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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齿蔷薇男  第1页    作者:黎孅(黎奷)

  序

  怨念   黎孅

  今年过年时,我在家里看到第四台在重播「蔷薇之恋」,当时对郑元畅所扮演的葵这个角色感到非常的熟悉。

  咦?那骂人的样子有够像我一个国中同学,尤其是他机车的样子。

  征询共同朋友的意见,想下到那位朋友也说:「没错!就是像他!我也觉得很像在看XXX演戏!」她诡笑。「而且他好像也不喜欢女生哦--」

  那是题外话!

  所以在写这位蔷薇男时,不由自主把郑元畅在「蔷薇之恋」里的形象跟我同学两人合而为一,可我好像写不出我同学机车的千分之一!残念。

  电视连续剧跟漫画我都看过了,被电视里面深情的郑元畅感动到,觉得他没跟百合在一起好可惜,他们为什么有血缘关系呢?

  套一句「蔷薇之恋」中葵的台词:血缘这种关系真是暴力……

  我已经记不得漫画和连续剧中整句台词是什么了,但是这句台词让我印象深刻,脑子像被雷劈到一样,全身起鸡皮疙瘩,脑子里浮现好多场景和对话。

  看漫画时我心想:百合和堇在一起是对的!葵你闪一边去,让有情人终成眷属吧。

  多年后看了连续剧,我却哀嚎,为什么百合和葵是同父异母的姊弟?为什么、为什么?上天真是太不公平了啊!(泪)

  所以我决定要平反!

  好不容易,搞定了四个外国人,摆平三对情侣的第三者,我总算可以写这个故事了!

  有一些桥段我太喜欢了,所以我决定让我的男女主角「享受」一下那个过程,设定、场景那些当然要给它大修改,这都是为了要让他们结合,他们当然嘛不能有血缘关系。

  我心里暗自认定这本书是黎孅版的「蔷薇之恋」,这样说自己的作品很像在给自己脸上贴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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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本书上市的时候,我的小猫大概已经送到家里了吧?

  是的,这就是我所说的重大事件--我要养猫了!

  哇哈哈哈哈,光想到就好开心。

  我的小猫是折耳蓝波斯,是好心的猫奴阿方先生以及怡秀这对夫妻送我养的,名字已经取好了,叫小孟。

  原本我想叫牠黎小喵,但是猫奴团说,叫小喵的话小猫会很凶,只好作罢。

  小猫出生两周后,去阿方家看小猫,便提到小孟这个名宇的由来--

  怡秀说,孟母三迁算什么,他们家小蓝(母猫)比孟母还厉害,一天搬四次家,已经改名叫林四迁了,为了纪念伟大的孟子,所以小猫就叫小孟吧。

  不是漫画《火凤燎原》里的那个貂蝉小孟哦!

  而我越念就越觉得小孟这个名字好听,简单又明了,我也懒得取了,干脆就叫小孟吧!

  而那对夫妻要我出新书的时候,一定要在序上提到小孟这个名字的由来,加上我又很爱讲,所以小孟就在这出现啦,哈!

  就在小孟出生一个月左右,某个风雨交加的台风夜,在阿方、怡秀家打牌打到天亮……只因猫奴团要顺便教我打麻将。

  可是打完一圈我就不行了,跑到旁边玩猫。(当天我输的全部被阿方哥哥赢回来了!哈哈哈!)

  小孟好小,我根本不敢抱牠,连照相都不敢开闪光灯,而且那个林四迁实在太小器了,都不给人家看小孟,叼着小孟又给我搬家!这么不识相!以后妳儿子是要跟我住的耶!还不来巴结我?

  而且自从决定要养猫之后,我发现我对别人的宠物态度都变了。以前我总是会以「刺伤别人宠物自尊心」为乐趣,常常不自觉讲一些让小狗小猫生气难过的话,饲主都会骂我,「妳嘴巴真贱!」

  猫奴团的猫叫团团,每次牠被剔光光,我就会指着牠哈哈大笑,「团~你的毛咧?」还带牠去照镜子,疯狂的耻笑牠。

  还有我常去的租书店,白天班小姐养了一只小型犬,我夏天去的时候,看到牠被剃光光,大脑根本没运作,立即白目的大叫--

  「Jolin,妳怎么没有毛?哈哈哈哈~」

  结果我第二天再去,看到Jolin,我就被牠吠了,果然被牠讨厌了!

  可后来我决定要养猫时,也不自觉对Jolin超级温柔,连牠主人都吓到,怀疑我转性了。

  原来养宠物可以让我变得这么有气质哦?真是不错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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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稿子还没写完,我就偷偷的跑到垦丁去渡假散心,结果到垦丁第一天就被徐姊抓到。

  奇怪,为什么我每次出去玩都会被抓包咧?怎么会这样?

  专科同学在垦丁帆船石开了间风景很赞的民宿叫山海恋,开业已经快两年了,我到现在才有空去给人捧场,真是罪过。

  从念书的时候认识他们夫妻开始,我就是那个被照顾的人,想不到这么多年没见,我还是被照顾的那一个。

  我那两个同学的个性,还真是一点改变也没有。(笑)

  看到甜食就爽到不行,那个肚子里有小宝宝的大肚婆,看到我拎着Mister  Donut的甜甜圈时,眼睛一亮,嘴角不自觉的上扬。

  行李箱里摆了讲了N年要送她的签名书和托人买的羊羹,结果她看到那个羊羹又忘了自己的肚子,追着她老公说:「那个很好吃耶!」

  我快被笑死了。

  我去垦丁,根本就是当大爷!我也没想到我那个同学结了婚之后,会变成厨艺高超的家庭主妇,而且我也要当阿姨了耶!(其实我可以当姊姊的,一点也不会觉得委屈。)

  垦丁的海很漂亮,尤其我同学家面海的房间,View超好的,我说我想喝咖啡,男主人就跑去买工业酒精,用酒精灯煮给我喝。

  以前念书的时候我也是这样耶!说好要班游早上集合,我到了集合地方就有早餐可以吃了,也不用跟其他人一起准备烤肉要用的东西什么的,可能是因为我们班上女生少,而且我又住校的关系,大家都比较照顾我吧。

  而且,我也没有想到班上男同学会这么关心我,哈!

  记得有次我闹了个笑话,头一回去淡水就是跟班上同学一起去,当时我们正准备要坐渡轮到淡水,船还没开我就开始觉得怪怪的。

  「呃,我好像晕船了说……」我不知道我随口一说,让多少人「挫咧旦」。

  船开到淡水码头不过十分钟,船一停我就走在前面,还非常快乐的用跳的,结

  果身后某位男同学爆出一句--

  「嗄?妳好了哦?哇咧,害我这么担心!」

  阿我怎么知道在我吐之前,船就到了?我也不想让你们担心啊!

  这一趟垦丁行很有价值,因为让我想起了以前念书时的回忆,很开心,也很怀念。

  如今,很多同学都失去联络了,相较于念书时联络得很勤,近年来,我个性变了,变得不太喜欢主动跟同学联络,有可能是后来工作忙了,生活圈不一样了的关系,加上写作这个职业非常的自闭,哈哈。

  因为自闭才要养小猫嘛!

  最后,要说一件事。

  我把SINA的信箱取消掉了,因为太多垃圾信,我每次开都删到手软!

  所以说,要写信给我的读者,只能乖一点写手工信啦。

  来信请寄:100台北邮政33-3766号信箱  黎孅收

  第一章

  拖着行李箱下了公车,看着公车绝尘而去的景象,小玉有一股想冲上前拦住公车的冲动。

  站在公车站牌下,脚边放着一只超大行李箱,让原本就娇小圆润的小玉更显得娇小,觉得那行李箱可能会压垮她。

  看了看四周,只有浓密的树林和宽阔的柏油路。

  她掏出口袋里皱巴巴的纸条,摊开,上头有一串几乎糊掉的地址……是她的泪水和紧张的手汗,糊掉了纸上的字迹。

  纸上那串地址,就是她未来安身立命的家。

  小玉内心忐忑,根本不知道她要怎么去?在这罕见人烟的台北郊区……直到看见离公车站牌不远处的爬坡,驶来一辆黄色的电信工程车。

  她连忙挥舞双手,工程车也在她面前停了下来。

  降下车窗,小玉看见开车的司机,以及穿着蓝色工作服的技师两名,他们肤色黝黑,挤进车座位里的身材壮硕得令人心惊。

  应该不会对她怎样吧?她又不漂亮!

  小玉怯怯的朝车窗递出那张被她捏皱的地址。

  「你好,我想请问这个地方要怎么去?」

  靠近小玉这一边的技师挑起浓粗的眉,害她的心顿时漏跳一拍,脚步不禁往后小小退一步。

  粗壮黝黑的手臂伸出车窗外,往后一指,笑笑道:「后面那个爬坡看到没?上去一点有人可以问。」

  「谢谢!」小玉飞快的道谢,匆匆忙忙拉着行李往爬坡走去。

  走了约三分钟,就看见一道足足可容纳四辆车子同时会车的雕花大门,她傻眼的看着这道门,久久无法回神过来。

  「童伯伯……你怎么没告诉我,你家在深山里?」小玉哭丧着一张脸。

  「小姐,有事吗?」一名身穿黄绿色制服的男人走到她面前,狐疑的询问。

  小玉从对方身上的衣着,直觉联想到他是这山区的管理员,便不疑有他的告诉对方来意。

  「我在找这个地址,请问是不是从这里上去?」她手忙脚乱的翻着口袋。

  那人接过纸条看,立刻露出恍然大悟的表情。

  「妳是童先生说的那位彭怀玉彭小姐吗?童先生有说过妳今天会来,可是现在只有我一个人值班,另一个同事去巡逻了,妳要不要等一等?等我同事回来了,我再开车送妳上去。」比了比身后温馨可爱的小木屋,他热心的提议。

  「不用了,你告诉我怎么走就可以了。」小玉不敢麻烦别人,尤其对方还有工作。「我自己走过去。」

  「有一段距离,妳确定要用走的?」他不免露出怀疑的表情。「很远吶。」

  「我是乡下小孩,没关系的!」她露出腼腆的笑容。「从这里走上去就可以了吗?直直走?」

  「对对对,直直走,可能要走很久,妳不考虑一下吗?」管理员仍不死心的劝她。

  「不麻烦你,你还在工作,我慢慢来,谢谢你,再见。」小玉拖着行李,在管理员的放行下,快速往爬坡走去。

  走了十分钟,才看见第一栋欧洲风格的木造洋房,比对地址,她瞪凸了眼。

  「这……是二号?我要走到六十八号耶……难怪那人刚才叫我等一等,我应该听话的。」现在后悔也来不及了!她只好又拖着行李,缓缓的往上爬,当做减肥。

  秋老虎发威,汗水一滴一滴泛流额际,滑进她眼里,刺痛感令她眼眶泛红,于是她低着头,不发一语的在爬坡上踽踽独行。

  四周的风景很美,树木很多,她刚到台北车站的时候,被拥挤的人潮吓了好大一跳,一时之间不能适应台北的步调,直到来到这里,她才感受到自然风情,就跟她生长的台东很像。

  她今年十八岁,高中毕业,六岁那年父亲过世了,母亲便把她送到台东爷爷那里,从此,她再也没有见过妈妈。

  她的爷爷是台东知名温泉旅馆的大厨,精湛的手艺是旅馆的镇店之宝,曾经赴日参加过怀石料理大赛,得了优胜回台湾。她从小就跟在爷爷身旁,被爷爷抚养长大。

  爷爷是个对料理绝不妥协的顽固厨师,一站上料理台,就是个严厉的料理人,可卸下厨师服的他,却是个疼爱孙女的慈祥爷爷。

  身为温泉旅馆的镇店之宝,被提供住宿、三餐这是应有的福利,可对旅馆没贡献的她来说,则没办法享有。所以,苛刻的老板娘便要求她帮忙打扫做事,以换取三餐和栖身之所。

  老板娘常极尽刁难之能事,每天对她挑剔谩骂,可就算是如此,她也觉得很幸福,至少她跟爷爷一起生活。

  只不过爷爷在一周前骤逝了。那时爷爷正在厨房里忙,突如其来的心脏病发,快得令人措手不及,在救护车来之前,即已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她哀恸逾恒,为了筹办爷爷的后事,她拿出了爷爷为她存下的大学学费,委托老板娘帮忙。

  就这样花光爷爷留给她的钱,办完后事,她抱着骨灰回到旅馆,就立刻面临了一个难题。

  「小玉,妳也别怪我无情,当初是看在妳爷爷的面子上我才勉为其难收留妳,现在妳爷爷不在了,也没什么立场留妳下来,看在妳帮我们工作这么多年的份上,我会给妳一笔钱,让妳搬出去。」

  老板娘说的很明白,要她离开旅馆。可她能上哪里去?她没有亲人了啊!

  就在她对未来茫然无措的时候,爷爷的常客童大顺找上门。

  童大顺是个老饕,一个月总会来品尝爷爷的手艺两、三次,而且听说他是住在台北的人,一个月跑到台东两、三次,只为吃爷爷做的料理,说他是个为「食」疯狂的人,一点也不为过。

  她曾经见过童大顺几次,那是她帮忙送菜的时候看见的。他是个有点年纪的中年人,嗜好是吃,却把自己保养得很好,一点也不显得中年发福之态,永远笑咪咪的,看起来人很好的样子。

  当他听闻爷爷过世的消息时哀伤不已,又在老板娘的抱怨下得知,她正准备把孤苦无依的她赶出去,一时气愤极了,差点脱口而出--

  妳不知道老彭的手艺都传给了小玉吗?

  他每回来台东品尝爷爷的手艺,一定会与爷爷聊聊,好几次从爷爷口中听见尽得他真传的乖孙女,手艺有多精湛,比他收的任何一个徒弟要聪明伶俐。

  童大顺是个饕家,生平最抱憾的事,就是游说爷爷到他家当大厨,却屡战屡败,因爷爷总是说:「这家店的上一任老板,是我的恩人。」

  正因为现任老板是恩人之子,所以爷爷不跳槽,可他死后最宝贝的孙女竟被现任老板娘苛薄!所以童大顺决定不告知老板娘,她得到爷爷真传的事实,而且下了一个重大决定--

  「小玉还那么小,能上哪去?正好我家欠一个打扫的女佣,妳帮我找小玉来,我问问她要不要跟我上台北去。」他只提打扫,不提厨艺。

  老板娘一听根本就是喜不自胜,飞快的拉来她。

  当她一脸茫然,看到童大顺这个爷爷的旧识,想起爷爷每次提到这个嘴刁的客人时,脸上那没好气又神采奕奕的神情,一时悲从中来,眼泪又滑下面颊。

  「哭花脸不好看。」童大顺知道他们祖孙情深,伸手拍了拍她的肩膀,可想起她那顽固爷爷,他也不禁红了眼眶。

  「童伯伯……爷爷他……呜……」她掩着脸痛泣。

  「我跟妳爷爷也算熟识一场,既然妳没有地方去,不如到我家如何?」他慈祥地道。「妳才十八岁,曾经听妳爷爷说,希望妳念大学。干脆到我家来,妳只需要负责煮三餐、打扫房子,我会供妳上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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