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还有一点时间吧。」
「嗯,半小时吧。」
「那够了。妳可不可以请我吃饭?」
「当然可以。怎么了?」根本没思索,只是笑。
笑容就是那样止下住,心海微波晃荡。
「出门时没注意,口袋里没半毛钱,只能请妳救济喽。」
「呵呵。」她笑仰起头。「救济当然是没问题啦,不过,我还没发薪水,身上钱不多,只能请得起客饭。」
「有客饭吃,我就心满意足了。」他要求的不多,能饱肚就可以,不过,其它的要求可就多一点。他近前两步,几乎贴到她身前,狎昵地,笑得有些皮。「妳喂我。嗯?」
她瞋他一眼,抬头说:「可以啊,如果你肯戴围兜的话。」自己先忍不住笑,一把推开他。
因为时间不多,两人各叫了一盘烩饭,快快吃完,甚至有点狼吞虎咽。那个狼狈相,看在彼此眼里,不禁又相对笑起来。
「我现在才知道,什么叫『鲸吞』,还有『血盆大口』的。妳张得那么大的嘴猛吃,那么大——」还比个夸张手势,佩服得不得了。「足足可以吞下一颗鸡蛋。」
还说呢!江明珠笑打了他一下。
何纪川闹得兴起,作势又比起手势,江明珠停不住笑,干脆一把打下他的手。
「痛痛!」他叫痛甩了两下手。
她瞋瞋他,目光在笑,尽在说「活该」。
一路走到健身中心,他送她到大楼门外。「好了,快进去吧,好好动动妳一身肥肉。」
惹得江明珠又瞋他一眼。他是越来越不拘束了,越说越随便。
没想到他有这样的一面。虽然一开始她就不觉得他会是一个严肃、事事一本正经的人,但他那样痞痞的笑,实在,形象落差太多了。
「那我进去了。」她摆摆手,转身走开。走了两步,突然想起什么,急急回身,叫说:「啊,等等——」小跑着到何纪川跟前。
「哪,这个。」从口袋里掏出刚刚吃饭后找回的钱,整钞有三佰块,统统塞给他。「你不是说口袋里没半毛钱吗?你不想走路回去吧。」
何纪川露出「感动一下」的表情,双手合十朝她拜了两拜,夸张的说:
「太感激了!妳真是我救苦救难的菩萨。多谢,多谢。」
「讨厌。」她又拍打他一下,又被逗出笑。
何纪川大方拿了钱,才正经说:「我会还妳。」
「不用了。」
「还是要还的。」
「要不,那下次你再做饭请我好了。」
「好啊,妳就是想吃我也没问题。无限量提供。」没两句又暧昧起来,还作势要坦开胸膛。
这样不正不经、又暧又昧的话语,嘻闹中令人自感一番甜蜜,甜滋滋的,心田都是蜜,当然就关不住笑。
「好啊。」江明珠当真伸手捏捏他胸膛的肉。收不住笑。「不过,先说好,我可不要再吃苦瓜。」
他捉握住她的手。「可是我可只会做那一道。」
「上一次不是做了很多道?」
「上次是上次,下次归下次嘛,要不,来这道,纪川肚腩肉如何?妳要清蒸还是红烧?还是三吃?」
再谈下去,真要收拾不了了。江明珠笑岔气,干脆伸手推他走开。「你快走吧!别再闹了。」
他还赖皮,又让她硬推着几步,才正经说:「好吧,我走了。要不要我等会再过来接妳?」
「不用了。晚点我回去会打电话给你。」
「那好。我走了。」他俯身过去,亲了她一下,才转头离开,不再嘻闹了。
江明珠目送他背影一会,才转过身,嘴角仍带着笑,心里仍甜滋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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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说?偶然?还是不凑巧?
江明珠正想走进健身大楼,突然觉得侧旁似有目光在注视,怪怪的,便转头过去。
「明珠!」果然有人在看她。竟是姚莉!
姚莉就站在人行道上,一脸惊讶,甚至还有些目瞪口呆,不相信似,表情有丝古怪。然后——姚莉旁边,居然是——呃,姚莉居然与于菁菁在一起!
「姚莉?」江明珠微楞住。姚莉跟于菁菁什么时候变成朋友,足以同行上街了?
想想,又怎么不?沧海都可以变桑田,何况只是人。
于菁菁死盯着她,江明珠扫过一眼,然后看着姚莉。
「真巧!妳怎么会在这里?」姚莉说。
「呃,我公司就在附近。妳呢?」
「我跟于菁菁打算到『SAGA』逛逛。」指着前方不远一家开幕不久的百货公司。
里面东西贵,江明珠没几样买得起,所以连逛都不去逛。
「刚刚那是妳男朋友?」姚莉觑觑眼,有些试探。
「嗯。」刚刚她跟何纪川那一幕,不知道姚莉与于菁菁看到听到多少。江明珠也不在乎,这是她的生活、她的感情,她决定都不理会别人的想法目光。
「真的!」证实了,还是有些意外。「我好像在哪里看过妳朋友,有点眼熟。」天有点暗了,刚刚她们离得有些距离,看得当然没有很仔细,姚莉也没认出何纪川。她之前也只见过何纪川几次,都快一年了,一时没能连到一块。
江明珠笑笑,倒不帮姚莉回想。
「原来妳也交上男朋友了,我还以为妳都不交男朋友了。」于菁菁一直死盯着她看,口气尖酸,带点讽刺。
江明珠与方立成的事,姚莉并不知情,但于菁菁可一清二楚,当初还制造那风暴。
「交不交男朋友是我的事。」江明珠转头过去,总算正眼直视于菁菁。
失恋这回事,除了被抛弃的痛,觉得自己像破布,如垃圾一样不值之外,最不堪的,是识与不识的朋友之间,或闲言或同情或幸灾乐祸或议论或看笑话,只显得自己更凄惨。那种全世界都知道自己像垃圾一样被抛弃的不堪,显得失恋这回事更加凄惨,自尊一下子低了似,好像所有的人一下子都比自己高了好几级似,自己成了可怜被同情的对象。
尽管周遭几乎没有人知道她像破布一样被甩了,当初江明珠还是痛得不堪,自闭了许久。于菁菁是「胜利者」,面对她,不免就有几分优越吧。
「我们只是有点意外。」姚莉不明所以,说:「妳有了男朋友,也不跟老朋友联络,真不够意思。」稍稍埋怨。「上次说要打电话给我也没打。明珠,妳真不够意思。」
「不好意思,我忘了。」环境变了,大家多少也变了。江明珠依然不是会露锋芒的那种人,仍是平凡得很,但再遇到姚莉,想想还不到一年前的事,恍如隔世。
于菁菁悻悻地,瞪着江明珠,很不以为然。
江明珠不理她。于菁菁开口又说:「那妳没忘了打给立成吧,上次妳跟他不是也遇到了。」
姚莉察觉不对了,惊讶地看看于菁菁,又看江明珠。
江明珠不理姚莉询问的目光,更懒得回应于菁菁的话,对姚莉说:「今天不巧,我刚好有事,不跟妳多聊了,改天,我保证一定打电话给妳。」
听到方立成的名字,她心头已经不会再觉得痛,奇怪的那感觉就那样消失无踪。但即使不痛了,她还是不想再听到这个人的名字或与他有关的事——也不为什么,就是为想而已。
也或许,她该庆幸,不管外型、条件,何纪川都是属于上乘的男人吧?——起码,看在于菁菁眼里,对她优越的胜利者狂气就消掉不少。
很多女人喜欢说,对负心的人最好的报复是「过得比对方好」。而所谓过得「比对方好」,不外就是指光鲜亮丽,工作顺利起色,最重要,有一个条件比对方好且出色的男友。
结果,还是得依靠另一个男人来达到那报复的快感,还是得依靠另一个男人来打击那当初伤害自己的男人。
结果,重点还是得有那样一个男人,有条件有成就,才能证明自己是「过得好」。
而在于菁菁眼里,显然就是这套「逻辑」,所以,想讽刺江明珠的话,都显得没有力度,气焰也弱七分。
江明珠突然觉得厌烦起来。她并没有比别人清高或超脱。她不想见到方立成,甚至于菁菁,也没意思去比较,就只是因为她觉得讨厌而已。
讨厌一个人了,还要去跟对方「证明」、「比较」什么?她只希望她的生活不要再被讨厌的人、事打扰。
「啊!」姚莉突然叫出来,合掌一拍,说:「我想起来了!是那个何纪川!明珠,妳男朋友是不是就是那个何纪川?以前在某中心兼过课?」很兴奋的样子。
「对啊,就是他。」江明珠大方承认。
「真的是他!妳怎么跟他在一起的——啊!」姚莉兴匆匆对略皱眉的于菁菁劈哩啪啦解释,说:「菁菁妳不知道,那个何纪川——就是明珠的男朋友,以前在某中心兼过课,专讲金融投资理财的。他可厉害了……」从何纪川在国外哪家名校毕业,有过什么经历,到外型、长相,一一表述,不稍遗漏。
突然的,江明珠觉得几分虚荣的快感。
说到底,狐假虎威,女人最大的成就,还是依靠一个有成就的男人,来显示自己的成就。
于菁菁悻悻的,表情有些难看,轻哼一声,狠瞪着江明珠。略带不屑说:「哼!真有那么好,那当初干么还跟立成牵扯不清。」
「啊?」姚莉错愕住,看看江明珠又看看于菁菁,再看着江明珠。
江明珠不痛不痒,对姚莉一笑,简单说:「姚莉,我以前跟方立成交往过,后来方立成跟于菁菁来往,我退出——不,应该说被甩了,我跟方立成分手,辞职,就这样。」
「啊……怎么会这样?……」姚莉听呆了,讶异不已,实在不敢相信。「妳……方立成……我都没听妳说过……」
「现在妳都知道了。」如果刚刚他们没有看到何纪川,那现在,她一定会被看得或想得很凄惨吧?结果,所谓过得好不好,全得需要一个条件好的男人来衬底。「不好意思,我没时间多聊了,改天再聊,我再打电话给妳。」
「等等——」姚莉连忙拉住她,拿出手机。「我看妳还是把电话告诉我吧,等妳打给我,要等到什么时候!」
江明珠犹豫一下。算了,还是将电话告诉姚莉。反正姚莉也不至于会告诉方立成。退一百步,就算方立成知道了又怎么样。她不想再见到他,对这个人都无所谓了,什么也影响不了她了。
走进大楼,她仍可以感到于菁菁瞪着她的目光的那种刺感。
想想,于菁菁是胜利者,不是吗?但本来于菁菁可以以胜利者的优越态度高高在她之上,结果,一个何纪川,却让于菁菁的优越感不具任何意义,甚至不惜重提那段往事企图打击她。
江明珠扯扯嘴角,心生几分荒谬感。或许,她真应该感谢何纪川的存在,要不然,就算她即使对发生过的事已经觉得不关痛痒,她的「凄惨」或会有不同的解释,于菁菁的态度或就更令人觉得讨厌三分。
结果,她还是「超脱」不了。不管愿不愿意,情绪是一种牵扯,她觉得不关痛痒了,但整个情绪相关关连中的任一变化,最后还是会波及到她,让她觉得不痛快。
这也算是所谓的「蝴蝶效应」吧?
在一个动力系统中,最初的微小变化,足以引起影响那个动力系统中其后一连串的连锁反应与变化。套用在感情关系中,某段感情一开始的某些变化,可以影响其后那段感情关系中感情的反应变化。
她的物理乱糟糟,乱套乱用。
反正不管什么效应不效应的,有些事,就算她觉得不关痛痒了,还是会讨人厌的影响到她愉快的心情。
地球有磁场。人类,果然也有磁场的差别。
负负得负。还是负。相互排斥。
在人与人的感情关系与相处里,没什么所谓负负得正的。
负负,只能相互排斥。
第九章
就说是「蝴蝶效应」吧。还是倒楣、不凑巧,或者运气不好,什么都好,反正就是她不乐意遇到的。
「明珠。」方立成手提着公事包,穿着设计师时尚改良的西装,神采奕奕,一副城市精英白领的模样,走向她。
江明珠停下脚步。一点也没有欣逢的感觉。
避无可避,还是与方立成遇到了。
方立成是从前方走来的,与她迎面相向,不巧地就在她要转向健身中心大楼前,在大楼前方人行道遇到。
「好久不见。」方立成表露一副熟姿熟态。「听菁菁说,前几天跟姚莉在这附近遇到妳。妳在这里上班?」
原来,是于菁菁。
她跟姚莉通过电话了。她想,姚莉也不至于把她的电话告诉方立成,难保于菁菁不翻脸。却没想到,会不走运直接遇到。
不管方立成是有意无意,或是凑巧,或是有意等候,江明珠都不想遇到他。即使不痛不伤了,她还是不想再看到这个人。
有些女人喜欢说,可以笑着面对伤害过自己的男人,才是真正的不在乎了,真正的走出过去的阴影。
管别人怎么说,她就是不想再看到方立成。
好像大便大得很顺畅,没有人会希望长个痔疮卡在肛门口吧?
同样的道理,日子过得好好的,顺顺心心,干么去找事来麻烦自己!
「妳好吗?明珠。」表情语气态度显得那么关心。
「很好。」她不怀疑他表露的关心。但就像当初他口口声声说爱她的同时,还可以一边跟于菁菁上床,这个关心实在也太廉价。
经过这些时日,江明珠总算也看得更透了一点。要要求一个人永远不变心,是很难的。人既是感情的动物,感情又不是不会改变的东西,所以,要冀求人的感情天长地久,那也太为难了。
也所以,爱情才会那么不可测,未来显得那样不确定。今日的海誓山盟,很可能就成了明日黄花。所以,冀求一个人永远的不变心、永远的天长地久,似乎不切实际了一点。
但是,人之所以为人,之所以不像动物那样,发情期到了就交配,交配过后拍拍屁股就走,也因为尘世男女对感情有冀求。难求永恒不变心,但至少在相恋相守这一刻,全心以对。将来不爱了是将来的事,感情可以消褪,可以分手,但在这相恋相守的这一刻,所谓忠实承诺是有重量的。
爱情中,伤害的往往不是「分手」这回事,而是欺瞒背叛。是的,人不是货物,不是另一个人用「爱情」的名目定了,就永远拥有这个人。但至少,在爱情中有一种东西叫忠实与坦诚,不爱了,可以说不爱了,不肯说,不肯背负心的名,结果却将人伤得更深更彻底更痛。
一开始,江明珠并不明白这道理的。她只觉得,方立成既然说爱她,怎么可以那样对她。还在冀求一种「永远」,谴责他的变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