房门,跑来这里学猫叫?」

  「妳不觉得这样子比较好玩吗?」

  翻了一个白眼,她受不了的说:「小少爷,你已经大三了,不要这么幼稚好不好?」

  「这是幽默感,不是幼稚,还有,妳不要老叫我小少爷。」他不喜欢她老是用称呼来划清他们之间的界线。

  「好,二少爷。」

  皱了皱鼻子,不过,他也不想再纠正她了,因为改得了这一次,下一次她还是又叫回去,「妳不是两个多月前就毕业了,怎么现在才回来?」

  「我陪外公、外婆去环岛旅行。」忍不住打了一个哈欠,她已经不顾形象的半趴在石制栏杆上,「你一大早把我从床上挖起来有什么事?」

  「今天我请妳去富基渔港吃海鲜,恭喜妳拿到硕士学位。」

  「不好意思,中午我和朋友约好了。」

  「一回来就这么忙碌,妳什么时候变得这么会交际应酬?」傅云哲不悦的嘟着嘴,她应该把他摆在第一位,他可是她的青梅竹马。

  「几个住在台北的大学同学已经很久没有见面了,刚好我毕业了,大伙儿就趁机出来聚一聚。」

  「可是,接下来我就没有时间带妳去富基渔港吃海鲜。」

  厚!袁洁好笑的翻了一个白眼,「你以为我们是七老八十的欧巴桑、欧吉桑吗?拜托,我们都还很年轻,总是会找到空档。」

  「是啊,可是今天的意义不一样嘛。」他故作无所谓的摆了摆手,「算了,本来是想正好可以趁今天出去晒晒太阳,现在,我还是去图书馆好了。」

  「哇!你什么时候转了性子,这么用功,连假日都上图书馆?」从小到大,她没看过他对读书下工夫,每一次考试都是临时抱佛脚,如果不是有个聪明的脑袋瓜,他的成绩单肯定满江红。

  两颊微微泛红,他别扭的说:「我、我已经体会到读书的重要了。」

  「是吗?这样子很好啊。」她笑得好像窥探到什么秘密似的,像她这么聪明伶俐的人,当然不难想象他的转变跟什么有关。

  「妳不相信?」

  「这个不重要,你赶快去图书馆吧。」

  「我不想输给妳,我也要读研究所。」瞧她那副好像把他看透似的样子,他就很不是滋味,当她六岁那年从外公、外婆那里回到父母身边,她就成为他的偶像,他做的每一件事都是为了赢得她的赞许,譬如,她要他乖乖的坐着听她说童话故事,他动也不敢动一下,这种情况直到他同父异母的哥哥从美国回到台湾,而她正好又去南部读书,他崇拜的对象才有了转变。

  「我知道了,你好好加油吧。」袁洁一脸暧昧的眨了眨眼睛。

  扁起嘴,傅云哲还是放弃为自己辩解,再说,她的猜测可以说有一半是事实,他是在图书馆遇到令他心动的女孩子,从此天天往那儿跑。「好啦,我去图馆了。」

  「机车不要骑太快了,拜拜。」挥手目送他离开视线,她直起娇躯伸了一个懒腰,放纵阳光把她全身上下晒得暖烘烘的,她才转身踱回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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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刷牙洗脸,再来个脸部的基础保养,袁洁花了三十分钟的时间才不疾不徐的晃下楼,然后直接钻进厨房,绝大部份的时间,她都可以在这里寻到母亲的身影。

  「妈,早安。」从身后抱住林玫月,袁洁偏着头在她脸颊上亲了一下。

  轻拍了一下她的手,示意她别调皮了,林玫月接着一问:「早餐想吃什么?」

  「我快饿扁了,现在有得吃就好了。」松开手,她蹦蹦跳跳的转到饭桌坐下。

  五分钟后,林玫月送上一份丰盛的西式早餐,「我知道妳昨晚搭了好几个钟头的车子比较疲倦,今天起得晚,可是以后要早一点起床。」

  「我知道。」待在人家的屋檐下就是有这种不便,作息时间必须配合人家的习惯,早早上床不妥,赖床晚起也不好。

  「待会儿陪妈上市场买菜,妈顺道带妳去买几件衣服。」林玫月认为女孩子应该穿裙子,可是她的女儿偏偏爱穿破破烂烂的牛仔裤。

  「我中午跟几个同学有约,改天我再陪妈上菜市场,还有,我的衣服已经很多了,如果有需要我自己会买。」她当然知道母亲对她的穿著很不满意,母亲总是想把自己的女儿打扮得像个公主,想想看,这怎么可能适合她?

  「晚上会回来吃饭吗?」

  「不会,我们可能会聊到很晚。」顿了一下,她不自觉的正襟危坐,像要宣布重大决定的说:「妈,我们来商量一件事,找到工作之后,我想搬到外面住。」

  「妳一个女孩子住外面不好。」

  「在南部读书的时候,我还不是一个人住外面。」

  「那是因为妳外公、外婆就在附近,他们有空就去看妳,还有几个同学跟妳住在一起,我可以稍微放心。」

  「那么,我们一家三口搬出去好了,我们可以就近找房子方便妳和爸上工。」

  「老爷和夫人要用车的时候,妳爸才需要上工,他不住在这里也没关系,可是妈就不同了,妈要负责大家的三餐外加宵夜,每天从早上五点忙到十点,我还是住在这里比较方便。」

  结果跟她预料的果然没什么两样,她只好改采另外一个策略,举手提出保证,「这样子好了,我每天打电话向妳做一天的简报。」

  「妳真的这么乖巧,妈也不见得天天都有时间听妳做简报。」

  嘴一噘,她觉得很丧气,「妳根本不想让我搬出去嘛!」

  「妈知道妳觉得住在这里没有自己的空间,可是妳搬出去住,老爷和夫人会以为他们待妳不够好。」

  「我会好好向他们解释。」

  「妳才刚回台北,这件事情我们过些日子再说。」

  「过些日子是多久?」

  「妳的性子要改一改,不要这么急躁,妳总要等到工作一段时间,生活稳定下来了,到时候妈一定会好好考虑这件事。」

  考虑?换言之,到时候有可能是相同的结果……长声一叹,她忍不住要发一下牢骚,「妈,我觉得自己好像还没长大的小孩子。」

  「不管妳几岁,在妈眼中,妳永远是个小孩子。」

  「妈不要太保护我了,这样子我会长不大。」

  莞尔一笑,林玫月转开话题,「老爷问妳有没有兴趣到东傅集团上班?」

  「我不想靠开系,我自己有能力到外面找工作。」

  「老爷也是好意,妳不妨考虑看看。」

  「我们一家三口都帮傅家的人做事,这不是等于把鸡蛋放在同一个篮子上面吗?」摇了摇头,她补上一句,「这太不聪明了。」

  微蹙着眉,林玫月语带困扰的说:「妳这孩子怎么说这种话?」

  「事实就是这样子啊,而且我考虑到高中任教。」

  「这个简单,东傅集团也有办学校。」

  经过一个翻页的空白,她很郑重的说:「妈,我想先靠自己的能力找工作。」

  「随便妳,这是妳的未来,妈也只能提供意见,不能帮妳做决定,好啦,妈得准备出门买菜了,妳吃完早餐记得整理干净。」

  「我会把这里收拾得整整齐齐。」

  揉了揉女儿的头,林玫月不忘做最后的叮咛,「晚上不要太晚回来了。」

  「是。」她煞有其事的行了一个童子军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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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喝了一杯香醇的热咖啡,傅淮赫坐回办公桌后面,准备开始一天的工作,专线电话却挑在这个时候响起,这支电话是方便亲人联络的专线。

  「你好。」其实他已经猜到谁会挑在这个时间来电。

  「我总算听到我宝贝儿子的声音了。」楼玉凤尖锐的声音不但可以清晰无误的传到电话这一头,就是远在一百公尺之外的人也能感觉到她的火气。

  「妈,妳的精神很不错嘛。」不管面对什么情况,他总是有办法维持一贯的优雅从容,除了……

  「如果我说我快病死了,你会马上来看我吗?」

  「妈看起来就是那种会长命百岁的人。」不过,他很清楚她绝对不喜欢长命百岁,因为她没有办法忍受自己年老色衰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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