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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万人迷  第1页    作者:佚名

  第一章

  第一次是在五年多以前的十月初,高考落榜的周雨清还未从失败的阴影中挣脱出来,为了调整心情,她应邀去同学兼好友风铃考上的医学院玩耍,她们牵着手走在暮色中浓荫簇拥的校园小径上,有说不完的话。

  周雨清羡慕而欣慰地说:“真好,幸好考在本市,以后我可以常来找你玩。”

  “唉——没考到理想的学校去,家里人还在埋怨呢!”风铃担忧地瞥她一眼,“你怎么样?有什么打算吗?”

  “复读一年,还考不上的话就要学习养活自己。”

  “真的?”风铃很吃惊,“你自己这样想的吗?”

  “是的。”

  “为什么?一年考不取还可以接着考嘛。”

  “如果一直考不上呢?”

  “不——会——吧——”风铃说得底气不足,因为周雨清的成绩一向不尽人意。

  周雨清斩钉截铁地说:“再给自己一年的时间,考不取就自谋生路。”

  “你家里人怎么想呢?”

  “很支持我。”

  “你爸爸妈妈一向很开明。”

  “恩。”

  风铃摇晃周雨清,娇俏地说:“主意都打好了还说什么心情沉重,害我白担心一场。”

  “真的,”周雨清丧气地垂下头,“虽然打定了主意,但一想到自己居然是这么笨的人就觉得不甘心,你说,我像谁呢?”是啊,爸爸妈妈都那么优秀,生下的女儿却反其道而行之,她到底像谁呢?

  风铃赶紧安慰她:“人生的路又不止一条,说不定除开读书以外你反而能找到更适合自己的路,有一天也能像你爸爸妈妈一样优秀。”

  周雨清高兴起来:“借你吉言,以后混得不好的话找你算帐。”

  “不会吧,你这算什么朋友。”

  “为朋友两肋插刀的朋友嘛。”周雨清做出在风铃胸口插两把刀的姿势,惹得风铃大笑起来,她的声音像风铃在风中轻轻撞击般清脆悦耳,这一直是破锣嗓子的周雨清嫉妒得想要调换过来的法宝,所以周雨清一直叫她风铃,她觉得很衬她,就心安理得地接受了。

  “晚上陪我上晚自习吧,”风铃说,“我同桌正好不在,你可以坐她的位置,点名时帮她答应一声就行了。”

  “行吗?”

  “行的,不用上课,学校最近搞活动,统一规定要唱校歌,今天晚上就是学唱歌的,听说新生班级都是请高年级唱得好的人来教,肯定很有意思。”风铃兴致勃勃,说得周雨清的好奇心蠢蠢欲动,一口应承。

  她们进入教室接着聊,一直聊到晚自习开始,日光灯亮着,照得宽大的坐满学生的教室里亮堂堂的,晚风从敞开的大窗户里吹进来,窗外是婆娑的树影和校园外灯光闪烁的高楼。身处这样的环境,周雨清心里的阴霾一扫而空,整个人活泼起来,很快和周围的人打成一片,一点没有外来者的拘束。

  没多久,一个人静悄悄地进来。他在讲台上站了一会儿,等到有人注意到他时他拍了拍手,教室里安静下来,他微笑着说:“我高你们一个年级,声音很动听,你们应该明白我是来干什么的吧?”讲台下哄笑起来,大家立刻明白教他们唱校歌的学长来了,女孩子们更是激动,因为他不但声音叫人陶醉,外型也很惹人注目,不能说他有多么高大英俊,但他略显欧化的五官和柔软的在灯光下泛着浅棕色光泽的短发、他手脚修长略显单薄的身体和这身体上散发出的特殊气质、他不论是颜色还是式样都搭配得很讲究的服饰和干净白皙的肤色,都叫人挪不开视线。

  周雨清仔细打量他,入迷到放肆的程度,一边在心里组织语言来形容他带给她的感觉,她发现在不同角度和不同光源照射下,他的发色会有微小的改变,他转身的瞬间,她更是吃惊地捕捉到他眼中一闪即逝的一抹透明如水的蓝色,迷人极了。当他的视线无意识地拂过她的面颊时。她看到了他眼中的温柔和深情,那是种天生自然的神色,毫不做作,她悚然一惊,迅速打量周围的女生,果然,她们都被他迷住了,包括身边的风铃,欧欧,原来他是先天性的风流情种,这种人最危险,举手投足就能杀人于无形,还一脸无辜的惹来更多关注,不是演技,而是本能。无知无觉的可怕本能!啊!风铃惨了!她对浪漫最没有免疫力。

  那一晚,周雨清没记住那首歌是怎么唱的,也没记住他做过哪些动作、说过哪些话,却牢牢记住了那一抹蓝色,透明如水的蓝色,在那蓝色的催眠下,会有多少颗纯情少女心溺水而亡呢?

  以后,周雨清知道了他的名字——黄逸,也不定期地能得到关于他的消息,因为对他备加关注的风铃总爱找她来分享心得,风铃把他形容成所有少女心目中的梦中情人,风趣体贴,百分之百的万人迷,每每说到他,风铃总一脸陶醉,周雨清就打趣她:“看上他就去追他呀!”

  “想啊想啊,我想死了跟他约会!”风铃又兴奋又惆怅,“但总要他对我有兴趣吧。”

  “加油啊!你又漂亮又聪明,不会输给其他女孩子的。”

  “好!”风铃紧紧地握着拳头。

  第二个学期时风铃如愿与黄逸浪漫恋爱,一颗心全放在他身上,同周雨清的联系就断了,周雨清一边在心里骂她重色轻友一边抓紧满目凄凉的复读任务,慢慢的就把他们的故事淡忘了,她一向善于趋吉避凶,尽量不与万人迷类型的人物深交,不是不想,是不敢。

  高考再一次惨败,周雨清反倒解脱了,积极地在社会上左冲右撞,正撞得昏头转向时风铃忽然出现在她面前,她更美了,娇艳如花,声音也更婉转动听,刚从寒冷的外面回来摘下帽子后还没来得及梳理的因雨清蓬着一头乱发见她,抓着她的肩膀把她转了又转,调侃地问:“爱情的滋润吧?”

  “早就分手了。”风铃说得有些悲怆。

  “怎么了?”

  周雨清把她引到自己房间里,两个人窝在柔软的床上,风铃懒懒地靠在她身上,懒懒地说:“分手是我提出来的,他对每个女孩子都那么好,做他的女朋友也没什么特别的。”

  “那怎么叫恋爱呢?”

  风铃忍不住为黄逸辩解:“也不是没有区别,他对我当然更好,照顾我,只跟我一个人约会,其他女孩子只有大家聚会时才能跟他碰面。”

  “那你还有什么可抱怨的?”

  停了一会儿,风铃说:“你没看到他被女孩子包围的景象,他来者不拒,真让人受不了,我提出分手的时候他说他尊重我,连个解释都不要,还笑得那么有风度,他的表情能改变一点我也会高兴的。你说,他到底在想些什么呢?”

  “欧……”周雨清为难地想了一会儿,“我不懂。”

  风铃只好沉默,过了一会儿,她拉拉周雨清的袖子,说:“求你一件事。”

  “什么?”

  “陪我去参加黄逸的生日派对好吗?”

  “恩?生日派对?我跟他不熟,随便就去了不好吧。”

  “他现在……应该有了新女朋友了,反正他不缺。”风铃幽怨地发着牢骚,“就算分手了他也会把你当朋友看,过生日照样请你,我想去,可我不想一个人去,不想一个人面对他跟新女朋友亲密的样子。”

  周雨清扶正风铃的身体,仔细审视她的脸,说:“风铃啊,你好像老了。怎么说话的口气好像三、四十岁的女人。”

  “我自找的。”风铃笑笑,“陪我去吧。”

  “好吧。”

  黄逸的生日是12月的最后一天,颇有辞旧迎新的味道,派对开在一家面积不大但很讲究的酒吧里,整个酒吧都被包下来,里面暖融融的,在一大群朝气蓬勃的男孩女孩中间坐着的黄逸笑得很安静,喧闹中他更显突出,竟让周雨清产生了孤独的感觉,他孤独吗?怎么可能?

  整个酒吧里都是他的朋友,礼物堆得小山一样高。他新交的女朋友正倚着他活泼泼地撒着娇。周雨清陪着风铃向他走过去,他抬头向这边望过来,彩灯的光芒滑过他的眼睛,周雨清又看到了那一闪即逝的蓝色,晶莹清凉的蓝色,从前那汪汪的水色什么时候结成晶体了呢?

  大家都认识风铃,一起嚷嚷着说她来晚了,派对已经开始很久了,还以为她不来了,风铃镇定地笑着和大家打招呼,她把缠着彩带的礼物盒放到黄逸手里,祝他生日快乐,黄逸笑得毫无芥蒂,捧了块蛋糕给她:“留给你的,知道你会来。”然后抱歉地朝向周雨清,周雨清抢在他开口以前说:“打搅你了,我什么都不需要,你没什么好抱歉的。”黄逸似乎有点惊讶,随即了然地笑起来,温柔而深情的目光停驻在她脸上,她吓了一跳,幸好应酬了几句的风铃已经拉起她向外走。她离开前最后看黄逸一眼的那一刻,禁不住在心里想着:他真是个残忍的人,在新欢旧爱和其他人面前完全表现得像个全世界最体贴的男人,他难道真的不知道他很残忍吗?

  出了门,风铃终于忍不住哭起来:“我不恨他!一点也恨不起来!”她手里还端着黄逸递给她的蛋糕,一口也没吃。

  “我来帮你吃吧。”周雨清把蛋糕接过来,狠狠一口咬下去,咬得唇边全是奶油,她咀嚼着蛋糕,认真地说:“恩,又甜又香,所有不开心的事情都被吃掉了。”奶油在她唇边一动一动的,很像圣诞老人的白胡子。风铃大笑了一通,把剩下的蛋糕塞进嘴里,举着放蛋糕的泡沫小盘子呜呜叫着扑过来,活像食人生番,周雨清逃得比兔子还快,一边掏出纸巾擦嘴,一边大声说:“笑了就好!笑了就好!”她们渐渐的跑远了。

  这之后,周雨清一直很忙,快活地忙着学习新东西,什么感兴趣就学什么,还跑了很多地方,黄逸这个人跟她的生活没有一点关系,但她就是忘不了那一抹蓝色,时常会想起来,不过,她压根儿没想到有一天她还会遇见他。

  第三次的相遇真不知道算不算是意外,冷不丁地就撞上了,而且这一撞,撞出的后遗症还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

  在外面东颠西跑了三年多,周雨清总算安分地回来专心地做一件事情,她和张乐风合开了一家个人摄影工作室,员工只有他们两个,两个人四双手包打天下,她负责摄影、策划、宣传、公关,张乐风负责后期制作和守夜,他们登广告、发传单,忙掉了半条命后就拖着剩下的半条命守在工作室里等顾客上门,没想到第二天就有生意,周雨清立刻像上足了发条的跳跳蛙,“噌”地窜到客人面前,激动得声音发抖:“小姐,我能为您做点什么?”

  进来的是位年轻女孩,肤色莹润,穿着时髦讲究,一看就知道生活优裕,她在椅子上坐下来,从容地问:“你们这里可以拍个人电影是吗?”张乐风倒了杯茶给她,她说了声“谢谢”。

  “是的,”周雨清回答,“不过不能太复杂,剧本都比较简单,当然,您也可以用自己的剧本。”

  “不需要剧本,”女孩落寂地说,“是拍我和我男朋友约会的过程,只要拍的时候不打搅我们就行了。”

  “需要我们隐蔽起来吗?”

  “不,就呆在旁边,我们不会介意的。”女孩开始翻皮包,“要多少钱,我现在就付给你,请尽快帮我安排,越快越好,过两天我就要走了。”

  “我们是按小时收费的,先交定金,其他的拍完后再算。”

  周雨清拿了张表格给她,她二话没说,填表交钱,拿了收据就起身,“明天吧,就明天拍,我会打电话通知你时间和拍摄地点。她说完,匆匆出去。

  周雨清和张乐风使劲握手,开心得差点跳楼。“初师告捷!”

  张乐风手舞足蹈,“美丽的春天啊!总是带给人们无限希望!今天是3月22日,记住,今天是3月22日!”

  周雨清大大地喘了几口气,雀跃地拿起表格,刘薇,她记住了这个名字。

  自接了这第一单生意后,周雨清的神经一直处于兴奋状态,晚上翻来覆去睡不着,等有了点睡意时突然被铃声惊醒,她抓过手机接听,是刘薇催她去拍日出。老天,外面乌七抹黑的,才凌晨四点多钟啊!她没时间抱怨,跳起身,亮灯穿衣,马力地束好头发,飞快地洗脸刷牙,不消十分钟就扣上了鸭舌帽,提着摄影机悄悄地穿过客厅出了门。爸爸妈妈现在好梦正酣呢。她跨上轻骑,飞一样朝着客运码头驶去,但是,主角还没有到,她只好等在约定的超市门口。

  初春的江风很冷,尤其是凌晨,黄逸和刘薇都穿着很厚的衣服,牵着手走向客运码头的超市,这时候街上没有一个人,所以当黄逸远远地看到超市门口的路灯下有个人缩在轻骑上打盹时,他就料定那人就是刘薇请来的摄影师,要不是鸭舌帽下面拖出根辫子,那身打扮根本看不出是个女人。

  “是她吗?”他问刘薇。

  刘薇点头,走道那人跟前“嗨”了一声,那人瞬间惊醒,随即帅气地把帽舌转到脑后,精神抖擞地问:“可以开始了吗?”黄逸立刻想起了这个声音和这张脸,略一愣神。

  “可以了。”刘薇甜美地笑着,“请拍下我们相处的每一个细节。”

  “好的。”周雨清从轻骑后座改良过的杂物箱里提出摄影机,跟在他们身后上了江堤,江风冷森森地扑来,她打了个寒战。来得太匆忙,穿少了点。

  刘薇他们来得正是时候,天边刚泛开鱼肚白,晨练的人陆续出现,周雨清赶紧扛起摄影机,专心取景,连寒冷都忘了。男女主角早已进入状态,牵着手缓缓漫步,朝阳刚露脸他们就停了下来,依偎着赏日出,阳光越来越亮,他们同身沐浴在霞光中,周雨清觉得眼前的画面美极了,赏心悦目,引人遐思。

  赏日出时黄逸会非常安静,直到太阳完全升起无法正视时才会重新活跃,每一次他都会忘我地沉浸在日出带来的极致的美感中,忘记周围的一切,然而这一次,他竟走神了,思绪回到五年前教新生唱歌的那一夜,还没进教室他就从喧闹中分辨出一个响亮的声音,因为那声音实在是太……出众了,沙哑粗糙,像正在打磨木器的醋栗砂纸,让他意外的是沙哑声音的主人竟有一张细瓷一样的脸,白里透红,眉眼分明,眼珠似漆黑的乌木珠子,闪闪发亮,和她同样漆黑的长发和谐呼应,她不是他见过的最美的,若说美,她身边的女孩比她美得多,但她是他见过的最有神韵的,她能吸引人气,用她沙哑的声音鼓惑人心,更有趣的是,对于引起她兴趣的东西她会毫不避讳地紧盯着猛瞧,似在探索研究,这又是她与其他女孩子不同的地方,受到这样的注目礼,他备感新鲜。后来,她好像发现了什么难解的谜,一直在苦苦思索,很认真,压根儿没在学唱歌,他离开时她还是这副神情,他带着那种印象走出了教室。无可否认,他敏感多情的心弦被她拨动了,想要更深入地了解她,后来他才知道她不是这个学校的学生。他身边时时莺飞蝶舞,风光无限,他早学会不劳而获,懒得多费周折,叹息一声缘分稍纵即逝后渐渐也就把那只不知名的野鸟沉人遗忘的深潭了。不好意思,他就是这么薄情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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