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赊爱小女人  第7页    作者:千寻

  但,二哥没有出声,她没等到……试探失败。

  「你们出去吧,这个案子从现在起,我接手。」她拿起桌上的合约书,走回办公桌前。

  「亮亮,景丽并不缺钱,多一间饭店、少一间饭店,影响不了我们。」綮然追到她面前,扳住她的双肩。

  再次失望了,追过来的人不是二哥……亮亮把叹息吞入腹中,凝结的苦笑化成一道利刃,刺入自己胸口。「不是钱的问题,这是证明我实力的第一步。」她抬高下巴,伪装笃定骄傲。

  「为了证明自己的实力,你什么都不在乎吗?」綮然问。

  「是。」亮亮刻意拉出美艳的笑容,用眼角瞄向亦骅,二度试探。

  「不要劝她,是我们把她保护得太好,让她不知道坏人长什么模样。好啊,想去就去,吃了亏才会长大!」撂下话,他愤怒地离开。

  堇韵无言,默默跟在他身后。

  最后走的是綮然,他看一眼亮亮,轻声叹息。

  很好,骑虎难下了,她的试探把自己试进死胡同。

  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明知道也许不能全身而退,她却只能选择勇往直前。

  都是自找的,活该!

  苦笑一阵后,她逼自己挺起背脊,又觉得精神紧绷、呼吸困难。她发狠似的灌下两杯黑咖啡,打开电脑,脸上挂着非成功不可的决心。

  晚上十一点半,亮亮带着胜利回到家中。

  她办到了,而且狠狠地痛宰林道民一顿。

  她暗中更改合约书,把百分之三十的股份改成百分之十——这代表什么?代表林道民拿到的只是比租金略高一点的红利。且这一签就是十年,他还没有调高租金的空间可言。

  她相信,这样过不了几年,林道民肯定会来恳求她,求她把那三甲的土地买回去。

  想到林道民刚看见自己时不断流口水的表情,她就想发笑。

  他见她年轻可欺,提议到饭店里快乐逍遥,她想也不想就回答「好」,一进房他脱掉衣服、她送他威尔刚,当他企图亲吻她时,她说——没问题,但得先把我们上司交代的合约书签下。

  那份合约书,林道民已经看过几十次了,合作的心早就确立,若不是上次景丽派出来的经理太不上道,他们早就是良好的合作对象。因此,他心急的没有再多看里面的条款,便直接签下大名。

  一式两份的合约,一方保留一份。

  然后她当着他的面吞了药,说是可以增加情趣的小药丸,于是,他也向她要一颗。她给、他吞,只不过亮亮吞的是综合维他命,而他吞的却是会让人疯狂的迷幻药。

  药效发作后,他开始唱歌跳舞,把身上的衣服脱光光,而她一面为他拍手、一面替他摄影,还不断递酒给他,他喝得不能自己,之后,他昏了,她就闪人;不过离开前,她好心地用他的手机拍下了几张猥亵照片,提醒他如果他还要自己的立委形象,请不要声张。

  听说他是屏东的当地仕绅……仕绅吗?那她就让他有苦难言。

  亮亮带着轻快的脚步想去向兄姐们邀功,因为她不但没让自己持续僵在死胡同里,还破茧而出,既替姐姐报了仇,还替公司拿下大功劳。

  她这样的女生,理所当然应该骄傲。

  「你还气亮亮吗?」房里,亦骅端着一杯红酒,和堇韵对望。

  「哪有气不气这回事!事实上她没说错,是我经验不足,应付那种色鬼,我想历任的业务经理都比我更拿手。」

  「你还年轻,实际上只是刚踏出社会的新鲜人,要你当经理已经够为难了。」

  他知道堇韵从小向往能到美国念书,大二就开始准备托福考试,他笑她崇洋媚外,她不生气,只是努了努唇顶嘴说:「说得好,美国的月亮圆、美国的男人帅,我就是要到美国去,找一个大老外,生很多个混血儿。」

  若不是爸爸生病,她会完成梦想的。

  「爸不在了,当子女的怎能不齐心合力?今天,你对亮亮太严厉了。」

  他摇头。「亮亮太自负,她忘记自己只有十八岁,不是四十八岁的女强人。」

  「但你不觉得亮亮能让那群元老闭嘴很不容易吗?说不定啊,下一个比尔盖兹就出现在我们家了,我们应该感到与有荣焉。」堇韵笑出声。

  亦骅的回答,是一声叹息。他对亮亮的辛苦一清二楚,但亮亮那副不认输的倔傲性子,不晓得还要让她自己吃多少苦……

  堇韵啜了口红酒,靠在他身上。「最近,我常想起亮亮小时候的模样。」

  「嗯。」他也常想,想那个刚走路、摇摇晃晃的小亮亮追着他喊二哥:想她挡在前面,不准表哥们嘲笑他是四眼田鸡时的强势,那姿态和女王有得拼……

  「记不记得我们原本为了妈妈的死愤愤不平,把气迁怒到亮亮身上,还打勾勾发誓要联手排挤她?」

  「记得。」他们以为把错归到亮亮身上,就不会伤心,哪知道就算有了敌人转移目标,思念一样会折腾人。

  「可是你半夜听到亮亮的哭声,就第一个投降了。」

  「我只是无法忍受小孩子哭闹。」

  「也幸好你是这样的性格,不然当时爸爸陷在失去妈妈的痛苦里无法自拔,刚出生的亮亮根本没人照顾……你将来一定是个好爸爸。」

  「别忘记了,我的亲生父亲会家暴。」他下意识地抚上手肘的伤疤,那是他亲生父亲留给他的印记,而遗传基因是谁都不能否定的事情。

  「我的亲生父母也不怎样。我是被收养后,才恍然大悟原来爸爸妈妈是会疼爱小孩的。」说着,堇韵心酸地笑了。「所以我发誓,将来要当个好妈妈,爱我的孩子,疼他、照顾他,把他摆在生命最重要的地方。」

  「你会是个好妈妈的。不过你这么忙,怎么交男朋友?」他笑眼望她。

  「说的也是,没有男人好像就生不出小孩了,对不对?」她朝他皱皱鼻子。

  「理论上来说,是这样没错。」他同意地点头。

  「那我们来约定吧,如果到了三十岁,你我都找不到好女人、好男人,我们就凑成一对。」她笑着靠在他胸膀道。

  「好啊,约定,就三十岁。」

  他伸出小指头,她也伸出小指,两人打了个勾。

  「约定好喽,如果没有好男好女看上我们,我们就结婚去。」

  「好,结婚去!」他没有异议。

  「我会试着爱上你。」她高举五指发誓。

  「我会给你一个安定的家庭。」

  「我会当你儿子的好妈妈,就算他再调皮也不发火。」

  「我会做你女儿的好爸爸,宠她溺她,不准外面的野男人越雷池一步。」

  「我会每天为你做菜洗衣服、为你量腰围,每天叨念你要多吃青菜。」

  「我会赚大钱给你买名牌,不出门吃饭、喝酒,没事不乱应酬,我会把时间投资在家庭里。」

  他们一句接着一句说,说的全是梦想中的家,在育幼院长大的孩子,对家庭有着深刻的向往,有着强烈归依。

  亮亮愣在堇韵房门外,她没听见他们之前的对话,只有那声大大的「结婚去」震蒙了她的耳朵。她手上的合约书不自觉地、无声无息的落在地毯上。

  他们笑得很愉悦,姐姐笑歪在二哥的肩膀上,两人干杯、聊天,仿佛天地间再没有什么事,比他们在一起更幸福。

  多久了,她有多久没见二哥这样开怀大笑了?不愿承认,但事实不会因她的逃避有所改变,二哥在姐姐身边时多半开心惬意,在她身边时,却总是无奈叹气……

  为什么会这样?是因为姐姐身上有他想追寻的爱情与未来,而她身上只有让他迫不及待想逃的压迫感?是这样吗?

  她的心再次被揉碎了,像机器人般僵硬走开,静静走下楼梯、走进客厅、打开大门。

  她走进庭院、再走出庭院、走出她的家,离开了那个总能让她心平气和的避风港。

  这又没什么,她早就知道了,二哥对姐姐是从十几岁就开始的单恋。多年媳妇熬成婆,二哥总算熬出姐姐的一句承诺。

  是不是该恭喜他们呢?错,恭喜的话打死她也不会说,她要做的是破坏、是离间、是把他们两人远远的分开。

  但分开他们就没问题了吗?如果他们就是彼此互属、就是一生注定呢?

  本来她以为没关系的,以为只要她爱他就可以,因为她够坏、够任性,也够会耍赖,总有手段把他留在身边,等一年、两年、十年过去了,他就会慢慢习惯身边的女生除了沐亮云,不会是别人。

  可……原来还是有关系的,只要有心,就会嫉妒、会介意,介意那个男人爱的是别的女人,不是自己……

  亮亮不知走了多久,直到看见一间热闹的酒吧之后,才停下脚步。

  她走进酒吧,点了一杯不晓得是什么东西的红色液体,仰头一口饮尽,灼热感顺着喉咙往下侵袭,呛得她眼泪鼻涕直流。

  她不懂,酒的味道这么差,为什么老是有人一杯一杯往肚子取灌,他们想冲掉什么?是满心的寂寞,还是说也说不出口的哀愁?

  满满的一屋子人,一屋子寂寞环绕着她,她被孤独压得喘不过气。

  小事情啊,不过是姐姐笑倒在二哥的怀里而已,这算什么呢?自己都跟他上床了!

  小事情啊,不过是他们彼此有了约定,那又如何?结婚的男人都可以是别人的囊中物了,更何况只是小小的约定……

  她不会输的,沐亮云哪里会输?她不是在短短几个月里就让人刮目相看了吗?

  她要的东西,从小哪一样没到手?连林道民那个色鬼都被她耍了,她还有什么事做不到?

  她是沐亮云耶!了不起的、伟大的、聪明的、骄傲的、自负的……沐亮云……

  她虚张声势,她夸大自己,可越夸赞、越自大,她就越心虚。

  她又要了杯酒,仰头再干掉,辛辣滋味沿着喉管往下滑,烧了舌头、烧了喉,烧灼了胸口的那股窒息感,烧了她那颗还在大声喊「不公平」的心。

  有没有看过人家煮土虱?先把活生生的土虱用酒浸泡着,等它醉得动弹不得后再下锅,它就死得一点都不痛。

  这是个好方法,来吧,用酒把她的心泡着、浸着吧,让它忘记爱情会令人痛,忘记那个他们相互约定后的笑脸,忘记她爱他、他却爱着别人的事实。

  等到心僵硬、死亡,她就不会再觉得疼痛了。

  亮亮一杯接一杯,不记得自己喝了多少酒,走出酒吧时,她发现天空下起毛毛雨。

  是雨……有雨了?

  是老天知道她太痛苦,明白她的泪水将要决堤,好心为她送来礼物了吗?

  真好,有雨了,有雨的日子她才可以肆无忌惮的哭泣。

  想也不想的,她揭起嘴角,露出灿烂笑颜,然后放任泪水在颊边奔流……

  雨天真好,她不想当公主了,她要当个雨天女孩……

  这个晚上,狼狈的人,不只有林道民。

  第4章(1)

  我看过一篇文章,它在探讨天才教育,内容里谈到许多父母从很小就把孩子当成天才一路训练,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几句话是——三岁会做五岁的事、七岁会读十岁的书,看起来很厉害,但六十岁时会做七十岁的事,还很了不起吗?

  我百分之百同意,同意这种早慧训练是种折磨人的苦刑。

  我在十八岁那年被逼着迅速长大——或许用「被逼」二字来形容并不恰当,因为那毕竟是我自己的决定——不论如何,那段日子不管经过多久后再次回想,都是让人害怕的折磨。

  十八岁的董事长,我不知道在别人心里是羡慕还是嫉妒?但我自己清楚每次开会,我的心跳几乎每分钟都破百,一场会议下来,我像跑了五千公尺,累到喘不过气。房间里的大床对我有着强烈吸引力,很多个晚上,我都在想,如果就这样中风了,再也不必辛苦起床,不知有多好;穿上高跟鞋和套装时,我的腰背挺得很酸,头上紧扎的发,拉得我的头皮发麻……

  只有我心知肚明,我的自信是伪装的,我的表现是被压榨出来的,因为我不服输。

  那几杯酒,让我走出酒吧时晕陶陶的,紧绷的神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放松与自由,我觉得舒服、畅快。酒醒之后,我又想回到那间酒吧里,向耍着特技的酒保要几杯不同颜色的液体——如果当时我不是在警察局里的话。

  走出酒吧,天下雨了,我脱掉高跟鞋,将头上的发夹一根根抽掉,把昂贵的名牌外套脱掉,让全身毛细孔尽情享受雨水的洗礼。

  我在雨中里流泪,却露出一张夸张的笑脸,我甩着包包、甩着手上的高跟鞋一面走一面跳舞,我歪歪扭扭地唱着歌,发泄着庞大的压力……

  那天晚上,我好想飞到爸妈身边,好想问他们,如果爱情无法如意,放手会不会比较清心?就像十四岁那年,我一个人到墓园里,向妈妈倾吐我对二哥的暗恋一样。

  可是放手……我怎么舍得?

  不都说心想事成吗?那为什么我想了那么多年的事,还是不成?

  不也说成功是一分天才加上九十九分的努力,那怎会在我已经努力过九十八分之后,突然杀出一个口头约定?

  这教我怎能忍痛放弃最后一分努力,直接宣告弃权?

  那天,我口口声声不放手,却越说心越拧、越想心越痛;那天我不断告诉自己没关系,可越不肯承认,其实便是越在意。

  直到很多年以后,我才认清,痛的原因不是我爱他、他不爱我,也不是失恋情愁。

  真正的痛,痛在不甘心。

  亦骅赶到警察局时,满腹的焦虑瞬间变成冲天怒气。

  亮亮就坐在那里,全身湿答答的,散乱的头发黏在脸颊旁,鞋子不见、外套也不见了,惨白的脸上留着化开了的浓妆。

  警察好心给她一条大毛巾,她披在肩上、缩在角落里,像只受尽委屈、可怜兮兮的小猫咪……

  但委屈——她有什么委屈?委屈的是他们三个可怜的兄姐吧。

  当他们看见掉落在门边那份签定的合约书时,着实吓一大跳,担心亮亮是用了什么歪法子才让林道民签下这么「妥协」而荒谬的合约书,她为赌气,和对方交换了什么?

  答案呼之欲出,大哥綮然立刻打电话给林道民,对方没接手机,于是他哥二话不说,拿起钥匙就要到林道民下榻的饭店找人。

  堇韵跟着去了,因为亮亮如果真的出事的话,她会需要……一个姐姐……

  他们都不愿意往这方面想,脑袋却不由自主地朝歪处去,不敢再想,他抛下一句,「我到公司找找看。」

  三人分头搜寻着,直到警察局通知他,亮亮出了车祸!

  一得知这消息,他的神经倏地绷断了,脑袋望有三秒钟空自,完全无法反应,直到确定警察先生要他到警察局接人而不是到医院时,他憋在胸腹的那口气才缓缓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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