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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程已渺  第9页    作者:严沁

  “别猜了,我们回教室吧!”刘芸拖往她的手臂。“你知不知道毕群是哪里人?”

  怎么又提毕群?刘芸今天怎么回事?

  “他说是上海人,不过自幼在台湾长大的。”卓尔说。

  “是吗?”刘芸不置可否。“他是这么说的?”

  “刘芸,你是不是听到什么风声想告诉我?”这引起了卓尔的怀疑。“你怎么一再提毕群?”

  “不——我没听见什么,”刘芸立刻摇头。“怎么会?毕群不是校园中活跃的人,他很沉默。”

  卓尔看她一眼,既然她不承认就算了,反正也不会是什么大事,顶多是闲话。

  卓尔并不喜欢听闲话。。回到教室,只有几个同学在教室看书,卓尔看见今天早晨收到的百合花还夹在书里,她暗想,真如刘芸所说是毕群送的,他又有什么理由不承认?这又不是坏事!刘芸当然也看见百合花,她含有深意地笑一笑。

  “这件事很有趣。”她说。

  “有趣?我才不觉得,”卓尔摇头。“万一是个三寸钉,或一个电线杆,岂不吓死人?”

  “会有那么不幸的事?”刘芸细声笑。“那你就得想办法脱身了。”

  “我从今天起把百合花送给你,如何?”卓尔说。

  “你开玩笑!”刘芸脸色一沉。“我绝对不接受别人的二手货,这方面我很挑剔。”

  “对不起,。我说着玩的,”卓尔伸伸舌头。“其实——这怎能说二手货呢?谁又能保证新交的男朋友以前没有过许多片段?谁能保证是双方的初恋?”

  刘芸没出声,窗外却传来毕群的叫声。

  “卓尔,出来一下。”他说。

  他沉默、冷淡的站在那儿,阳光在他背后,令他看来非常阴冷,尤其他还穿了一身黑。

  卓尔站起来,大方的走到门边。她的气质、她的风度就在这些时候显出与众不同,她绝对没有别的女孩那么扭捏作态,害羞谨慎的样子。

  “有事吗?你也没课?”她凝望着他。

  阴冷、漠然是属于他的,他今天看来特别动人似的,尤其黑眸中的温柔,令人移不开视线。

  “我多数时间没课,”他淡淡笑了,温柔扩展嘴角,脑上线条也更柔和。“我只有九个学分。”

  “你知道我是空堂?”她再问。她觉得整个人、整个心、整个灵魂都被他吸引往了,就因为那阴冷中的温柔,就是那漠然中的一丝情。

  “明天——下午我带你去一个地方,”他凝视地。“吃完中饭我到你家接你!”

  “好。”她点头。明天是星期六。

  她对他已不再犹豫——是无力犹豫。他的强大吸引力是难以用任何文字形害,那只是一种感觉。

  “今夜好好睡,”他轻轻说:“那地方是我答应你许久,而现在才是时候去的?”

  他转身离去。那是——怎样的一个地方?

  第五章

  早晨,卓尔并没有提早到学校等那送百合花的主人,她根本忘了这回事,而目——送花的人必有目的,她迟早会现身,急什么呢?

  下午毕群要带她去的地方完全吸引了她,他说过好多次,看他那神往的佯子,早已引起她最大的好奇心。两堂课结束,她迫不及待的赶回家。

  等车的时候,她又遇见了韦成烈。既是自己的助教,她当然点头招呼,只不过她心中奇怪,怎么这几天遇见他的次数突然多了?

  这怀疑只是一闪而过,她没有仔细去想,因为韦成烈是个完全无关的人。

  回到家时已是中午,卓尔匆匆吃饭,换衣服。她喜欢白色,她的衣服大多数是白色的,她今天依然穿了一身白。白色细麻纱有花边的衬衫,白色到膝盖的短裙,一双小白袜,一对白色平底鞋,看起来好清爽、好清爽。

  刚在客厅坐下,门铃就响起来。一定是毕群,他总算得准时间。

  “妈妈,我去了,或许不回来吃晚饭。”她叫,她很有信心,按门铃的人一定是毕群。

  门开处,果然是一身黑的毕群站在那儿。他对黑色的固执不下于卓尔对白色。

  “嗨!  可以走了”她愉快地笑着。她喜欢他的守的。“看我们俩,标准的黑白双煞。”

  他摇摇头,再摇摇头,眼中尽是温柔。

  “我不喜欢杀气这么重的名字!”他低声说:“我喜欢一切平和、温柔,还有爱!”

  她没有出声,只愣愣的望着他。他那样阴冷、漠然的人说平和、温柔和爱,还用他独特低沉又有些暗哑的声音,总有一股说不出的特别感人力量。

  或者——这就是他独特的魅力吧!  他不是个很漂亮的男孩子,但他有魅力,这是肯定的。

  “你——带我去哪里?”她换一个话题。

  “等一会儿你就知道?”他说。

  门外石墙上倚着他深蓝色的脚踏车。他看她,说:

  “坐在前面,好吗?”他指指脚踏车。“我们先去买个小提琴,然后去目的地。”

  “你不是有小提琴了吗?”她问。

  “我一直想另买一个,就今天吗!”他不在意的随口说:“你替我选。”

  “我不懂提琴?”她立刻摇头。

  “随便选一个,我也买不起贵的?”他扶着她上车。

  他骑车带她到“功学社”,左看右看,终于选了个最便宜的,三百八十元台市。

  “就这个吧!”他说。立刻付钱。

  “这么便宜的能拉出好听的音乐?”她睁大眼睛。

  “那就得看我的功力了!”他笑。

  把小提琴盒子绑在脚踏车后座,他们再踏上路途。

  其实也并不远,他带她到罗斯福路自大后面的基隆路上,那一带除了几个星散疏落的军营外,只是一望无际的稻田,和田间纵横复杂的阡陌。

  秋天的风凉凉的、清爽的,显得天好高,云好淡,山也变得好远、好远似的。毕群把脚踏车随意的扔在地上,就拿起提琴,领着卓尔往阡陌中走去。

  田里的稻子刚刚收割完,干干的稻草味一阵又一阵的传来,双眼望去,一个人也没有,在那好高的天,好淡的云,好远的山下仿佛只有他们。

  突然,一阵说不出的感觉冲激着她,她挣开他的手,在阡陌之间跳跃、奔跑,愉快舒畅的笑声传遍了田野,短短的白裙子飘动着,飞舞着,像一朵迎风的百合。

  “卓尔,回来。”毕群大声叫她。“我拉提琴给你听。”

  卓尔随手拔了一根长长的官司草,轻松的奔回来。

  “你怎么找到这么好的地方?没有人,又——又——”

  “又脱俗,是不是?”他打断她的话。“此地不能用美丽来形容,它只是脱俗,坐在这儿即使什么也不做,什么也不想,心中也一片宁静。”

  “对了!就是这样。”她也不理白裙子,很潇洒的坐在田埂上。“你怎么找到的?”

  “我曾在那儿服役当兵。”他指指远处的军营。“当时的日子很难捱,彼此间不熟,除了工作根本没话可说,又不准随便离营,我大多数的时间都坐在这儿附近沉思,看书,或拉提琴。”

  “所以造成你更孤独的个性。”她说。

  “不,孤独的个性是天生的,与服役无关,”他摇头。“你喜欢听什么?”

  “不怎么懂,你表演最事手的!”她笑,两条小腿垂在田里摇呀摇的,好道遥自在。

  他想一想,说:

  “《小夜曲》,好不好?”

  “好!然后你拉《流浪者之歌》。”她说。

  “喜欢《流浪者之歌》”他本已预备拉《小夜曲》了,听到她的话立刻把琴放下来。

  “听过几次,很感人,而且——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觉得这首曲子跟你这个人很配!”她说。

  “是吗?跟我很配?”他微微一笑,开始表演。

  虽然卓尔不懂提琴,也知道毕群的技术并不怎么好,生涩而不流畅,她听得出。但是他拉得很投入、很专心,音符不流畅,感情倒是丰富的。

  一曲既毕,卓尔鼓掌如仪。

  “好不好?”他凝视她。

  “不怎么好,”她傻笑。“但是你能拉完一首曲子,我已经很佩服了。”

  “我是无师自通,当然不怎么好,”他很有信心地说。“可是再过若干年,我有把握拉得更好!”

  “到那时再演奏给我听!”她随口说。

  “一言为定!”他重重的点一下头。他那认真又郑重的神情仿佛——这是一个允诺。

  允诺,好吧!她可以算成若干年后的一个约会,那——倒也很好玩,谁知道若干年后大家变成什么样子呢?

  “卓尔,你对未来的希望和理想是什么?”他收拾好提琴,慢慢坐到她身边。

  “才上大学,没有真正的想过哦!”她说:“不过——我很喜欢一幢白色的木造房子,在海边的岩石上,还有一条大狼狗,一辆可以供两个人一起骑的脚踏平——实在是坐在你脚踏车前面不太舒服。还有——一个吉他,我喜欢在深夜弹吉他的那种情调,很苍凉美丽。”

  “你并不贪心,你的愿望很客易达到。”他说。

  “你呢?你贪不贪心!”她天真地问。

  “我贪心。”他坦白的承认。“我的理想很高,希望也很大,或者——我一辈子也不可能达到。”

  “到底是什么呢?你并没有说出来。”她推推他。

  他思索了一阵。

  “还是不说吧!  我不想你认为我好高骛远。”他微笑。

  “既然知道好高骛远就要改过,我最讨厌贪心的人,真的。”他加重语气。

  “你要我改,我改就是,”他轻轻的握住她的手,很自然的。“说不定我也只是和你一样,一幢在海边的木造小屋,一条大狼狗,一辆由两个人骑的脚踏车,一个吉他,不过还加一样,我的提琴。因为我答应过你,若干年后我要再拉给你听!”

  “学人家的!”她出个鬼脸。“喂,坐在这儿真是好舒服,很——心旷神怡!”

  “因为这儿没有世俗的烦恼,能令我们忘忧。”他反复的仔细看着她的手。

  “能住在这种地方也不错。”她四周望望。

  “不是人人喜欢这种地方,”他摇头。“要思想层次高的、感性重的、不俗气的人才懂得欣赏。”

  “你是在夸自己吗?”她笑起来。

  “我是俗人,我在说你!”他指指她手心。“卓尔,你知道吗?你有艺术天分,你若走这条路,会很出名。”

  “你懂得着手相?”她睁大眼睛。“可是我念国际贸易的,和艺术完全无关。”

  “急什么科系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天分,你有这天分,你要记往这句话!”他是认真的。

  “难道我以后去唱歌、跳舞、演电影!”  她大笑起来。“我爸爸一定把我杀了!”

  “是!你们那种家庭绝对不容许这样的事发生,我明白,”他又看她的手掌。“你的感情线——并不专一。”

  “什么意思?”她怪叫起来。

  “你——心里会想很多,你不只一个男朋友,你的感懂可以说乱。”

  “你在吓我。是不是?”她盯着他。

  “不过——”他透一口气。“最后你会嫁一个非常好的丈夫,会一生富贵,从一而终!”

  “你根本胡扯,我不信你说的!”她把手掌抽回来。“我自己知道,我是个很专一的人!”

  “还痴心呢!是不是?”他望着她似笑非笑。“相信我,刚才我说的是真话,会很灵的!”

  “我相信你是活神仙。”她白他一眼。“你怎么不看着自己呢?”

  “我看过了,我很了解自己,”他点点头。“我命中注定是个流浪飘泊之人。”

  “怎么会?!”她心中有些不安。这么说——他们俩之间的感情岂不——没有希望?

  他耸耸肩。没有言语。

  “毕群,你能告诉我,你心中到底有什么事?”她问。

  “我——很羡慕你的家。”他又是这句话。“也很喜欢。”

  “你可以常去,如果我家令你心里舒服的话。”她真心地说。

  “我可以常去,但那——毕竟只是你的家!”他叹息。

  她眼中掠过一抹疑惑。忽然间,四周的景色仿佛变暗了。只剩下纵横交错的阡陌,向更远处伸展着。

  再回学校,百合花的攻势停了,像送花时一样的突然就停了。

  “恐怕永远找不出这个傻人了!”卓尔对刘芸说。

  “傻人?你不以为他是另有计划?”刘艺不以为然。

  无论是停止攻势或另有计划都好,卓尔从来没把这件事认真的放在心上。感情上她也不贪心,有毕群已经够了,何必再惹麻烦?她要证明给毕群看,他说她手相中感情很乱是错的;她绝对专一。

  空堂的时候,卓尔决定去图书馆看点书,刘芸另有事,说好了迟些时候去找她。于是卓尔独自先去,很幸运的,她找到两个很好的位置,而且相连。

  她坐下来,把一部分书放在隔壁的椅子上,她觉得理所当然,不懂霸位的人根本不算是学生。

  她做一些会计方面的功课。

  她愈来愈发觉,她对数字方面的天分并不高,所有的一切全靠后天努力。或者毕群说得对,她的天分是艺术方面的。艺术——也不必唱歌、跳舞演电影、电视,她可以画画,她一直画得不错,不是吗?或者——啊!她可以写小说,她的文笔不错,又爱幻想,脑子里总有好多稀奇古怪的念头。写小说当作家,这也是艺术啊!

  想得入神,几乎忘了来图书馆的目的,直到旁边响起了一个颇温文的男孩子声音。“我可以暂时坐一坐吗?”男孩子很礼貌地问。

  “暂时可以,不过——”她抬起头,呆楞一下,是韦成烈?怎么会是他?“不过刘芸来了你得让!”

  “一定!”他拿开椅子上的书,坐下来。她四周望一望,还有不少空位啊1他为什么一定要坐这儿?这儿风水好?

  她看他一眼,忍住了想讲的话。他也正好看她,眼中笑意盎然。

  “你——可记得我?”韦成烈问。有一丝儿可以察觉到的不自然。

  “你?!你是谁?!我见过你吗?”她颇感意外。“我是觉得你有点脸熟,那大概因为你是我们的助教!”。“不是现在,再想远一点,七八年前,你那时还在念小学。”他的笑意扩展到嘴角。

  “小学?!”她觉得不可思议。“你不会是我小学同学吧?我又没留过级,我才十八岁多一点!”

  “当然不是同班,我知道你没留过,韦薇也是今年考大学,她进了政大念新闻。”他说。

  “韦薇!”卓尔的眼睛亮起来。“小学时我最好的同学韦薇?!和我坐在一起的?”

  “是她。我是她哥哥韦成烈。”他自我介绍。

  “啊一一难怪我觉得脸熟,我真是以前见过你,”她好兴奋。“那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了,我记得我们念小学五年级时你已经高二,好神气的样子,看见我们这些小丫头爱理不理的。”

  “现在小丫头已经长大了,还做了我的学生,”韦成烈眼睛笑得弯弯的,非常可爱的模样儿。“我知道你认不出我,但是你的名字特别,我一下就认出你了,主要的是你和小时候没有什么分别,愈来愈漂亮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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