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忘了我家小情妇  第1页    作者:寄秋

  楔子

  “除了婚姻,你要什么我都可以给你,包括我的人、我的心、我的一切,相信我。”

  相信我?!

  如此自负又可笑的宣言著实讽刺,让人听得心口一阵抽痛,既然他愿意将全世界捧到她面前,为何却亲手将她推入最不堪的处境中,成为男人身后见不得光的阴影。

  他真的爱她吗?

  泪水模糊了视线,低跟露趾凉鞋踩上枯黄落叶,在秋老虎肆虐的季节,发长及肩的秀丽女子瑟缩地双手环胸,倍感沧凉。

  她被爱情伤害了,很深、很深。

  深到她不愿回忆,只想遗忘,将自身隐藏苍茫人世间,从此静寂。

  但是,这要怪谁呢?

  是她,是她的错,怨不得人,谁叫她忘了一件很重要的事,她的爱是偷来的,时间一到需要归还,不该以为爱会永恒。

  所以,她活该嘛!自作自受,爱上不该爱的人,如今的心碎是罪有应得,把爱看得太重的人注定要失去,伤痕累累,只因为……

  爱情不是男人的唯一。

  够了,她不要了,全部还回去吧!她会走得远远的,不再回头,这样谁也伤不到她,是吧!

  眼眶中的泪水如断线珍珠般不断滑落,泪雾似屏遮蔽前方晃动不停的金色光芒,烈日当空,眼前的事物全然看不清楚了……

  可恶!可恶!要有志气,不要再哭了,这是她自找的,如果她能管住自己的心,不一步步沦陷,夺眶而出的眼泪就不会如春天的雨心,绵绵不绝。

  不哭,不哭了,抬起头、昂起胸,她的离开是成全,不是委屈,人家本来就是一对的,合该有个好结局,串场人物该下台一鞠躬了。

  可是,为什么心这么痛,这么舍不得?放不下也拗不开,心心念念那个开口说爱她的男人。

  一边拭泪一边哭得两眼红通的女子越走越慢,她陷入自己悲伤的情绪里,浑然不觉有辆未挂车牌的银白色轿车急驶而来,方向不变地直冲向她。

  “小心—”

  什么,谁在高喊……

  啊!好痛

  垂泪不止的女子在眼前一黑时,看到满手、满眼的鲜红,止不住的血由一个男人身上流出,而她却看不到他的长相。

  只是那熟悉的味道、大掌,她怎能忘得掉,怎么能?她是那么的、那么的……

  爱他。

  第1章

  “喂!喂!麦克风测试、麦克风测试……我啦!村长伯,助人为快乐之本的沈助本,阿旺婶在村口捡到一只画猫的白布鞋……嗄?不是猫,是豹喔!哎呀!青菜啦!就是很贵的鞋子,阮水某讲赶来庙口的失物招领处领,阿呒她要拿去什么网路拍卖,呼咱村的囝仔买册……”

  一只过于白皙的素腕像蠕动的蚯蚓,从粉色系的暖被窝底下探出,摸呀抓的不知捞什么,一本丢在床头半翻开的《隋唐演义史》被抓个正著。

  砰地!

  当作资料,千金购买的厚重史册从窗户飞出,重重落地,村长伯的广播中断了下,发出“喔—”的长音。

  乡下人家一向起得早,一大清早虽然大呼小叫十分扰民,不过对红线村村民而言,早上一起床若没听到村长伯中气十足的大嗓门,还真是怪不习惯的,感觉似公鸡忘了司晨一般。

  只是呀!凡事总有个例外,譬如村长伯“不学无术”、“好吃懒做”的女儿—沈舒晨。

  “乖仔,册不要乱丢,昨晚又没睡了是不是?跟你说身体要顾好,早睡早起别熬夜,鸡精喝了没?多喝开水多吃水果,阿松伯家的小惠生得幼绵绵、白泡泡,人家那才叫查某囡仔,哪像你睡到太阳晒屁股,头发也不梳……”

  国语中掺杂台语,台语里又有点台湾国语,公器私用的沈助本一点也不觉得羞惭,大大方方的将“家丑”传扬出去,不怕人家取笑他养了一头女儿猪。

  反正几十年邻居了,还有什么丑事能瞒得过人,谁家母狗几点几分生了几只小狗、谁家母鸡下了几颗蛋、谁家儿子又捧了零分考卷回家、挨了几下竹笋炒肉丝,完全没有任何秘密可言,几乎在发生的瞬间传遍整座村落。

  除了村长伯的女儿在五年前偷生一个小孩没有瞬间传遍外,而且还非常不负责任的得了失忆症,忘了孩子的爸是何方神圣。

  “天呀!头痛死了,这是什么世界,我才刚躺下而已……”吼!爸又在干什么,吃饱太闲吗?牵牛阿伯怎么没来找他到庙外练外丹功?

  一头吓死人的鸡窝头,两颗充血的红眼睛,一张女鬼似的惨白小脸,目光涣散的邋遢女子睡眼惺忪,拉过被子便往头上盖,想把“噪音”阻隔于外。

  可惜她的鸵鸟做法起不了丝毫作用,疼女儿疼入心肝的沈助本拿起大声公,对著女儿所在的二楼房间高声大喊。

  “晨晨呀!水蛙嬷仔都巡完水田、跳完土风舞、扛起担架上市场卖菜了,你七少年八少年还困什么,快起来陪你妈练练瑜珈和皮拉提斯……”

  皮拉提斯是一种非固定性的连续动作,无论是徒手的地板动作,或是腾空的器杆动作,主要用意是运用专注力和控制力训练核心肌群,藉由带动四肢动作,一如舞者般优雅且连贯。

  皮拉提斯最大的功能是健身兼养身,还能减肥塑身、纾解压力、伤害复健、修饰全身的肌肉和线条,维持窈窕身材。

  别以为乡下人不懂这些时髦玩意,村长太太就是一个例外。

  她不仅每天打扮得光鲜亮丽、漂漂亮亮的,每个礼拜还得上台北录什么“阿霞灶脚”,教别人怎么做最道地的古早味菜肴,名气之大不输当红明星。

  四、五十岁才走红的她因精于保养,又以瑜珈、皮拉提斯养生,外观看来顶多三十出头,往女儿身边一站,简直是一对亮眼的姊妹花。

  所以呀!一带惹人疼爱的小外孙出门,大伙都当是她小儿子,惹得她呵呵直笑,有些骄傲地说自己是“少年阿嬷”,一点也不在乎孙子没有爸。

  “钱要赚,身体更要顾好,三餐不定,阿爸担心你三十不到就一身病,你看秋田他儿子才三十五岁,肝就不行了,肾也出了毛病,上个月差点心肌梗塞走了……啊!拍谢、拍谢,我手机响了,接一下电话……”

  “……喂!我村长啦!谁找我……”沈助本的大嗓门顿了一顿,随即︱“什么!叫我麦讲,吵到你睡觉……咦!你的声音听来很熟,你谁呀?”

  短小轻薄的蓝芽手机里传来懒倦的恼音。

  “沈、舒、晨。”

  “喔!沈小姐呀!吵到你休息真是不好意思,我在叫我女儿起床……呃!不对,你说你叫什么名字?”真是的,年纪一大,耳朵也不灵光了,居然听成女儿的名字。

  “沈舒晨,你女儿,还有把麦克风关掉,马上、立刻。”嗡嗡的低频快把她逼疯了,好想捉狂呀!

  “晨晨喔!你干么浪费钱打手机,楼上楼下而已,你喊一声我就听见了,才想说哪来的沈小姐,我们村里姓沈的人并不多……”

  热心助人的沈助本完全不懂什么叫“家丑不外扬”,甚至宠女儿宠到不管她做什么都引以为傲,乐与人分享她的生活琐事。

  终于受不了的沈舒晨抓著鸟窝头,趿著一双的蓝白拖冲下楼,火大地关掉广播器。

  沈家的房子类似日式建筑有一、二楼的结构,在村里算是有钱人的那一种,田地多,房舍大,远远望去像乡间民宿,美观兼具实用性。

  一楼的大客厅有三十几坪,常常有村民来此找村长伯泡茶聊天,而厨房也不小,紧连著餐厅,把别人事当自个事的沈助本三不五时带“朋友”回来用餐,有时一开饭十来个跑不掉。

  没办法,失业的人太多了,过不下去的街坊邻居比比皆是,只要他有一口饭就不忍心其他人挨饿,老打著请客为由纾解村民经济上的贫困,顺便叫人带些米呀、猪肉的回家。

  因为进进出出的人实在过繁,村长太太便把书房改成夫妻俩睡房,将二楼空间全留给唯一的女儿,怕吵到她。

  “哎呀呀!我还有事要广播,你怎么把电源给关了,你阿水伯的斗笠不见了,我刚要发动全村找一找,他戴了十几年,多少有感情……”

  不行、不行,村仔的牛不知道有没有跑到旺仔的菜园偷吃高丽菜,他要再广播一下,叫大家看紧点。

  沈舒晨地拔掉插头,再用睡眠不足的红眼睛一瞪。“爸!你看到我的黑眼圈了没?”

  一开口,“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沈助本吓得跳起来。“啊!你的声音怎么这么沙哑?感冒了吗?快来喝澎大海,治治你的烧声。”

  “只要让我睡饱了,我什么事都没有。”她张大红肿的双眼,想引起父亲的愧疚心。

  “还睡,都快中午了,赶快去洗脸、刷牙,要吃中饭了,别再赖床,都几岁的人了,还像个小孩子似。”老要人跟前跟后的叮咛。

  “爸!我的工作本来就……”日夜颠倒。

  一提到她的工作,沈助本又忍不住唠叨。“那哪是工作呀!瞧你把自己折腾成什么样子,以前在台北当个秘书不是挺好的,干么突然辞职?我和你妈辛辛苦苦地把你拉拔到大学毕业不是让你虐待自个,老窝在房里不出门会闷出病,我看你当你妈的助理,一起去‘阿霞灶脚’煮饭烧菜……”

  沈舒晨的职业在一般人眼中不算一份工作,既无劳健保又无年终奖金,更别提什么退休制度了,纯“手工”,毫无保障,收入不定,按件计酬,常常把自己累个半死却不一定得到对等报酬率。

  唯一的好处是自由,不用上下班赶著打卡,不必看老板脸色做事,随心所欲地想什么时候工作就什么时候工作,时间由自己掌控。

  只不过有利亦有弊,她若偷懒不工作就没有收入,没有收入就等于没有钱,口袋空空就养不起儿子……

  被父亲推进浴室洗脸刷牙的沈舒晨蓦地一怔,慢半拍的想起遭到“遗弃”甚久的儿子,神色茫然地望著镜中清爽的清丽面容。

  “爸!小肉丸呢!妈又带他到庙口的活动中心吗?”老妈最爱带小孙子四处献宝,活似她多会养孩子,养得白白胖胖又聪明伶俐。

  每个礼拜天,王美霞女士会在村里月下老人庙的活动中心,教一些婆婆妈妈练瑜珈和皮拉提斯,顺便接受别人对她好身材的赞美。

  “你的日子过糊涂了是不是?你妈上台北录影了,她昨晚不是炖好了你爱吃的花生猪脚,叫你一定要记得吃。”怕老婆……呃!是老婆不怕他的沈助本不忘老婆交代的事情,一锅冒著热气的花生炖猪脚端上桌,想到什么就说什么地喋喋不休。

  “我告诉你呀!咱们红线村民风最淳朴了,那个什么天霸集团的想来买土地做开发案,我想都不想的拒绝他们……”来再多次也没用,他反对到底。

  “天霸集团?!”沈舒晨忽地张大眼,神色恍惚地松开手中的漱口杯。

  天霸集团、天霸集团……回音似的声响不断在脑海中回荡,起雾的圆形镜面上浮起一张俊逸绝伦的男人面孔,噙著狂妄霸气的冷冽喊她︱

  “晨晨,你要在里头待到几时,老爸尿急呀!”不会又在马桶上睡著了吧!

  晨晨,是的,他总是倨傲地扬笑,以不可一世的姿态低唤她的小名,幽深的黑眸中承满对她的爱意和宠溺,不时火热地盯著她不放,仿佛要一口吃了她……

  不,不能再想了,她和他是两个世界的人,注定无法相守,他们爱过一回也就足够了,多想只会令自己难过。

  掬起一把冷水往脸上一泼,沈舒晨的双肩微微颤动,她强压抑住以往的记忆,不敢再去回想,泛红的眼眶有著不堪回首的沉痛。

  吸了吸鼻,她对著镜子中的自己打气,佯装不受往事影响地扬著一抹笑。

  只是,有著不正常白皙的笑容是那么委屈,令人心疼,仿佛失巢的母鸟,找不回年少曾有的纯真和无邪。

  “看看你,一脸无精打彩的样子,想找你去拉布条抗议都不成,好好的女孩也不找个正经的工作做做,就算你不工作,我沈助本会少你一口饭吃吗?”瞧瞧多揪心呀!瘦得不长肉,风一吹就飘走了。

  “爸!我上楼睡个回笼觉……”精神委靡、战斗力锐减的沈舒晨打了个哈欠,一副懒样。

  看到女儿的不上进,沈助本没好气地踩住她拖鞋。“不用找你儿子吗?八成又去了那里。”

  “哪里……喔!那里。”她表情先是迷惘,继而困惑。

  那个地方有什么好玩的?怎么老往那里钻,没瞧他腻过。

  “还不去找回来,你这当妈的一点责任感也没有,想当年……”

  一上了年纪就喜欢回想当年,仍带困意的沈舒晨一听到父亲又开始“落落长”的当年种种,当下如雷灌顶,什么精神都提了上来,故做缓慢,其实走得很快地往外冲。

  她并不怕念,有父母的孩子最幸福,当初若非爸妈展开双手包容她,给予无私的宠爱,以母鸡护小鸡的方式挡住村里的流言蜚语,她也没有勇气生下世人所不容的儿子,更遑论是带大他。

  亲恩大过天,因为有他们,她才能无风无雨的度过每一天,做著自己想做的事,过著平静无波的生活。

  可是……唉!怎么日子越过越无力了,老是觉得烦,卡稿的痛苦谁人知。

  二十八岁的沈舒晨有不错的文学底子,误打误中的成了罗曼史作家,虽然她胸无大志,只想写来自娱,不过人有一失必有一得,莫名其妙地大受欢迎,短短几年间变成当红的畅销天后。

  这是她始料未及的事,同时也让她有了个重新开始的机会。

  正当她一边恍神,一边走在长满杂草的田埂上,几辆少见的高级轿车从远处快速驶近,呼啸而过进入刚铺上柏油的红线村。

  蓦地,一张冷峻脸孔掠过眼前,窗户半降的车内有个男人抬起头,气势凛冽地朝前望去,车窗外,一双秋水眸子霎时染上错愕、惊惶又害怕的情绪。

  “是他不,不会的,应该是太阳太大了,我眼花了。”

  “像。”

  “好像。”

  “真的很像。”

  “简直是一模一样嘛!”

  “对呀!只差尺寸不同而已,根本是父子。”

  “人人这下可要开心了,他老爸终于迷途知返,要来领他回家了。”

  “不过这个男人也未免太狠心了,居然忍心抛弃这么可爱的孩子,穿得体面有什么用,还不是人面兽心,村长伯的女儿肯定是被骗失身。”

  “就是嘛!还有脸回来找儿子,换成是我早羞愧得自杀了……”

  一下车,踏上满布绿意的土地,罗劭然先听到一阵不算小的抽气声,而后是一道道不友善的目光,窸窸窣窣的交头接耳,对著他的方向指指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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