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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君如伴虎  第2页    作者:莫颜

  没人会想到一个十四岁的少女,同时又是大户人家出身的小姐,会有这种勇气过着又脏又低贱的生活,更没想到她敢混在男奴堆里,与男人一起吃、一起睡。

  好在她身子尚未完全发育,加上她涂得黑黝黝的肌肤,以及仿效男子的行为,别人都只当她是个瘦弱的少年。

  此外,她心细如发,懂得察言观色。在奴隶堆里,也有会恃强欺弱的奴隶,像她这样瘦弱的人,一定得找个靠山,才能避免泄漏自己是女子的身分。

  而奴隶中的石桥,正是最适合当靠山的人。听说他因打架误杀了人,所以才被送到奴隶营来,到了这里,霸气依然不改,最喜欢当老大,安玲珑一来,立刻就拜他做了老大,跟前跟后的当他小弟。

  奴隶的日子很苦,饭食也很难吃,但起码让她躲开了天罗地网的追捕。可在熬了三个月的奴隶生活后,她今日却有预感大事不妙了。

  早饭多了一块烧鸡,这很不寻常。

  别人见到烧鸡都是又惊又喜,她盯着烧鸡,却眼皮猛跳。

  奴隶通常都是不给吃饱的,吃不饱便没力气,没力气便无法逃,就算逃了也逃不远,这是她的观察;而奴隶饭菜难吃的程度,恐怕连猪狗都吃得比他们好,但是今日不但给了烧鸡,还能吃到饱满的饭粒。

  他们平常一日只有两餐,不是稀粥,就是糊粥,再配上一点菜渣,就算有肉也是肉末,连个像样的肉食都没有,这会儿却突然多了烧鸡……

  这烧鸡对其他奴隶而言,就像在沙漠里发现了甘泉一般,全营都骚动着。

  “听说三位统领大人昨日陪皇上打猎,右统领大人猎得最多猎物,一高兴,便下令今日加菜,咱们也跟着有肉吃。”

  “原来如此,俺好久没吃到烧鸡了!”

  几个男奴说的话传到安玲珑耳中,她静静地看着那些奴隶,为了久违的肉食而眼放精光,贪婪的嘴脸尽现,甚至有人嫌自己拿到的肉不够多,为了去抢别人碗里的肉而打了起来。

  安玲珑眉头深锁。这加菜的烧鸡是恩泽吗?不,有可能预告着一场死亡的来临。

  她转头往边上瞧,看到那些官兵放任奴隶们互斗,如同在看一群饿狗抢食,他们眼底的嘲讽,令安玲珑更加感到不安。

  她心中一动,立刻往石桥的方向走去,把烧鸡递上前。

  “石哥,烧鸡给你。”

  石桥一愣,诧异地看着她。虽说自己在这奴隶营当老大,但是要其他人乖乖把烧鸡送上门是不可能的,其他人一拿到烧鸡,不是躲得老远就是快速吞进肚子里,都怕被人抢了,而这个叫做小安的少年却主动献上烧鸡?

  “哟,小子居然舍得把这烧鸡拿来孝敬老子?怕是有所求吧。”石桥平日恶霸惯了,却也不笨,怀疑这烧鸡有问题。

  “我知道我生得弱小,这肉是留不住的,与其被别人抢了,不如献给石哥您,您若可怜小弟,就赏小弟那块馒头填肚子吧,虽无肉,至少还能顶个饱。”

  石桥恍然大悟。这话有理,原来是怕被人抢了。

  “算你小子聪明。”石桥哈哈一笑,不客气的拿走烧鸡,把又硬又难吃的馒头丢给她。有了烧鸡,谁还在乎馒头?

  而“不会有人跟她抢馒头”正是安玲珑要的,馒头虽然又硬又难吃,但胜在好收藏,又不易坏,可以久放。

  她走到角落,趁人不注意时,把馒头收进衣服里藏着,同时又悄悄选了个位子坐下,这位子不显眼,却可以听到官兵们的说话声。

  “季大人被砍头,还被抄了家,这次皇上抄到的财产可真多。”

  “当然多了,他和山匪勾结,抢了商家的货,这几年赚到的不义之财,说是金山银山也不为过,只可惜这抄家的任务没落到咱们右统领大人手上。”

  “哼,还不是又被左督卫军给得去了,钱财让他们得去了,却把山匪丢给咱们,凭什么!”

  “就是,一批新奴隶只会吃咱们的粮,又没银子捞,真他妈窝囊!”

  安玲珑心头一动。有一批新奴隶要进来?右督卫军没抢到油水,他们统领大人应该很火大才是,今日却给所有人加菜……

  她心头一惊,暗叫不好,听他们的意思,是很不高兴又多一批人吃粮,万一想去旧添新……这顿饭食,恐怕是最后一顿!

  不能再待下去了,她必须赶快想个办法逃走,可惜她才刚猜到即将可能发生的事,却没有时间去布局。

  一顿饭结束后,官兵立刻把所有奴隶集合在一起。

  他们的脖子上被戴了铁制项圈,用铁链一个栓着一个,没人可以逃跑,就像是畜牲似的被锁在一起。

  奴隶们被带往森林的方向,包括安玲珑,这突来的变故,令所有奴隶不明白,原本得了一顿好饭的人,那欣喜一下子就消失了,大伙渐渐感受到一股不祥之气。

  奴隶们走在前头,官兵们策马跟在后头,安玲珑转头打量,每个骑马的男人都带着弓和羽箭,她心头狐疑。今日是阴天,眼看有一场雨,并不是狩猎的适当时机,他们怎么突然想去森林打猎?带的猎狗似乎还比平常多?

  而今天被带出来的不只有男奴,还有另一批女奴,那些女奴不是上了年纪,就是没有姿色,一看就是没有价值的,算一算,全部奴隶加起来共有五十多人。

  安玲珑的心情更沉重了,奴隶的命不值钱,有时候死对他们来说反而是一种解脱,所以死并不可怕,最可怕的是生不如死,她不认为这些官兵带着他们到这山里只是单纯的来打猎。

  来到森林前,众人停下了脚步,这时一名官兵走上前。

  “咱们几位爷今日心血来潮,要进林子里打猎,各位可要好好表现。”

  原来真是来打猎的。他一说完,有不少奴隶松了口气,安玲珑却悄悄握紧了拳头,心情又更沉重了。

  官兵满意地看着大伙如释重负的表情,眼中有嘲讽,脸上的笑却更加和蔼可亲。

  石桥开口谄媚道:“大人放心,咱们肯定尽心尽力。”

  “那就好,等会儿大伙尽量跑哪,你们要是跑慢了,咱们爷可就追得不尽兴,会觉得扫兴的。”

  石桥等人这时候也听出不对劲了。

  “追?爷的意思是……”

  “老是猎些鸟呀鹿的,不够刺激,所以今日爷们给各位一个表现的机会,等会儿你们尽力跑,因为咱爷们的弓箭可是不长眼的哪。”

  此话一出,众奴隶变色,原来等待他们这些奴隶的是一场生人狩猎,猎杀的目标不是飞禽走兽,而是他们这群奴隶。

  第2章(1)

  督卫军中也是有流氓的,他们出身不够高,不能升高官,却可以杖势欺人,甚至玩弄这些奴隶。

  他们穿着华贵的猎装,手持弓箭,跨坐高头大马,雍容高贵的面容上却噙着残忍嗜血的笑容,居高临下地笑看着奴隶脸上的惊恐;而他们所带的猎狗似乎受到主人的鼓舞,纷纷狂吠着,目露凶光,显然也为等一会儿的撕咬活人而亢奋不已。

  奴隶们瑟瑟发抖,每个人脸上全是惊恐和愤怒,甚至有人开始哭泣。恐惧很快蔓延开来,奴隶们哀求着、求饶着。

  安玲珑闭了闭眼。她猜对了,只可惜她没有太多时间为自己留下后路,处在奴隶堆中,她没有像其他人一样哭叫求饶,因为她知道没有用,那些男人眼中的嗜血和兴奋,她看得很清楚。

  她能做的,就是找寻生机。

  十个猎杀者和二十只猎狗,猎人腰间配刀,每人羽箭十支,十个人就是一百支箭,猎杀五十名奴隶,绰绰有余。

  安玲珑将所有人打量了一会儿,便收回目光,低头沉思,脑子飞快地转着。官兵们享受着奴隶们的恐惧,其中一个带头的官兵命令道:“将他们脖子上的铁链解开!”

  话一说完,立刻有一名官兵依令上前行事,将那些奴隶们脖子上的铁链——解开,当他来到安玲珑身前,将她脖子上的锁链解开时,安玲珑突然抱住他,哭求道——“官爷,饶了我吧,小的愿意做牛做马,小的不想死啊官爷!”

  “臭小子!快放开!竟敢弄脏老子的衣服,不想活了吗?!”官兵毫不客气地抬腿将她踢开。

  她狼狈地往后倒去,在地上瑟瑟哭泣。

  “住手!别打死了,少了一只猎物可是会杀风景的。”另一名官兵嘿嘿说道。被伙伴一说,那官兵才收回脚,用眼神瞪了安玲珑一眼,一副“你死定了”的威胁表情。

  安玲珑缩着身子,表面上怯怕,却悄悄将手中的匕首藏起来,这是她适才抱住对方时乘机摸下来的。

  “给你们一炷香的时间,不想死的,就给爷使出吃奶的力气跑。”官兵笑看着这些面带惧色的奴隶,接着脸色一沉,喝令道:“点香!”

  香一点,所有奴隶们毫无选择,立刻逃往森林里,他们手无寸铁,只有两条腿,除了逃,别无他法。

  安玲珑跟着大家一块往森林逃命,她心里很清楚,身后是骑着马、拿着弓箭、带着猎犬,以猎杀他们为乐的官兵们,无论跑得再快,对方一下子就能追上他们。

  与其没命的跑,不如找地方躲起来。好在森林对她来说并不陌生,以前师父总放任她在林间玩耍探险,教会她许多事,没想到如今却能保她一命。

  所有奴隶拚死拚活的往前跑,但是安玲珑却故意慢慢落后,她计算了下脚程,一炷香大约是两刻钟,可这脚程不到一刻就会被马匹的速度追上,加上猎狗的嗅觉,不管逃往哪里,皆能精准地锁住他们的行踪。

  若想逃出生天,就要想办法消除自己的行迹和身上的气味,因为人寻迹,狗寻味,只要消除这两种,就不会被找到。

  她很快来到一棵大树前,见四下无人,立刻用偷来的匕首开始往树下挖,挖出了树根,用刀子切断,树根流出的绿色汁液混着泥土就有了黏性,她开始往自己头上和脸上涂抹。

  等到涂得差不多了,她便把挖出的洞补好,接着又朝附近草丛里的烂泥堆钻去,身子全掩在烂泥里,只将头露出来。

  有草丛掩护,加上整颗头涂满树汁和泥土,便和草丛融为一体,她安静地躲着,如同扎根的树木一般,静止不动。

  她闭目凝神静听,没多久,便感受到空气中传来的肃杀之气,随着猎犬吠声所带来的骚动,她的心也跳得飞快。

  要冷静,她告诉自己,心不平,气就会乱,她把自己当成天地的一草一木,就像以前师父训练她打坐一样,她的气息渐渐缓慢,神思平静,与天地合而为一。

  猎犬循着气味而来,就在她附近搜索,还来到她挖的那棵大树附近嗅了嗅,因为树汁味浓烈,盖住了她的气味,所以没多久,猎犬就走了,也带走了残酷的猎人们。

  起初,她还能听到人们的惨叫和哀号,偶尔还能看到一些存活的影子在慌张中逃跑,当两个时辰过去后,除了风吹树叶的沙沙声,她已经完全听不到任何嘶喊声或是看到任何一个同伴了。

  她只能等,等这些人离去,她才有活下去的希望。

  当夜晚降临,更能显示出她躲进土里的明智之举——身子被泥土包裹,隔绝了夜晚的低温,减少失温的危险。

  肚子饿的时候,她就撕下一点馒头,放在嘴里安静的嚼着,又硬又难吃的馒头还混着烂泥的腐败味,简直难以入口,但她没得选择,这是救命的干粮,足以让她支撑好几日。

  至于其他人,吃了油腻腻的烧鸡,就算躲过今日,明日拉出来的东西,很快就会被猎狗嗅出来,不管再如何躲,也躲不过猎狗灵敏的鼻子。

  她睡了又醒,醒了又睡,看着天色从明到暗,又从暗到明,期间还下了雨,浑浑噩噩之中,已经不知是第几天了。

  为了节省力气,她像只冬眠的动物,尽量潜藏着,只等那些人放弃找她,不再猎捕,那么她就得救了。

  才这么想着,忽闻猎犬之声,她全神警戒,从草丛缝隙看去,瞧见两名官兵带着一只猎犬寻来,猎犬不停地闻嗅着,又嗷呜一声,似乎是有什么发现。

  安玲珑连大气都不敢吸一口,当猎犬越靠近她时,她的心脏几乎要停了。

  “这里找过了,没什么线索。”

  “操他爹的!这两人可真会躲,居然到现在还找不到他们的踪影。”

  他们说的话被安玲珑听得一清二楚,不由得暗惊。两人?除了自己,原来还有另一人也没被抓到?

  这两名官兵在附近找着,猎犬则在地上到处闻嗅,大约是没任何发现,两人便打算要离开,而当他们离开时,那只猎犬仍在地上用爪子扒着,不知在扒什么东西,而他扒的那处地上,似乎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

  仔细一看,好像是蝴蝶?……不对,蝴蝶怎么会发亮,还被那狗儿用爪子拨弄,那好像是……珠宝?是制成蝴蝶样式的珠宝?

  已经走远几步的官兵似乎没发现,对猎犬喝令一声,猎犬便摇摇尾巴奔向主人。

  珠宝反射着璀灿的光芒,色彩鲜艳夺目,乍看之下,真像一只栩栩如生的蝴蝶,闪烁的光亮似要勾射人心,撩得人心痒痒的。

  是人都会喜欢珠宝,但是安玲珑却一点都不想要,不知道为什么,她总觉得那珠宝出现得太诡异了,而她向来相信自己的直觉。

  就在她狐疑之时,一个鬼鬼祟祟的影子突然出现,竟是往那珠宝移近,伸手将那蝴蝶捡起来。

  是个女奴!安玲珑猜想那女奴应该就是第二个没被找到的人,当那女奴拿起珠宝细看时,安玲珑也看得更清楚了,原来那是一根簪子。

  女奴拿起簪子,十分狂喜,还把簪子往衣服上擦,想要擦得更干净些,此时一名官兵突然出现,还爆出嘲笑声。“贱奴!看你往哪儿跑!”

  原来那两名官员的其中一人早看见地上的珠宝了,起了独吞之心,但闭口不说,等到把同伴引开后,他带着猎犬又找了个借口返回,没想到正好逮着女奴。

  女奴受了惊吓,想逃跑,却被猎犬扑倒。

  “臭娘们有些本事啊?躲了七天,害爷找了七天,日晒雨淋的,这笔帐看爷怎么跟你算!”

  “大人饶命,别杀我,你们想怎么样,我……我都愿意。”女奴哭求着。

  “喔?叫你做什么都愿意?”

  “是的,只要能让我活命,我愿意做任何事。”女奴瑟瑟发抖,高下之意就算是她的身子任他们蹂躏,她也认了。

  “那好,把衣服脱了。”

  女奴早就不是处子,已不知被多少男人践踏,对她而言,不差这一次,只要能活命,叫她舔对方的脚趾她都愿意,只可惜她还是想得太天真了。

  当她脱光了身子,依照男人的命令,很可耻的跪趴在地上时,却没想到要对她行苟且之事的不是男人,而是猎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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