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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占两世宠  第1页    作者:白翎

  楔子

  你知道吗?人往生之后会变回一缕游魂,走过奈何桥、喝过孟婆手中的汤,然后遗忘前世,继续人生新的旅途,不过……我不太一样,虽然我也站在桥边,但我不喝孟婆熬煮的汤,即便她已经问过我无数次了,但我每次都会告诉她:“不行不行,我在等人,下次吧下次。”

  有时候,等待的过程太漫长、太无聊了,我会对着其实不太会有反应的游魂们说说话,当然啦,我跟游魂不太熟,也没什么好聊的,最常说起的倒是一则故事,这样吧,我也说给你听听——

  那是一个还有皇帝的年代,有一个女孩出生在一户姓柳的人家,父母为其取名柳云曦。柳云曦有上天赐予的美貌,也有后天养成的纯善,更有几世修来的好福气,因为——她有了喜欢的人,而那人也喜欢她。

  柳云曦的心上人是武功高强、拥有侠义情怀的镖师莫言常。每每莫言常去外地护镖,回期到的时候,柳云曦都会在商队回城必经的路上等待心上人,而莫言常每回打外地回来,都会为柳云曦带来一朵象征优美纯洁之意的石蒜花送她。

  从此,柳云曦的闺房多了石蒜花。每当莫言常从外地回来,花瓶里就会换上鲜花,而当他出城之后,她则开始细数凋零的花瓣,等他归来。

  不料,两人感情渐深之际,一个财大气粗、有权有势的富商看上了貌美的柳云曦,直接向柳家父母提亲,并以钱财为诱惑,是以,柳云曦被迫出嫁。

  柳云曦心知以莫言常的性子,很有可能为了保护她而得罪富商,甚至为此获罪入狱,而这是她最不愿意看到的情景。所以,出嫁前的那一夜,她狠狠伤了莫言常的心,只为了让他相信她是爱慕虚荣的女子、是自愿嫁富商为妾,然而当事情如她所愿,他转身离去时,她的心也死了,如同房里那朵即将枯萎的石蒜花。

  出嫁日,柳云曦紧握着她最后一次收到的石蒜花上了花轿,并在途中以剪子自刎。

  入了地府的柳云曦不愿走过奈何桥,她总是拿着那朵似乎不会再枯萎的石蒜花守在桥头,苦苦等候。她想,人终有一死,她还想见见她的言常哥,她也想,两人是否一起投胎就能在下一世当夫妻?

  等等等,柳云曦等掉了第一个七七四十九年,在等到莫言常之前,她先等到了阎王。她原以为阎王是来抓她这不愿投胎的鬼,后来方知她能在这里等待其实是阎王特许的。阎王说他此次前来是受她的痴情感动而必须跟她说实话,他在月老那查过了,她柳云曦跟莫言常本就只有一世错过的缘,数百年间再无姻缘,劝她早日投胎。

  可即便如此,柳云曦仍旧不肯走,她说若这几百年间没有情缘,那她就等过几百年,她相信自己跟莫言常绝非有缘无分。

  念她情深,阎王便在她手上的那朵石蒜花上施了法术,并说:“我就给你一朵花的时间去等他吧。这朵花,每过七七四十九年就会凋零一片花瓣,一旦这朵花彻底谢了,你就必须乖乖去投胎,但若在这朵花凋谢前真让你等到了与他的缘分,那我就许你跟他一起投胎,且可以不喝孟婆汤,保有前世记忆。”柳云曦点头允诺,她心想石蒜花的花瓣多,她有数百年的时间可以等待,而她相信两人的爱情。

  漫长的等待中,柳云曦每隔一段时间就会在奈何桥上看到莫言常,也只有在莫言常转世投胎之前,她的言常哥能拥有前世的记忆并跟她说几句话,她向来珍惜这样的机会,但她也对一件事起疑——为何言常哥投胎转世过好几回了,他身边却从来没有过相伴的女人,总是孤单终老?

  为此,柳云曦曾跑去问后来渐渐熟稔的月老,月老却说,这事跟她当年自刎的事有关,可惜天机不可泄漏。月老不肯再多说,柳云曦也只能带着疑问继续等待。

  期间,阎王特许她能去人间游历,而柳云曦在人间晃荡的时候,每每看到与她一样有缘无分的情人时,她都会心生不忍,总会偷偷折下一到数片花瓣放进时间小物,藉此启动时间魔法,让原本会错过的姻缘提前开花结果。

  虽然,这会牺牲掉她自己等待的时间,但她就是心软不忍,想要藉由他人的幸福来弥补她当年的遗憾。

  当然,月老是知道柳云曦的行为,但柳云曦帮助的那些情侣都是姻缘簿上有姻缘的,只是柳云曦让姻缘提早发生了,说起来也不算太大的事,最后月老选择了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前阵子,柳云曦才听人说起,石蒜花也被叫做“彼岸花”,是一朵“花与叶生生世世不能相见”的悲伤之花,她当时沉默一会儿后笑了。即便知道了又怎么样?就像阎王说的,她柳云曦就是学不会放弃啊。

  一年复一年,这期间,柳云曦帮助了别人,却也还在等待她自己跟莫言常的情缘……

  好吧,故事说到这里,或者应该说,我并不知道这故事何时才会有结局,或者能不能有结局,毕竟还没有发生的事谁知道呢。

  对了,我倒是突然想起一件事,不晓得我有没有跟你自我介绍过——你好,我叫柳云曦,在你听到这则故事的时候,我即将迎接最后一朵花瓣凋零……

  第1章(1)

  方子博十二岁那年,他家对面搬来了一对老夫妇。

  那对老夫妇年纪很大了,光从外表看来,至少也有五十好几,膝下却只有一个跟他同年纪的女儿。

  他想,这应该就是所谓的老来得子吧?

  只不过,老夫妇虽然对这个独生女是宠爱了点儿,可她倒也不会骄纵到哪去。女孩个性活泼外向,乖巧有礼,见了人总是笑容满面的喊“伯伯早”、“阿姨好”的,嘴巴甜得不得了。

  跟他这个冷漠自闭、惜字如金的死小鬼完全不一样。

  起初,他觉得那个小女孩心机很重,简直就是生下来讨大人欢心的恶魔,所以,他其实很不喜欢那个叫做周昕瑞的女孩。就算整个乡里的大人们几乎都被她给征服了,他就是没办法喜欢她。

  另一个更让他对她感冒的地方,则是她的眼神。

  哦,别误会,她的眼睛很漂亮,真的很漂亮,只是他不喜欢被那双澄澈晶灿的眼眸给盯着瞧。

  之所以不喜欢,是因为他常会有一种错觉——总觉得站在那儿盯着他的,不是一个十二岁的女孩,而是一个上了年纪的大人。

  以自然科学来解释的话,她的眼神就像是一把火,而他本身就像是一块冰。没有任何一块冰喜欢被火把接近。那就是他当时的感受。

  好死不死,升国一那年,他俩被分发到同一班,她还坐在他的前面。

  “嗨!”女孩落落大方,回头主动向他打了招呼,“我叫周昕瑞,住在你家对面。你应该记得我吧?”她毫不扭捏地对着他伸出了右手。

  他则默默地盯着她的手掌,考虑了足足有五秒钟。终于,他伸出了手,握了握她,然后放开。

  “记得。”他淡淡应了这么两个字。

  掌心与掌心的触碰,让他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感觉。那是什么?他说不上来,只觉得全身上下的细胞好像都被她那纤细的手掌给吸引了过去。

  他甚至觉得不够,他想握得更紧、更牢……

  这样的欲念太过莫名,并且令他惊骇,于是他将原因归咎于——因为他从未牵过女孩子的手。

  所以过了几天之后,他私下问了一名在课业上还算谈得来的女同学,说:“我可以握你的手吗?”

  女同学双颊骤然绯红,娇羞地点头同意。

  只是这一握,推翻了他先前的猜测。女同学的手,就只是手、很平常的手、一般人类的手,并没有什么特别的地方。他的胸口里没有涟漪,毫无波澜,一如他过往里的每一天那般平静。

  “好吧。”他放开那位女同学,叹了口气。

  “……欸?好、好吧?那、那那那是什么意思?”前一秒还沉浸在粉红色气氛里的女同学愣住。

  “我没什么特别的感觉——”

  话还未说完,啪的一声,热辣的掌痕已经印在他的脸上。

  “方子博,你太过分了!”女孩顿时觉得受辱,羞愤起身离开,之后再也没跟他说上一句话。

  从此,方子博就明白了,周昕瑞对他而言是一个不能触碰的存在。

  她的视线让他想逃;一个友好的握手就让他心神不宁。那,接下来呢?她还会在他身上变出什么化学效应?

  他一点儿都不想在自己的身上实验。所以他佯装近视、看不清楚黑板上的字,向导师请求换到第一排的座位,其实只是为了逃离以她为中心的九宫格而已。

  可惜,周昕瑞也不是省油的灯,她开始发挥她不可思议的缠功。

  一开始以课业为由,接下来的借口则是千奇百怪。渐渐地,他似乎开始习惯了“她追着他跑”这件事,也慢慢地了解到这个女孩其实没有心机,心肠也不坏,她只是怪了点而已。

  怎么个怪法?

  例如,她会自言自语——这是最明显的。甚至她的自言自语不是自问自答,而是坐在那儿,好像对着一个隐形人说话。为什么他会知道?因为他曾经不小心在后操场目睹整个经过。

  起初,他以为她大概是加入戏剧社,自己在那儿背剧本,可事后证明她不是;而且这样的状况也不是只有一、两回。

  其次,她随身会带着一只铜制怀表,古色古香的那一种。

  跟他们差不多年纪的学生,每个人的手表通常都是电子表,巴不得都是拿出来比酷、比炫的,除了她,谁会带个古董怀表在身上?

  很多时候,他会见她静静坐在树下发愣,然后盯着那只怀表好像在想着什么事情。他很想问她在想些什么,可他生性不爱过问别人的私事,所以总是想想而已,从来没有行动过。

  总而言之,她真的是个很怪异的女孩,怪到即使她有张足以成为校花的脸蛋,追求者却始终少得可怜。

  他曾经在无意间对她说过一句话。

  “你的行为举止这么怪,不怕没人敢追你吗?”

  她却甜甜一笑,迎上他的视线,泰然自若地回答他:“如果追我的人不是你的话,就算来了一百个、一千个,我也不想要。”

  那是她第一次向他表白,却是如此赤裸,毫无遮掩。她的脸上甚至没有任何一丝羞赧之意,彷佛这样的调情言语,她已经说过了不下千百次。

  所以他从来没有放在心上,只当她是在捉弄他罢了。

  国中毕业之后,方子博不负亲友的期望,考上了北部的第一志愿。

  周昕瑞一得知这个消息,二话不说,立刻掏出了爱相随的精神,同样选了台北的学校。

  不过,她选的是一间烂到不可思议的学校,就是那种根本不需要经过考试,付了钱就能进去读的那一种。

  方子博很震惊,完全不能理解她在想什么,他更不能理解她父母怎么会同意这种事。

  “周昕瑞!你疯了吗?”他故意在她回家必经的路上堵她。

  “嗄?什么?”她从脚踏车上跳了下来,一脸状况外。

  “反正都是烂学校,你有必要特地去选台北的吗?”说穿了,他只是不想扛她这份责任。他知道她是为了他而选了那所学校,但他不想当那个“原因”。她凭什么把这么重的担子丢给他?

  “哦,你说学校的事啊?”她懂了,笑了开来,丝毫不以为意的道:“就像你说的,反正都是烂学校,我当然要选一所离你愈近愈好的呀!”

  “你——”他闭了眼,深呼吸,脾气差点儿就要上来。“你能不能理智一点、成熟一点?我不是你的谁,你也不是我的什么人。你为了我选了那么远的学校,难道你不觉得自己将来可能会后悔吗?”

  “不会。”斩钉截铁。

  “……你会不会太有自信了?”他故意挤出瞧不起她的口吻,“你现在才几岁而已?十五?十六?可能两个月后你对我就没有兴趣了,到时候,你会不会笑自己傻,为了我乱选学校、为了我随便决定你自己的未来?”

  她沉默不语,只是凝视着他。

  方子博以为自己的劝说起了作用。岂料,才刚庆幸不到两秒就被打消了念头。

  “安啦,我不可能会后悔的。”她的语气极轻,没有激动、毫无波澜,与他那咄咄逼人的质问呈现了极大的反差。

  她还是扬起那抹“天崩地裂我仍逍遥”的笑容,又道:“其实呢,我等了你很久、很久了,怎么可能区区几年就动摇我的决心?”

  “很久?”方子博嗤笑,冷哼,语气里充满了轻蔑,“很久是多久?了不起三年而已,三年对一个正常人类的寿命来说,也不过就是一小段。我到底是哪一点值得你这样子跟着我?”

  她静了几秒,再一次跨上自行车,一副就要闪人的样子,临走前,她抬起头来望着他,“我要你想起我是谁,就只是这样。”

  一听,方子博顿住。想起她是谁?她到底在胡说八道什么?

  半晌,他回过神来,抬手抹了抹脸,道:“好吧,是我笨,我不该期待你会像个正常人一样认真跟我讨论这件事。”

  “我是很认真啊……”

  “随便你,你高兴就好。”语毕,他转身就走,没有回头。

  就这样,她又“若无其事”地缠了他三年。

  他倒也没想过要去制止她,他已经很了解她了,知道说了也没用,何必浪费唇舌?

  更何况,现在他所就读的学校里,全校师生都以为她是他的女朋友,正好替他挡去了不少桃花,省去了许多麻烦。何乐而不为?

  方子博从以前就一直很有异性缘,长得清秀,成绩优异,加上他身上那股与生俱来的酷劲,让他打从升上国中开始就有收不完的情书、小礼物。

  但他很讨厌处理那些事情。尤其是每拒绝一次告白,就要面对一次哭哭啼啼,还要回答N次的“为什么你不喜欢我”……他觉得那是全世界最难解的申论题。

  所以他任由周昕瑞来校门口等他,任由别人误会他俩的关系。

  放学的时候,她会替他买晚餐过来,然后两个人就这么肩并肩坐在操场外围共度短暂的时光。通常,他会一边吃饭,一边预习着课后辅导要上课的内容;她则是心满意足地盯着他看,好像他的脸比她手上的那盒饭还香。

  “你都不用读书吗?”有一天,他终于忍不住这么问。

  “我读的是烂学校,只要我不打架就可以毕业了。”她居然这么回答,而且还答得理直气壮。

  “……”这答案很令他无言,却很接近事实。所以,他只是耸耸肩,然后低头继续看他的书。

  “还有,明天开始我不能再帮你带晚餐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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