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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点万能情人  第1页    作者:季枫

  人生中的第一次 季枫

  这是季枫人生中的第一本言情小说!

  发现写一本小说要比预想的难上许多——尚未动笔之前,脑中分明闪过了许多情节,但在动笔后,要将这些闪动的画面串连在一起变成一个故事,就是一件很浩大的工程了。

  施工的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意外,像是男、女主角偏离原先预定的个性,如女主角任永晴原本设定偏重于描述她有点骄纵、任性的大小姐脾气,但不知为何,却变成了傻大姊一枚;男主角也从稍冷淡的酷哥形象变成了笨蛋二号……

  万幸的是,尽管过程和原先想像的有些出入,但想描写一个莫名坚持的爱恋,永远只看着一个人、只为他开心难过,在爱情面前放下自尊和骄傲,变成了个傻瓜的女人,这部分任大小姐的诠释勉强算是及格吧?

  至于裴大少,虽然不酷,在数不尽的无奈中慢慢习惯了注视对方,进而去关心她、喜欢她,也算跟原先的想法相去不远。

  记得在哪里曾看过这么一句话:放手写吧!主角自会带领你到他该去、想去的地方!但愿此话不假,裴大少与任大小姐终是有情人终成眷属,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去啰!

  文至于此,最新的发现是……

  写序文似乎又比写小说来得难上一些——尚未动笔之前,脑中分明盘算过千百个可以拿来充填版面的话题,但实际动笔后,居然只值四百个字?!

  虽然还想再闲聊一会儿,无奈脑袋空空、无言以对。

  总算让我等到施工完毕的这一天,也感谢书本前的看倌们用心看完此作,万一连我不知所云的序文都字字看尽,还请容我致上最高的谢意。

  在言情小说的这部分尚称不上熟练,也仍在摸索中,但盼下次见面能摸出个所以然,写出更成熟、更有趣的作品。在娱乐消遣之余,若能带给人一点对于恋爱的憧憬,那就再好不过了。

  在写序的这个部分,完全就是个摸不着头绪的新手,但盼下次见面也摸出一点头绪,能写出一篇人人称道的序。

  所以这一次,就先让我这么混过去吧!

  第1章(1)

  她身上穿着的是最新款的春季洋装,脚上踏的则是上个月才刚发表,2010年限量版梦幻高跟鞋;她手里拿的是知名品牌杂志当期的主打名牌包,至于脖子上戴的钻链则是专为她设计,由巴黎名匠精心打造、世上仅此一条,是她二十岁时的生日礼物。

  撇开这些不说,单就脸上那副将她衬得更高高在上的墨镜──寻常人就算不吃、不喝的存下一整年的薪饷,恐怕也未必买得起!

  就算是对名牌一窍不通的外行人,也能轻易看出她身上每一个配件都是价格非凡的高档货。

  此人必定身价不凡!

  拜这身行头所赐,尽管机场外人来人往,她仍显得特别抢眼。

  偶有路过的男男女女对她投注了多一点的眼光,并对着她窃窃私语,但她完全无动于衷,彷佛很习惯旁人的目光似的;她的下巴微仰十五度,涂了唇膏而显光滑的嘴唇全无笑容,显得有点不可一世的姿态。

  约在她蹙眉看了第三次手表时,一辆黑色轿车驶来,在她面前停下,只见驾驶座的司机慌张的打开车门,恭谨的对她行礼,而后上前接过她手上沉重的行李包,再为她打开车门。

  “怎么这么慢?”她一开口就是不满的抱怨,顺手拿下墨镜瞪视着来人。

  “是、是,实在很对不起,小姐临时改了班机,稍早一接到电话,夫人就让我马上赶过来了。”年轻的司机显得有些局促不安。

  “就算是这样,还是太慢了。”她姿态从容的坐进后座,并不接受他的解释。

  “是、是,下次我会注意的。”司机小林边说边替她关上车门,而后钻进驾驶座。

  “你就是那个新来的司机吗?”她随口问道。

  “是、是,去年九月份才来的。”他的态度恭敬而拘谨,还是有些紧张。

  “老李呢?”她又问。

  “李伯这两年身体不太好,说是退休养病去了。”

  “是吗?”她随口回话,对这话题似乎不甚关心。

  待司机小林系好安全带,她才将早已握在手里的便条纸递向前座,“载我到上面这个地址吧!”

  “小姐不先回家吗?”小林有些诧异的接过纸条──夫人可是吩咐了要尽快将小姐带回去的。

  “家是要回的,”她边说边望向窗外,一副若有所思的模样,“只是在回家前,我想先去见见他。”

  他?

  他是谁?

  在这户人家工作久一点的,对“他”这号人物肯定不陌生!

  但司机小林是去年才来的,那时小姐还在国外念书,他也仅是凭着客厅里的那张照片才知道传说中的大小姐长得是什么模样,但对大小姐口中的这个“他”,还真是让他听得一头雾水。

  但司机小林没有多问──当人家司机的嘛!好奇心别太重,老板的私事还是别过问得好。

  嘴巴顾得牢,把分内的事做好,才是明哲保身之道。

  思及此,小林只是答应了一声,认分的开车往纸条上的地址前进。

  任永晴,华元集团总裁的掌上明珠。

  由于任氏夫妇晚年得女,唯一的手足大哥又和她差了足足二十岁,因此任永晴无疑是任家最受宠的尊贵小公主,任家上下莫不把她当成是块宝,小心翼翼的捧在手心呵护备至。

  瞧她的名字:任永晴,便是任氏夫妇对这唯一的宝贝女儿最大的期盼──期盼她这一生诸事顺遂,无风无雨、无苦无难、永远天晴。

  而他们的实际作为确实也朝着这个目标前进:尽其所能的给她最好的,努力实现她的每一个愿望,和所有极度溺爱孩子的父母一样,任氏夫妇也致力于为他们的宝贝女儿铺一条平坦舒适的道路,防堵一切可能跌倒的地方,为的就是不想让她受到一点伤害。

  就是这分宠溺,才让她养成了任性又不太为别人着想的个性,兼还有着点与年龄不符的孩子气。

  但人的一生,哪有这么简单?

  任氏夫妇仍有力有未逮的时候,毕竟他们再神通广大,也不可能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一天二十四小时的守护在她身边。

  受伤是在所难免,愿望……也不是每一个都能替她实现,而其中最让人感到力不从心的,便是任永晴的“他”!

  值得庆幸的是,也因为如此,让她明白了并非凡事都能遂己所愿,金钱买不到的东西就只能够靠自己努力了。

  也只有在遇见这个“他”的时候,任大小姐就像是变了个人似的,所有的任性全都收到一旁,一下子就变成个傻气、天真、恋爱中的大姑娘。

  这多少平衡了一点她被宠坏的个性,让她不至于糟糕透顶。

  “小姐,就是这里了。”小林将车子开到巷子里的一处公寓前停下。

  “是吗?”她摇下车窗,半信半疑的问:“你确定吗?”以他的身价,怎会住在这种地方?

  “按上面的地址来看,应该是这里没错。”小林指着门牌说道:“小姐要找的人就住在这栋公寓的四楼七号。”

  小林毕竟还是新人,对自家小姐的心思所知不多,对他来说再正常不过的公寓,在任永晴眼中却是“破旧不堪”的房子。

  基本上,寻常百姓住的楼房公寓,在她眼里都是“破旧不堪”的,她大概很难想象竟然有人能住在一个连她卧房都比不上的地方。

  特别是她的“他”!

  说起这件事,可就是说来话长──

  约莫是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吧!

  更确切的时间,或是怎么开始的,没有人记得起,总之,不知为何,小任永晴忽然迷恋上了那个“他”─—长鸿科技的公子裴谦。

  从小永晴嘴里吐出来的话语推测,那时的她大概是将所有的空暇时间全都用来跟在裴家少爷后头当个跟屁虫,就像橡皮糖似的,甩也甩不掉,藉此观察着偶像的一举一动。

  每天回到家,就听她左一句裴谦、右一句裴谦的报告着今天的观察发现─—裴家公子的一日行程纪录。

  “裴谦今天午餐夹了好几个香菇,所以我也夹了。”晚饭时,她率先报告道,平时最讨厌的香菇,因为有了裴大少的加持,变得美味异常,香菇都不是香菇了。

  “裴谦今天跟坐在他隔壁的女生说,他最喜欢的颜色是绿色。”从此以后,小公主疯狂爱上了绿色。

  “裴谦今天上了六次厕所。”很遗憾的,她努力过,但只上了五次。

  他俩分明是在不同的班级,小永晴却对他前后左右的同学了若指掌,有时甚至连对话的细节都能清清楚楚的讲述,令人为之惊叹。

  她就像个十足的小追星族般,追着偶像裴谦东奔西跑,只差没把他供在家里天天上香膜拜。

  任氏夫妇一开始只是一笑置之,本来小女孩嘛!情窦初开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众人都不以为意,都以为过一阵子她的热情消退了,也就好了。

  可谁知道,小永晴对裴家少爷的关注与迷恋非但没有减少,反而与日俱增。

  幸好,靠着宠女至极的任家老爷、夫人的关系,她这痴迷之路也算走得顺遂──从国小六年级开始,到国中、高中、大学,她和裴家公子读的是同一间学校、念的是同一个班级,让她终于能光明正大的跟她的“他”近距离接触,结束三年默默跟在裴家少爷背后的辛酸日子。

  她的房里摆满了裴谦的照片,她吃他喜欢吃的菜、读他喜欢读的书、听他喜欢听的音乐、说他最常说的口头禅……

  平日里她最喜欢上学,最讨厌放假─—尤其是寒暑假,简直就是让她度日如年!

  任氏夫妇舍不得宝贝女儿承受相思之苦,终日忧愁烦闷,遂在升国一的那个暑假带着她出席裴家的一场宴会,正式将她介绍给裴家夫妇,也让她想见裴谦的心能得偿所愿。

  裴家夫妇知悉她对自家儿子情有独钟后,大力支持他俩的“恋情”,尤其是裴夫人,三不五时就邀她到家里作客,制造她与裴谦独处的机会。

  对任大小姐来说,寒、暑假总算不那么苦闷了。

  这几年下来,裴家夫妇对她疼爱有加,早把任永晴当成是未过门的媳妇。

  现在呢!只消裴家少爷裴谦点个头,两家大概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为他们筹画婚事,让这两个从小一块长大的青梅竹马拜堂成亲──尽管这“从小一块长大”的“青梅竹马”,含混了太多人为的刻意。

  只是,这当事者之一的裴谦,心里又是怎么想的呢?

  见她迟疑不前,小林好心的问道:“小姐,要不要我陪你上去?”

  “不用了。”她皱着眉仰望,将整栋公寓尽收眼底,“我自己上去就好,你留在这里等我吧!”

  再怎么看,这栋小公寓实在是不怎么样……也许裴谦就是想体会体会平民百姓的生活,故意住在这种房子里的吧?

  听裴伯母说,裴谦搬到外面住了,还坚持开了一家小店,说是想体验更多的生活经验,学习独立自主。

  据说为了这件事,他和伯父还大大的吵了一架。

  一想到这里,任永晴的嘴角就开始泛起笑意──确实很像是他会做的事情呢!

  他一直都是这样的人,不照着大人们安排的康庄大道乖乖前进,反而自己辛苦辟径,只愿走自己想走的路;他很有想法,绝不随波逐流。

  而她一直都很喜欢他这一点。

  寻常企业的公子少爷,有几个能像他这般有勇气?

  换了是他,又更了不起了──毕竟他可是独子,是长鸿科技未来的接班人耶!

  只是看看这栋破房子……她事先还真没料到他过得这么……

  两年前,她觉得自己在他身边有着太多的不足,因而决定出国学习,增长能力之际,也拓展自己的视野,做个配得上他的好女人。

  两年的时间不算短,她可是花了很大的力气才下定决心的。

  毕竟他也曾为了她做过许多的努力:跆拳道、空手道、吉他,甚至还为她学习烹饪。

  她也有想为他做的事,她不想再像从前那样总因心有余而力不足,只是一味的接受,却无能力付出。

  在国外有专人负责服侍她,她尚且觉得苦闷;裴谦一个人在外,没人照顾,凡事都得自己打理,岂不是更辛苦百倍?

  他和她都一样,以前住在家里,事事有人为他们打点得妥当,过着茶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什么都毋须担心。

  但现在,他一个大男人的,要怎么收拾?

  大概是放任着家里乱成一团,三餐也没能正常的吃喝吧?

  不过没关系,两年过去了,她回来了──她会帮他打扫房间、为他准备三餐,让他在专心体验不同生活经验之余,全无后顾之忧。

  凡事都可以学习,为了他,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

  “小林,你帮我瞧瞧,我看起来还好吗?”任永晴弯下身子在后照镜前一会儿调整衣服、一会儿梳理头发,顺便检查脸上的妆,做最后的审查。“眼睛有点肿吧?”伸手轻抚过眼圈。

  这该不会就是近裴谦情怯吧?

  人家都说:小别胜新婚,可她和裴谦异地相隔了两年,其间虽有联系,却一次也没见过面,足可称得上是“大别”。

  他会想她吗?

  久别重逢,他会不会为此而感到惊喜呢?或者是觉得失而复得,让他比从前更加珍惜她的存在?

  还是说……这一别,实在是别得太久了,让他对她的感觉渐渐转淡,不知不觉的便忘了她,另觅新欢?

  喝?!

  那怎么行?

  胡思乱想!真是胡思乱想!要知道这两年来,她可是没有一天不想着、念着他,盼的不就是此时此刻吗?

  眼看他就近在咫尺,他俩马上就能见面了,怎么反倒是她在这里自己吓自己呢?

  “小姐看起来好极了,比电视上的女模特儿还要漂亮呢!”小林半是拍马屁,半是真心的回答──无预警的被征询意见,他只能小心的斟酌用语。

  任永晴对着后照镜微微一笑。

  也是,在国外,她没一天松懈保养,用最贵、最好的保养品,进最知名的美容院,请最上等的发型设计师……用钱堆积出来的美丽,就是为了成为一个能让他带出门觉得面上有光的女人。

  费了这么多心思,又怎会徒劳无功?她也真是杞人忧天了。

  应该讶异、惊喜,还是个温柔的微笑,又或是轻轻的拉起她的手?对于初逢那一刹那他会有的表情,她早就想过千百回了。

  至于她,优雅的微笑,抑或是在开门的瞬间举起手高喊“Surprised!”,并冲上前去给他一个热情的拥抱,还是学学偶像剧里带着满满情感的轻声说一句“我回来了”。

  对于初逢那一刹那她该有的反应,老实说,她也早已想过千百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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