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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定要休夫?(下)  第2页    作者:千寻

  还没讲完呢,湘儿手上那团糖已经断成两半。

  “小姐……”她皱眉,又气又无辜。

  “没事,再拿一块,重新来。”她一面解说一面示范,将熬好的半冷却糖饴小心地在糯米粉中按揉成圆圈,糖块不能冷却过度,必须在外面硬、里面软的时候制作。

  当圈圈拉大之后叠成两个圆,沾上炒过的糯米粉,以免黏在一块儿,之后不断重复这个步骤,直到每根都细如发丝,就能切成一段段,又松又软的龙须糖就完成了。

  “小姐,我又失败了。”

  “没事,哪有第一次学就成功的,慢慢来,别急。”她像带孩子似的教导着,见湘儿的动作从拙到巧,从失败到成功,整个教学的过程让知书很愉快,也许她天生就该吃这行饭。

  湘儿在旁边尝试的时候,知书起油锅做炸鸡。

  泡过腌料的鸡肉再加上一层脆皮,那味道会让肯德基爷爷都爱上自己。

  她捧着满满的一盆炸鸡薯条,没有食材做蕃茄酱,她只好洒上昂贵的胡椒粉和细盐。

  穿越成为姚知书后,她做的第一事就是改变吃食。

  她进城买许多调料和食材,她不想自己沉溺在穿越的哀伤里太久,而吃往往是解决悲伤的好方法。

  一个转身,她发现陆浔嘉站在厨房门口,眼珠子瞪得大大的,嘴角带着可疑的液体。

  他是来做晚饭的,陆家的厨房他们轮流用,就跟房东房客似的。

  陆浔嘉这号表情她看过很多次了,他的骨气正在和食慾战斗,一个在理智圈、一个在情感圈,没有硝烟的战斗却打得无比激烈。

  浅笑,她把大部分的龙须糖和鸡块薯条放在桌上,说道:“这些东西得趁热吃,否则味道就不好了,今天做得太多,怕是吃不完,能不能麻烦小叔帮我送给邻居?”

  说完,也不等对方回应,她取走小部分鸡块薯条,往自己屋里走。

  “等等。”陆浔嘉喊住她。

  知书转身,发现今年他身子抽得飞快,陈旧的衣服挂在身上,手脚露出一大截。

  在府试之前,姚知书请人给他做一套长衫,他本不想收的,尤其是姚知书冷笑说:“先敬罗衫后敬人,若你渴望让考官留下印象,穿着满是补丁的衣服去应考,也是个彰显骨气的好法子。”

  瞧瞧,分明是好心好意,但几句话下去,陆浔嘉只会记得自己被羞辱,只会把姚知书给恨进骨子里,哪还看得见她的恩惠?

  姚知书真是个可怜的傻瓜!

  后来陆浔嘉考过童试成为秀才,听起来似乎很厉害,可说到底也就是个没见过什么世面、傻里傻气的国中生。

  “有事?”知书问。

  “你变了。”

  “是啊。”

  “为什么?”

  “因为累了,不想吵了。”结善缘嘛,她不想让陆家人记恨姚知书一辈子。

  “不对,你是因为我哥哥要回来,想演戏给哥哥看。”

  演戏?她想笑,却硬是收敛起表情,免得又刺激到小哥哥的自尊心,让他的恨意更上一层楼。

  她耸肩道:“你要这么想的话,就当我是吧。”

  “不管你怎么演,这次哥哥回来都会休了你。”

  “嗯嗯,那你得想个好理由哦。”知书不打算同小屁孩置气,捧着鸡块往回走。

  边走边想,她也希望啊,希望陆家母子的意愿能凌驾在陆浔封之上,顺利让两人和离,因为她不想当炮灰配角,她喜欢争取当主角。

  盯着她的背影,陆浔嘉的眉毛夹得死紧。她竟然没有反驳、没有尖酸刻薄?也没用高高在上的口气说:“你不吃就倒给狗吃,哼,养条狗还懂得感恩,养你就是浪费。”

  她永远都在生气,对谁都感到愤怒,好像天底下的人都对不起她,若不是如此……她刚进陆家大门那天,他也想好好待她的。

  奇怪,她怎会突然变得平和温良,不再逮着人就猛扎?难道娘那一下子把她的良知道德品性全给砸出来?

  不对不对,姚知书哪有品性道德,肯定是娘那一手让她看清楚,他们母子不是可以随意欺负的,而且前方战事已休,哥哥马上要回来了,她害怕哥哥算帐。

  没错,人就是这样,得学会以牙还牙,才能得到尊重与敬畏,不能永远当老好人。

  看着桌上的糖块炸鸡,他舔舔口水,反正是要送人的……他捻起一块放进嘴里,太好吃了!

  第八章  穿成炮灰女配角(2)

  夜色笼罩大地,陆浔封放慢马蹄,看着熟悉的村子,嘴角微微勾起。

  他是个孝顺儿子,他一直想成为母亲的荣耀,如今功成名就,他愿意将所有的成就与母亲分享。

  深吸气,村里和记忆中一模一样,五年过去没什么太大的改变,李叔家的黒狗还是喜欢窝在王家的大门口,张大婶还是老在院子里晒鱼干,风一吹,连空气都带着腥臭味儿,不知道大娘会不会又咧咧骂上,想着想着,眉毛微弯。

  弟弟在家书中报喜,说他考上秀才、娘身体痊癒,而对姚知书的描述仍然带着责备与恶意,弟弟说:“娘坚持哥哥回家后要立刻与姚知书和离。”

  说,他与姚知书尚未圆房,欠债可以还钱,而陆家并不欠她情分,所以不休弃,只和离,已是对姚知书最大的宽容。

  话说得理直气壮,但母亲弟弟可以忽略,他却不能视而不见。

  他很清楚,若没有姚知书的嫁妆,母亲无法延医买药、身体不会顺利康复,而弟弟恐怕早就无法念书,这就是恩、是情,是无法用银子一笔抹灭的部分。

  他懂得知恩图报,因此弟弟、母亲再讨厌姚知书,他也不做忘恩负义之人。

  何况那一年、那一眼……眼底浮上一抹温柔,笑在他平板的脸庞渐渐扩大。

  姚知书是他见过最美丽的女人,他喜欢她的眼睛、喜欢她的傲气,也喜欢她因为不满所以挑衅。

  那年她才十岁啊,十岁的女娃儿,不惧比自己高上两颗头的大男人,小小的、白白的手指头用力戳上他的胸口,用最笃定的口吻说:“我不喜欢你,我不要你当我丈夫!”

  他很想笑,不管她的口气再笃定,她都已经是他的媳妇了啊……童养媳。

  他不清楚姚家为何会挑上自己,为什么女儿年纪那么轻,非要将她嫁出门去,但陆浔封觉得自己很幸运。

  她的美丽会让所有男人怦然心动,而她的固执让他时时想起。

  不知道经过五年,她的固执有没有被岁月硬生生磨去?不知道十五岁的她会出落成什么模样?

  心跳加快,他在家门前下马,将马拴在篱笆上,他没有敲门,手一撑一跳,翻进屋里。

  知书一手支着下巴,一手拿着笔,每想到什么就提笔记下,偶尔皱眉、偶尔用笔头敲敲脑袋瓜,昏黄的烛光照在她的脸上,带出甜美温柔。

  她比记忆中更美丽,一双灿亮的眼睛看起来很聪明,而专注的模样……说不清地,深深吸引他的心。

  这是他的妻子,而这句话莫名地让他有了无比的骄傲。

  大步一跨,他走进屋子,知书听见声音抬眉,对上他的眼睛。

  她先是一惊,紧接着联想到张猎户,额头的伤口突突地抽痛起来,她下意识抓起笔指着他,步步往后退。

  陆浔封一笑,她以为手上的是是刀吗?

  “你是谁?我警告你,你不要再靠近哦!”

  她不敢太大声,因为湘儿一沾枕就是七级地震也晃不醒她,倘若喊来的是陆家母子,他们非但不会帮忙,还会落井下石,直接把淫荡罪名扣在她的头顶上,也许再抓个硬碗往她的右额上也砸出个血洞。

  如果她是穿越在奇幻小说中,或许左右两个血洞会迅速冒出两只角,好好的一个铁扇公主立刻变成牛魔王。

  陆浔封哪会听她的话,再往前两步,他把她逼到墙边。

  知书用力吞下口水,一双眼睛睁得比谁都大,只是眼珠子骨碌碌转着,试着在小小的房找到其他武器。

  “不记得我了吗?”他轻声问。

  她应该记得他吗?所以他是姚知书的青梅竹马?所以当年没嫁成,如今新人未归旧人至,他是来带她脱离苦海的?

  “不记得。”她实话实说,眼看两人的距离不到五十公分,她急道:“停!不要乱动。”

  这次他果真停下,她瞪着他,背慢慢移动,从墙挪到柜子上、挪到床边,他没有阻止,她的手伸到枕头底下摸索,下一刻她抓起匕首指向他。

  匕首?他皱起眉头,这会儿才发现她额头上未癒合的血洞。

  应该包扎起来的,但她怀疑赤脚大夫的药会污染伤口,因此选择让它自动癒合,至于会不会留下疤?能不留吗?这里又没有整型医院,也没有零八零除疤软膏,再伤心也改变不了现状,幸好铜镜效果不好,不会天天看着、时时揪心。

  “为什么在枕头底下藏匕首?谁让你感到危险?”

  很难理解吗?不就是对付坏人,像他这种的!

  不过在他出现之前,她想对付的人是陆老夫人,她严重怀疑陆老夫人有被害妄想症加躁郁症,因此藏着刀子预防下一波危险。

  他越走越近,近到……她闭起眼睛、鼓起勇气,抓起匕首往他胸口一刺。

  但是,手被抓住了,下一刻匕首被夺,他的目光教人害怕。

  所以躲不掉了吗?她害怕得紧,但骄傲不允许自己示弱,她死命瞪他,并且开始考虑枕头棉被的杀伤力有多强。“不要再过来,如果、如果再靠近……”

  一样啊……隐在大胡子底下的嘴扬起,她还是一样勇敢,一样美得让他怦然心动。“如果我再靠近,你打算怎么样?”

  他在她耳边说话,暖暖气体喷上她的耳窝,带动一阵心悸,她脸红了……

  “我警告你,我有武功,如果你再靠近,我会、我会……让你不死即残……”

  不死即残?哈哈!对不起,他真的很想笑,在这么“危急”的情况下,他的笑有伤人尊严之虞,但她的威胁真的很可爱。

  不玩了,他退开两步,说道:“娘子,你家相公回来了,去帮我烧点热水。”

  相公?他是……陆浔封,京城三杰的男主出现?

  迷糊片刻后,她猛地抬头,对上他的眼睛,努力在“姚知书”的记忆中捜寻陆浔封的身影。

  原主记忆中的陆浔封没有这么高、这么壮啊,当年离家时,他的身子还称得上单薄,不过……那双浓眉深目,和记忆中的他慢慢叠合起。

  “不早了,轻点儿声,别吵到娘和浔嘉,快去吧。”他又催促她一声。

  知书点点头,傻乎乎地走到灶间烧水。

  陆浔封寻来铜镜,拿她的匕首刮掉满脸胡子。

  留大胡子是秦宁的建议,说长得太美,无法教敌人胆颤心惊,虽然秦璋没有这方面的困扰,但什么叫死党?就是“你做什么我也得做”的关系,于是三人同时蓄起大胡子。

  不久她提热水进屋,倒进屏风后头的大浴桶中,浴捅是姚知书嫁进来后添费的,倒完水后,—起空木桶折返厨房。

  刚清醒时,看湘儿煮饭、洒扫、伺候自己,她有虐待童工的罪恶感,于是跟着学习烧水做饭、打扫里外,她本质就是个农家女,学这种事没有太大困难。

  看她来回倒水添水,陆浔封眼底出现几分微涩,弟弟总在信里说,姚知书千金小姐的习性半分没改,甚至变本加厉,让人烦不胜烦。

  但哪里没变?连烧水提水这种粗活都做了,一个千金小姐活成乡下妇人,无人怜惜还批判连连……男人无用,女人就得能干,是自己无用,才教她受尽委屈。

  抱歉的感觉更甚,他大步走进厨房,接手她的事儿。

  捧着小脸,耳里听着屏风后的水声,心跳得急促,从陆浔封进去沐浴后,知书就满脑子想着要怎么开口提和离。

  她不想撕破脸,她明白男人自尊不能轻易践踏,所以该如何委婉道出所求?她想得很认真,连陆浔封走出来都一无所觉,于是他又看见她专注的神情,眉心微蹙,被什么事困扰了似的。

  “在想什么?”

  陆浔封走近,淡淡的官角香飘进鼻息,知书猛然回神,一抬眼,天……这位小哥哥长得真的好帅气,浓眉大眼,深邃的五官有几分混血儿的味道,硬要归类,可以把他归到金城武那个区块。

  他灼热的眼神带着侵略意味,让人的心脏不自觉地加重了节奏,不知道在白天阳光下的他会是什么模样,但在跳跃的烛光里,他带着炫惑人的魅力。

  她并非视觉型动物,对于美男的需求远比不上务实男,她看人真的真的不看脸(咽口水)。

  可是他靠近……心脏速率乱得一塌糊涂,是二尖瓣脱垂?她呼吸喘得厉害,是肺叶发炎?她的血液集体往头顶冲,她的血压不正常狂飙,她的脑袋一片混沌,原主罹患代谢症候群?

  “对不起,这些年你辛苦了。”

  他的声音低哑醇厚,他的眼神专注撩人,他的唇……软得像她檀长的龙须糖,又绵又软,甜得让人想吞下肚。

  怎么了?是脑内啡大量分泌,是催产素不正常运作?她不知道自己的身体机能在做什么重大变革,她只知道……好饿……

  看她傻成这副模样还能这么美丽、这么动人心魄,怎能怨他为她迷醉?

  所以他故意提早回来,故意把夫妻关系落实,他想,只要做到这一步,娘对知书再不满,也不会逼迫他们和离。

  只是……她还会不会像五年前那样,用小小的指头戳上他的胸口,满脸倨傲地对他说:“我不喜欢你,我不要你当我的丈夫!”

  应该……不会吧,看她没喝酒却一脸的微醺,他的小妻子长大懂事了。

  知书最讨厌心口不一的人,但她心口不一了,她说:“你不要碰我。”身体却向前倾三十度角,靠近他两寸。

  他决定接收她的肢体邀请,忽略她的言语拒绝,他伸出手贴上她的脸。

  粗粗的掌心在她细细的脸颊上磨蹭,磨出她一阵阵……慾求不满。

  死定了,她喘不过气,不是因为鼻塞,但必须张开小嘴用力吐气,然后他想也不想,把她柔嫩的嘴唇含进嘴里。

  轰!血清素也好、荷尔蒙也罢,不管是什么东西泛滥了,都已经迅速地把她的理智给淹没,他打横抱起她,走向床边,他的吻带着侵略,不断攻城掠地。

  在战场上,他是个成功的大将军,在床上他也不输人,没错,他这个人有强烈的好胜心。

  于是她被他吻出兽性,她不服输地圈上他的脖子,不服输地回吻他的唇。

  他哪是能够被挑衅的角色,于是更加激烈的反攻出现,一波接着一波……

  她的衣服不见了,他们裸裎相对了,他在她身上烙下无数印子,勾起她的情慾,他强行进入她的身体,在疼痛初初占据时,他立马改变战术,用温柔逼回她的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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