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玫瑰玻璃鞋  第4页    作者:有容

  还亏她今天抢到了两个呢!原本想虽然今天是圣诞夜,叶逢春不太可能会没东西吃,可她看他吃大菠罗吃得开心,连梨涡都跑出来见人,她还是买了一个要给他。

  他的梨涡还是少出现的好,因为连她这么小心的人都呆呆的被骗了!

  寇玫瑰用力的嚼着。虽然冷了,可还是很好吃,只是冷掉的起士不会「牵丝」了,不过味道还是很好。「真是太好吃了!只是一个人吃真可惜!」

  她想起叶逢春说的──人多东西才好吃!

  其实,一个人独享很多东西的感觉也不坏,真的不坏……

  呵呵!在回台湾的前一夜,她可以把在美国她最爱的食物一次吃到怕,那也是美事一桩,这时候绝对不会有什么人多东西才好吃这种傻论点!

  「好吃!真是好吃……」脸上有什么东西滑了下来,她理也不理。「真是太好吃了……」

  第三章

  台湾 寇玫瑰二十六岁时

  以下是一段MSN上的对话。

  南丁格尔:终于把一千零一夜拜读完了。

  红色:好看吗?

  南丁格尔:不就是一本童话吗?

  红色:我以为妳能从童话中提出不同见解呢!亏我还挺期待妳能有什么不同的心得。

  南丁格尔:哈……(汗)!不就是一个得了被害妄想症的国王,在占尽了女人的便宜后,有一天突然良心发现,专心守着一个女人的故事呗!

  红色:噗!哈哈哈……妳的读后心得真另类,和我认识的朋友很像!他说,书中的国王只是逮到了皇后劈腿的辫子,然后把自己原本就存在的花心「正当化」!说他是因为皇后的叛变,所以变得不相信女人,一个玩过一个,不再对谁真心。

  我问他,那为什么他后来愿意钟情于那个说了一千多个日子的故事给他听的女人?

  妳猜他答什么?

  南丁格尔:什么?

  红色:他说,那是一个失误,人生的误判!如果一千零一夜后来还有续集,一定是整本书都在写那个国王如何如何的后悔,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还激动的拉着皇后的手,说他这辈子最大的憾事,就是听了她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南丁格尔:噗……哈哈哈……这个……这个有创意!笑晕@@

  红色:……

  南丁格尔:咳……喂,我分享了我的读书心得了,那妳呢?一千零一夜这故事带给妳什么样的伟大启示?(好好奇哟!)

  红色:那个国王怕失去,因此不敢去爱;那位讲了一千零一夜故事的女孩因为爱上了,因此不顾一切的赌上所有。当然,最后女孩赢了!

  我想,即使女孩给的启示是正面的,我的爱情观却是像极了国王。嗯……说实话,爱情给我的感觉像洗三温暖,我是恒温动物,忽冷忽热我受不了的。

  南丁格尔:嘿嘿嘿,妳遇上了那个让妳怕失去,因此不敢去爱的人了呴?(灰熊好奇!)

  红色:嗯。

  南丁格尔:哇噢!然后呢?然后呢?

  红色:我没有国王那么幸运,遇到了一个用智慧、用耐心去克服国王恐爱症的人。更何况那个人早就心有所属,所以我……逃了。

  南丁格尔:故事这样就没啦?

  红色:要不然呢?

  南丁格尔:我还期待有后续呢!

  红色:别闹了!喂,快十二点了,我睡觉时间到了,明天一大早还得早起呢!别忘了,我现在可是「老板」了哟!

  南丁格尔:啊!我差点忘了说,我今天帮妳接了一笔生意哩!有位亲戚要送女性朋友的,要红色玫瑰,花材随妳搭,要典雅大方。总之,对方也没什么审美眼光,一切妳作主就是。

  啊!对了,对方什么没有,就钱最多,花束价格无上限,他唯一的要求就是,他希望那朋友收到会很开心。

  红色:送女友的吗?

  南丁格尔:哈!当然不是,那人会有女友才奇怪!他是标准的现代楚留香,红粉知己一拖拉库,但女友却没半个。也不想想,都已经有未婚妻的人还这样,真是有够○○××……

  红色:嗯,我知道了。

  南丁格尔:可能要麻烦妳外送,住址是……

  互相道别下了线,关机后,寇玫瑰把花店的笔记本拿出来记录。

  几年前她在网路聊天室化名「红色」,认识了同龄化名「南丁格尔」的叶知秋。那时她才大二,而知秋也还只是个医二生。

  一开始大伙都在聊天室聊天,后来因为彼此很聊得来就改成一对一聊天,还常约见面,三不五时去喝下午茶,也曾经一起到日本旅行。

  大四时,她开始接手妈妈的花店,并致力将原本的花店转型为花艺公司,而知秋也随着实习课程的开始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彼此见面的机会少了,现在只能偶尔在网路上聊几句。

  知秋在工作上还真的帮了她不少忙,记得她的花艺公司在上轨道前,她的第一笔最大的生意也是她帮她接来的。就因为那笔生意让她在上流社会的宴会展露了头角,她的工作室生意才能蒸蒸日上。

  花艺公司和一般花店是不太一样的,前者以卖创意为主,和后者只卖花材是不同的,为了能将花店转型,她从多年前就开始做准备,学插花、到日本考职照、美学、商品包装,连大学念的都是农学相关科系。

  一切俱足后,她开始着手了父母一直想做,却没信心的转型工作。

  而父母也因为花艺外聘的关系,后来索性定居美国了。

  花艺公司虽首重花艺,可没门路一样玩不起来。在门路上,知秋真是她的贵人。

  知秋不太提她家的事情,可看她的穿著打扮,还有她能帮她接到某大企业的生意,她想她只怕是哪个富豪家的千金吧?虽然她随和又不拘小节。

  想到这儿,她忙将心思转回方才的订单上。

  要送女性友人、红粉知己,要典雅大方的感觉,且主花用红玫瑰……

  「嗯……用蓝色飞燕草陪衬,再用进口蕾丝白色包装纸和深蓝色浮水印缎带好了。」她大致上构思,明天还得实际演练一次。

  瞄了下桌上的玫瑰型小闹钟。十二点半了!还真的该睡了。在关灯之际,她看见那本从美国带回来的英文版《一千零一夜》。

  翻开了书的最后一页,上头有她十七岁那年的笔迹,里头写着──

  他说:太容易得到了,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

  我说:怕失去,不敢去拥有,于是选择了让时间去淡了、忘了……

  阖上了书本,寇玫瑰将书放回书架上。

  那年她十七,邂逅了一个笑起来左边嘴角有梨涡的男人。

  而今她二十六,却还爬不出那梨涡撒下的魔咒。

  究竟要花多少年,她才能忘了那个下雪的午后,那个笑容所带给她的温暖和心动?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对于十七岁那年的情事幸亏她逃得快,并没有多加留恋,要不她现在只怕不能享受到这样快活轻松的日子。虽然……偶尔一想起那个男人还是会觉得……

  他俊美的男色真是够吸引人吶!多年不见,他是越发的气宇轩昂、成熟迷人?还是……他已落得肥肉上身,是个大肚腩的欧吉桑了?

  真是好奇啊!那个人在多年以后,是否仍游戏人间?对他而言,爱情是否还是太容易得到,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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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栋古色古香的唐式建筑别墅。

  屋子两侧种着几株绿意盎然的潇湘竹,前头有着假山造景,一池锦鲤。几洼观音石砌成的池子里养着各色睡莲,在古朴中增添了几许娇色。

  前来应门的是个六十岁左右的妇人,她恭敬的领着寇玫瑰走入唐式主屋。

  「我只是花店来送花的,请签收就可以。」要延她入内,不必这么多礼吧?

  真是的!请的工读生今天有事请假,正好出外洽公的她只好顺道过来了。

  她也不得不过来,因为人家指定要她送。

  「我只是这里的钟点佣人,不替主人签收东西的。」她温和的一笑,「主人在里头,您请他自己签收吧!」见她犹豫,妇人又笑。

  「可是……」因为这家主人要她亲自送花,现在又要她进屋子,说真的,也许是社会新闻看多了,她有些怕怕的。

  「放心,在这里不会发生什么事的,这家主人是爱玩了些,也有人说他有些古怪,但绝对是个好人。」

  被猜中心事,寇玫瑰有些尴尬的脸红了。算了,也许只是个好奇心旺盛的女孩吧!

  知秋说的,这束花的主人是某个花花大少的红粉知己。

  女人见女人,用不着防太多吧?

  推开了和式木门,里头由一条甬道将空间分为两边,每边约莫有五、六个以上的房间,就像是常在大河剧里看到的纯和式空间一样。

  在台湾还有这样的地方!真是有种置身日本京都的感觉。

  这屋子的主人是个日本人吗?是纯日本,还是日侨?抑或仅仅只是喜欢大和文化的中国人?而且,这人似乎喜欢古朴而低调的偏冷色系。

  她有些惴惴不安的看着手上的花束。大红玫瑰本身就是很招艳的颜色,要是她来过这屋子,且由她拿主意配花色的话,她想她的主花会选石楠花或是紫瓣石斛。

  她的职业病好像又犯了!寇玫瑰一回神忍不住失笑。她也真奇怪,人家客人都指定要红玫瑰了,她替人家担心什么啊!

  往前走了几步,小走道右手边的第二个房间和室门是打开的。人未到,声先到的打招呼,「对不起,我是来送花的,打扰了。」一探,房间里根本没人。

  杨榻米、矮木桌、几盆绿气秀逸的国兰。本以为会看到一个穿着传统和服的美女呢!可没有,除了摆设之外,里头并没有人,但榻杨米上却有一张纸,白纸黑字写着──

  给亲爱的送花人:

  请将花束送到走道右侧的第五间房。

  辛苦了!

  寇玫瑰看完了纸条还真觉得好笑。这位小姐果真如同方才外头那位帮佣的欧巴桑所说──真的很爱玩!

  好吧!她今年二十六岁,早过了这种玩寻宝游戏的年纪,难得还有人觉得她可以玩这样的游戏,若拒绝她也太没有赤子之心了。

  拿着纸条来到右手边的第五间房,这回和室门是紧闭着的。她伸出手叩门,「对不起,我来送花。」等了几秒里头没有回应,她推开了和室门。

  这房间似乎特别大,榻榻米上还是放了张纸。

  给亲爱的送花人:

  请推开、房里右侧的门,妳快找到我了!

  她在心中一叹。这位小姐还真是玩心挺重的,算了!客户至上、客户至上!

  推开房里右侧的门,原来这房间还可以通往别间房。原以为第三次了,该是可以把东西交到对方手上,没想到迎接她的还是一张纸条。

  给亲爱的送花人:

  请……咱们就要接近了!

  待来到了「接近」的地点,又有一张纸等着她。

  在看到第六张纸条,还是看不到签收人后,寇玫瑰放弃不玩了,她拿起在一旁的笔写下──

  给亲爱的花主人:

  花已送至,无人签收甚是遗憾。我把花留下,希望您喜欢。

  留下纸条打算离开之际,一转身,一个高大的身影挡在和室门口,对方够高挑,身高几乎快抵到门框,且他站的方位正好逆光,她一时间看不清楚对方的五官轮廓。

  「你……」

  「这样就不玩了吗?」

  咦?这声音……不陌生吶!可一时半刻又想不出来在哪儿听过这样的声音,有些低柔、具磁性且偏冷,然后……总让人觉得很有距离到没什么感情。

  「不玩了?」他确定他是在跟她说话吗?

  「嗯哼!若要继续玩,接下来妳该是推开左边的门出去,那里还会有另一张纸条等着妳。」

  寇玫瑰瞠目结舌。「你……你是要签收花的甄慧桃小姐?」知秋是不是弄错了?她明明说她那位花花公子亲戚是要送给红粉知己的。

  高挑男子步伐沉稳的走向她,一步步接近,他脸上轮廓也随着两人距离的拉近一步步清晰。

  在看清楚那张比起多年前更加成熟俊美的轮廓时,她冷不防的倒抽了口气。

  「你……你……叶逢春!」

  老天,是叶逢春!真的是他!她的心跳比刚跑完百米跳得更快。

  看到她可以用震惊来形容的表情,叶逢春心底浮起了一阵快意。嗯哼!也不是全然的船过水无痕嘛!不枉他曾经差那么一点点就……嗯嗯……不知道「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适不适用在他身上?

  「别这样!妳看我的表情像是看到人死而复生的样子!」

  「不……那个……」脸灼灼的,不用伸手去摸都知道自己脸红了。头一低看到手上的花,这才忆起原本的目的。「对了,这花是送给慧桃小姐的。」她忍不住猜想,这位甄小姐和叶逢春是什么关系?

  他把花拿过去仔细看了看。「慧桃小姐啊,那不是指妳吗?」

  「……」他在开什么玩笑?

  「甄慧桃,『真会逃』,真的很会逃!」叶逢春把花送进她怀里。「没错,就是妳!」

  寇玫瑰怔了一下,真是哭笑不得。「托知秋跟我订花的人是你?」当初就觉得这签收人的名字有点怪,哪儿怪也说不上来,原来是这种怪法。

  真会逃?亏他想得出来。

  「是啊!」

  「你认识她?」记得知秋说,要她代订花的人是她的亲戚。

  「她是我小妹。」

  叶逢春、叶知秋……她怎么没有想到?「知秋知道这花是你要送我的吗?」

  「不知道。」他知道她想的是什么。「她不知道我们认识,事实上会知道妳的消息,是有一次我在她桌垫下看到妳和她的合照开始。」

  她没想到世上有这么巧的事。手捧着自己精心包装的花束,从来没有想过,出自自己巧思的东西,有天会有人买来送她,这经验倒特别!「这花真的要送我?」

  「喜欢吗?」

  寇玫瑰一笑,「说不喜欢的话,那不自掌嘴巴了吗?」她低头嗅着玫瑰香气,暗自寻思。叶逢春……会问她不告而别的事吧?

  等了又等,他没问,可她可以感觉他的视线一直在自己身上。

  她的心跳又加速了!不行,这种尴尬的沉默最难熬了,她必须找话题。

  「你……」旁边的纸条救了她。「你很喜欢玩这种寻宝游戏?」

  「还好。」

  寇玫瑰努力的平稳心跳。「不知道为什么,我有一种被玩到了的感觉。」

  「如果妳没有这种感觉的话,今天这游戏就算失败了。」

  他是故意的?她怔怔然的看着他。

  「由甲地找到乙地,再由乙地找到丙地,一直无止境的找下去,这种玩法偶尔为之还好,玩太多会很疲惫。」他的视线落在花束上,看着娇艳夺目的玫瑰。「我原以为这种疲惫会叫人放弃,可奇怪的是我居然产生了一种叫『倔强』的感觉。」他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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