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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熊家夫  第6页    作者:千寻

  “怎样,喜欢吗?”他满怀希望地问。

  其实,味道并没有她想得那么可怕,却也没有美味到“喝过的人都说好”的地步,但爸爸期待的眼光让她勇气壮士割腕的大无畏精神。

  豁出去了,她挤出笑脸说:“还不错喝。”然后仰头,把果汁一口口喝进肚子里。

  “迟迟太棒了!来,这些梨已经削好皮、切了块,我装在保鲜盒里,下课的时候拿出来吃,知不知道?”

  “那我……可以请同学吃吗?”她不喜欢吃水果,如果能请同学帮忙,应该比较快解决。

  “可以,爸爸准备很多。”

  说着话的时候,他并不晓得迟迟存着什么心思,只是直觉回应。他不晓得的是,原本只想把水果销出去的迟迟,看同学吃的津津有味,也挑了几块放进嘴里,没想到越吃越好吃,在未来的几个月里,彻底改掉偏食毛病。

  她摇摇手上的杯子,骄傲道:“果汁喝完了,爸爸可以说故事了吗?”

  “当然可以。”他走到书房里,拿出一本手绘本,走到迟迟面前,当当当当。

  “你看,这是什么?”

  看见封面的题目,迟迟大叫,“爸爸迷路了!我要听、我要听。”

  向冉冉走近,看见手绘本。故事是昨天临时编出来的,他在一个晚上之内就完成这本故事书,是整晚没睡?

  又鼻酸了,这个食草熊啊,就不能让人稍感动一点?

  他打开手绘本,说:“迟迟一面听故事,要一面认真吃土司哦。”

  “好。”

  “从前有一个爸爸,他的脑袋生病了,常往东往西,把很多重要的事情忘记,妈妈常常叮咛他。‘爸爸,你又忘记公事包了。’、‘爸爸,你今天有没有忘记洗澡啊?’、‘爸爸,出门要向左转才有公车站,不要忘记哦。’

  “有一天,爸爸要出门买豆浆的时候,亲了亲妈妈的脸颊,说:‘好老婆,等我买热腾腾的豆浆回来哦。’然后走出家门时,他的毛病又犯了,忘记左转的公车站,忘记要出门买豆浆,他转向右边一直走、一直走,走了很久很久,走到忘记回家的路,忘记家里还有个可爱的老婆和女儿迟迟。

  妈妈每天望着窗外,心想爸爸怎么还不回来?迟迟已经学会叫爸爸了。

  爸爸不回家,生活真的过不下去了,妈妈不得不到外面工作,可是,他们没有放弃等待爸爸哦,春去秋来,她们每天早上醒来第一个念头就是,不知道爸爸今天会不会记得回家。

  爸爸衣服很破旧了,他看着手上的锅子,无论如何都想不起自己要做什么,没有人提醒她要洗澡,他就忘记洗,全身上下臭得不得了,站在马路边,一个小女孩跌倒了,他连忙把她扶起来,小女孩、小女孩,他觉得很熟悉,却还是想不起迟迟。

  有一天,他碰到好心的神仙,神仙对他说,让我来把你的健忘症治一治吧,神仙挥动棒子,刷,爸爸的病治好了,可是,他再也想不起美丽的妈妈和可爱的迟迟。

  迟迟长大了、上小学了,她拿着满分的考卷走在路上,这时候一部红红的车子撞倒她……迟迟?迟迟?这个名字好像在哪里听过,爸爸回到家里,想了好久好久,想到迟迟脖子上面的项链,他到底在哪里见过呢?

  深夜,他躺在床上,还是拼命想着、想着,想到入睡,想到梦里有一个很漂亮的妈妈抱着小女孩对他说话。

  爸爸猛的从床上跳起来,耶!他终于记起来了,那是妈妈是迟迟啊!他连睡衣都来不及换,就开着车子回到家里。爸爸回来了,爸爸终于回来了,从此爸爸、妈妈、迟迟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故事说完,满足的笑容同时出现在这对父女脸上。

  昨晚迟迟入睡后,他告诉冉冉要把故事画成绘本,每天都对着迟迟念一遍,这样子,当他念过十遍、二十遍、五十遍之后,迟迟就会慢慢相信,他是那个迷路的父亲。

  看着桌上的回本,向冉冉心动。他是个行动派人物,才说着,就着手去做了。

  周传叙起身,拉起迟迟得小手,说:“走,我送你去上学。”

  父女俩手牵手出家门,看着他们的背影,笑容也跃上向冉冉的脸。

  当红色保时捷开出庭院时,她用手抹掉眼眶里的泪水。不行哭啊,她可是暴龙呢,身为暴龙不该有泪腺的。她用力揉揉鼻子,把鼻子揉得通红。

  “打起精神,他当了一百分爸爸,我自然要做一百分妻子。”

  头上绑起帕子,穿好围裙,双手戴起橡皮手套,她要把家里打扫的纤尘不染,要让他觉得娶到向冉冉很划算。

  当周传叙回到家里时,就看见妻子踮起脚尖,把落地窗擦得像全新的一般。

  盯着她忙碌的背影,他想起小时候,母亲也是这样爱干净,随时随地都在打扫家里,随时随地都在准备东西给儿子吃,当他满头大汗的冲回家里时,母亲回头看见,总会不自禁露出一抹幸福的笑容,对他说:“你回来了啊。”

  一股暖意涌上心底,那是幸福的感觉,他在一个还称不上熟悉的女人背影里窥见。

  他朝她走近。听见背后有声音,向冉冉停下手中抹布,回头,不自禁地露出笑颜,不自觉地出声道:“你回来了啊。”

  同样的一句话,周传叙再也控制不住满心激动澎湃,冲上前,紧紧地给了她一个大拥抱。很突然的动作,向冉冉被定了身,她不知道他是怎么了,温和沉稳的大熊怎么会这么……激动?

  可她没推开他,任他把自己紧紧抱住,任他的气息在她耳际制造一波波悸动。

  其实……被熊抱的感觉满不错。

  她靠在他肩上,才发觉被好高的男人抱住,安全感满满,她闻着他的气味,才发觉大熊没有古龙水香味,一样香得醉人,她发觉他的双臂越圈越密,发觉他的呼吸催紧,然后,他低哑着声音对她说:“我想亲你。”

  她不确定该任他继续下去,还是推开他并板起暴龙脸对他讲,“对不起,我们目前的关系还是隔壁邻居。”

  他的吻就凑了上来。

  那是一个很热烈的亲吻,半点都不像是食草动物的行为举止,他的吻一下子就像燎原大火把她的意识烧的半点不存。

  她无力阻止天灾人祸,只能任他继续放火,由他撬开她的唇,由他汲取她的甜蜜、由他在她唇间辗转来回,直到……直到她也深陷进去。

  星期六早上,吃过早餐后,迟迟和周传叙在客厅画图,两父女一下说说笑笑、一下各自专注自己的图画,那是幅温馨的画面。

  向冉冉拖好地板后到院子除草,把客厅留给他们。

  搬进这里一个星期了,这些天,她都留在迟迟的房间里睡,对于这点,周传叙没有意见,但昨天迟迟当着两个人的面丢出难题,说:“别人的妈妈都跟爸爸一起睡,为什么妈妈没有?”

  她心想,这个吃里扒外的丫头,正准备抓人来骂,周传叙先一步解决难题。

  他说:“迟迟刚搬新家,爸爸妈妈怕你不习惯,要不是床太小,爸爸会和妈妈一起陪你睡。”

  他的话甜了两个女人,她对他万分感激,而迟迟则给他一个大大拥抱,说:“那今天爸爸陪我睡,妈妈回你们房间好了。”

  周传叙看她,耸耸肩,意思很明显——你做主,谁来陪?

  为了不让自己显出小家子气,她让出床位,第一次到主卧房入睡,主卧房很大,将近三十坪,她不是没进去过,她的衣服早就挂进主卧房的橱柜里,只不过……第一次躺进特制的大床里,她翻来翻去,睡不平静。

  半夜,她悄悄打开迟迟的房门,看见女儿靠在他怀里睡得安稳,一时间,竟不晓得自己在嫉妒谁,是嫉妒女儿被大熊先生收的服服帖帖,还是嫉妒女儿有个大大的怀抱可以依偎?

  是啦,那天之后她老想着他的吻,想他什么时候会吻自己第二回,想着想着,把自己想成狼女,半夜做春梦,梦见自己对他圈圈叉叉,把他整个人榨干舔净……

  摇头,不能再想下去了,霸王硬上弓不是种良好的想象力。

  她蹲在草地上,狠狠地一丛一丛拔起地上的杂草,像泄恨似的,幸好杂草够多,多到可以让她把满腔的欲火……呃,是怒火给消灭掉。

  平时周传叙是忙的,送完迟迟后就进工作室去,除了花在迟迟身上的时间之外,他都在赚钱。

  她上网查过,才晓得他是台湾当红画家,作品从台湾红到国外,他有经纪人,每隔几天就会和他联络,确定工作进度,他还有个助理,每星期到这里协助他整理三楼和作品,她说过自己可以帮这个忙,但他想了想,告诉她,现在工作不好找,还在念大学的小助理需要这份工作养活自己。

  他们家大熊是大善人呢,种福田、得福报,说的肯定是他这种人。

  “在想什么?”周传叙的声音打断她的思绪,向冉冉回头对上他温和的笑容。

  他不笑的时候有几分严肃,但无论什么时候,他的眼神都是温柔的,这和他的外表形象不搭,但是再不搭……她都喜欢,她喜欢他的温柔,喜欢他带给人的安全感,喜欢他微微一笑,就让人把由于烦恼自动丢开。

  她喜欢他了,从坐在车上他用“辛苦”戳破她的坚强那刻开始。

  “又恍神了?你好像常常恍神。”周传叙笑道。

  “我……还在适应环境。”她随口胡说。

  “恍神是你适应环境的机制?”他很喜欢和她对话,她聪明、反应快,同她说话,有一种无可言喻的快乐感觉。

  “我不反对你的解释。迟迟呢?”

  “她进房间写功课。”他蹲下来,把帽子戴在她头上,对她说:“太阳越来越大了。”他热爱太阳,但也知道大多数女人都不喜欢太阳。

  “我不怕晒。”

  “你在炫耀自己的皮肤够白?”

  “不是,我很喜欢太阳,觉得太阳能让人放松,每次很累的时候,就会打开‘我的最爱’,里面有我从网站上抓下来的照片。”

  “什么照片?”

  “在垦丁,一个叫做‘等待夏天’的民俗,小小的,只有三、四个房间,漆成天空蓝的瓦片屋顶和雪白的墙壁,站在那里,像置身希腊,民俗前面有一个很大的海滩,风很暖、海浪层层拍打海岸……”她说得满脸向往。

  “你去过?”

  “没有,我常常告诉自己,哪一天买了房子、迟迟长大,我不必再为金钱拼死拼活,我就要去那里租一个房间,每天打开窗户看海。”

  “不必等迟迟长大,等我巴黎画展结束,我们就去度假。”

  “巴黎画展?什么时候?”

  “再过四个月,这段时间我会忙一点,就约在寒假吧,带迟迟一起去,”

  “好,约定了。”向冉冉稚气的伸出小指头,当她发现自己做了什么时,又不好意思的把手缩回背后。

  真是的,就算卸下戒备,也不该让自己过度轻松,轻松到不自觉流露出小女儿姿态……这很丢脸啊,自己已经二十六岁、已经是一个小学生的娘了说。

  第3章(2)

  为了转移注意力,她说:“你先进去,我再一下下,把这块弄干净就进屋。”

  “你不必忙,我可以雇人整理的。”说着,他动手帮忙,他的力气很大,一扯就是一大把,简直像人肉除草机。

  “顺手弄弄就完的事,何必浪费钱。”什么钱可以花、什么钱不能花,她算得清清楚楚,这才是持家好女人的态度。

  “花钱没有关系。”她快不快乐、自不自在才重要,看着她被太阳晒红的脸,他想起那个醉人的吻,对于女人,他的经验稀少可怜,但是她的吻……瘾虫在他肚子里隐隐作祟。

  “标准的有钱人口气。”她从鼻子里哼气。

  “你不喜欢吗?”

  “不喜欢也得适应,谁叫我嫁了个有钱人。”她玩笑道。

  “你不喜欢,我可以改。”他说到做到,他要当好爸爸、好丈夫。

  “谁要你改了?嫁个财大气粗的老公是多么荣耀的事啊。”她拔掉最后一丛,拍拍手,结束工作。

  “是吗?所以我算得上绩优股?”他把拔下来的草堆进她的塑胶袋里。

  “当然,不是绩优股我会抢着嫁?”她拉齐他的手,把上面的泥土拍掉,她对他亲昵,亲昵得自然而然。

  抢着嫁?有吗?她比较像是被钱催着嫁。“你后悔了吗?”

  “后悔什么?”

  “后悔嫁给我。我是个无趣的男人,不太会制造女人喜欢的……”

  “浪漫?”

  “对,浪漫。”

  “恭喜你,你娶到宝了,我最痛恨男人浪漫。曾经有个不知死活的客户想追我,送我九十九朵玫瑰,还透过经理告诉我,他是某某公司的小开,身价几亿,如果我有意愿的话,可不可以和他出门约会?”

  “你去了?”

  “当然没有。他不知道我对花粉过敏,鲜花会让我鼻水直流,无法专心工作,那天我的工作效率奇差无比。”

  “你怎么拒绝他的?”周传叙很好奇。

  “你是好人,但我们不合适”、“对不起,我们的频率不对”、“不是你的问题,是我的错”……这些都是他被拒绝的借口,那年幼榕结婚,珊珊拼命给他介绍女朋友,看见他的大胡子,很多女孩便坐立不安,连下午茶都没办法喝完就说出这种类似“拜拜永远别联络”的话。

  “我说好啊,不过没有人帮我看小孩,我可不可以带女儿一起出去吃饭?”

  “然后呢?”

  “哪有然后?这年代的男人怕负责任,谁敢要一个有小孩的单身妈妈。”

  “我要。”他想都不想,直觉出口。

  “你慧眼识英雄咩,不像那群目光短浅的笨蛋!怎样?老公,结婚一个星期,有没有开始又后悔的念头出现?”

  “没有,我很高兴我娶了你。”

  他的高兴变成了她的高兴,伸手,向冉冉主动牵起他,走向屋子。

  “我的父亲母亲都是很好的人,虽然家庭不太富有,但他们很疼我、爱我,他们的世界是以我为中心绕。”是冲动,周传叙想也没想地让话出口,他不轻易和人谈论自己的事情,包括家庭和父母亲,但是对冉冉,他出现说的冲动。

  向冉冉相信,只有在充满爱的环境下长大,才能养出他这副体贴纯良的温和性情。

  “他们住在哪里?”

  “他们去世了,爸爸死于意外车祸,妈妈死于生病。阿姨和姨丈收养我,我和表哥、表弟、表妹都相处得很好,前几年,阿姨、姨丈全家移民,我没跟去,和表妹珊珊留在台湾,一个工作,一个读书。”他们邀过他,但他不愿意,因为那里有一个教他伤心,而他不愿意埋怨的女性。

  “珊珊呢?”

  “她结婚了,定居加拿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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