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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花情人进化论  第4页    作者:陈毓华

  哈昀心瞪她。

  薛曼妮皮皮地笑。

  这两人一看就是有谱,那种吱吱响的火花,可不是每对男女都有的,此时不待,要等到头发胡须白吗?

  于是韩漱不客气地挑了哈昀心的对面坐下。

  “这位美丽的小姐想喝什么尽量叫,今天这里的消费都算我的。”他的“撒密苏”给得很大方。

  “你说我吗?你真会说话!”薛曼妮晕陶陶的。“那我跟昀心就不客气了。”哇!眉眼分明,五官深邃,微微勾起的嘴角是杀人武器。

  哈昀心却是倒了胃口,“你们慢聊,我有事先走了。”拿起包包,头也不回地走了。

  “喂喂喂,哈昀心,你给我站住,你急什么?欸欸……等我一下……对不起,韩老板。”慢了一分钟才反应过来的傻大姊向韩漱道了声歉,也抓起自己的LV当季新款包追了出去。

  韩漱看着那杯动也没动的珍珠奶茶,心里涌上一股说不出来的涩然,那是不被需要的失落感。

  她就这么讨厌他?连一句话也不想跟他说。

  快步走出巷子的哈昀心一下就被薛曼妮追上了。

  “我的大小姐,拜托等我一下啦。”脚下踩的是三寸高跟鞋,美则美矣,就是不适合跑步。

  哈昀心只好缓下脚步。

  “我说你这家伙,你最好给我解释清楚,你干嘛见了韩老板就像见到鬼似的?以前给你介绍男朋友好歹你还会跟人家哈啦几句,今天这么不客气,哈昀心,有鬼喔!”

  根据她看日韩台偶像剧多年的心得,哈昀心表现这么失常,一定有不可告人的秘密。

  想听秘密,是出自她对好友的关怀,也是女人的最爱喽。

  “我怎么可能跟那个混蛋有什么!”

  哇!都骂人家混蛋了,还没什么?

  “明天还要上班,你也早点回去吧。”哈昀心没摆坏脸色给薛曼妮看,只是在陈述一件事实。

  薛曼妮出社会至今,她的许多女性朋友中就数哈昀心脾气最好,个性最体贴,虽然说,男女组成一个家庭后又分手一定是两造都有问题,可是就算打死她,她还是不相信哈昀心的婚姻失败问题是出在她身上。

  “睡觉?”薛曼妮怪叫。“哈昀心,你又不是明天要赶上学的小学生,你想唬弄谁啊?”

  “你到底想知道什么?”走出巷子,对街的百货公司人潮如织,她干脆就着行人道大广告看板下面的椅子坐下,捏着包包的指尖竟微微颤抖。

  “那个蓝纸的老板你认识吧?”逼供开始。

  “他是酒吧的老板?”他和薛曼妮的对话她几乎什么也没听进去,此刻当然觉得意外。

  他不应该是很红的歌星吗?那么爱唱歌的人,为什么离开歌坛?当他被发掘的时候那快乐的样子,他还抱着她,两个人跳了一曲无声的探戈,那种甜蜜镂在她心底,永远不会忘记。

  这些年她忙着沉淀自己,想在工作上得到成就……也刻意地对娱乐圈不闻不问,久了自然也不再关心。

  她告诉自己,人时刻都在变,世上没有永远的工作,没有永远的爱情,转换跑道不需要大惊小怪。

  “我知道他的时候,他就是蓝纸的老板了,而且对女人冷酷出名,哪个女人想跟他搭讪,就算是天仙尤物最后也只能抹一鼻子灰。”

  “我们认识的是同一个人吗?”哈昀心以为薛曼妮在说笑。

  “你说,你跟他到底是怎么认识的?赶快说,我好想知道。”打破砂锅问到底,绝对是薛曼妮身为女人发挥得最淋漓尽致的优点之一。

  “他是我前夫。”

  “啥?!”

  “你那什么怪样子,有必要那么夸张吗?小心长皱纹。”她还有心调侃薛曼妮。

  “虽然说我知道你曾经结婚又离婚,没想到……唉,人生何处不相逢,台北真的很小呢。”

  咽了咽口水,自己刚刚在酒吧里也太过鸡婆了。

  “是啊。”哈昀心好笑地瞅她一眼,回应语气很淡。

  “你不生气?”

  “有什么好生气的。”

  “我乱撮合,你没给我一巴掌真是谢谢你了。”有时候她真讨厌自己一头热的个性,容易惹事。

  “你的个性我还不清楚喔,明天中午买两个布丁来赎罪就好了。”

  “哈昀心,你就是这点让人疼,现在的女人哪个眼睛不长在脑门上,就你温柔明理又聪明,我为什么不是男人,要不,二话不说把你娶回家供起来,天天三炷香膜拜。”

  “胡说什么。”哈昀心太知道死党的口没遮拦,要真跟她讨较,不如气死自己比较快。

  “对了,你说韩老板是你前夫,就是那个你从读书时期就喜欢上他,一路为他做牛做马,不管婚前婚后花边新闻没断过,跟女人总是不清不楚的臭男人?”薛曼妮气得咬牙切齿。

  一个女人的青春多宝贵,为一个男人无怨无悔也就算了,那个男的还不知道要珍惜,见异思迁,一点贞操也没有,守着这种男人根本是跟自己过不去嘛。

  “都过去了。”韩漱之前的歌星身份敏感,薛曼妮问起,她也只是敷衍带过去。由于狂潮是视觉系的摇滚乐团,所以薛曼妮才没认出韩老板就是狂潮的Light.

  “打野食的男人最可恶了!”她说得义愤填膺,恨不得“落人”打得他屁滚尿流,替全世界所有的女性出气。“女人哪,还是不用太贤慧,别说男人花心,就现在一堆包二奶、小三上门呛声的,都是男人惹的祸!”

  “瞧你在说什么,哪有人鼓吹做坏女人的?爱一个人愿意为他付出,跟贤不贤慧一点关系也没有,不过你说得对,拥有自我也是很重要的。”一个没有自我的女人,别人也不会来爱你。

  “你一点都不想念他吗?”薛曼妮问得小心,食指跟拇指拉出那么一咪咪的微小距离来。

  “想他?为什么?我好不容易才忘掉他。”

  喜欢一个人容易,还是忘记一个人简单?她花了好几年才把韩漱从心里剔除,今天的见面只能说是意外,既然是意外,若只是自讨苦吃,她很久不做那种傻事了。

  “这样啊——也好,一个没心没肺的男人比一包乖乖还不如,欸,这么说还侮辱了乖乖,算了,以后这家店咱们不来了,就当拒绝往来户。”

  “你啊,连续剧别看太多,我真的要回去了,明天还有好几个会议要开。”她掐掐薛曼妮气嘟嘟的脸颊,心里眼里完全是把她当妹妹看。

  朋友站在她这边让她很窝心,不过是偶遇,就翻搅出这么多情绪来,实在不必要。

  人生没什么了不起的,以前的她太傻、太天真,傻得以为爱一个人就要天长地久,天真地以为用尽全部力气爱一个人,他也会倾心地爱你。这些年,有了年纪才真正明白,爱情只是贺尔蒙错乱时候的产物,过去了,就消失了。

  “我送你。”

  “不用,我想走路,静一静。”她的脑袋需要醒一醒。

  第3章(2)

  都九月天了,天气一点也不凉,这圣婴效应反得很过火,大自然的气候变化实在教人担心。

  和薛曼妮挥手道别,哈昀心慢慢地没入夜色还有交错的霓虹灯中。

  她住的地方是一栋中古公寓大楼,外头贴小磁砖,十层楼高。

  一层两户格局,有电梯,但没有管理员,可是有很多热心守望相助的左邻右舍,算是一个很不错的社区。

  离婚后,她就落脚在这里。

  三十坪大的房间,有客厅、卧房,还有一间书房,洗衣机摆在阳台上,两盆耐晒的芦荟,和过年时买来增添喜庆气氛,如今只剩下长梗绿叶的蝴蝶兰,再来就是晒衣架了。

  客厅铺着原木地板,靠墙散置着五颜六色带流苏的软垫,木架上有布做的兔娃娃、泥塑碗盘都是她的杰作。每逢假日,她就不辞辛苦地去到莺歌学陶艺,几年下来不敢说有小成,倒是省了不少买锅碗瓢盆的钱,至于她从海边捡回来的漂流木则变成了奇形怪状的木雕,放在角落,为单调的屋子增添了不少自然的风味。

  屋子里摆的都是有温度的玩艺,她一样一样从外面搬回来,全是她生活的痕迹,尽管在别人眼中只是蟹壳差不多点大的公寓,但是每天下班回来,沉浸其中,她很满足。

  历经失败的婚姻,虽然令人挫折,可是也因为这样,让她明白了世界之大,生活中无所不在的感动,更学会放松自己、善待自己,让自己变得快乐又有自信。

  松开绑得一丝不苟的头发,随手把头发弄散,脱下套装窄裙,她全身只剩下连身裙内衣,赤着脚,走进浴室,舒舒服服地泡了热水澡,然后把换下来的衣服丢进洗衣机,设定好清洗时间,见时间实在不早了,便走进卧室,躺进羽绒被里准备睡觉。

  她天生体质寒冷,一年到头手脚冰冷,羽绒被对她而言是一年四季的必备品。

  她有近视,在家不喜欢戴眼镜,半夜有时候口渴起来喝水,不是磕到脚指甲,要不就撞到膝盖,所以养成夜里在房间给自己留一盏小灯的习惯。

  朦胧地看着灯亮处,模模糊糊地睡着前她想着,还是工作好,在分内工作上倾注一分心力,就有一分收获,比起浪费十几年青春在缥缈的爱情上,工作给她的成就感太多了……

  至于晚上在酒吧碰见的那个人,她决定把他的影像睡掉,睡~掉!

  不同于营业时间的喧哗热闹,酒吧里只有韩漱一个人在喝酒,和早些时候的宾客满座简直是两个世界,此刻这里安静到近乎无声。

  开的是夜店,他的生理时钟却和正常人没两样。

  真要说,蓝纸是他酒吧事业的起始点,所以他多会在这里出现,偶尔插插调酒的花,看看熟客,更多时候,他会待在自己一手创立的公司里。

  通常这时间该是他熟睡的时候,可是,他梦见了哈昀心。

  梦里,那是一个午后,其他的团员各自有行程,至于他则是提早从驻唱的PUB回来,钥匙转动声没有让平常会从家里冲出来为他开门的人出现,开了门,一眼可以看见哈昀心穿着无袖的夏装,海滩短裤,睡在草席上,露出骨肉匀称的长腿,柔润的脚指头,一头长发迤逦得像匹丝缎,诱惑着他。

  外面的天气很好,亮丽的阳光洒在客厅的地板上,也洒在她白皙的肌肤上,他走过去,手指几乎要碰触到她,可她醒了,惺忪的眼睛有股说不出来的慵懒,近视的眼妩媚得教人发馋。

  这样美丽的她,他从来没有对她说过……

  “喂,我说韩大老板,你最好有很重要的事,重要到我下飞机就把我Call来一个打烊的酒吧,未免也太无趣了。”通讯纪录一共有十八通未接电话,二十二通简讯,难道是他老妈要再嫁了,赶成这样。

  像头懒洋洋狮子的男人穿着长版军装风衣,袖口还有领口镶着一圈皮毛,自顾自地从木格酒架旁边的冰柜里拿出一瓶低温贮藏的冰酒,迳自拿了杯子,坐到吧台边,就当这里是自己的家。

  “动作真慢,你果然年纪大了,大叔。”

  一个爆栗敲过去,用的是酒瓶,韩漱很俐落地闪过。

  “这瓶冰酒要价二十万,要敲我之前,你要先签本票还是给现金?”

  “去你的!你知道要甩掉我那个助理,跟一堆接机的粉丝有多少‘眉眉角角’,刚刚车速开到快两百,我看那测速照相的机器闪个没完,这下罚单得接到手软了,我这么拚就为了你,我这朋友还不够仁至义尽吗?”有人不忘卖瓜,卖的还是香甜可口的哈密瓜,甜腻得教人起鸡皮疙瘩。

  “这次从哪里回来?”韩漱不为所动,他又不是今天才认识这家伙。

  接机的粉丝有保镳帮他拦阻;甩掉助理,只要他大人吩咐一声;至于超速,根本是这家伙自己爱开快车,往他这无辜的人头上赖,只是为了讨人情,喝免费酒而已。

  “上海、北京、广州绕了一小圈。”

  张驭晓是当今红遍海内外的偶像歌手,曾是狂潮的唱将,乐团解散后只有他还站在歌坛上,不像其他四人都已经改换跑道。

  私下他们仍有联系,不过每个人都为了自己的工作忙得风风火火,要约上一面,真不是那么容易。

  “陪我喝两杯。”韩漱推过一口喝光的酒杯。

  “我这不就是了。”漂亮的玻璃杯沁出小小的水珠,张驭晓也很干脆地喝光了冰酒。“先说好,喝完两杯我就得走人了,有屁就快放!”

  “我昨晚见到了昀心。”他转着杯子,岩石冰块在杯里叮当作响。

  “昀心,哈昀心?你那个前妻,我们以前的经理,管家婆?”张驭晓带着怀念的神色说道。

  “嗯。”

  “台北这么小,大家会去的地方都差不多,会碰到也是正常……不过也不是很正常,夜店实在不像她会来的地方。”

  “感觉是被朋友拖着来的。”

  “哈,可以想像。”

  “对我不理不睬,还给我脸色看,真不像她会做的事。”被彻底地漠视,他心里真有说不出来的滋味。

  “你真是有够自恋的,都已是离婚夫妻,难道见了面还要她来抱你大腿,对你好声好气?她没当众赏你耳刮子,给你难看,算客气的了。”张驭晓很不客气地挖他疮疤,吐他的槽。

  “喂,我最好是有那么差劲好不好!”听听看这像是人话吗?他又没说要那样,什么抱大腿,他马的真难听。

  “你以为你是个好丈夫、好情人、好朋友吗?要我给你打分数,你会很难看喔,说白话,你就是个不折不扣的混蛋!”

  社会上多得是伪君子,说一套做一套,但韩漱不是,他是真小人,总是随兴地做事,也不管会不会伤害了谁。

  “去你的!我知道自己是什么货色,用不着你来落井下石。这么多年,我很修身养性了好不好,不过,我真的把昀心害惨了吧?”韩漱确定自己花心萝卜的形象深植人心,要翻身,难了。

  “她那么温柔好脾气的女人都不想理你了,你觉得呢?”想起当年韩漱的行为,张驭晓没法给他好脸色看。

  哈昀心可算是他们几个大男人的衣食父母,管吃、管住,管的范围比大海还要辽阔,那些年,他们几个大男生只要专攻自己的事业就好,其他则高枕无忧,这一切都是哈昀心的功劳。

  “她离开后的那几个月,你还记得我们乱成什么样子?小宇一早起床找不到他的鞋子、袜子;野兽吃不到她煮的饭居然硬是饿了三天,最后昏倒送医;Rain就不用说了,他整整摆了好几年的臭脸。”后来,他都忘记这团乱是怎么收拾掉的,那种兵荒马乱,每个人都气得想盖韩漱布袋的情况,现在想起,还是满肚子的火。

  “Dawn,我真的这么可恶?”Dawn,是张驭晓在狂潮的名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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