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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夜有期  第1页    作者:夏娃

  垃圾不落地,回收再利用 夏娃

  本来想藉着写套书的机会脱离古代、脱离「大东王朝」,好喘一口气的,哪知打错如意算盘了,这回书展的套书居然还是古代的,害我差点要罢工了,气死我也!

  好,牢骚发完,进入正题。

  我是随手做环保、能利用的就不浪费的地球人,所以罗,既然脱离不了古代,我索性把「大东王朝」的背景也顺便借来一用,把《养命石》开头出现的「君子饭馆」拿来当主场景,彻底写一下。

  其实当初写到「君子饭馆」的时候,脑袋里有一闪即逝想写个饭馆老板的画面,所以拿到套书内容时,「君子饭馆」马上就进出来了,也算是天时地利人和,时间到了,就该是它出场的时候了。

  不过我这个人写大纲,通常一写三变,写完了几章大纲,「君子饭馆」就被踹下阶梯,主角变配角,降格了。

  这回异军突起的「故人饭馆」取名由来,并无新意,就跟过去一样,是在一堆没什么营养的闲话里面捡回来的。(就说我是随手做环保嘛,哈哈!)

  话说,跟袁大美人在讨论《良夜有期》剧情的时候,偶尔会插个五四三的生活话题,那天刚好我身体不舒服——

  袁大美人:身体要调,老天保佑我都不会痛。

  小美人儿可怜我:你这句话很顾人怨!老天要有眼,接下来我的症状都给你!

  (一张桌子砸过去!)

  袁大美人:老天不怨我就好,你再心地坏是不行的,看来要再痛十年。

  小美人儿可怜我:我心地坏也是被你这故人院激出来的!……我来写个故人饭馆好了。(哈……)

  袁大美人:也好,故人怨饭馆因为人人顾人怨,都不会交谈,所以来去很快,不怕人一直坐着聊天占位置。

  小美人儿可怜我:是故人饭馆,很亲切的!不是故人怨饭馆,差一个字差很多!(怒!)

  大夥儿评评理,到底是谁住故人院的啊!

  好在这回的《良夜有期》是走轻松路线,不像去年过年写了一本休书给大家怨,所以取名的搞笑过程就说来给大家笑,顺便填一下序言的字数,随手捡回来用,不浪费,哈哈!

  《良夜有期》虽然取自「大东王朝」的背景,不过并不在系列里面,所以写法和角度都不同,写来也比较轻松没有负担,也算是喘了一口气,意外收获。

  好了,我又要回到「大东王朝」里面去跟几位亲王奋战了,祝我顺利,祝大家新的一年万事如意。

  楔子

  「白哥哥,你记得,记得哦,我叫花疏,你一定要来找我哦!」

  他只是默默无语看着她。

  这一年,萍水相逢的少年和女孩,一个十二岁,一个八岁。两人一般高。

  少年纤瘦白皙,五官俊秀,像风吹就倒。

  小女孩黑黑胖胖,圆嘟嘟的脸,圆滚滚的眼睛,连短短的手指头都圆胖胖的。

  小女孩给了少年一枚玉戒指。一条红绳编织着小小花结,系着一枚翠玉花戒,她从脖子上解下来,套在他的脖子上,订下了十年之约。

  十天相处,他虽沉默寡言,但是每天都会吃她拿来的食物。

  初见那天是深秋的早晨,她随爷爷来到天崖山下的天崖村,看见他一个人坐在天崖村外的天崖亭,那眼神看得好远、好远,眼里彷佛好哀伤。

  不知道为什么,尽管爷爷拉着她的小胖手经过天崖亭,走好远了,她还是不停回头看他。

  她和爷爷暂时在天崖村落脚,中午她趁着爷爷在忙,带着蒸热的浮菱跑到天崖亭来。没想到他还在,还是坐在最角落的栏杆上,望着远方,一动也不动。

  她痴痴望着他好久,他似乎终于注意到她了,目光落在她身上,她两手紧抓着布包,心跳得好快!

  咦……他好像不是在看自己。随着他的视线,她低头看着自己手上的布包。一条花布包裹着刚蒸熟的浮菱,还窜着热气。

  她很热情,马上跑到他面前,小手摊开布包,「请你吃!」

  菱角弯弯,颜色发紫,粒粒饱满,透着热气,看得人垂涎欲滴。他看了良久,却转过头去,不理不睬。

  她也不以为意,坐在地上,开始剥壳,啃了起来。

  「咕噜……咕噜……」他的肚子传来响亮的声音。

  她抬头望着他俊秀纤细的侧脸,「你肚子饿了吧?再不吃,我吃光了哦。」

  他迟疑了一会儿,终于缓缓转过头来,看着那只剩下一半的零食,咽了下口水。

  她立刻扬笑,把那一半的浮菱捧上去。

  他还是犹豫,肚子却不停的叫,他这才伸出手,拣了一颗,不久又一颗,手上的动作愈来愈快。看得出来他真的很饿了。

  「菱叶浮水上,花黄白色,花落果实生。果实有两种,一种四角,一种两角。两角中又有嫩皮而颜色发紫的,叫做浮菱,滋味更美。」看着他的吃相,她很快乐地笑了,像背书似的念着。

  他狐疑地看她一眼。

  她笑颜更灿烂,马上说道:「好吃吧?我最爱吃浮菱了!」

  他没有理会,低头继续吃。

  从此以后,她每天都到天崖亭来,每天都带了很多东西给他吃,和他说很多话。通常她都是自言自语。

  十天之后,爷爷即将离开天崖村,她却舍不得离开他。

  爷爷曾说,这翠玉花戒是花家传家宝,只给历代的花家传人,但是她这一代,爹只生了她一个女儿。所以爷爷说,她将来要找人入赘,翠玉花戒就交给她的夫婿。

  现在她找到了!她未来的夫婿就是「白哥哥」!

  十年之后,冬至那天,她会回到这里来,和他相见,招他入赘花家。

  她挥挥手,依依不舍,走了几步,又跑回来,眼眶里含着泪水,怔怔望着他。

  他只是对望着,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她嘴角蠕动,情意款款,拚命忍住眼泪,把他看了又看,终于上前撞上他的唇,夺走他的初吻,这才扬起嘴角,含泪带笑,转身走了。

  他皱了皱眉,伸手抹了一把,果然被她的牙齿撞到,流血了。

  他一把扯断那条红绳,瞪着翠玉花戒好半晌……

  那天,他也离开了天崖亭,走到另一个村镇,转进一家当铺。

  在那里,把翠玉花戒当掉了。

  第一章

  「老板,外面倒了个人。」

  「冰天雪地倒了人,那肯定是个死人,报官埋了吧!」

  「咦!……是。」打杂的小李走出店铺,全身一阵战栗瑟缩。其实老板说得没错,天寒地冻,这人肯定冻死了,只是老板也真是无情啊,这外面躺着的可不是猫狗,是个人哪!

  他满眼同情,略带畏惧,瞥一眼躺在店门口被冰雪覆盖的人,迟疑地缓缓蹲下来。

  他抖着手,伸了出来,轻轻拍掉一层雪,拍着、拍着,忽然见地上的人动了一下。

  他一愣,赶紧回头喊:「老板,人没死啊!」

  「还没死吗?」一个高大俊逸的男人走出来,蹲下身子,伸出手去,探向那人鼻息。

  有点热气。

  「啧,要死不活真麻烦。要倒也不挑对地方,这里是当铺,又不是医馆。要不倒到『君子饭馆』门口去,也还能要口饭吃。」

  小李听着老板叨念,看他两手拍掉了那人身上的白雪,抬起那人的身子,一把抱起。

  亏老板生得一张好看的脸,又有一双很酷的眼神,五官立体深邃,体型健美,肤色健康,看上去精神十足,血性果敢,粗犷豪放。

  外表处处是优点,迷倒了满城女人心,不管是年轻姑娘、大婆、大婶,家里有钱、没钱的,全都冲着老板这张脸,有事、没事就拿些东西跑来当铺里晃。光靠老板这张脸就让店里生意兴隆了。

  老板这张脸很招摇,不分年纪把一群女人迷得团团转。这些女人全不知道老板的真实性格,爱碎碎念,爱吼人,脾气差,骨子里带了凉薄冷血的性子,没有施舍精神,锱铢必较……咦?

  「老、老板,人还活着啊……」老板抱着人打算上哪去?该不会想在外头绕一圈,真把人给冻死了省掉麻烦,直接带去报官吧?

  「废话,我没眼睛看吗?回店里去打扫,快过年了,要调头寸的人多,给我好好招呼着!」唐本草回过头来,瞪他一眼,踏着雪地离开当铺。

  小李听见老板走远了嘴里还在念:「这女人还真轻,没冻死迟早也会饿死,要死也不走远点……」

  是个女人啊,那应该不用担心了。老板这人虽然冷血了些,对女人倒是挺好的,看起来是会带回家好好照顾。

  小李这才放心,转进店铺里去。

  「好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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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东王朝,罗氏天下。

  宋帝继位四年多来,风调雨顺,国泰民安。

  此地是睿阳城,京城离此千里远。

  睿阳城内,最大的是睿阳郡王;最有口碑的酒楼是老宇号的「君子饭馆」;最出名的典当处是「故人当铺」。

  本该如此的,哪知自从春来打了一记响雷过后,一切开始变了样。

  睿阳城内最大的睿阳郡王处处迁就睿阳郡王妃。「君子饭馆」由小老板白礼让接手后,他在「故人当铺」的斜对面开了一家更大的「君子当铺」,结合「君子饭馆」祭出许多优惠,因此抢走「故人当铺」不少生意。

  「故人当铺」的老板唐本草一向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踩我一脚,我踩死他!

  这下,他可气了。

  「故人当铺」在各地共有十三家分铺,唐本草一怒之下收掉了七家,筹足资金,买下「君子饭馆」对面的土地,盖起了两层楼的饭馆,装潢得富丽堂皇,硬是要把老字号、老招牌的「君子饭馆」给比下去!

  他的「故人当铺」之所以能出名,做得稳当,全凭他有一双识人的慧眼,雇了一批能干精明的识货人来帮他守铺。

  但是经营饭馆却不一样了,他得找个长袖善舞、算盘打得精的掌柜,更重要的是要找到一个能把「君子饭馆」的刘厨子给比下去的大厨,这可不容易了。

  「君子饭馆」之所以远近驰名,扛得起老字号这块招牌,都多亏刘厨子一家三代精心专研佳肴,尽心为白家工作,对白家忠贞不渝。

  眼下,唐本草是把饭馆盖好了,也在邻县里找到一个会打算盘,喜爱美食,又可靠的掌柜。

  全靠这位白发苍苍、笑容满面的铁掌柜的福,他刚好有忘年好友在京城六王爷府里当厨,近日告老还乡,已经答应过来再做两年。

  这六王爷爱美食,曾经来到睿阳城,大驾光临「君子饭馆」,不过对刘厨子的手艺虽无挑剔,也未多加赞扬,因此唐本草对这位即将到来的彭大厨深具信心。

  春末牡丹开,城里牡丹祭,再过十日「故人饭馆」即将开张,彭大厨也快到了。

  如今万事具备,就等待东风。

  唐本草这回砸下重本,誓言要把白礼让的「君子饭馆」打到趴地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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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城门附近有座宅院,大门口高挂着「唐府」门牌。

  数月之前,她饥寒交迫病倒在「故人当铺」门口,是唐本草把她救了。

  他为她请了大夫,收留了她,让她待在唐家休养,直到她病愈,已经是两个月后的事。

  她痊愈之后本欲离开,他问起她的去处,她坦言她四处流浪,居无定所。

  没有想到,唐本草马上拿起算盘拨给她看:她生病居住此地期间,他为她请大夫,大夫所开全是上等珍贵药材,已经花去他不少银两,加上她生病这段时间,他还叫丫鬟贴身照顾她,另外她的食宿费、裁衣费,杂七杂八的费用加起来,她这两个月花掉的银两是一笔很大的数目,她若还不出银子来,便得在此工作十年才能抵销。

  她讶异之余,想想自己身无分文,暂时也无处可去,便点头答应了,主动从客房搬到唐家的下人房里和小薏住到一块儿,当了唐家的丫鬟。

  听小薏说,老爷十年前才搬到睿阳城定居,在此地开了「故人当铺」,本来生意很好,但是后来被新开张的「君子当铺」抢走不少生意。

  小薏一提起「君子」,马上两眼发光,滔滔不绝讲起「君子」的年轻主儿白礼让来。

  她说睿阳城里两大美男子,就是老爷唐本草和「君子」的白礼让,两人一样年纪,都是二十七岁。

  白礼让是「君子饭馆」第五代传人,尚无妻室,有一名小妾。小薏形容他生得白皙俊美,身形修长,纤细儒雅,举手投足皆风范。

  小薏更赞他为人风趣,充满幽默戚,有智慧,有生意头脑和手腕,温柔体贴,是城内名媛们挤破头想嫁的对象,可惜他至今无意娶妻。

  至于他们家的老爷,小薏提起他来就有点没劲了,只说了老爷无妻无妾,是城里多数姑娘们心中的梦想。

  虽然不曾见过白礼让,不过对于老爷,她想她可以理解小薏的心情。

  她昏迷醒来,初见唐本草那一刻,望着他一双深邃目光和俊逸非凡的外表,也曾经被他给迷惑,看着他心跳加快,满脸烫热,更有些不知所措。

  不过随着相处日久,她深深体会幻想破灭的感觉,也很明白一切都只是错觉,她很快就清醒了——

  砰!

  啊……惨了。

  「小……花——」一声咬牙的切齿咆哮,不意外的从头顶上传来,吼得她缩着身子,把脸垂得更低,两手紧抓着托盘。

  视线落在地上,数了数,这回被她打破的有一只茶壶、一只茶杯,还有两个点心盘,还好这回打破的不是古董。话说回来,古董应该都被她打碎了吧,除非老爷又从当铺带了「新品」回来。

  她看着破碎的茶壶上还冒着热气,心虚得不敢抬头,更望着碎成一地的百花糕和酥饼,可惜地咽了下口水。

  「你到底在搞什么,一天到晚跑来撞我!你对我是多有意思啊!啊?」吼声靠近她的耳朵,把她吼得耳里轰隆响。

  她眯眼偏头,没有回话,只在心里想:误会,我对你完全没有「那个意思」。

  「第三十八只茶壶,五十七只茶杯,七十八个茶盘!你以为我开当铺好赚啊!别人做好事善有善报,我这么倒楣收留你这个赔钱货!你是不是故意的啊?」唐本草捧起她的头,不准她东张西望,非要看看她这张脸上写着什么,在想些什么?是不是心怀不轨,故意要来败光他的家产!说不定她还是白礼让派来的细作!

  一双漆黑圆瞳对上了他,看着他一张英俊面庞半点不心动,眼神里冷冷的,没有热光,鹅蛋脸白皙透灵气,唇似菱角弯弯。

  净透的脸庞捧在手里有点凉冷,每回看着她这双冷亮的眼神,他总莫名地有一股说不出的感觉,心口闷闷地。每次看见这双眼,已经到了嘴边要把她赶出去的话又吞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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